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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我总是站在钱杉的一侧,静静地观察她的动作,她会模仿咀嚼的声音,然后把菜叶递到兔子嘴边,一点一点地往它嘴里送,吃到菜梆的时候,她会快速地抽回手,重新拿一片新的叶子,看兔子差不多吃饱了,她就打开笼子,让它散一会步。兔子走出四五步就不走了,她仍然耐心地把它往远处赶,这样差不多持续了二十分钟之后,她会大声地喊,乖乖,回家了。弄得好象弱智小孩,跟着兔子乖乖地回到笼边,一直到笼门关上,我们才从她的母爱中清醒过来。再看她,左手拿烟,右手拎酒,我们干脆把脸转过来。

      慢慢地,我被允许在课余时间去看她画画,她的画常被老师说成很脏,意思就是处理得不明确,很拖沓。后来,我常常引用这个字来形容她每天的打扮,比如说今天的妆有点脏,或者今天妆很干净。她的天分并不是最高的,不过她的目的很明确,用中等的文化课分数加上中等的专业课分数考上一所中等的大学。要做到这点对她来说应该不难,所以从她脸上我常看到一种不急不徐,按部就班的陈腐气质,与其他画画的人如出一辙。

      在画室里,我一呆就是几个小时,为了不打扰他们画画,我会静静地在画架之间寻找一些比较大的空间,好让我可以长时间呆在那里。我站在一个画架对面,从背后观摩着她的笔法。这是一幅很基础的静物图,桌上有一个石膏头像,几个不同颜色的水果,一个陶罐,还有一块大大的桌布从墙上一直铺到桌子下面。我很纳閟,桌布为什么要挂在墙上呢?那是一支透明的有机水粉笔,光线透过笔杆,把画上的色彩反射到圆柱形的笔杆里,形成很立体的抽象图案。每动一下,就会有新的图案如走马灯般在笔杆上跑过,就这么不停地变化着,转动着。

      另一个拿笔的女孩身材不高,但是比例很匀称,肤色有一点深,手却很白,好象漂洗过的一样白,手指很丰满,看不出关节,指尖的弧度恰到好处,让指甲上有一层很亮的光泽。我想,这就是艺术家的手吧。只有这样的手才能画出美丽的画,才能奏出美妙的音乐。她的动作时快时慢,每一笔都很肯定,不象钱杉那样画了又抹,抹了又画。桌布已经基本上完成了,水果的高光也留了准确的空白,只剩下那个陶罐,只是炭笔淡淡地勾出一个轮廓,甚至连阴影都没有定位。

      女孩停下来,把笔插到水桶旁边的笔筒里,左手的调色板依然紧紧地抠在虎口上。我也和她一起端详这一幅画,象展馆里有修养的观众,把右手做作地撑在下巴底下,死死地盯住某件作品,目光里象有两枚铁钉把他看的那幅画钉在墙上。我发现她的画风简洁大气,线条流畅,色彩十分饱满。不过,她画出来的每样东西似乎比原来的尺寸要大一些,虽然只是那么一点点,仍能轻易地被发现。这种特色让她的画给人一种丰衣足食的饱足感,同时又能很好地体现她在每个细节上看似不经意却是十分匠心独具的处理。比如,她每个水果高光处的处理都是不同的,而且根据果皮不同的肌理刻画出不同的质感,让人不会因为形状重复而产生视觉上的混淆。

      陶罐已经定型,鼓着圆圆的肚子稳坐画面正中央,陶罐右边是一尊西方古代人的石膏头像,很面熟,记不清是战神还是海神,深厚的素描功力在这个人像上显露无遗。石膏像上因为光线而产生的复杂阴影层层叠叠,交错杂陈,每一个层次,每处形状,都交待得清清楚楚。顺光处明亮光洁,一种粉质材料特殊的干燥和重滞的气味穿透画布,向外发散出来,好象你伸手就能摸到。它偶有停顿的滑坠感,它颗粒状突起的磨砺触觉,无不告诉你它是真实存在的。逆光部分则用了很多晕开的效果,不至于陷到厚重死板的境地里去。

