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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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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的一片树木被齐根斩断,清出了一片空地,更显得站在中央的少年突兀、孤绝。月亮不知什么时候驱散了云彩,放出了耀眼的光华,映在那一头金发上,竟仿佛是日月同辉,湛蓝的眼眸有着天空一样的深邃,又有着海洋一般的广阔,我就这么一头陷入了那无边无际的神秘,竟忘了周围的一切,忘了需要隐藏的身影。眸中的焦距慢慢凝在了我的身上,霎时间,天空起风,海洋腾浪,巨大的旋涡化做黑洞,仿佛要将一切都吞噬。冷冽的风刮过了我的面颊,那白玉般的手指就在我的颌下,那本来应该穿透我的喉咙的像刀一样锋利的手指停在了我脖子前不到一厘米处。少年以为一击必中,所以他的力到此就卸了,而我却在他的手指到的前一秒动了,身体本能的动了,连我自己都不知不觉的动了——我退了一厘米,而同时动的还有我的手指,我的手指不能象他的一样锋利得能划断树干,但我的手指缝中夹着一样东西,一根绣花针,一根针头淬了迷药的绣花针,一根针头刺入了他体内的绣花针。美丽的眼中闪过惊奇与不信,然后他就像一个断了翅膀的天使,倒在了我的怀里。
我茫然的抱着他。逃出了湛蓝眼眸编织的魔雾,我的神志也慢慢恢复,我这是怎么了?从没有任何事可以影响到我,现在我竟被一双眼睛所迷惑?外国人的蓝眼睛我也看过很多了,可为什么看到他的蓝眼睛时却是如此的不同呢?我看着怀中沉静的睡颜,恢复成十五岁应有的纯真,背后刺目的红,一点一点渗了出来,他受了伤。救,还是不救?他对我有敌意,理智告诉我,他的武功在我之上,刚刚的失败不过是负伤时的一时轻敌,若他醒来再次攻击,我将不是对手,所以我应该就此离去,可眼前却不断浮现那美丽的眼眸,手指不听使唤的解开了他的上衣,再一条条撕成绷带状缠绕在他的身上,血,止住了,他的眼,也睁开了。
“你是谁?”清冷的声音,如寒珠一般溢出他那几乎没动的嘴角。
“你有很漂亮的眼睛和头发呢。”我微笑着看着他。
“你不怕吗?”仍是冰冷的声音,不过眼中似乎闪过一丝玩味。
“怕什么?”我故做天真的回望着他。
“我是鬼,这可是鬼的眼睛和头发哦,你马上就会被我这个鬼吃掉了。”说完还故意示威般的露出整齐的牙齿。
很白的牙呢,都可以去拍牙齿广告了,不过他想玩,我当然奉陪了。猛吸一口气:“呀!!——救命呀!鬼呀!好可怕呀!!!”因为我们的距离很近,所以我基本上是冲他的耳朵喊的,呵呵,练武的人耳力似乎是比较敏锐,就不知道抗噪音能力是不是也很强了。
少年似乎是没想到我会有这种反应,所以一时楞在了那里。看到我用小白兔般无辜的眼神看着他,终于明白到被我耍了,一秒钟过后,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哈哈哈哈……你这小鬼真有意思。”等他笑够了,就又恢复了那副死人脸,一字一字的道:“你刚才用迷药伤了我。”
我把下巴昂的高高的:“我那是为了救你,你要报答我啊。”虽然我本意不是如此,不过有便宜不占白不占,毕竟事实也是我救了他,而且也是他先攻击的啊,不讲道理的家伙。
他又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如此,我就许你一个愿望吧。”说完,人影也已经不见了,只留我一人对着满地的空旷,怀疑这是不是南柯一梦。
翌日,我起来,梦中好象有什么美丽的蓝色,我很想留在记忆中,不过却随着阳光的照耀烟消云散了。对了,我伸个懒腰,今天要去跟二少爷正式谈谈我们的生意了。
“早,二少爷,”我又客串了一下打水的丫鬟,给二少爷端去了洗脸水和毛巾。
“我,我自己来就好。”二少爷急忙抢了过去,我也没同他争,就顺手递给了他。然后,开门见山:“二少爷,我们来做笔生意吧。”
“我们?我们做什么生意?”二少爷很是疑惑。
“家里所有的值钱的东西加上房产、地产和布坊一共大约有七千两左右吧?加上何伯留下的五千两银票,就是一万两千两。我可以用这些钱在两个月内赚到十万两,但是相对的我要入股百分之五十,并且我要全部资金的控制权。”
“你、你、你是说,你可以赚到十万两?”二少爷似乎有点被吓到,说话都结巴起来了。
“对,我想这些日子来你也见识到了我的能力,只要我想我就可以。”我仍是一片悠闲,与对手谈生意时,就算是两成也要说成是十成,这样才能有下一步的机会不是吗?
