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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一个世界 ...

  •   这片森林里闯入了一群不速之客,浩浩荡荡宛如掀起了肆虐的飓风。
      起初只是感到森林里气氛不大对头,风送来了死亡的讯息,渡鸦天空盘旋不去。
      直到我爬上大叶红枫树的枝头,亲眼目睹了一场血腥的猎杀才有了实感。
      草地平原上几十头巨狼追逐、驱赶上百匹野驴。
      野驴奔腾的长蹄掀起滚滚烟尘,遮天蔽日有如山丘后面飘过一朵乌云,雷霆炸响,以席卷一切的气势敲打得大地隆隆作响。
      由几十匹巨狼组成的狩猎队伍中一匹雪白的巨狼特别的显眼。白狼不紧不慢地坠在野驴群后头。群狼像牧羊人一样驱赶着它们前进,有明确的组织性。一旦有哪只野驴想改变方向,狼就毫不犹豫的扑上去,撕开它们的皮肤,让鲜血迸溅出来。狼群将野驴从这个山丘赶到那个山丘后头,我看不见的地方。
      驴蹄、狼嚎、地颤,是夜荒野里响彻气一曲毛骨悚然的交响乐,就连天上的月亮也被染得猩红。那一团团阴影,犹如地狱之门打开后魔鬼的先锋兵团。

      【废土502年理查德的分享年】
      霍泽躲在树丛后,盯着树上与狼群对峙的男孩,一向情绪不外显的他都难免激动不可自缢……三年了,三年时间过着野兽茹毛饮血的日子,长到几乎快要忘记其他一切,把那当作是他臆想出来的东西,而一切幻想又源于他内心的不甘。
      霍泽比理查德更早嗅出了风中的异动。
      有一些不受欢迎的客人侵扰了他的领地。作为领地的最高所有者,一场战斗必不可少。
      它们来自北方,久未转暖的天气让食草动物久久不肯北上。饿急了的野狼成群,离开了它们的地盘,寻找新的捕猎场所。它们每到一个地方,就如蝗虫过境一般捕杀尽了鹿群和野鼠,使得偶有几个幸存下的可怜虫闻风丧胆。不断的有新的狼群加入,如滚雪球一般,这只流亡的队伍越来越雄壮起来。
      它们中间诞生了一个真正的王者。没有狼是天生驯服的,它们的骨子里镌刻着的是狂野,只短暂的臣服于它们中最强大、智慧的那一个。
      它是那么的显眼,白的如同一团洁净的雪,在冬天这是最好的伪装色。可是当雪化了以后万物生长,在色彩斑斓的大地上,几公里外的地方都能瞧见它,简直是天生的靶子。
      如果不是非凡的智慧和强健的体魄,这褪不去的白色,恐怕会在未成熟的阶段就将它扼杀。不过它活了下来,靠得不只是一点点的运气,它足以自傲,因为它是靠着弱者无法比拟力量战胜了危机活下来的。青年时期的它与棕熊有过一战,为此失去了半只耳朵,巨大的熊掌拍下来,按住了它的脊背。棕熊的尖牙咬住了它的耳朵,如果不是它当机立断舍弃了这半只耳朵,恐怕它就会变成棕熊的腹中餐,而不是正好相反。它们是狼,不是狗。没有伤痕的狼不过是生活舒适的赖皮犬,伤痕是荣耀的象征。
      如今它正值壮年,雪白的皮毛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猩红的眼睛像是被它咬死的猎物鲜血染成的,又有什么能与他相抗衡的呢?