      钱杉的石膏头像阴影很重,而有光的部分则是一律的灰,我常问她是不是因为石膏像不能擦洗所以上面都落了灰,看到眼前的作品之后,我不禁哑然失笑。画室里的人陆续离开了,最后只剩下我,钱杉和那个喜欢用有机画笔的女孩。我向钱杉打听特长班有没有多余的名额,我也想来参加培训,钱杉冷笑:“就你这样的,也想画画?”我不服气:“我怎么了,你看见过我画画吗,你怎么知道我不可以?”“我是说你文化课那么差,再怎么也上不了一本。”我自觉心虚,抓住钱杉的肩膀前后推搡:“所以啊,请你帮我吧,姐姐,老姐姐。”钱杉的金耳环在剧烈的摇晃中飞了起来,两片薄薄的树叶象失重的水花打在她的耳垂上。她有些生气,沉下脸说:“要我说多少遍,只要你下定决心,一定可以的,只不过你的心太飘了,真担心你将来会后悔。”虽然这样的话听过无数次,但每次我都置若惘闻,对于困境,我是逃避的。

      钱杉把兔笼子提到门口,开始她兔妈妈的工作。那天兔子显得十分活跃,在笼子里上窜下跳,好象等不及妈妈来给她喂食了。钱杉摘下一大片菜叶,递到我手里:“我们一起喂吧,它今天好象很饿的样子。”我战战兢兢地把菜伸进笼子里,钱杉突然在背后推了我一把。“你去死吧!”我脱口而出,听见我骂她,她好象更高兴了,哈哈大笑起来。我们的声音很大,画室里的那个女孩走到门口,冲我笑笑说:“麻烦小声一点,谢谢。”我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在走廊上追打钱杉,一边打一边搔她的痒,搞得她又哭又笑,好不热闹。等我们回到画室,那个女孩已经走了,只留下一幅没有画完的水粉画。远远望去,画的右角,有一些小小的字,走近一看,是她的签名——钊。某年月日。看到这么遒劲的笔划,再看看画面里每个尺寸略显大个的物件,突然感到她一定是个外柔内刚,豪爽大气的女孩。

      因为坚持自然采光,画室里常常很阴暗,只有高高的壁柜上雪白的石膏雕塑一贯地透着莹莹的光,如一盏盏造型奇特的灯,又如总也晒不干的油漆,在角落里滴滴嗒嗒,没完没了。在这湿漉漉的背景里,站着许多梯形的画架,画架上是一律纯白的画纸。因为很厚,光并不会洇透纸背,看起来更象是堆叠到纸上的一层涂料,半湿半干地反着微光。

      “你怎么还不走?”我立在画室门边问那个叫钊的女孩,屋外的余辉把我的影子拉得好长。
      “好几天都没进度,想再看看。”
      “你画的很好啊,不过就差个陶罐了,为什么不画呢”
      “一直想象不出陶罐的质感,不知道是画上釉的还是没上釉的。”
      “你画里的亮点够多了,画个没上釉的吧。”
      我随口说出一句,她眼睛里有灵光闪过,露出释然的微笑:“谢谢,旁观者清啊。”
      “不过,天已经黑了,你还要画吗?”

      她把额前的一缕头发拨到脑后,问:“你想参观我的画室吗?”我从她眼睛里看到和石膏一样湿湿的细碎光线,仿佛山涧里暗夜中的溪水,在月光里静静地流。她的画室其实就是她的卧房,连着扁长的阳台,门很大,好象房间和阳台是连在一起的。书桌上有很多精美的杂志,《当代艺术》、《美术》、《中国美术家》等等,封面交叠在一起,象一幅活动的画。她指给我看墙边地上靠着的一个小木盒,锁扣轻轻搭下来,好象一个没有藏好的秘密。“这是我的模型,我灵感的源泉。”说着她打开盒子,里面鲜艳得有些刺眼,有毛茸茸的水蜜桃,黄澄澄的梨,小的木雕。当她拿起其中一枚稍大的徽章时,我被那些刚劲有力的线条震撼了。那是鲁迅的头像,每一根竖直的头发,硬得象铁丝的胡须,还有脸上深深的皱纹,无不让人肃然起敬。

