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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莲血 篇起 ...

  •   『红莲血』篇起

      若说寻人启事,那大魏这些年的寻人启事可真是太多了,十年前穆族的小公主丢在大魏,穆族找了十余年,城墙上的寻人布告都贴了三尺厚、悬赏十万黄金也愣是没找到。

      据说当时大魏正熙帝被舆论逼得束手无策,当时的老穆王更是派人递来国书,激愤异常,为了给穆族一个交待,正熙帝把一个无辜的谋士推给穆族顶罪,他们这才暂时作罢。

      正熙帝刚刚睡了三天好觉,第四天一早穆族七皇子九皇子连带着一大堆使臣气势汹汹就闯到了皇帝寝宫,站在正熙帝的床头就开始叫嚣。

      原来那名谋士严刑拷打之下也不招供,甚至为证自身清白挥刀自宫……

      穆族是马背上的民族,民风纯朴,将男人比做雄鹰,公牛,就看重男人的那点尊严,看着蜷缩在地,下身流血不止的谋士,穆族众人震惊之余还有那么一些感动,去找正熙帝讨要说法。

      正熙帝正巧做了一个噩梦,被吵嚷声这么一吓,从梦中惊醒坐起,知他们来意后,一把推开身上的美人,撩开帷帐,瞪视着众人,“朕亲自给你们审问!”

      可是待正熙帝带领众人来到大牢,只余地上一摊血迹,哪里还有谋士的影子……

      于是第二条寻人布告又十万火急地贴满各街道。

      穆族小公主就是丢在大魏皇宫里,正熙帝恨不得掘地三尺把这个四岁的小姑娘找出来,整个皇宫动员一干太监宫女,采取地毯式搜索,甚至都找到了东宫娘娘的波斯猫,西宫娘娘的哈巴狗,可就是没找到公主。

      但是你拿不出公主,你至少要拿出点态度,拿个无辜的谋士顶罪算个什么态度,正熙帝听到这种话,心口窝起了火,桌子拍得啪啪响,一字一顿,“他一点都不无辜!”

      于是,事情到了这种程度,只能吵一架,但大家都是有涵养的人,吵不成,那就彼此给个白眼,互相体会一下。

      到这个份上,大魏与穆族的关系也就处于将掰未掰的边缘。

      万万没想到,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穆族十三皇子于穆族都城临宁发动政变,老穆王下台,穆族很快拥立新君,改新国号,朝廷内外来了一次大换血。

      这场政变发动之快,以至于身处大魏的七皇子,九皇子以及一干使臣没有察觉到一丝风吹草动。

      更令人没想到的是,新穆王丝毫不顾及尚在大魏的两位皇子及一干使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兵进攻了大魏,彼时正熙帝刚刚听闻穆族十三皇子谋逆的风声,正好整以暇等着看热闹,当真是没有一丝丝防备,结果一夜之内,大魏西北边陲的边州城以及狄兰城就被打个措手不及,落入穆族手中。

      正熙帝接过八百里加急的急报,将急报往地下“啪唧”一摔,气得差点咬碎一口银牙,当晚,三千羽林军领着格杀勿论的口谕直奔穆族使臣停驻的驿馆,这一夜,混乱异常。十余位穆族使臣死得死,伤得伤,九皇子下落不明,七皇子于驿馆被诛杀,尸首却不见了,于是一夜之间,第三条寻人启事以及第四条寻尸启示又贴上了城墙。

      人人心里都是有一杆秤的,新穆王罔顾道义,篡位谋逆,上不敬父母,下不亲兄弟,情理难容。而这场八百里之外的政变,铺就了驿馆的一地鲜红,鲜红的血色其实本就是权谋的底色,就算已用清水冲洗数遍,血腥味也须很久才能散去,周遭的百姓提心吊胆,人心惶惶,简直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到这一步,大魏和穆族彻底掰了。

      大魏与穆族关系的破裂使得大魏这十年过得相当励志。正熙帝勤修内政,时刻不忘失边州、狄兰之耻。前朝淤华公主的嫡孙江隼在西北驻军三年,硬是从穆族那群虎狼手中将边州城夺了回来,而后数年,战功赫赫,重新使得淤华公主这一脉的门楣光耀,江隼继承了先祖的侯爵,成了这凤城数一数二的新贵。

