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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焉知非福 ...

  •   十月二十八日,西堂迂光市鬼县。
      常骁拖着疲惫的身子,身上的白色绸缎下端也粘上了黝黑的泥土和污垢,目光无神地扫着这似“废墟”般的大街,原本皮肤便是白皙得看不出久经沙场,现在病殃殃的样子更显得他苍白露骨。
      他已经不吃不喝三天了,那该死的李思祯!居然会找到自己的藏身之处,害得他只得奔波三日最终还是绕回到虎穴里去......想到这里,常骁叹了口气。
      思想回到现实中来,他满眼望过去,这里没有几家店开着,人迹罕至,甚至没有一点生命迹象,满地都堆满了废纸破布,这个县......实在是太荒凉萧条了。
      常骁不由得错愕起来,按理说西堂打了胜仗后,虽是人力物力受损严重,但都应气势大振,百姓都积极重建家园才对,怎可会落魄到这等地步.....
      落魄?
      常骁无奈地笑了笑,他仿佛还记得东堂大败后的那个夜晚,自己所居住的那个地方似乎比这里还要满目疮痍、不堪入目。
      似乎是饿到了极点,常骁皱了皱眉,随即一个劲儿地呕吐起来,可胃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只能难受地撑在一个石阶上干呕。
      正在这时,常骁对面的那扇门打开了。
      里面站着一位白胡子的老伯,衣着十分朴素,见常骁撑在自家店门口好不素雅地隔那儿呕吐,他赶紧动身去扶。
      “年轻人,这是饮酒过量了?”说罢,轻轻地拍了拍常骁的背。
      感受到了良好的缓解后,常骁顺顺气儿,有气无力地说道:“大伯......有......有米粟否”
      那位白胡子老伯怔了怔,缓缓说:“有有有,我扶你进来吧,这天儿看是要下雨了,先在咱这躲躲。”
      常骁身体突然僵住了,跟着老伯加快步伐走进门。
      进门后他才发现,原来这老伯开的是家客栈,屋子不是很大,但倒是清爽整洁,除了收银柜上落下了一层薄灰,可以看得出来这客栈并没什么生意。
      老伯倒了杯茶给他,在对面与他坐下。
      “多谢。”话毕,两人都没有回应了。
      沉默许久后,老伯开口:“东堂来的吧?挺......眼熟。”
      常骁听了老伯的话,愣住了,抿抿嘴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别紧张,你刚那声儿‘米粟’太摆身份了,我也就顶个猜测.......”
      “嗯,的确是东堂人。”没等大伯说完,常骁便先开口了:“在下常骁,东堂前御用将军,你们堂主要缉拿我,量是什么地方都贴满了我的头像,一天不看个一百回的,所以会......眼熟。”
      大伯解开谜团似的,笑了一通,“哎!我说着怎么那么熟悉呢!”想了想,又觉着不对劲儿,“不是,小伙子,那你怎么还这么张扬啊?不怕我这会儿上咱堂主那儿告你去?”
      小伙子?常骁有点疑惑地歪头看了眼老伯,老伯也往他这儿瞧,过了两秒,才回应道:“您看起来不想那样的人......”话未说完,常骁便从袖口里摸了几下,掏出几块铜板放在桌上,叹了口气,道:“我这儿就这么些,您看看能住几日?”
      老伯瞧了一眼,五个铜板,七日。
      “一个月。”
      “一个月?这也......太便宜了”
      老伯突然笑道,“我这儿啊也没几个人住,你要借宿,咱俩还可以聊聊天儿,解解闷,你要过意不去,隔一早给咱打扫打扫就成。”
      常骁点了点头。
      “哦对了小伙子,你这衣裳......概是穿不成了吧,我拿去洗洗。我儿子有几件,你可以凑合着穿。”
      常骁这回倒是听清了,是,小伙子。
      “大伯,您......您怎么认出来的?我看着,不像您儿子那码的吧。”常骁疑心地问。
      不说常骁平时朴素的一身着装,顶着个这样女气的脸,连个二愣子都会认为他是个女的,更何况现今这身飘飘白裙。
      老伯似是被他逗乐了,笑了老半天才指了指常骁脖子处。
      脖子?常骁条件反射地摸了摸,恍然领悟到他之前一直用来遮喉结的白布在慌乱之中让他给弄掉了。
      尴尬的气氛间,常骁挤出几个字,“您要是不介意......可否再给予一块白布?”
