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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hapter10 “呐,张嘴 ...

  •   “呐,张嘴,啊——” 一块热气腾腾的披萨递到他面前,举着披萨的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眼角眉梢都带着柔情,语调甜蜜俏皮。

      梦醒时分,冷汗涔涔。
      叶臧扶着额头,似乎是睡着的时候崴到了,此刻后颈传来一阵强烈的酸胀感。
      坐在窗边沙发上的人背着阳,面容模糊,文静淑雅,满身柔光,让他恍惚间有些分不清现实和幻境。
      “金兰……兰兰……”

      咖啡馆的隔壁新开了一家披萨店,小两口决定去尝尝鲜。
      这种从西方国度流传过来的主食,被叶臧戏称为“撒了炒菜的锅饼”。
      两人面对面坐着,相视而笑,浓情蜜意,女孩递过一块刚出炉的披萨,说是要亲手喂他吃“第一口”。
      青年出其不意地突然向前探起身来,一口咬了大半,险些咬到她的手指,吓得女孩故意发出惊呼,然后就是一串银铃般的笑。
      嘴里塞满烫舌的披萨,他看着对面恋人的笑容,觉得这一口是此生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叶臧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阶级家庭。
      父亲是出租车司机,母亲是制衣厂的厂工,夫妻两个典型的严父慈母。
      他从小就喜欢画画,白纸用光了就拿着笔往墙上乱涂,让母亲颇为头疼的同时,没少从父亲那儿挨打屁股。
      十四岁那年的一个傍晚,父亲照常开着出租去厂里接母亲,叶臧放了学自己回家,可直到深夜,他都没能等到爸妈回来。
      早上一句痞里痞气的“我出门了。”和身后的大声叮嘱“臭小子注意安全!”成了亲子间的最后一次对话。

      叶臧继承了父母打拼半辈子留下来的微薄家产,开始了独自一人的生活。
      他开始时不时地关注那所历史久远的福利院,后来每周都会过去一趟,和那些比自己年龄小的孤儿玩。
      以前的他从来不喜欢小孩。
      十八岁的时候,叶臧遇到了第二次被送回福利院的金兰。
      他一开始以为,第二次被送回来的孩子,要么天生运气太差现在一定每天愁眉苦脸,要么自身性格太差实在与人难以相处。
      诧异的是,金兰再次回来后如释重负般每天和院里的孩子们欢声笑语,清纯可人的外表下同样有着一颗善良开朗的心。
      这让叶臧既好奇又愧疚,不由自主地想接触金兰。相仿的年纪,相似的身世,两个人一来二去便熟络起来。

      他开始带她频繁出入自己的单人公寓,有时候周末店里休假,金兰就坐在靠窗的沙发,静静地看叶臧画上一整天。
      他用人生中卖出第一幅画挣来的钱,买了一条红色大摆连衣裙。
      收到裙子的她惊喜不已,换好后神秘地对他说,其实自己从小还有一个兴趣特长。
      身着红裙的女孩在脏旧的水泥地板上翩翩起舞,裙摆大幅度的旋转,像极了一朵正在绽放的玫瑰。

      此后有什么重要场合或者两人出去约会的时候,金兰总会穿上那条心爱的红裙。
      红裙的领口呈浅V字型,刚好露出锁骨,显得身形挺拔脖颈修长。
      特别的是,金兰的锁骨窝处有一个红色的胎记,像是一片羽毛的形状,轻飘飘地躺在她的胸前,叶臧说这是“天使的吻痕”。
      小时候有个算命先生路过福利院讨水喝,热情好客的金兰从阿姨那里接过水杯,亲自为他端了过去。
      那先生喝过水道谢后正欲离开,突然转身对着小金兰说:“你领口处的红斑是会跟着生生世世轮回的印记,将来无论哪一世都可以凭着此斑找到你的亲生父母。”
      叶臧用拇指轻轻摩挲着那个美丽的胎记,听她讲述起这件趣事。
      那时的她笑着说:“有了这个红斑,即使千年后你也可以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我,认出我,到那个时候我们还要在一起。”
      他点头认真回答:“好。”

      约定好的下个周末很快到来,傍晚时分,金兰还在单人公寓忙活着收拾屋子,即使她已经打扫得一尘不染。
      叶臧看着身着红裙的她,仿佛怎么都看不够似的,说笑到:“好了好了,你看你跟个勤快的小媳妇一样。”
      金兰回给他一个白眼,随即又添上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叶臧突然想起般的随手一插兜,脸色一变:“坏了,烟刚好抽没了。”
      出版社的编辑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时候没有烟酒招待怎么行,金兰立马反应过来:“没事没事,我马上出门去买。”
      “马路对面的小铺,很快的,你别着急,在家等我啊。”她提上鞋迅速出了门。

      跑到马路中央,金兰才猛地想起没带零钱,自己一身红裙也没有口袋。
      她脚步一顿,正欲转身的当口,下一秒一辆疾速驶过的货车便撞了上来。

      叶臧并没有想到,那句湮没在关门声中的“在家等我”成了金兰最后的遗言。
      十四岁那年的傍晚,载着父母二人的出租车也是横死在飞奔而来的货车轮胎下。

      他是听到杂志社的编辑进门后才得知的消息。
      敲门声响起,他本以为是金兰回来了,结果是略微秃顶的中年男子编辑带着一个噩耗进了门。
      只见男子擦着额上的冷汗说,楼下的马路刚发生一起车祸,年轻的女孩被酒驾闯红灯的货车司机撞飞出十几米,那姑娘一身红裙,人已经血肉模糊……
      不等他说完,叶臧早已脸色煞白,跌跌撞撞地冲下了楼,任由身后的中年男子怎么喊都不应声。
      他头脑一片空白,两腿发软,好几次摔倒又扶着墙慌慌张张地爬起,最终跑到马路边的时候,两腿膝盖处的裤子已经磕破,伤口血流不止。
      事发现场里里外外围着好几圈人,还有迅速赶来维持秩序的警察。
      只见人群中拼命扒出一个高瘦青年,他灰头土脸,衣着狼狈,看到眼前的场景,瞬间跪下撕心裂肺地哭喊起来。
      尘土浸入膝盖和掌心的伤口,叶臧像是完全感受不到疼痛一般,崩溃着四肢着地爬过去,不受控制而涌出的泪水模糊了视线,他却拼命想看清她最后一眼。
      这下连旁边的几个警察都愣了半天,良久才想起来冲过去阻止青年,三五个人拉着发疯挣扎的叶臧远离了女孩的尸体。

      一片刺目惊心的血红,一个消逝的年轻生命。女孩的红裙被染成了更深的颜色,面容安详,四肢瓦解,五脏粉碎。
      那晚,警笛声伴随着一个绝望凄厉的哀嚎彻夜回响,久久不息。

      “啥?金兰是谁?”此刻沙发上的女孩秀眉疑惑地皱起。
      “真是的,你知不知道这样随便在别人家的餐桌上趴着睡着很不礼貌啊。” 声音和记忆中相差无几,只是语气傲人,完全没有丝毫温柔可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Chapte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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