“怎么做?小星?”二少爷激动的抓住我的手,“怎么做?”
“我的条件呢?”
“都答应,都答应,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二少爷的脑子里估计除了“十万两”已经什么都不剩了吧。这么丧权辱国的条约都敢定,不过也罢了,古代还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呢,二少爷为了心上人做些没大脑的事也无可厚非。
那就开始展开我的计划吧,我微笑。如果老天不想我死那么早,那我也要做些不辜负他的心意的事情啊。
“布坊的生产模式已经是这个时期最先进的了,所以原料供应不是问题,现在急需解决的是市场占有率,因为我们垄断了货源,所以要不了多久其他布坊就会出现缺货现象,我们借机将布价提高到十倍以上,但成衣却是原价不变,这样他们就只能高价进,低价出,其间的折价很快就会逼他们走向破产一途。破产一家,我们就兼并一家,直到所有的布坊都是我们家的,应该要不了半个月的时间吧,等到沂水镇就我们一家布店时,就可以随意提高布价、成衣价,以牟取暴利,用获得的利润做基础,然后以同样的方法入侵附近其他各个城镇,不断扩张市场,两个月内,能扩多大就扩多大。
不过普通的布再怎样也卖不到高价钱,所以让大少爷多跑跑书画苑,找出美丽、易绣的图案,让夫人培训出一批心灵手巧的绣工,依样绣到颜色单一的布衣上,不只是布衣,还可以是挂着的壁画、门帘、床上用具,让生产品种多元化。但每一种产品都要作出我们店里的标志,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那些是我们店的商品。商品同时要分档次,费事费力的名画成衣一件标价百两、千两也可以。
做生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会做人。所以无论将生意扩展到那一个城镇,都要先同官府、衙门的人打好交道,这样计划的实施才能有保障。另外,作官的本身就是各个阶层的人向往、羡慕的对象,确保他们穿的都是我们店的衣服,才能打响我们店在上流社会的知名度。这样,我们百两、千两的成衣也才会有买家。”
对我现代化的用语,二少爷一开始不太理解,不过经过我的仔细讲解,他也大致都能明白了。而后不由的感慨到:“没想到经商也有这么多的学问,我以前很是瞧不起商人,认为是没能耐的人才做的事,现在看起来是我错了,小星,你等着吧,我一定会作出一番成就来的。”我要的就是这个,志在必得的决心,这样我就不用操什么心了,二少爷的能力我是知道的,只要他往这方面悟就一定没问题的。
朝廷重仕轻商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虽然有利于政局的稳定,不过却是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呢,如今我在这大力发展资本主义,也不知会不会对未来产生影响呢。
所有人都倾全力投入到了二少爷带领的这场战役中,惟独我这个幕后策划人却是每天都闲的很,虽然偶尔也跑去学堂听听课,学学字,不过因为我本身能认得一些繁体字,所以没多久就学的差不多了。于是我开始了我自己的另一个计划,找了一家很小的铺子,以二少爷的名义买了下来,教会那名厨子作菜的方法和火候,总算可以不再虐待自己的胃了,昨天的红烧鸡块吃的我现在还撑着呢,所以只好又跑到后山的树林去散步兼午休。
“呜————”一阵婉转,清丽的笛音响起,我也只好中断了我的白日梦,寻声望去。一个年纪同我差不多大的少女正站在林中吹笛,那飘渺空灵的声音竟吸引了许多的鸟雀围在四周,微风吹过,落英缤飞,当她转过来的时候,我真真正正明白了什么叫“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虽然只是十来岁的女孩,不过那张精致的如同一尊陶瓷娃娃的脸,却预示着将来一定又是一位“红颜祸水”了。她身边围绕着一股和谐、温馨的气流叫人忍不住想去亲近,所以我施展轻功,飞了过去。
“你好。”不知不觉,我就用了现代的打招呼方式。
少女一笑,也淡淡的说:“你也好。”
“呵呵,我刚刚听到了你吹笛子,真好听,你看,连鸟雀都围在你的身旁呢。”我也朝她甜甜的笑,真是温柔的女孩子,不过,“一个人在这人迹罕至的树林里不害怕吗?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危险呢,还是赶快回家吧。”
“正要回去的,你会武功吗?竟可以从那么高的树上飞下来,我还以为是仙女呢。”少女温柔的声音听起来让人心里都发暖,尤其还被这么美丽的人表扬,连我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我可不是什么仙女,我是小星,是天上的星星哦,你住那里啊?我送你一程?”虽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向是我的座右铭,不过遇到这么漂亮的人儿,连我也不由的起了一分怜惜之心。