      老伯是个明白人,没问为什么,一口答应了:“我老伴那儿多着呢,小伙子自己选去吧。”
      这位老伯的儿子是迂光市的一家有名铁匠铺的打铁匠,身子壮,力气和身手也十分了得,所以常骁愣是找了老半天才翻出来一身合适的衣服出来,看着像是未满十六岁的少年穿的,不过常骁穿着倒是正好。
      老伯的儿子叫樊丰,今年概是二十有五,喜欢谁不好,愣是看上了一个衷心替丈夫守寡的贫穷女人家,身边还有个七八岁的女娃娃,三天两头跑人家屋里去,说是怕碰着讨税的给人欺负了。
      .......
      十月三十日,常骁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客栈,似是经历什么了令他深受打击的事,没有像往常那样跟老伯打声招呼,便直接上了楼。
      今日正午,常骁在车水间被西堂军发现并获捕......明明躲得很好,怎会又被那帮小人发现了自己的行踪?虽说这西堂堂主没把他怎么样,却是玩了个他不懂的花招——让他嫁入项氏。
      项氏是西堂打败东堂的得力助手,在军事上帮了李思祯不少忙,这回他竟要自己这个东堂“残留之辈”与一个大红门的少爷定婚......这个李思祯,脑子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
      “咚咚咚......”常骁正思考得入神,门外突然传来几声敲门声,随后老伯熟悉的声音传来:“常先生,明儿跟着樊丰一块去人姑娘家一趟吧,给她带点儿吃的......顺便看着点儿那小子。”
      “好。”常骁应了一声,老伯指的姑娘,便是樊丰喜欢的那名女子,常骁对于樊丰喜欢的人是个寡妇并没有什么鄙夷的,反而觉得老叫寡妇是不是太难听了点儿。他觉得喜欢一个人没必要去管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比如身世、经历、年龄以及......性别。
      至于后面那句,常骁是知道老伯的意思了,大概就是:那小子明儿要对人姑娘告白了,你看着点别让那小子瞎说话!
      常骁不禁想笑,老伯虽然嘴上说着不是很喜欢那女子,毕竟是已经跟别人有过肌肤之亲了的,但其实言行上都挺支持樊丰去将那姑娘讨回来的。
      樊丰那家伙五大三粗的,人姑娘家难免会受隔膜,这几天常骁倒是帮了不少忙,起码人家不会每次都躲着樊丰了......想到这儿,常骁叹了口气,自己何时也成了多管闲事的人了,真该往自个儿脸上点枚痣,转型当媒婆。
      第二日清晨,常骁依旧是穿了一身白衣绸缎,梳理几下头发,将白丝巾绕在脖子上,精心装下几盘糕点便同樊丰一块出门了。
      今日是晦日,想必那些讨税的家伙概是要来了,所以樊丰才会挑这个日子看望下她,顺便去告白(好像没什么不对的),常骁在路上捡了几块石头,以防不测。
      ......
      可常骁料是没想到,这讨税之人,竟是项氏的。
      玄纹云袖,祥云花钿,定是项族人没错......常骁又仔细瞧了瞧站在门外的家伙,长得是好生俊俏,但脸上那股子张扬跋扈的傲气愣是让人有三分惧怕之感,常骁想了想刚才他在门外好声好气跟樊丰商量的语气,不由得勾了勾嘴角......吃软怕硬,太矛盾了。看来,这位便是项文宜小少爷了。
      这么快就和自己未来的“夫君”见面,是常骁没有想到的,看这家伙的表情,概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常骁把“钱”传到项文宜手里后,转眼间就回到了屋里,去解决一下樊丰这小子的后事。当然,常骁还听见了几分钟后,项文宜在门外气急败坏的那几声脏话。
      十一月一日清晨,常骁从窗外看了看天色,是该到开店的时候了,便伸了个懒腰起身开门。可不料一出房门就被那客栈门口上拴着的一匹黑马给吓了个机灵,这什么鬼?
      常骁望向坐在一旁喝茶的老伯,“大伯......此为何物?”
      老伯定眼瞧了瞧,没把这个当回事儿,又喝了口茶,好像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一样,平淡地说:“哦,这个呀,昨儿个咱县长那儿子来收税,隔着这千里马忘给他牵回去了,估计人儿今日应该会到。”
      “县长他儿子?”
      “是啊,咱县长叫项渊侯,有个瘸腿的小儿子......”说到这儿,老伯声音突然低下来,凑近常骁说:“那小少爷脾气爆的很,要听见谁说他瘸了,他可非要干死那人不可哟......”