      她也出神地盯着这块木刻:“鲁迅非常喜欢日本的木刻,他也创作了很多,不过他更适合被刻在木头上。”我点点头:“是啊,一想起他的文章,真是刀光剑影,招招见血啊。”她送我下楼,我走在她后面,她的塑料拖鞋在水泥地上发出响亮的踢踏声,那是一双和她的手同样白晳而饱满的脚,脚后跟的肌腱有力地伸缩,脚底和脚掌有红红的肉色。多么叫人安心的青春□□,那么蓬勃,好象永不会老去。

      夏夜,我百无聊赖地坐在教室发呆,想写些什么又无从落笔,只是发呆。“看来你和我一样,喜欢发呆啊。”她从身边的门后面钻出来,身上有未干的汗珠和灰尘味道。再看她脚下却是一双人字拖,随意地夹在微翘的脚趾中间。我说:“你上课也穿拖鞋,真有意思。”她坐了下来,一把抢过我桌上的纸,“如果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候,没想到你还挺文艺的嘛。”我有些窘迫,好象被人窥视到秘密一样,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她见状马上转移开话题:“我的名字你还不知道吧,不如现在就告诉你。”她在纸上写了个大大的钊字,我反诘一句;“原来你流着英雄的血。”她收住笑,飘飘地看我,我也看她:“你的性格倒是有革命家的味道,而且画画写字都很用力,象个男孩,和你的名字很般配,所以啊,名字决定一个人的性格,叫着叫着就成那样了。”

      她很快安静下来,这种起伏不定的情绪,让我更加觉得她身上的艺术气质也在和她一起放任自己的思维。我在纸上飞快地书写起来,那是一首席慕荣的诗,含着眼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她的目光慢慢移到我的纸上:“你喜欢席慕荣吗?”我说:“很喜欢,她的诗我几乎都会背。”我最喜欢那首《乡愁》,跟余光中的不一样,更加细腻唯美。乡愁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多美啊。

      那就是个有月亮的夜晚,花儿在黑暗里悄悄吐蕊,我和她紧挨着坐在大理石的廊柱下,凝望着那一弯如钩的新月。我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就是那一弯尖尖的月亮,从丰子恺的漫画里走出来,独上西楼,从一弯新月如钩的句子里走出来,孤零零地挂在陌生的黑暗里。她也许看出了什么,问:“又涌上心头了吗,是不是要吟个花间一壶酒什么的,我可受不了。”我被她逗笑了,她的拖鞋悬在半空,轻轻摇摆,因为廊柱很高,我们看得见自己的影子。“不如我们每个人说十个自己的习惯,什么都可以。”她快速地转动眼珠,用食指点在下嘴唇上:“我吃面的时候喜欢放很多黑胡椒,喜欢光脚走路,不爱穿鞋,还有我喜欢玩泥巴,越脏越喜欢。我爱用馒头当橡皮擦,有次偷吃过一块。喝汽水的时候,总是一口气喝完,几个了”然而我的心思并没有放在数数上,只是依稀看到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小孩吧嗒吧嗒跑向我,打着赤脚,满脸泥土,身上又黑又脏。原来我们心里都藏着一个无拘无束的野孩子。

      我并没有告诉她这些和她几乎雷同的习惯,只是在心里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世上真有这种玄妙的巧合吗,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当缘分成为那个年代的流行语汇时,我知道了其中的真义。那天晚上的廊柱下,我仿佛拾到一颗玉石,在花香涌动的空气里,在月光温柔的沐浴中,在袅娜清淡的投影前,傻傻地不知道该告诉谁。只好偷偷装到心里。

      钊的启蒙老师所在的学校与我们相隔不远,钊常在周末带我去参观。运气好的时候,美术活动室的门没有锁,我们会蹑手蹑脚的走进去,用一种期待的心情到处寻宝。有时会发现未完成的泥塑,有时候是木雕,刻刀放着寒光,让我们始终保持敬畏,可还是忍不住往前靠,甚至会去抚摸一下褐色的泥巴捏出来的头发、眼睛、鼻子、嘴唇,然后在湿湿的转盘上狠狠抠出底座,往往泥塑上会喷一些水,防止干裂,所以我们的手经常会结起一些泥痂。我们不舍得擦,把它们一点一点慎重地抠下来,好象自己也在创造什么作品似的。

