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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年光阴一场梦 ...

  •   许是我比同龄人要早熟的缘故,我从小就喜欢争强好胜,学生时代更是一样,看见有人成绩比我好就暗自使劲,下次考试非要把对方超过了才行,我是一个“学霸女”,也许是受学校和老师的毒害太深,听到当有人因为谈恋爱而导致学习成绩迅速下滑时,我就痛心疾首,为他们感到不值呀!爱情和荣誉,当然是荣誉最重要啊,爱情算个鬼!我才不要像他们一样因为爱情而捆绑住自己,于是我暗暗发誓要学武侠人物彻底抛弃七情六欲,尤其像爱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现在看来,也许我一开始就错了。
      想要什么的时候,往往不会得偿所愿。那时我并不渴望一种叫“爱”的东西,当它跑过来的时候,我甚至还是懵懂无知,于是这样便错过,等到明白了回头时,那个人早就不见了。
      那时我还还在X市念初二,十四岁。
      刚入学的时候分过一次班,我好巧不巧在那场考试中马失前蹄被分到最差的一个班,即使我的成绩在那个班上数一数二,也逃不过在那个班度过三年的命运。我记得当时我很气愤,现在回头看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因为这一段避而不及的感情就这样伴着我如影随形。
      初一的时候,我们还没接触过,只是知道对方的名字,记得班上有这么一个人,风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着,就这样很平静地过完了初一。我以优秀的成绩成为班上的三好学生,老师眼中的乖乖女,老师对我格外重视,似乎我就是本班升学率的最大保障,因此对我周围的一切格外重视,尤其是我的同桌,必须是经过老师千挑万选的。
      之前换过好几个同桌,那几个前同桌对我的评价都是不爱说话,一副孤芳自赏的姿态,因此我也成为了他们眼中极难相处的人。并非是我清高,而是实在与他们没有共同语言,话不投机半句多,何必要白费口舌呢?当然也有我自身的问题。我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不少人都被我冷冰冰的模样吓了回去,从此敬而远之。只怪他们看人太过表象,三言两语间就自认为摸清了对方的底细,还洋洋得意,逢人便炫耀自己慧眼识人,实际上连冰山一角都还没有揭开。也许是早熟的缘故,我对那几位前同桌的映象无非是顽皮、幼稚一类,索性也不在意,只专心学自己的。跟我坐同桌的福利无非是在考试的时候能够肆无忌惮地抄我的试卷,考一个还不错的分数,给老师和家长一个满意的交代。吃别人嘴软拿别人手短,在受到我这种小恩小惠后他们也不好意思在我背后乱嚼舌根,反而开始一边倒地称赞我,在所有人眼中我似乎都是完美的。但殊不知这种不会犯错的完美注定要害惨了我。
      其实当初我何必帮他们,本想做个老好人,结果最后却引火烧身,引了学生时代最不该有的东西在自己身上。我常想,要是自己狠心些、再铁石心肠些,那时我和他,是不是就没有这种微妙的缘分和悲惨的结局呢?
      没有可是。
      命运好巧不巧地让我们相遇。
      不过想来也好笑,我和他剪不断理还乱的缘分,竟要感谢那位“神助攻”班主任,班主任是位严厉又刻板的中年女士,凭着她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独特的管理方法,竟将一团乱的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也是她造就了这一段孽缘,她将班上一个我并不了解的男生调给我当同桌,也就是他让我记挂了许多年。
      班主任是真心为那男生好。她看见我几位前同桌的成绩都不约而同有了提高,便将功劳悉数算到了我头上,认为我是班上的“开国功臣”,可以做她的“得力干将”,于是便以“一帮一”为由,将那吊车尾的男生调给了我,那男生和我前几位同桌恰恰相反,后者太过高调,而他在班上则太过默默无闻,总是窝在教室里最不起眼的一角,架着副眼镜装作读书人,书本垒得高高的,也不知在书本后忙活些什么。我本以为他是躲在书本后面玩手机睡觉一类,因为班上的差生基本都那样做,直到做了我同桌后才发现,他是真的在学习,堆得小山高的书本后竟然是一张勤奋的脸,尽管每次的考试成绩总是无声地给他一个大嘴巴。
      我也不懂为何这样的人可以三番五次地撩动我的思绪,他太不优秀,又差的不彻底,活脱脱一个在好与坏上游离的人,这样的人太没有特色,且太过平庸了,也许我命中注定有此一劫,就连厌恶也背叛了我,忍不住向喜欢的方向逃去。
      班主任让他坐到我旁边时,前同桌正打算抄我的作业,听到班主任的命令,前同桌一副恼火的神情,毕竟以后的作业得靠自己独自面对了,就像要被流放的犯人一样,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和班主任说不通,只能将气全部撒到他身上,临走时一记眼刀飞过,一副“要你好看”的模样。他像是没看到一样,只顾收拾着他的书,逼得前同桌差点儿爆发。我暗自偷笑,他这招以退为进还真高明,看着前同桌吃瘪,我竟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已经忘记了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似乎既快乐又愉悦。情之所出,自觉莫名。
      我一直认为所谓的成绩差是因为贪玩或对学习不上心,可是他恰恰是因为太过用工,用工得让人觉得可怕,这一点上他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嫉妒,我对他并没有好脸色,比他优秀的男生太多太多。我想,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吸引我的注意。
      可是偏偏这样的人夺过了我的眼球,让我一次次地在既定的轨道上偏离。这个人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人,既然已经搅动了一池春水,又何以消失得那么无影无踪呢?