      白狼王带领着浩浩荡荡的狼群,游荡在大地上,血腥地吞食着猎物。
      狼族中不讲究品行,那是人类为自己增添的无聊枷锁。阴险狡诈在狼族中也是种值得赞颂的智慧。
      兜兜转转几年过去了,它又回到这里,面前这片大地唤醒了它些许的回忆。
      当年,当它还是一只荒原中的流亡者。它还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地盘,在荒野中无形的游荡,它所经过的地方,大多数都有了相应的主人。面对那些没有主人的荒地,它也没有丝毫停下脚步的意思。它不屑于贫瘠的土地,那里配不上它强健的筋骨。它要找到一块富饶的领地,挑战领地原本的主人,杀了它们,将之占为己有。
      然后有一天,它来到了这里,它为土地上肥美的牛羊倾倒。
      这一块领地属于一对强健狼夫妇。它们的一生中哺育出很多同样强健的后代,甚至收养了一只怪胎。
      多么肥美的土地啊,要是为我所有那多好。它这么想着,却不敢轻举妄动,它很聪明,它知道面对着一对经验丰富又身强体壮的狼和它们半大的幼崽,加上一只不好惹的怪胎,它几乎没有胜算。所以它要耐心的等待时机,它相信时机总是会来的。
      狼夫妻中,那头公狼是冬日狼群的王者,它代领着来自不同家庭集合而成的狼群,在平原上奔腾、捕食猎物,别说是刚烈的头马,天上翱翔的雄鹰都能被剥皮拆骨吞入腹中。不过即使一个再优秀的领导者,也无可避免天降狼祸的降临。
      春汛和惊蛰久久未至,狼群最是饥饿、眼睛绿的发光的时候,它们被迫之下去骚扰树洞子里的熊瞎子。这时的熊瞎子饿了一个冬天,瘦的皮包骨头的时候,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熊不是好惹的事物,森林里所有有点脑子的动物都知道不该去招惹熊,特别是带崽的母熊。那种没有脑子的大力士,可是火起来伤敌五十自损八千的破事也干得出来。
      而被狼群盯上的正是麻烦中的麻烦,饿疯了的带仔母熊。且不说白狼王不择手段为了达到目的在其中做了多少梗,才让狼群碰上这疯熊。
      就看被狼群惊扰之后这只饥饿的母熊的脾气也是爆裂,它干脆放弃了睡眠,洞里跑出来。熊是生性凶猛的杂食性动物,它决定抓两匹不知死活的狼来垫肚子,随便喂一下小熊。
      公狼凶猛地冲在最前面。狼群中的地位森严,和人类躲在后面贪生怕死的将领不同,野兽的战斗中,头狼永远首当其冲。那是属于战士野蛮的荣光。
      它英勇地扑了上去,爪子撕烂了棕熊的脸,母熊发了狂,发疯似的攻击它。
      熊掌劈下来的关键时刻,一头受惊的小熊突兀地冲了出去。头狼被挡了一下,在厮杀的情况下这可以说是致命的,如果不是头狼反应迅速,加上母狼如影随形的陪伴,关键中拼命的撕咬,头狼恐怕就不是少一条腿这么简单了。
      然后白狼王逾越了头狼的地位,别的情况下任何逾越头狼的行为,都会被视作对头狼的挑衅,头狼可以肆意地处理这些冒进不懂规矩的年轻人。咬死或者让它的地位变成狼群中最底端者。
      但是这狡猾的白狼有着相应的力量。在头狼受伤的情况下带领着狼群,英勇地绞杀了棕熊,避免了整整一个狼群被饿死的命运,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狼也有感情,它们也懂得感恩啊。而且它狡猾,装作只是鲁莽的年轻人,沉住了气,顺从地把棕熊的心脏让了出来。
      一只瘸腿的狼是坐不稳狼王的宝座的,不过好在寒冬的尾巴及时的结束了。狼群化整为零,即使有狼王之为的争夺也要到明年冬天了。
      狼王带着妻子回到了领地,放松了警惕,一心只想着养好伤,养育妻子。它不知道那头受惊的小熊是受到了白狼王刻意的驱赶才出现在哪个地方的。
