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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三十二章 锦衣少年 匆匆岁月, ...

  •   匆匆岁月,弹指一挥间就是十五年。十五年足以使一个幼稚的孩童长成担当大事的汉子,足以使那些娇俏的红颜的眉梢眼角缀有细细的皱纹,也足以使那些历经沧桑的生命像水中的泡沫一样,永远的消失不见。人生短暂,能承受几多个十五年?又有多少仇恨跨过这悠悠的岁月重新滋长?
      红霞满天夜幕四合的黄昏,河南大金店镇镇南的镇南客栈中唯一的店小二阿福眼巴巴看着正南方向慢慢行来的孤单单的身影,失望的叹了口气。最近镇上只要像样点的客栈都住满了人,一个个都是膀大腰圆带着家伙什的壮汉,听说是嵩山派无意中得了一把宝剑叫什么青霜的,嵩山派的掌门尹镜泓早广发了英雄帖,要在三月十五这天召开扬威大会。大家伙都冲着这把百年不遇的武林第一宝剑而来,即便不能拿在手中耍上两下,远远地看看也是好的。再者说了,又是江湖中年轻时就扬名大江南北的嵩山掌门尹镜泓相邀,大家也没有不来的道理。因此前几日时不时就有一群群人到了大金店,到了今天已经是三月十四了,各家客栈几乎人满为患。原本大金店就距离嵩山极近,武林中人到了这里也不会再往前走,而是先住下了,休息几天等到十五那天一大早就赶往嵩山,这才是准时到达。江湖中人就很是看重守时。因此不管是更早几天来的还是今天才到的,凡是前往嵩山路过大金店的武林人士都在这个小镇中住了下来。让镇上的客栈着实发了一把,但兴旺是他们的镇南客栈却是一直冷冷清清。也是,前来赴会的都是各门各派的一群一群的来,怎么着也得四五人以上吧。而镇南这小小的客栈总共就只有四间客房,客人能住下来才怪。故镇南客栈虽然位于东、西、南三条大路交汇处却依然门可罗雀,到现在还没有一人在这住下来,只是问一问就走人,弄得掌柜的每次都是笑脸相迎,失望相送。
      阿福抽下在脖子上挂了一天的毛巾在空中甩了甩,低声嘟囔:“我早就看出掌柜的不是个会赚钱的人,想当初我让他把客栈建得高档一点,气派一点,结果他就是不听。现在看着人家比自己大一点的客栈都赚足了银子,自己又拿着我撒气。哼,像他那种目光短浅的人还想发财——下辈子吧!就咱这只一个跑堂的客栈谁会住进来呀,要是我我也看上眼……”
      “阿福,你嘀咕什么呢?让你去迎迎那个客官,你怎么站门口就不动弹了?我供你吃供你住,你就这么给我干活的?你要是爱惜你那两条破腿,你就回家去,别再我面前碍眼!快去,快去!”店里传来掌柜的呵斥声,阿福唯唯诺诺答应两声抬腿就要迎上去,还没迈步呢就听“哒哒哒哒”清脆的马蹄上从店右手大路上传来。他赶忙睁大了眼睛,抬眼望去,不禁暗喝一声:好俊的小伙子!好俊的马!一匹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的高头大马四蹄翻飞扬起一阵尘土直奔客栈而来,马上坐着的是一个身穿雪白织锦交领长袍的十八九岁的英俊少年郎,但见他长发束冠,颈中松松绕着一条与锦衣长袍同样颜色的长围脖,围脖在颈上松松地绕了两圈,长长的围脖两端一端软软地垂在胸前,一端垂在肩后乌黑的头发上,黑白分明,煞是醒目。围脖的两端和长长的乌发在奔驰中迎风飘舞,远远看去雪白的人马在黄昏的晚霞中融为一体,说不出的迷人虚幻。
      不消片刻锦衣少年就策马行到店前,轻轻“吁”了一声,疾驰的骏马在这一声轻喝下只是原地踢踏了两下就停了下来。竟然是罕见的千里马。现在人马到了眼前,阿福这才看清楚来人的长相,没想到一个少年郎君竟然长得冰骨雪肤,星眉朗目,明眸皓齿,这样出色的人儿大金店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只是一双清寒的眸子只扫了阿福一眼就使得他冷不丁就汗毛直立。饶是如此被看得不舒服,阿福也微扬着头看得有些傻眼了。马上的人坐直了身体,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发呆的阿福,英俊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只是冷冷问道:“这里可能住店?”
      掌柜的听见外面的声音早跑了出来,他见阿福愣愣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但财神爷就在门口他只来得及狠命的拍了拍阿福的后脑勺,就涎着脸笑道:“客官,这门帘上写着的可不就是‘镇南客栈’四个字吗?来,您里边请。”锦衣少年听着他前面的话微微皱了皱眉,但见掌柜的做了个请的手势终于翻身下马,高挑的身子立在高大的白马旁边,登时显得人英俊马威武。掌柜的忙亲自将马缰绳接在手里,口中笑道:“客官,我这就将您的马牵到马棚里,给它喂上好的草料……”说着转身就要走。“等等!”锦衣少年开口了,掌柜的忙又转过脸来:“客官还有何吩咐?”锦衣少年的语气没有丝毫的起伏:“你喂它上好的草料就行,但不要栓着它。”掌柜的不明白了,小心翼翼问:“客官,您的意思是……”锦衣少年秀眉微蹙:“我的马不喜欢被栓着,懂吗?”末了又补上一句:“它很乖的,很听话。”“好嘞!”掌柜的松了一口气,转身又要走却第二次被喊住:“等等,我问一下你这帘子上字是谁写的?”掌柜的看着帘子上“镇南客栈”四个大字,不禁赧然,竟然羞涩道:“写得不好……”锦衣少年不耐烦了:“我又没问写得如何,我是问这字是谁写的?是你吗?”掌柜的高兴起来:“客官好眼力,正是小可……”“那好,你让他去喂马,”说着锦衣少年指了指边上站着的阿福,然后转头对掌柜的道:“你跟我来,帮我写几个字。”
      阿福从掌柜的手中接过缰绳,撇着嘴将马牵入后院,边走边嘟囔:“马棚?哼,在哪?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就咱们这个小客栈连人住的地方都没几个,哪来的马住的地方。”说着他拿眼搔了搔这个小小的后院,只见墙角码着一对劈好的柴禾,就把牵到柴堆旁,松了缰绳自语道:“就这吧!”说完拍了拍马径:“伙计,你就算这的千里马也只能将就将就了。”听了听又续道:“好马是好马,人也是好人。怎么看上去这个齐整有钱的主竟然不识字?啧啧,真真是个绣花的枕头——草包一个,中看不中用啊。也不过是跟我阿福一样只配给会写两个字的掌柜的跑跑腿,打打杂。”说着哪首摸了摸自己粗糙的脸,不由得高高扬起,想了想却又轻轻拍了一下脸颊,叹道:“人家是怎么长的?细皮嫩肉的,比咱大金店张员外家的大小姐还有好看。唉……人啊,没本事长个好皮囊也是好的。说不定哪天被有钱人家的小姐看上,这辈子就吃穿不愁喽!我这辈子就甭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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