      因为是新学期刚开学的缘故,一个假期未见,大家未免有些拘谨和陌生,朋友之间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对一个毫无所知的人,我不是一个主动的人,更不会主动和男生说话,于是索性将他晾在一边。况且我还忙,我还是班里的小组长,照例要收全班同学的作业。
      刚开学的作业往往是最难收的。新学期发了许多作业本,总有人粗心大意不写名字就交上来,也许是故意为之,用以逃脱老师的检查,但我一眼就看穿了他们的把戏,一个一个逼他们将名字写上,最后才收了作业本,洋洋洒洒地回到座位。
      数一数作业的数量,咦?怎么少了两本?我不禁疑惑,作业是我挨个收的,难道还会长腿飞了不成?左想右想总是想不出个思绪,正当我苦思冥想之时,一本作业从旁边递了过来,“还有我的。”
      我一愣,顿时醒悟过来,原来,我是将他和自己的遗忘了,光顾着收远的,反而把最近的忽略了,我自嘲似的笑笑,刚想接过他的作业本,却见封面上一个字都没有,看样子他是忘了写名字。
      我头也不抬地告诉他:“你的名字没有写,拿回去写一下。”
      我掏出自己的作业本,上面也是一字没有,看来是我疏忽大意,竟也成为个“马大哈”了,于是我掏出笔,在封面上写下“孟雪意”三个大字,那是我的名字。
      我写完字,估摸着旁边也差不多写完了,刚想收他的作业,余光却瞥见他的作业本上还是空白的,堆得小山似的书本后传来他有些拘谨的声音:“那个......我的笔没水了,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
      我失笑,这个人果然于我之前的同桌不同,要是前同桌早就开抢了,他始终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生怕我不借他似的,我赶着去办公室交作业,于是站起身,越过那座小山将我的笔递给他。
      他接过,一边说着谢谢,一边飞快的签着字,他的手修长,握笔的姿势很好看,最让人惊叹的是一手好看的连笔字,与同龄男生故作深沉般的胡连不同,他的字从内而外都散发着成熟与稳重的气息,明明成绩这么差,偏偏有双好手能够写得好字。签好后他将本子和笔一起递给我,本子上用碳素墨水写着两个极其夺目的大字:“琴钟”。
      这名字还蛮有诗意,我暗暗想着,不过这又是琴又是钟的,演奏起来不知有多难听。我的音乐细胞早就死翘翘了,所以才发表出这不知天高地厚的言论来。
      我才不承认自己是因为嫉妒,上课总是摩挲着那支笔,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的。思考着为什么他能写出那样的字而我不能?我相信是因为笔的缘故,于是放学后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冲回家,拿着那只笔就是一通乱写,连我妈都觉得我魔怔了。写出来的效果可想而知,还不如我原来的字呢。于是我既气愤又无奈,气愤的是琴钟竟有一方面超过了我,无奈的是自己写不出这样好看的连笔字。但我随后又释然,因为似乎他也只有这一方面可以超过我了,在其他方面面前,他还不是一无是处。
      其实琴钟并不是我想的那样,他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反倒是我不好相处。但他总能制造各种话题消除这种陌生和隔阂,不像班里的大多数人,还没接触就已经敬而远之了。我只是慢热,并不代表冷。我看人向来不看表象,我初中时的好友许覆水是全校有名的“混混”,是老师和家长眼中的“问题少女”,可在我看来,她不过是一个既现实又聪明的姑娘罢了。
      我和琴钟的隔阂在不断消除,我和他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多,那座小山正在一天又一天的消失着,直到消失殆尽,我们终于面对面的说话。我发现许多问题我们所持的观点惊人的一致,就像是同一类人一样,这个新发现让我欢呼雀跃,颇有找到知音的感觉。
      这个秘密开始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那是一个男女有别、画三八线的年代,稍有一点儿风吹草动就会传遍全班,班上的男女但凡有这么点儿“意思”的都难逃班主任的“棒打鸳鸯”,况且我们只是以普通朋友的方式相处,我不想因为性别问题而失去一个难得的好朋友。萍水相逢即是有缘,何况我们是同桌的好运气。渐渐地我开始变得堕落,上课打着讨论问题的名义同他聊得开心,下课为了避嫌而刻意装作陌生人,我自认为这种相处模式很好,既避免了老师和同学的怀疑,又留住了这样一个朋友。最先发现问题的是许覆水,那时她就坐在我身后,久而久之想不发现点儿什么都难。何况那姑娘又聪明,虽然是班里有名的差生,可继承了父母经商的好头脑,她的家境允许她过得洒脱,有时我看着她,就像在照一面镜子一样,我们本质上差不多,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有钱的我”,一个是“没钱的我”,她可以随心所欲的过日子,在我一字一句地苦背《初中生必备六十篇》时,她可以一口气背下李白的名篇《将进酒》,问她为什么,她说只因喜欢。可是初中生的考试中从不会考《将进酒》,这份喜欢也只能算作是喜欢了。
      可我还是羡慕她。她不像我总是刻意讨好每个人,尤其是老师和家长。有些我非常讨厌的科目为了考出好成绩而强迫自己喜欢,我一无所有,必须用知识改变命运才能过上好生活,不给父母添负担。我是被生活和现实逼的虚伪,逼的做一个恪守本分的好学生,我不能像许覆水般自在洒脱,可以随意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今天写写小说,明天偷爸爸的书学学管理,虽然因此背上了“不务正业”的罪名,被老师和同学深深厌恶,但我常在想,受老师和同学喜爱的乖乖女孟雪意,在露出“庐山真面目”后,不知老师和同学们又会怎样想呢?