      常骁挑了挑眉,问:“那小少爷还是个瘸的?”
      “是啊......虽然走路吧,看不出,但一跑就清楚了,瘸的不明显,可听着别人儿说是蛮严重的。”
      ......
      项文宜的这身紫袍绿纹是他最喜欢的一件,屋里隔着三四件一模一样的还穿不腻,可......项文宜突然闻了闻自己咯吱窝附近,结果摆出了个难看的臭脸出来。
      哎呦喂,这是几天没洗没更衣了,臭得能把一头猪熏死过去,自个儿都有点嫌弃自己了。
      定了定神,项文宜望见了一家挂着“同心客栈”匾额的地儿,便走进去,鬼县地儿不大,所以县内只有这一家客栈,可生意还是怪冷清的,项文宜之前也是来过几回,可以说是就算太阳打西边儿升了,都不会有别人进来。
      可今日,太阳可能真从西边儿升的了......
      正当项文宜走进客栈的时候,他便发现那匹千里马还被拴在昨天那个位置上,还未等做下一步动作,他便被收银柜上那抹白色的身影给怔住了。
      这世间竟有这么巧的事?!这是何等的有缘!何等的缘分!何等的......!有缘!
      项文宜拍了拍袍上的灰,清了清嗓子,又向外面看了看太阳,是东边儿没错......才走近常骁旁边,眼带色意,呸,眼带笑意道:“姑......姑娘,好久不见啊,这店......是你的啊?”
      对面白衣人顿了顿,好久不见?才多久没见啊。
      常骁对这突如其来的热情也没了办法,回给他一个笑容,“好久不见,这店是老伯的,马忘牵回去了吧?那儿呢。”
      项文宜当然不是瞎子,当然知道马在哪,不过凭他多年的泡妞经验来看,这白衣女子说出这般话......定是!......不想跟他聊下去了才会匆匆赶他走。
      敢情是这样啊?!
      项文宜又咳了几声,有点尴尬地开始找话题,“那个......好巧哦,又碰见姑娘你了。”
      常骁此时的表情非常奇妙,这话一般不是刚开头就说的嘛,为什么要现在说出来啊?我接不上去话了啊!
      “嗯。”结果常骁只能硬生生地憋出这么个字。
      结果两人再一次陷入尴尬的气氛中。
      僵持了几秒,楼上突然传来了异常沉重的脚步声,经过这几日的相处,常骁一下子便知道是樊丰起床了。
      樊丰瞧见常骁对面就是昨儿个讨税的小伙子,粗壮的眉毛又立马扭成一个倒八字,怒吼道:“臭小子!还敢找上门来!”
      常骁撇了眼项文宜,他有生之年才终于第一次有幸看到,究竟什么叫做“吓得脸都绿了”。
      还未等樊丰靠近,项文宜便立马朝门外躲,还不忘问常骁最后一个问题:“姑娘叫啥名儿,咱俩好......好认识认识。”最后那句“认识”,还是飘着说出来的。
      常骁仍是给他了一个微笑回应,“我想,我给你的那块丝巾上应该会有答案。”
      丝巾......丝巾?
      项文宜思考着,一边回府一边在袖中搜寻丝巾的下落......有了!
      项文宜仔细瞧了许久,也没见上面有何玄机,最后,才终于在丝巾的右上角发现了两个像蚂蚁腿儿一样细的字,貌似还是用朱砂红所写的,名为——“常骁”。
      项文宜在自家府门口停了下来,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没错。
      “我日他奶奶!居然是常......常马儿!”还未等项文宜惊讶完,府内的阿冰似是发现了项文宜,立马跑过去询问消息,“项少爷,马,马呢?找到没?”
      “马?什么马?隔这儿呢!”项文宜懵呼呼地指了指自己手中的那块丝巾。
      “哎呀什么呀!我是说老爷那匹黑千里!少爷今儿不是去找它了吗,在哪呢,老爷今儿把咱都收拾了一顿儿,现在还闹不安宁呢,你说......”
      项文宜脑子突然当机了一下,沃日它贼娘的狗腿儿!......对啊!马呢!怎么没牵回来!不不不,他刚跟常骁聊完天之后压根儿就把这事儿给忘了!后面阿冰在说什么,项文宜什么也没听到,整一人懵兮兮的。
      “少爷——少爷!”阿冰还在焦急地催促。
      项文宜咬咬牙,慢吞吞地吐出令人绝望的两个字:“忘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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