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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irst of All 起先(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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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辛躺在床上握着本书出神。
自上次塞缪尔告知了禁区一事后,他这些日子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潜入绿书架,加上爱德华聘请的家庭教师尼尔森小姐很快便到了伯爵府,这些时日便几乎是铁打不动的日程:早晨由尼尔森小姐带着三个孩子在学习室学习,吃过午饭后,卢辛与塞缪尔被布置语言练习,凡妮莎由于岁数小,还不大能掌握官方文字,尼尔森小姐便会带了她在门廊处喝茶念书。
每日例行总是如此,几乎与在北方的家里没有什么不同,枯燥的避暑日子里,唯一让人略感惊喜的是爱德华两周前突然宣布说今年的狩猎大会将提前举行。
众人欢喜激动之余,也不免疑惑——才刚入六月,离秋天还十万八千里远,这时狩猎,能猎个什么名堂出来?不知这伯爵爷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爱德华却振振有词:“兰斯都好几年没参加狩猎大会了,好不容易回家,怎么能错过?”这话说得没头没尾,菲茨杰拉德家的众人听了,却对伯爵爷的意图都了然于胸,捂嘴而笑了。
狩猎大会,自然是要有狩猎场的,伯爵府是皇家级别宅府,独占整个山头,作狩猎场再适合不过;既然是乱草丛生的山林,当然不能坐火马车,便只能骑马了;一说到骑马,便涉及到风度问题了。狩猎之时,猎物固然重要,但论不过骑手风姿——身穿挺拔骑装驰在风中,只有从小就接受顶尖训练的世家子女才能翩翩然把控的随心所欲,绰约潇洒。家族高低,风度教养,立见高下。因此也有众多世家凭狩猎大会暗暗挑选女婿媳妇,倒使狩猎大会在社交季中举足轻重了。马术对贵族们的社交如此重要,即便是卢辛在城中长大,也是每周例行地去马场接受课程,而伯爵府占了地势之优,菲茨杰拉德家的人显然更加精于此道。此次爱德华不惜提前日期也要留兰斯来参加狩猎大会,其目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塞缪尔嬉皮笑脸道:“要有新姑姑了!”说着就要闹喜糖吃,转而又惋惜放言说这世间没有什么女子配得上自家的兰斯小叔,被西格莉德一顿好骂。
卢辛对这狩猎大会不感兴趣,他们连公学都还没上,骑术也不精,社交没他们的事,猎物也跟他们不相关,充其量看个热闹罢了。他依旧整日待在藏书室,暇时翻翻上次从藏书室顺走的书。
正是此刻他握着的一本。
他回过神来,缓缓抬起那本书,指尖细细摩挲封皮,晨间日光给它镀上层金辉,封皮有一人画像,垂目抱着把吉他。是本吉他谱。卢辛回想起那日在藏书室无意瞥见这本书时,只觉封面画像颇为眼熟,不等多想便揣在怀里,不想是本吉他谱。本想随手翻翻就还回去,其中几幅插图却把他看愣了——封面上的人在酒馆的表演图,几束光照在他手上、脖颈肩膀处,闭眼而口微张,似低吟又似浅唱,其随意而潇洒之切是乔治亚带他去的任何一场音乐会上不曾见到的,他意识到这是种全新的表演。几日空手学下来,卢辛渐渐有些入迷,竟生出了想要亲眼看看表演的想法。将吉他谱翻来覆去之后,他发现此书的吉他手名叫比利·凯尔,常在南边一带巡演,家正好住伯爵府领地下的城镇,于是心里盘算着怎么缠缠爱德华放他进城去碰碰运气。
卢辛抬眼看了看钟,长吁一声伸了个懒腰,断了思绪,一蹬腿从床上跳下去,向藏书室走去。
等到了藏书室,卢辛才发现今天气氛有些诡异——往常闹哄哄的塞缪尔凡妮莎一个也不在,总是守在门口的班森太太也不见踪影,藏书室大门大敞开。卢辛走到空荡荡的厅中央,意识到偌大藏书室中只有自己一个人。来太早了?他纳闷,然而钟表跟往常一样指着相同的时间。
当他正准备坐下翻开书时,突然身形一僵——等等,这是……有机可乘?