      白狼王乘着母狼和怪胎不在的时机,跑进了狼窝,咬死了受伤的公狼和两只幼崽,如果不是公狼的誓死捍卫幼崽拖延了时间,导致母狼和怪胎双双回来,白狼王所剩的力量只供折断了母狼的后脚,然后仓惶逃窜,这块领地就是它的所有物了。
      它拖着受伤的躯体悻悻而逃。
      离开那夜它听见母狼满是仇恨的长嚎,发誓着要将它赶尽杀绝,复仇到底。怪胎剥下了他的父与他姊弟的狼皮,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它们有一匹雪一样的恶魔曾经闯入过它们的家园。
      三年过去了,它带着它的军团回到了这块土地上。
      白狼王面对着曾经的幸存者。狼是不会有物是人非的感觉的,但是曾经的幼崽长大了,利齿下张口便能结束的羸弱的生命,变得庞大健壮。不过,它们就像是当年即将离开巢穴的自己,年轻却太过稚嫩。母狼?那更不足畏惧,瘸腿又年迈的母狼纵然有惊天的智慧也奈它无法。
      真正让白狼王感到威胁的是,那头怪胎。他竟然还和四个累赘待在一起。披上了他父兄姊弟制成的狼皮,掩盖了过去大块裸露的肌肤,把非我族类的气味掩藏起来,举手投足间变得更加像一匹真正的狼了。曾经他身肢羸弱,甚至无法用四肢奔跑,现在他移动起来像一团席卷的灰色风暴。白狼王无法理解它的成长,因为狼的寿命最长是二十年。出生后两到三年与父母同行,之后独立捕食,组成自己的家庭。它显然无法弄明白,这个怪胎三年前到现在都处于惊人的成长期中。它只感觉到了未来这怪胎还会变得更加强大。
      虽然不明白,但白狼王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它必须把这个怪胎杀死,立刻马上,不能再给他任何的成长的机会。
      一般在两个狼群遇到的时候,两边的头狼会估计形势。如果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下,就尽可能的避开,防止大的伤亡。但如果两边的力量不平衡,就像现在当下的这种情况,也不是以消灭为目的的,大的狼群会吞并小的狼群,并且占有对方原本的土地。
      两边的狼群的头狼分别站出来,进行一场厮杀。中华三国时期有一种著名的打仗方式为两边将领出阵一对一的单挑,这招就是从狼群这边学来的。
      如果入侵者输了便夹着尾巴离开,但显然这群饥肠辘辘的恶徒是不会轻易离开的。如果领地原本拥有者输了,多被咬死,或者并入新的狼群中后成为老弱病残之下地位最低的“狼奴”,拼杀在第一线,随时可能丧命,却只能跟在狼群后面捡取吃剩下残羹冷炙,直到饿死在某个风雪交加的夜晚。
      白狼王作为它军团的首领,其实并不需要时时刻刻亲力亲为。它有几个身形与它差不多的左膀右臂能替它出阵,它们都是狼群中的赫赫战将。可是这场战斗它非得亲自上场不可,因为它必须扼杀了这个怪胎,众目睽睽,大势所趋之下。
      白狼王即使它阴险狡诈,无可否认它也是个勇猛擅斗的战士。白狼王与无数前仆后继的对手相战总是能保持胜利,一遍遍巩固狼王的宝座,支配同样的猎食者。与它相比较,霍泽的战斗经验还是太稚嫩了些。
      霍泽当时正在追逐一只兔子,他对兔肉情有独钟,对欺负兔子得心应手。
      不过对待这只他的态度和以往不太一样,作为一个即将被送出去的礼物它不能显得太过丑陋,霍泽想在不弄伤它的情况下活抓它。
      他的狼弟狼妹嚣叫着跟在霍泽后面噪逐白兔。
      那些不速之客闻声寻着他们的脚步而来。
      灌木丛中猖狂地闯出来,缀在他们的身后,越来越多的狼加入。队伍浩浩荡荡地在林间狂奔,对鲜血的渴望使它们双目通红,宛如出行地狱的罗刹,一个追着一个分辨不清谁是猎物,谁是猎手。
      霍泽第一时间感到了不对劲,外来的狼都疯了一般,眼里只有对杀戮的迷恋和对食物的贪婪。
