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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番外 我曾经爱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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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文是一名律师,准确的说,他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这是官面上的说法,民间的说法是,周子文这个人,从本质到外型,从领带到西装裤,都是一个流氓,甚至传言,他本来就是流氓一个。
这些八卦都是他的行政助理朗朗说的。作为整个办公室看的见的唯一的女性,朗朗拥有许多特权,比如说,可以八卦领导,可以偶尔打混,可以有时候发脾气不给周子文的女朋友送花。这家伙的女朋友太多了,有时候到路边咖啡店享受下午茶,擦身而过的女孩子就很有可能是他的亲爱的。
偏偏这个流氓坐在办公室里面对这电脑大喊:曾经沧海难为水。
听到这句鬼嚎朗朗立刻从办公室里面冲进来,大喊:“你不要这么恶心。”周子文笑了笑,说:“朗朗,其实你有一点象一个人。”
楞的人是朗朗,她掏出镜子看了看,问:“谁?”
朗朗的侧面的确很像十六岁的邓欢君。
那一年,周子文十八岁,正是热血少年时期,骑着单车,叼了一支香烟,一心想做江湖老大。
帮里面来了一个小姑娘,长裙飘飘,有纤细的小腿和沉静的面容,:“我要加入你们。”她说。几个兄弟撇撇嘴,的确,打打杀杀的江湖突然来了一个乖乖女,很诡异。
老大打哈哈:“小姑娘不要这样,乖乖回去读书写字。”
一丝笑容飘上邓欢君的脸:“我想,既然,我可以找到你们,我也可以带人找到你们。”
气氛一下子紧张,一直沉默的周子文突然开口:“老大,我们让她留下,做我马子也不错。”邓欢君回头看了他一眼,抬了抬下巴,没有说话。
其实,周子文对邓欢君没有兴趣,马子吗,何必这么费时费力,用抢的就可以了。封住一个人的口的确很麻烦,一般有两种方法,把他变成死人,或者拖他下水。他喜欢用后者。
他记得,他是邓欢君抬头看了看他。印象这么深刻是因为周子文很高,邓欢君却娇小玲珑。为了能够看到他的眼睛,娇小玲珑的邓欢君几乎仰着脖子冒着身体失去平衡的危险,盯着他的眼睛看,然后神色如常。
这样,邓欢君成为帮派的一员。
吸烟、喝酒,除了打架,她几乎无所不能,除了这些,她仍然是帮派里面一个异类。好像她对什么都兴趣缺缺,不爱钱,不爱玩,只是为了做一个坏孩子而做一个坏孩子。
人在江湖漂,怎能不挨刀。周子文三天两头受伤,帮派里面有个女人的好处就是,受了伤会有人来包扎。
素手纤纤,绷带好像翻飞的蝴蝶,邓欢君低着头,好像一座沉默透明的女雕像。人受伤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时分,鬼使神差,周子文托起邓欢君下巴,说:“做我马子。”挣扎着准备吻下去。欢君笑了笑,恶狠狠的抽紧包扎带,如愿听到尖利的杀猪声音,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走了。
周子文在后面咬牙切齿也无可奈何,伶牙俐齿他不是邓欢君的对手,动手,他周子文也没有动女人动手的习惯。这一刻,他突然犯贱的觉得刚才邓欢君恶整自己的样子很好看。
那是第一次心动。
“哎,女人,你说话啊。”一次帮派碰头的时候周子文冲着邓欢君喊。
“你唱歌给我听。”邓欢君答非所问。
“哦。为什么?”周子文问,很快他就不问了。邓欢君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落下来,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很像很像一个脆弱的娃娃。紧紧抿着的嘴巴,好像一个叛徒,微微的泄漏主人倔强的要命的性格。
周子文还是真的唱了,低低的一首英文歌,不料邓欢君手指轻轻滑过他的唇,一阵冰冰凉凉的酥麻传到全身,周子文一下子楞住了。
“逗你玩。”邓欢君回答,转身离开,裙角翻飞。
周子文一阵懊恼,低低对自己说:“可是我会当认真的。”
帮派里面兄弟议论,邓欢君漂亮是漂亮,可以象没有心肝的木偶娃娃。吃了这么多次苦头,周子文深以为然。有一天吃饭的时候,酒喝的有点热了,周子文出去吹风,听见一阵少女的哽咽。
“爸爸妈妈,你们为什么不要我。”邓欢君低低压着自己声音,颤抖的身体在夜色中显得分外瘦小。
虽然很想走过去按住她的肩膀,说,不要害怕。就像很多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
周子文点了一根烟,默默的躲在一棵树后面,看着她。她不是电视剧里面漂亮的女演员,她是独一无二脆弱的要死又倔强的要命的邓欢君。只有躲在一个人的角落里面,邓欢君才能稍稍泄漏一些自己的真是情绪。
除了年少轻狂,什么也没有的周子文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在一个热闹的晚上,默默的躲在一棵树下面静静守护心爱的女孩子。
第一次,周子文如此痛恨自己这么没有用。
后来,邓欢君回家了,乖乖读书,乖乖上大学。
后来,周子文也离开了他的江湖,考上政法大学,成为一名律师,时有时无也打听邓欢君的消息,听说她毕业了,她出国了。等他买好屋子买了玫瑰准备求婚的时候,听说,她有了男朋友了。听说,她现在很好。
周子文现在也很好,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屋子,房间里面还贴着当年手抄的诗歌:
我曾经爱过你:爱情,也许
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亡,
但愿它不会再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象我爱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