      美术室的旁边是一间大大的文体室,里面堆着厚厚的体操垫,还有各种大型器械,有双杠、鞍马、吊环,还有很多举重用的杠铃,高高地撂在一起,感觉比我们还要高,随时都会倒下来砸死我们。我最喜欢倒吊在双杠上来回地晃,而她因为够不到吊环,所以一遍遍地站在吊环底下跳,象上了发条的玩具。我看着她露出来的一截白肚子,常常笑得倒在地上。她并不在意,只是一个劲地仰着头,睁大眼睛努力地往上跳,手已经酸得抬不起来,她还是固执地一次次地重复那个动作。“你真固执。”我说。她喘着粗气,涨红了脸:“我太矮了,跳不上去。”她脸上闪过一丝自怜自怨,是我不曾见过的,那神情里有着一个小女孩单纯的怯弱,也有一种文艺青年特有的自知。我帮她整理好衣服,拉她走出了尘土飞扬的房间。外面太阳出来了,照在洁净的柏油马路上,让人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就象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很快她的生日到了,十七岁,潮湿而有生机。我问她有什么心愿,她只是斜睨着眼,不说话。从她似是而非的眼神里,我读不出喜悦,只是一种认命和不敢张扬。她也许是有些害怕的,在父母眼里她早已长成独立的大人,而在她自己却仍怀揣一个少女简单而质朴的梦幻。所以在她画里,经常会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说:“对不对呢,对还是错呢?”她并不会向我打探对于她的画作的看法,然而看多了之后,你就会渐渐地融入到一种浓稠的甜蜜中去,那里有欲滴的色彩,肥硕的形体和无声的满足,她想停留在这样的画里,真的想。每次,她遗留在画布上的都是生活里未尽的心愿,以及无人分享的情怀。

      寒假,宿舍里只有我,每天都昏昏地睡,不知道醒,她拿着一个小盒子兴高采烈地推门进来,抱歉地说:“对不起,这么早就来找你,我发现一个宝贝。”她打开手掌,里面是一方水蓝色的印,仿玉的石头,钤纽斜下去,象颔首的鸟。她把印章放到我手上,用力地印下去,有三个字:夜夜心。“好看吗?”她不象是在发问,倒象是在赞美。我一时想不起在哪听过这几个字,费力地皱着眉头。她轻抛眼波:“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见我无动于衷,她又开始解释:“嫦娥偷了灵药后,独自一人守在月宫,夜不能寐,那是种什么样的悔意啊。”我终于睁开眼:“小姐,现在是七点,还没吃早饭,能不能不要讲什么仙女的故事,我怕真要成仙了。”她脸上涌起歉意,我看见她身上有什么东西萎顿下来。

      那天晚上是她的生日宴会,我们围坐在烛光闪闪的桌前,每一个人都戴顶尖尖的垂着彩穗的帽子,大部分是她特长班的同学,气氛还算热闹。黄林送她一本《梵高传》,封面上的梵高耳朵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表情阴郁。钊站起来对黄林微微地鞠躬,接过书时双手竟有点颤抖,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的样子。钱杉则大声地说话,她艳俗的脸庞在烛光里更添了许多风尘味,不得不让我再次想象她左手拿烟,右手拎酒的样子,真恨不得给她装几颗金牙。酒是男生们带来的,杯装的五粮液,人手一杯。钊开始只是把酒放在嘴边浅谈地抿,后来竟然一口一口地猛喝起来,她表情怪异,象在跟自己赌气,又象是耐不住这吵闹。她不说话,只是默默咽酒。我再看周围的人,他们各自侧着头和邻座的人聊天,竟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钊。她坐在那象一个孤独的影子。也许正是这种孤独让她醉了。

      钊紧贴在床边的墙壁上,头无力地向后靠着,眼睛紧闭,脸上象打了胭脂一样,又象熟透的水果,仿佛一碰就会汁液喷涌。我和黄林守在她身边,突然,她把后脑重重地撞向墙壁,把我们吓了一跳。“不疼吗?”我问,她傻笑,黄林好象很有经验的样子:“喝醉的人没有感觉,不知道痛。”她又开始撞墙,我们只好把她安顿到床上。她就象一只水蛭在床上滑来滑去,姿势十分不雅,我连忙给她盖上被子,招呼黄林去打点热水。这时,我看见她眼睛里泉水一般涌出许多的泪,打湿了整张脸,听不见她的抽啜,我有点担心她喉咙被哽住 ,所以轻托她的头,让她的泪洒满两腮。