他迅速瞅了瞅四周,确定只有自己之后,快步关上藏书室大门,然后步调一转,头也不回地笔直朝着绿色书架方向小跑而去。藏进一间书架后,他才细细地打量起这禁区的书种。多为历史类书籍,再就是些名家的稀本。忽然他瞧见一本书脊明晃晃的粉色,心觉有些稀奇,便顺手取下,待翻过几页后,点睛一看,险些拿不稳——纸上赫然两个赤条条的人体交缠相拥,其要位还被特意加强。十二岁的小崽儿哪儿见过这个,卢辛吓了一跳,啪一声合上书,只觉指尖被那书烙得发烫,忙不跌胡乱一塞,扭头就冲进另一个书架。
等他沉静下来,回头看一眼刚刚那架子,却见旁边的牌子清楚写着——“兰斯。奇技淫巧。”
“兰斯。”卢辛心中冷笑道。“怪不然了。”他几乎毫无难度地就想象出他那小叔捧着粉书眯着眼嘴角带笑的模样,其诚心的欣喜之情让人以为是什么孤本大作,再一想到书上那交缠的男女躯体……卢辛险些崩溃,立刻抓了另一本书脊色泽正经的书,一指戳着字逼迫自己强读。
倒也奏效,卢辛渐渐定回神,些许忘记了刚刚的起伏心绪,跟着指尖从头再开始——
“‘火种’于1820年被发现,我们善良且勇敢的‘普罗米修斯’将其带给双子界的公民,从此人类世界进入新的时代。”双子界?卢辛思道,得是成国之前的事了。
“本书将要讨论的,将是双子界以来的重要历史事件,其中所涉及的观点,皆为本书作者个人观点。
“时间要从1810年说起,那一年亚历桑德拉统一天下,加冕为A女王,自此国界线不复存在,天下以领地为分割。因两块对称之地隔大洋相望,A女王改界名为“双子界”,一百年盛世自此拉开帷幕。
“长年累月的战乱劳民伤财,A女王上位之后体恤百姓劳苦,下令各领主减免税负徭役,经好几年的休整后,虽不至繁荣昌盛,但也足够千疮百孔的双子界恢复到战前的生产生活水平。
“真正使双子界成为鼎盛的应是成界十年后的‘火种’。彼时一位疯疯癫癫的科学怪人在A女王视察后的回宫之路上徒手闯入骑士团,跪地不起,要求与A女王相见,声称自己手中有神之火种。当时的骑士团团长当即就要挥刀斩这拦路疯子的人头,A女王却在马车内高声制止,要将此人带进宫详谈,众目睽睽之下亲手迎他进车,围观百姓皆被A女王仁慈心肠感化,纷纷跪拜还愿,谢A女王带来平安世道,一路上极为壮观,传为佳话。而此科学怪人也不是贸然拦下A女王,进宫后用一块磁铁展示了‘火种’的存在,并扬言此‘火种’的动能将能改变整个双子界的生产生活面貌。在A女王的资金支持下,几月后,这个科学怪人真的制造出了可产‘火种’的机器,以‘火种’为动力的生产生活用具应运而生,双子界的变化翻天覆地,生产效率提高数倍,短短几年便超过了战前几十年的积累。……而后A女王终于对此类神物颁布了正式名称,其名便曰为‘电’。”
卢辛眼皮一跳,继续往下读:“电不同于火,电能生火,火要生电却很难,其中需有大量矿物支持才能发出电。而在A女王的大力开发下,全界各地的矿物都相续开采起来,电源源不断供应,夜晚灯火通明,人们不必再依靠蒸汽和水,也能驱动交通工具……‘火种’被奉为神明之宝物,
科学怪人被尊为普罗米修斯。”
卢辛缓缓合上书,只觉胸闷,抬眼环视周围刷成绿色的书架,刺目又突兀的颜色再次昭示此处的确为禁区。此书不仅胡言乱语,还与他平生所知完全相悖。电,他默念道,这是个禁词。
当今C 女王统治下的左双子国,是她母亲A女王手里的双子界的左半部分,自成国起,宪章上第一条便是禁使用“电”词汇,违者一律按叛国罪处置。
他曾追风捕影地听过一些他出生之前的事,在A女王统治的时代,双子界的时代,有一种作为动力而使用的“火种”,不同于“火”,能使夜晚如白昼般通透,好像夜星同一时间都燃烬到极致,地界便是脚下的天穹,天穹则是遥远的地界。卢辛只当神话故事来听,不肯相信那景象。
他食指夹在书里隐隐有些潮湿,于是迅速解开马甲扣子,稳稳将那本书再次贴在肋骨。窥见一个秘密之后,再面对这些贝联珠贯的排排书,卢辛只觉阴森至极,埋着头快步走出这禁区。坐在椅子上,却再没心思读读写写,满身都被肋骨那本书贴得痒,只想回屋锁上门读。
为打掩饰,卢辛胡乱抽一本班森太太桌上的书,抱在胸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