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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快意江湖 史艳文虽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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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隐钱庄内,除了在柜台招呼客人的掌柜和店员以外,所有人都来到了钱庄后方的大门口,整整齐齐地排成两列,迎接新任庄主的到来。
伴随着两声“吁——”的呼喝声,两辆马车停在了门口。
停在前面的是剑无极驾驶的马车,最先下车的人是剑无极。之后车门打开,史存孝从车上跳下,随即转身,朝着车门伸出一只手。
只见一名男子握住史存孝的手,借力跳下了马车。
此人身着白衣,玉簪挽发,年纪看起来似乎只有十七八岁,容貌艳丽秀雅至极,气质却是沉稳中透露着威严。此时此刻,众人脑中不约而同地闪现了八个字:“美艳斯文,温润儒雅”。
众人明白,此人便是大家从未谋面,却早已知晓其事迹的新任庄主——史艳文了。
锦烟霞上前,与史艳文彼此寒暄。
“史君子,好久不见。”
“烟霞姑娘,久违了。”
之后,日隐钱庄众人一齐向史艳文、史存孝,以及剑无极抱拳行礼。
“恭迎庄主、少庄主、总堂主回庄!”
三人回礼,史艳文在史存孝与锦烟霞的引领下,走进了钱庄内部。剑无极让众人回到各自的岗位,之后便和萧枭一起卸行李。
史艳文在史存孝与锦烟霞的引领下来到了史存孝卧房隔壁的房间门口。三人开门进入,只见室内宽敞明亮,床铺、书案、书架、贵妃榻、茶几、茶具等等一应俱全。
“史君子,这是我为你准备的房间,隔壁便是存孝的房间,今后你在此休息便可。”
说罢,锦烟霞伸手拉了一把门口悬挂着的木环。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便有一名身着黑衣的少年赶到房间的门口,对着史艳文行礼。
“长生堂弟子林轩,拜见庄主。请问庄主有何吩咐?”
史艳文朝他微笑摇头。
“少侠辛苦了,艳文无事。”
锦烟霞继续开口。
“史君子,这只木环与长生堂大厅内的机关相连,长生堂负责钱庄内众人的生活起居与信息传递。每日巳时,长生堂的弟子都会过来打扫房间,平时若有事情吩咐,只要拉动这只木环,长生堂的弟子便会立刻前来听命。长生堂的堂主名叫陆长生,是一个博学之人,史君子闲来无事也可以去找他闲聊一番。”
“艳文明白了,多谢烟霞姑娘费心。”
“哈,不必客气,你好好休息吧,我就不再打扰了。”
史艳文就这样在日隐钱庄安顿了下来。锦烟霞现在的身份变成了钱庄的大掌柜,史艳文负责谈生意,她负责查账,两人合作,比过去锦烟霞一个人负责的时候轻松了不少。史艳文试着谈了两笔生意,竟是意外的得心应手,连史艳文自己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想不到自己居然还有经商的天赋。
这两笔生意的主顾,一个是生客,一个是熟客。生客只觉得这位庄主温柔又敏锐,与其交谈令人如沐春风,然而在利益的取舍上却是十分精准犀利,令人不敢大意。而那名熟客则觉得,这位新上任的庄主,与之前那位女性庄主相比完全不同。若说那名女性庄主是深秋的雨,那这位新任庄主便是春日的风。一人清冷而透彻,全无废话,直指本质;一人和煦而沉稳,娓娓道来,面面俱到。两人个性不同,做风不同,但有一点却完全相同,那便是对于己方的利益守得极严,不能让的,一分都不会多让。只不过,这位新任的庄主更加擅长以退为进,让人感到很难拒绝。而且,这位新任的庄主更加熟谙人心,仿佛一面明镜,将你的内心一览无余,却又拿捏得住分寸,不会令人不安……这是一个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对其产生敬意的人啊……
当然,日隐钱庄的庄主向来不以真面目示人,每次谈生意都是坐在屏风后面,这是日隐钱庄自创立以来便立下的规矩,所以史艳文也不必担心身份暴露。
日隐钱庄只有大宗生意才会由庄主亲自洽谈,因此多数时间里史艳文都无事可做,虽然有爱子相伴并不孤单,但是当父子俩都无事可做的时候……总不能整天傻坐着大眼瞪小眼。锦烟霞见他无聊,便教了他一套舒缓轻盈的剑法,让他健身。史存孝亲手给他雕了一把黑檀木剑,剑身线条流畅,其上装饰的墨梅栩栩如生,史艳文手指抚上剑身,触感光滑细腻。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家宝贝儿子居然如此多才多艺,这样的雕刻水准若是去开一家木雕铺子,顾客一定不会少。