      黄林端来一盆热水,我怕他看见钊狼狈的样子,就让他先回去。我轻声问:“你怎么了”她却是睡着了,眼睛边挂着一颗悬而未决的泪。如果人生就象叶尾的露水,滴下两滴就没有了,只希望那不是泪。脑海里冒出的这句话在那样忧伤的夜里伴我一遍遍体味着黑暗背后的泪水和隐痛,好象是我自己的泪水由她的眼睛流出来一样,很真实,又是那么虚幻。

      隔天,我坐在冬日的阳光里,看一本油画册,钊脸上的泪痕已干,嘴角一窝轻笑,整个世界很安静,只听见纸张翻动的声音。有一幅《小路》,普通的绿树,狭窄泥泞的土路,树叶间细长的天空,画里几乎没有暖色,也没有人。当你在这样静谧的时候,用心去感受,你会看见路的尽头有一所房子,红瓦白墙,那是你在故乡的家。作者没有刻意美化,也不花费过多的篇幅,对笔下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寸色彩的熟悉以及朴素的用色和表达让我直抵他的内心:他对于小路深处的那所房子,那个家深深的向往和思念。这也许就是绘画的魅力吧。

      在那个时候,我感觉无比的闲适和安宁,静静看一本书,赏一幅画,无声地陪伴一个人,原来是那么值得去做的事情。她很快醒过来,发一声撒娇般的喉音,然后用清澈的眼睛望着我:“我睡了很久吗?”“不久,不到两天。”她放肆地用目光在我脸上来回扫,我的心有点乱起来:“你知道昨晚把我们搞得多累吗?”
      “对不起,生日太开心了。”经过泪水的洗涤,她眼睛里一种天真的光芒显露出来,照得人心里发慌,当她直视我的时候,我感到有什么东西扎到心里去,牢牢地扎下去,永远也拔不出来了。她轻叹一口气:“为什么人越多越寂寞呢?一个人的时候反而不觉得。”我不知如何跟她辨解,只在心里默念,我已经知道了,你的泪水告诉了我关于你的一切。

      那个生日,我记忆中好象没有送东西给她,只是到她赴H市参加高考前的培训时,才想起来欠她一点什么。她常写信过来,当我站在齐腰高的狗尾巴草丛里读她的信的时候,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我决定单刀赴会,去H市和她相见。

      那天的我,穿一件灰色牛仔外套,腰间别一把三寸弹簧刀,因为太长,走一会就要整理一下衣服,不能被人发现,不然会被扭送到公安局。带着第一次来到大都会的好奇,也带着一份象泥土一样质朴的牵绊,我昂首阔步,好象刚入伍的新兵,气势汹汹地走在宽阔的马路上,让人老远就能嗅出身上的稚气。邮箱里有一封早已到达的信,隔着信封就能摸到那狗尾草的茎干,是我一支一支折下来压平后贴到卡片上的。卡片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行烫金的字:请你听听那风声,在每个想念的当口。这是一份早就准备好的礼物,只想告诉她,校园里的狗尾巴草常沾满了她的信签,因为无法抑制的离愁而久久地不愿萎谢。只等她来察觉。我把信偷偷放了回去,等待她的到来。

      “嘿,看谁来了?”钱杉远远地跳过来,一把拉住我的胳膊。“真高兴你来看我们。”
      她的眼镜更厚了,眼神也日渐晦暗,我轻佻地说:“太想你了,想得都要发疯了。”
      “真的,不会是逃课吧?”她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钊满面惊喜,问:“怎么,给我送信来了?”
      她从信箱里熟练地取出那封有草叶的信,旋即大笑起来:“你为什么不干脆放块石头在里面?”
      “人比信早,你真够可以,钊每天要到楼下看几次邮箱,等你的信呢。”钱杉冷笑几声,我心里竟有些甜蜜的刺痛。