      可我始终没有将那个囚禁于心灵深处的自己放出来,这样代价太大且太过危险,只能在面对许覆水的时候,略略表露出自己真实的一面。那姑娘的直觉十分敏锐,在看到我头一次对一个男生有说有笑后,下课便扯住我,径直问到:“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才没有!”我立刻反驳道。可惜当年太过年轻,按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too young too simple”,在爱情和友情上看不明白,虽然琴钟给我带来欢笑,但充其量就是个朋友罢了。爱情这种事,我想都不敢想。我一厢情愿的认为这仅仅是友情,却没想到许覆水比我看得更深更远,等我毕业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只是那时还剩下些什么呢?
      许覆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我底气很足,正要说些什么,只听上课铃声响了。“我要回去上课了,”我一边对她说,一边小跑到教室去。自从琴钟成为我的同桌之后,我开始盼望起上课来,因为只有上课我们才能说得上话且不被发觉,在我心中他和许覆水的地位是相同的,只是一个是男好友,一个是女好友的区别。但那个年代太不开放,两个好友的待遇天壤之别,许覆水可以跟我一起上学一起回家,而我和琴钟只能像“地下党”般偷偷说上几句话,我不敢质疑这种不公平,因为在别人眼中男女之间的关系总是不一般。早恋是种可耻的事情,况且我坚信自己做的光明磊落,并没有早恋。
      男孩子总是迟钝一些,成熟得也比女孩子晚。我相信琴钟同样把我当成好朋友看,他不懂避嫌,聊到兴头上就连下课也要纠缠着我,其实他和我都是小众性格的人,注定无法像“自来熟”一样与任何人都能打成一片,再加上我们都不会轻易与人交心,好友通常只有两三个而已,在外人看来他很孤独,但我偏偏觉得知心人两三个足矣。辛威是他的小学同学兼好友,好巧不巧和许覆水坐在了一块,可琴钟偏偏“见色忘友”,下课光顾着和我说话连辛威也不顾。久而久之自然有人发现了端倪,就连老师也觉得我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格外活跃,从前从来都是默不作声的,可班主任只是猜测,并没有实据。但我很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想失去这个朋友,那么无论如何也不能和他做同桌了。
      每次大考后座位都会进行一次变动,为了提高同学的考试成绩班主任提出了“前十名可以自选座位”的主张,一来二去我和琴钟也熟了,当谈起的家境时,他始终眉头紧锁,像是被愁云层层笼罩,我很聪明地没有再问,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强行挖掘是很不好的做法。琴钟一直很努力,只是底子薄,学习方法不太对才导致成绩差,作为他的朋友,我无论如何也要帮他。再加上有一天他对我说:“要是我能进前十就好了,我一定会选你当同桌的。”我当他在开玩笑,因为以他的成绩进入前十基本是不可能,但我现在开始很认真地思考着事件的可行性,算了下时间,离下次大考还有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也许会让他的成绩有所提高。其实让他进入前十说难不难,只要我愿意给他传答案。但琴钟是个有自尊的人,我的“好意”他一定不会领受,若是他领受了,他也不配做我的朋友了。我是真心实意地想帮他,于是渐渐的我们不再说闲话,而是正儿八经地讨论问题,我不厌其烦地给他讲题,耐心和认真得让人可怕,我甚至放弃了早早回家的机会,放学后还在那里看着他,陪他刷了一套又一套题,搞得我都有点儿吃不消。在我一番努力之下,他的成绩终于有了提高,但至于什么名次还不可知。
      在紧张和不安之下,终于迎来了那场考试,临考前,我问他:“怕不怕?”
      他被我逗笑,回答道:“考试有什么可怕的呢?放心吧,我不会浪费你的补课的。”
      “还有你的努力,”我补充到。
      这样一来,原本紧张的考试气氛轻松了许多。
      同学们已经陆续开始进入考场。他在考场门前顿了一顿,接着回头对还在埋头苦背的我说道:“我会记得我的承诺,如果我进了前十,我一定会选你当同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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