史艳文虽然全无内力,舞起剑来却十分潇洒飘逸,一举一动间灵气四溢,乌黑的木剑衬着白衣墨发,观之令人沉醉。
史艳文过去为国事操劳数十年,起早贪黑,身心俱疲,身体一直不太好。现在每天都十分清闲,早睡早起,三餐规律,加上坚持锻炼,史艳文的身体比过去好了不少,气色红润,胃口也好了一些。
然而史艳文并不满足于用舞剑来健身。他觉得,自己身边有这么多的武林高手,若是不跟他们学几招真功夫,让自己拥有一些自保的能力的话,简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也是江湖中人。
锦烟霞给他分析了一下,他本身毫无根基,所以像是掌啊、拳啊这些需要深厚根基的武功就不用想了,至于刀剑枪这些必须要有一定的内力以及足够的体力做基础的武功,也并不适合他。他的优势在于,因为琴艺高绝,所以肩膀、手臂、手腕以及手指都极其灵活,所以,最适合他的武功,便是偏重于技巧性的,使用刺类武器的武功。而且这类武功所使用的武器也十分方便易得,只需要一支锋利的发簪即可,因为发簪最具有迷惑性,也最容易携带。平时作为首饰佩戴,战斗时便从发髻上拔下,十分实用。
锦烟霞给他探了脉,发现他竟然是极其罕见的纯阳体质,于是便去专门存放武功秘籍的藏武阁里给他找了一本适合纯阳体质的人修炼的内功心法。虽然他已经年过不惑,早已过了打基础的年纪,但是若每日坚持修炼,还是能积累下来一些内力的。
之后,锦烟霞又给他找了一本《九阳凤凰刺》。这本秘籍是在一千多年前,由一名同样是纯阳体质、几乎精通所有类型兵器的不世奇才所撰写的,包含身法与招式两部分内容的刺类武功秘籍。
九阳凤凰刺的身法诡谲飘忽、步步惊险,看似飞蛾扑火,却又暗藏生机,正合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之意。招式十分优雅飘逸,如同舞蹈,其中却又隐隐透露着孤傲与威严,暗合凤凰百鸟之王的地位。
史艳文一开始练习的时候,用的是木簪,因为木簪重量轻,容易上手。等到熟练了,便换成较为沉重的金簪。为了防止他划伤自己,史存孝将金簪的簪尾磨平,套上一小截牛筋,这样一来,即便是戳到人的喉咙,也不会有事了。
史艳文的武学天赋让日隐钱庄内的众人惊讶不已,不过短短一日,史艳文便已经可以熟练地使用九阳凤凰刺的身法,并且习惯了金簪的手感。虽然身法的速度还不够,但是只要坚持练习,便可以逐渐达到完美的速度。
之后,史存孝便成为了史艳文的陪练,让史艳文练习对战。
然而,让众人更加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就在与史存孝练习对战的第三天,史艳文竟然悟出了千年前那名不世奇才创作这部武学时的思路,并且依循这个思路,自己创造出了三式新招,而这三招,在与史存孝对战时全部击中了史存孝的要害,一次击中喉咙,两次击中动脉。若非这支发簪做过处理不能伤人,史存孝此时恐怕已经魂归九泉。
见此情景,所有人都震惊了,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天才啊,虽然史存孝与他对战时并未使用内力,但是身为驰名江湖的高手,竟然会被他击中要害……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惊雷堂堂主霍雷音忍不住当场大呼可惜。
“可惜!太可惜了!这样的体质,这样的天资,这样的悟性,竟然白白浪费了几十年,你若早三十年习武,如今恐怕已是天下第一,难求一败了!唉,你要是不去当官就好了。”
闻言,史艳文却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霍堂主说笑了,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艳文虽然浪费了一身的武学天赋,但是身为丞相,艳文为国计民生殚精竭虑,依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身的价值,对此,艳文并不后悔。”
“哈哈哈哈!庄主果然看得通透,霍某一介武夫,想问题比较一根筋,庄主不要在意。”
“霍堂主过谦了,这份属于武者的率直与豪爽,令艳文十分欣羡。”
“哈哈哈哈!若不是知晓你酒量不好,霍某还真想跟你喝上两坛!”
之后数日,日隐钱庄的各位堂主全都自告奋勇要给史艳文当陪练,几位堂主的武功风格各异,在各自的领域都是难得的高手。经过反复的对战,史艳文逐渐积累了一些战斗经验,也总结出了一些战斗技巧,虽然遇上内功高手依然会不堪一击,但是,对于一般的武者,史艳文已经可以躲开他们大部分的攻击,并且寻隙进行反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