      我和钊并排走在H市辉煌的灯火里,手心不由自主地沁出汗来。“真想你啊!”钊长舒一口气:“虽然很快就要回去了,但还是天天盼你的信,你知道吗,这里的好朋友之间都特别疏远,连走路都要离得远远的。”
      “我想是她们比较崇尚独立吧,只在关键时候挺身而出。”
      我听出一个游子的思乡之情,再看她,只见钊的眼睛微微泛红,嘴唇咬得很紧,她还是一贯地不擅表达,我却早已了然于胸。我们的手握得很紧,风从指间滑过,手心里的汗干了又湿,湿了又干。

      那一夜,我们走了很远的路,一直从城市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天空露出晨曦的颜色,我们也不觉得累。看着眼前闪过的一盏盏街灯,好象替我们丈量着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距离。一整夜,我们说的话不多,但是已经足够。

      钊结束培训回到学校,校园里的狗尾巴草已经全部不见,但我们仍喜欢在那些枯黄的颜色里一遍遍地来回地走,好象走在某种特定的频道里,也许那里藏着一坛思念酿的酒。

      有天傍晚,我来到画室,里面人很多,大家围成一圈,好象刚结束什么仪式似的。黄林看见我,马上把我拖到外面,沙哑地说:“曹老师昨天去世了,我们刚刚送完他。”我吓得说不出话来:“怎么这么突然?”“他早就知道自己的痛情,只是不想影响我们最后的冲刺,所以一直瞒着我们,真是,唉…”黄林有些哽咽,我见一个平常不怎么对我掏心掏肺的人在我面前哭,有点受宠若惊。“那你们肯定很难过,节哀吧。别辜负他的一番苦心。”黄林平静下来,我想在人群中找钊的身影,却没有发现。钱杉一边擤鼻涕一边走过来:“我们昨天用松枝给老师做了一个花圈,今天却不让我们拿进去,说什么放不下。”我听了也气愤难平:“那你们可以拿到画室来啊。”可是老师说画室太了小,会影响我们画画,所以我们只好扔了。我向她打听钊的去向,她摇头,上气不接下气又抽抽嗒嗒起来。

      这时,钊从画室对面的树丛里钻出来,吓了大家一跳,我问:“干什么呢?”
      她拍拍手:“没什么,只是物归原处而已,尘归尘,土归土,省得睹物思人。”
      她的脸上不知道是汗是泪,头发凌乱地贴了满脸,我把她拉到水龙头边洗脸。她目光呆滞,手放在水下,一动也不动。我抓起她的手,把她手心手背仔细地揉捏,她不出声,怔怔地任我摆布。“洗把脸吧。”我说。突然,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能感觉到肩上越来越湿,越来越重,她的泪水湿透了我的衣服,渗进了我的皮肤。我甚至能闻到泪水的咸味,能感觉那种泪水的温度,她的泪很烫,象奔涌的江水。

      过了很久她才止住剧烈的颤抖,无力地倚在我身上,我轻拍她的背,她慢慢靠进我怀里。这就是拥抱吗?我问自己,我开始用身体去感觉她的奥妙变化。那种越来越紧逼过来的小动物般本能的依赖,一种越来越彻骨的轻松倦怠,让我张开双臂,把她象一个受伤的婴儿般紧紧地抱在怀里,象一个英勇的母亲,象一位坚强的兄长,更象某种海绵,把她的泪和痛全部吸入自己怀中,然后用最安全的姿势把她环绕其中,让她的心安然落地。

      至今仍记得那样的拥抱,那是全心的交付和承揽,不带一丝杂念,纯粹得象雪峰上的星星。多年后,我收到她的卡片:“和你一起笑过的人,你不一定记得,但和你一起哭过的人,永远不会忘记。”当我读到这样的话,更加坚信生命里一定有什么东西让我们觉得人生不会是一场枉然,那些信因为搬家越变越少,纸也越来越薄,终于消失不见。但是,那些字句会随着每年狗尾巴草的生长而再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在风中向我挥手致意,而我已不再去碰触那个酒水依然丰满的酒坛,不是不敢,而是不愿,就让它挥发成一缕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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