“送我到镇口就好,那里有接我的人。”少女落落大方,应对得宜,看样子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呢。
我挽着她的手臂,又展开轻功,在金黄色的落叶雨林中穿行,夕阳照在身上,仿佛有两个花中的精灵在林间漫步,留下了一幅绝美的风景。
“到了。”我们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降下。
她刚一站地,就有两个一身劲装侍卫模样的人急忙赶了过来“小……”少女一扬手,他们就全都噤声跪了下来。
“小星,谢谢你送我回来,我身边只有这管玉笛,就留给你作个纪念,你以后要是有机会来京城就拿着它来瑞阳王府找我吧,我会很期待与你的再聚的,因有事在身就先告辞了。”
“好的,再见。”我又顺嘴溜了出来。
“再见?”她果然疑惑了。
“恩,就是期待再次见面,呵呵。”我只好继续装傻。
“恩,那么再见。”她转身同那两个侍卫走了。
虽然我猜到她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可是竟没想到是王府的公主呢,认识了个大人物啊。京城吗?有时间真应该去看看,不知这个时候的京城是不是如传说般的繁华呢?我把玩着手中的玉笛,慢慢往回走去,两个月眨眼间就过了,今天是帐务结算日,我就早点回去看看奋战的结果吧。
咦?少爷不在帐房先生处。我又跑到少爷的房里。发现二少爷正在床上躺着,睁着眼睛的躺着。
“二少爷,你怎么了?病了吗?”该不是最近太忙于布坊的生意,所以体力透支了吧?
而二少爷听到我的声音却猛的坐了起来,还把我吓了一大跳。“小星,小星……”然后又没了声音。
“怎么了?真的病了吗?”我象征性的摸摸他的额头,虽然温度正常不过不代表他一定没病,我是不是应该适当保持点距离,省得传染给我,思及此,我不由的往后退了一步。
结果二少爷却一把捉住我的手:“小星,帐务结算总额出来了。”然后用那双认真的眼睛一直盯着我。
“哦,怎么样?净利润多少?”我用另一只手拿起桌子上的杯子,喝口水压压惊,不是我紧张利润,而是二少爷一惊一乍的太吓人了。
“你还有心情喝水?”二少爷看的眼都直了。
“恩,怎么了?利润很少吗?”不应该啊,大规模集体生产,节省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然后垄断货源,批量性进货压低成本,增加利润,在市场不稳定时进行不正当竞争、非正常兼并。这么先进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怎么可能不赚钱?“帐目结余数到底是多少啊?”
“十、万、零、七、两。”二少爷一字一顿的说道,同时还是很用力的盯着我。
“哦,那不是达到我们的目标了,你干吗还这么盯着我?”我很努力的解放了我的手,这个人还是病了吧?还是终于可以娶到所爱的人兴奋过度了?恩,就常理推断应该是后者。
“小星,你到底是什么人?你知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你在两个月里用一万两赚到了十万两,翻了十倍啊!”二少爷的盯已经变成瞪了。
实际是用一万两千两赚到十万零七两,只有八点三倍多一点罢了。不过我不会无聊到纠正他这个错误。我还有生意要谈。“二少爷,”我又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微笑道:“不知您还记不记得我们的约定,这十万零七两扣除开始的一万两千两,再五五分帐后,有四万四千零四两是属于我的。”虽然本应是四万四千零三点五两,不过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我就自动凑整好了。
“恩,我知道,我想……”二少爷有点犹豫,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你想娶王府的淑娟小姐,想拿这十万两做聘礼?”虽是疑问句,却是肯定的语气。
“你怎么知道?”二少爷一惊,然后竟然又转为苦笑:“不,该说没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才对,是,我想去王府提亲,所以我想同你借这四千两。”
“不借。”我斩钉截铁的回道,果然成功的看到他的脸色瞬间苍白,活该,谁叫你刚刚一惊一乍的吓我。我可是“小人”,所以睚眦必报。微笑,“不过我可以继续同你作生意,我要用这四千四百两买你手中剩下50%的股权。”
“这个,这个……”二少爷犹豫了,毕竟马家就剩下这个布坊了,还要靠它养活一大家子人呢。要美人还是要江山?