      大魏这励志的十年不光被写入史册,在民间编成话本也广为流传,无论是阴谋杀伐还是纷飞战火,等到血腥味完全散去之时,其中的细节也都慢慢被遗忘了,它们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都成为众多传奇故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令人拍案而起或者拍手叫好的一种情绪,成为街坊之间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十年里的故事多,张贴的寻人布告也尤其多,“寻找”往往是一种可以持续许久的行为,因为牵挂总是种沉甸甸的心绪。

      寻人布告多了,这就使得人们格外注意这些东西,大魏自此仿佛有了此种风俗,丢东西、丢人或者丢脸从此不间断,岁月经年,人们的审美要求仿佛逐渐提升,一般的丢脸丢人都不能再作为谈资。

      约定俗成,似乎大家都在无意中攀比谁丢人丢得有格调,或者说玄妙。

      最近,春色大好,且不说张三刚斥巨资买来的媳妇放在被窝里还没捂热乎就不见是多么离谱。

      然而更离谱的是,当天官府一级一级发下来的通告:吉言郡主也丢了。而张三看过布告上郡主的画像后,瞠目结舌,整个人自那天就呆傻了,常常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捶胸顿足,街坊四邻都感到莫名其妙。

      很多时候,尤其是许多丢的东西一并找不到的时候,大家都会怀疑它们落在了一处,而大魏堪当这“一处”之地有四处,其他三处张三未做考虑,只一处,他那如花似玉的媳妇提到过的――枫山。

      “大魏极南有枫山者,滨海之北,巍然屹立于群山之间。待到天朗无云之时,可见山腰葱翠之处,云雾渐渐散去,有红瓦鳞鳞,隐约可辩。传说是十一年前,有前朝遗老遁迹如斯。”

      坊间有位年迈的说书人,似乎无所不知,一般有人向他问及枫山或是什么别的人烟稀少之地,他都会一边捊着花白的胡须一边背话本。

      如若有人兴致所致,想上枫山一览,说书人就会如此劝他,“既是遁迹于此,又何必扰人清修呢?”有的书生会悟出此中道理,不再前往,可有的书生不会,比如张三。

      这时候张三面前的说书先生,一边打量眼前这个傻乎乎的年轻人,一边无奈的摇头叹息。

      这月初六,张三带着全身家当出发了,按他的计划,他准备先行陆路半月,然后再走水路,到了国道,趁上一匹马骑骑,没有马,驴子也成。然后到了滨水,先行水路再行陆路然后再行水路,陆路水路陆路,反正追媳妇,怎么能怕山长水远,路遥马亡……

      人间正初夏,山间犹晚春。

      枫山古寺。

      一女子踏着满地桃花迎着炽烈日光拾阶缓缓而上,悠然看向不远处。

      繁荫浓翳的古树之下,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赤脚坐在秋千架上,手里拿着一本《正熙七年宫廷秘史》,藕色的脚丫荡来荡去,脸上藏着狡黠,然后她侧身对着一旁的一个正执笔写字的大叔说话,也不知道说的什么,那大叔听罢,气的腮帮子鼓起老高,笔一撂,头也不回的走了。小姑娘满脸得逞之后的欢喜。

      吉言也幸灾乐祸地笑了,心想八成乐南又在揭窦晏先生的伤疤。

      世界上,总有一种人,能够一眼看出来哪壶没开,然后她专提哪壶。最气人的是,这种人很会拿捏尺度,她不会一下子把人气死,以便以后有了空闲,可以再去气你,严格意义上,这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这种人不多见,枫山就有一个,就是乐南。

      托乐南的福,这数年里,窦晏先生已经感受过伤口撒盐无数次,然后愈合再揭开,揭开又愈合等多种不寻常的体验。可怜窦晏先生十年前犹是不惑之年的纯洁处男,身为谋士,为大魏也算是鞠躬尽瘁,如今落到这般光景,着实令人扼腕。

      “吉言姐姐……”乐南看到她先是吃惊,“你怎么来啦!”然后只见眼前广袖翻飞,飘散在半空中的桃瓣打了个璇儿,待吉言反应过来,白腻的细胳膊已经环在她腰上了。

      看着她手里捧着那本《正熙七年宫廷秘史》,吉言道,“你不会又跟窦晏先生提起旧事了吧?”