“我很想娶淑娟,”二少爷认真的说道,眼睛却是不敢看我。
呵呵,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古代版吗?我又不会鄙视你,干吗说的那么小声,真是。
“不过,我还有父母要奉养,百善孝为先,若是为了娶她而让父母老年失去依靠,这决不是男儿所为。所以今生若是与她无缘,我也只有再图来世了。”言语间竟是不容质疑的肯定和坚持。
我突然很羡慕他,不是小星,而是我,任风,我很羡慕他。所以我也以同样的认真回应他:“那么,我只买你1%的股权,控制权以后也由你掌握,我不再干涉,你只要将布坊开的越来越好,老爷和夫人们的生活就会越过越好的,但是我还有个条件。”
二少爷定了定神,终于把目光再次转向我:“请说。”
“我要你帮我离开这里。”我很坚决的说到。
“离开?为什么?”二少爷很吃惊,没想到我竟会提这样一个条件吧。
“我有我的理由,请你不要问”,实际上是说不出来啊,因为我根本没有记忆,我郁闷。“我只是想离开,我知道何伯让你们监视我,不过我相信你们是好人,不会害我的,对不对?”我偷偷打了几个不张嘴的哈欠,让眼中波光荡漾,看起来更加像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女孩。
“小星,你是不是被什么人欺负?你告诉我们,我们会尽全力保护你的。”二少爷看我泫然欲泣,不由的慌了神,虽知道我的商业才华,但在他眼里我毕竟还是个孩子,所以很自然的就想保护我。
“请不要问了,我只是不想让他们抓到我,我害怕他们,所以我要逃离这里,就算要我去外地流浪,我也不怕,只要不让他们找到我就行了。”我边说,边低下头,用双手抱住双肩,全身微微的颤抖。
“不行,你一个人流浪在外有多危险,你知道吗?”二少爷愤怒的攥紧了拳头,“没想到何伯竟是这样一个人,我们真是看错他了。小星,你就安心留在这吧,我们决不会让你被抓的。那个何伯要是还敢来,我们就把他赶出去。”
留在这的确是我的目的,毕竟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不过马家这样平凡的人家怎么赶得走有可能会武功的何伯那些人呢?“不行,二少爷,我会给马家带来麻烦的,他们很厉害……”我更加剧烈的颤抖来表达我的恐惧感。
“不要怕,小星,我们一定会保护你的。”二少爷温柔的摸着我的头,同时也更加痛恨把一个十岁的孩子吓成这样的伪善人物了。
“那少爷这样好不好?我先跟你出去避避风头,等他们以为我离开之后,我再回来。这样既可以保证我不是孤身在外流浪,又不用给马家带来麻烦。”我看到二少爷似乎想争辩什么,就急忙抢着说:“小星不想给你们带来麻烦,不然就算我会饿死街头,我也不会连累你们的!”我语气坚决,似乎转身就要走。
“好,好,小星,就照你说的办吧。反正我要回蜀中提亲,你就跟我一起走吧。”二少爷无奈,只能顺我的意思。
“恩,谢谢二少爷,这样小星以后才敢安心留在这里啊。”我灿烂的笑着,为了不让二少爷发觉我脸上连泪痕都没有,我马上转移了话题:“对了,二少爷,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提亲啊?小星也很想见一见淑娟姐姐呢。”
“恩,待我征得爹爹的同意,近日就动身。”二少爷宠溺的揉揉我的头,大概很是为我这么小就这么体贴感慨。
毕竟二少爷近半年来拼命的赚钱,这十万两银子可以说是他的血汗钱,所以老爷虽然讨厌王府的做派,但荐于二少爷的苦求,最后无奈也只好答应了。没几日,二少爷就带了两个新来的家丁上路了。
我为了不让人起疑,在他走的第二日,我才收拾好了行囊,不辞而别。当然只是不辞除了二少爷的其他马家人,毕竟我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忘记是谁说的了:“要欺骗敌人就要先欺骗自己人。”只有这样何伯回来才会真的相信我又“跑”了吧?而且,我虽然同二少爷一起走,但我不打算跟他结伴同行,因为那样只要有心人稍稍调查一下,还是会发现我的行踪,虽然十岁不是独行的年龄,但还是有一种不会让人怀疑的方法。那就是——扮乞丐。毕竟多小的乞丐都有,而且自己要饭也是很正常的事。所以,出了门我就找了郊外一个破山神庙,迅速的换了我自创的乞丐服,随便往脸上抹了一层灰,快马加鞭追上了二少爷一行人,然后一路就这么不近不远的跟着。吃饭和睡觉的房间二少爷都提前给我单独定好了,所以,我只要按时换回干净的衣服,走进店里就万事OK了。一路竟也平平安安到了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