      乐南低下头,悄摸摸叹了口气,抬起头来,就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你不知道,隼哥哥这次去边州本来是要带我一起的,我已经一年多没见到隼哥哥了,不知道窦晏那老狐狸跟隼哥哥说了什么……”她气得直跺脚,“结果他们不带我去了!”

      乐南清楚的很,乐南这小丫头,每句话都是有煽动性、有目的的,平时乐南说话她都是只信一半,毕竟这个小姑娘是窦晏一手培养出来的,古灵精怪,心思敏捷,自己有自己的打算。可乐南也知道,凡是沾上江隼,乐南说的就十足十是真心的了,她清楚地看到乐南低头叹息时的失落,于是她走上前,半拥着她,帮她拢起额前的碎发,忙开解道,“边州有什么好玩的,荒草戈壁,风沙大得很呢……”

      “才不是!”乐南忙道,“才不是为了去玩,隼哥哥此次的任务是护送穆族进献的美人儿到凤都,连一向对美人无感的璟哥哥都去凑热闹了,可知那美人是真绝色,万一……”她气鼓鼓的脸上忽飞上两朵红晕,“万一隼哥哥被那美人儿瞧上了怎么办……”

      “唔”吉言沉吟了一下,“连我哥都去了,看来不是一般的美人。”

      乐南的嘴撅得更高了,“都怪窦晏!明日我就下山买头羊,让它把窦晏菜园里种的那些个宝贝都啃了,连根都不剩……”

      吉言“扑哧”一声笑了,不舍得再逗她,“其实你隼哥哥已经安全回到凤都了,没带着美人。”
      “哦?为什么!”

      吉言摇摇头,她也不清楚,正是因为不清楚,她才决定去看看。她在朝中多方打探得知,美人中途被截,不过对一般的贼寇来说,能从江隼和杜璟手里把人抢走实在是不太容易,所以基本可以排除这一可能。护送美人回京的人马从边州出发,势必会经过狄兰一带,那一带毗邻北周,若北周真有打算截堵美人,在此地设伏可能极大……吉言越想答案越来越接近心中那个模糊的人,那是她十分不敢承认的。

      “乐南,最近有线人来呈送密信吗”

      “有,三天前,麻衣来过,直接送到窦晏那里了,很紧急的样子。”

      麻衣是散布在北周的信使,专为收集情报而设。吉言听罢,心里酝酿了一番,道,“好,我得赶紧走了……”

      “哎,吉言姐姐,俊信刚才说不只有麻衣来过,其实两日前褐衣,青衣,紫衣都曾来过!”

      乐南四处找,可哪里还有杜吉言的影子。

      其实,张三的脚程还算快,已然在吉言离开枫山之前赶到,经历了陆路水路陆路水路陆路水路以后,张三作为一个风流倜傥的文雅公子已然变得身无长物、蓬头垢面。这与枫山的秀丽景色不太相容。不过就算到了枫山脚下,攀爬也真的很是问题,张三从早上攀到中午,攀了不到十米,他所幸就坐在山崖处的草柯处,捡两个大小不一的歪瓜野果,盘腿坐下,将就将就。

      正巧,吉言急匆匆自山崖而下,陡坡提剑缓冲,缓坡处便使轻功,一袭绿衫飘漾,及腰的长发如墨散于水一般散于风中,轻飘飘地打着慢慢的旋,正巧就落在张三身旁。

      吉言也是好奇,将目光投向草柯中坐着那人,乌黑的小爪,乌黑的小脸,一双委屈的黑眼睛滴溜溜地转着,口中咬着半个果子,身上的衣服划破了许多处,相必是因为这陡坡之上的利石所致。
      吉言摘下斗笠,露出白嫩的小脸,冲张三道,“绕过一个山涧,那边有云梯可走。”吉言指给他看,张三含在嘴里的果子木然掉了。

      吉言收起斗笠,身后忽然传来乐南的声音,张三寻声望去,山林掩映,却未见到说话人。

      “吉言姐姐,窦晏说你若是要去北周,麻烦帮他去台都捎带一份堕春酒回来,他说他谢兄最爱此酒……”

      “好……”吉言应声。

      张三见山间绿树摇弋,山雀飞走大半,可瞬间又复归于平静。

      吉言翻身从十米而下,落于一紫鬃白面的骏马之上,随后急急像东奔去……

      张三想,刚才他媳妇又要去哪里来着。

      北周。

      台都。

  •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更啦,请小可爱们多提意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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