      饿狼、疯狼,饿急了的疯狼。
      不能和它们硬碰硬,蚍蜉亦可撼树。这些失去理智的玩意,闻到血连同伴都吃。
      前方突然跳出来一团巨大的雪白色影子,挡住了白兔的去路,它是这群狼的首领白狼王。它挑衅的扑上去咬住了白兔。白色和白色如果不是迸溅的鲜血,很难将二者浑然一体的白色区分开来。
      霍泽被迫停下来。白狼王将咬死的兔子扔到一边,眨眼被狼群分尸完毕,连血迹都被舔得干干净净。
      一百二十几头狼围成了密不透风的圈,贪婪的目光纠缠在霍泽的身上,凄冷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死寂,血,它们需要更多的血祭奠毫无油水的胃袋。
      白狼王向这块领地的主人发出了挑衅,外来的恶徒放肆嗷歌显然不认为白狼王会输,正热切地等待着霍泽倒下。
      兽皮裹身的青年看不出表情。不过没有哪个身为金字塔顶尖的掠食者会忍受这样堂而皇之的挑衅。
      霍泽走到圈子中间,白狼王哼了一下,极具人性化地声音像是一声冷笑。
      霍泽认识这头狼,这是他有史以来见过最阴险狡诈的动物。霍泽才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它闯入了狼的窝,咬死了五只狼崽中的两只,还咬死了公狼,母狼瘸了的后腿也拜它所赐。
      现在它看上去更加强壮了,也变得更加阴险狡诈。
      霍泽也非等闲之辈,三年时间让他从记忆中的一张白纸,变得诡秘莫测。
      霍泽与它前前后后地徘徊,转过来转过去,兜着圈子,等待最恰当的进攻机会。谁也不想先动手,因为敌我力量不明,先进攻者意味这更容易被捉住破绽。
      这样紧张的时刻,霍泽忽然不合时宜地想笑,他忍了忍,没忍住,便笑了出声来。
      霍泽疯笑着跳起来,同一时间白狼王也扑了上来,两具□□在半空碰撞,人与狼,两匹野兽,躯体的撞击中仿佛听见了金属的碰撞声。
      它们纠缠了一阵,霍泽无法攻破白狼王严密的防线,不论哪种进攻的方式它都有相应的经验。有两次出其不意的进攻换来了,更多的鲜血。
      他抹开被汗水浸湿的头发,告诉自己不能心急。霍泽不是没有杀过狼,他了解狼的弱点。他的眼瞳动了动,向白狼王的头顶,
      狼的头骨和盆骨硬的和钢铁浇筑成似的,但相较之下,它们的腰软的和豆腐似的。或许这是一个办法,学习捕猎的大猫,跃起来用体重和冲力敲断猎物的脊椎。闻到了血腥味骚动的狼群越发张扬,留给他和白狼王的时间都不多了。
      霍泽腿部肌肉的轮廓绷起来,即将高高跃起,白狼王也压低了身躯,将力量积蓄在后腿部。
      一次关键的时刻。
      霍泽跃起的瞬间突兀,断片似的蹲下,白狼王它跃了起来,它被骗到了!霍泽贴着地面一道残影般窜过去,爪子顺着白狼王腹部侧面肌肉的轮廓,狠狠扎了进去,拉开一条半尺长的割口。月光下白狼王皮毛染开的血,像宣纸上的墨点。
      然后他被侧面踢飞了出去,没有时间给他呻吟。霍泽抽空看了一眼,大腿外侧撕出三道冒着淙淙血色的深沟,严重影响了他的肌肉运作。他试图起来的时候腿发软没站稳,他一下跌回地上。
      那些饿疯了的狼迅速靠拢。霍泽一个激灵,一爪子撕裂了凑到他脖子边的那半张狼脸,它们才退回去,继续等待。
      不过这给了他新的灵感。
      白狼王吗?不,这从来不是他最大的麻烦。
      他倏忽间停住了。
      “我有了一个好主意,配合一下怎么样?”他回过头,灰色的眼睛猛地迎上急速撞过来的狼眼。
      ……
      白狼王一口咬住霍泽的肩膀,咔的一声,霍泽听到肩膀碎裂的声音。白狼王扭头将他甩了出去。
      他脚下的土壤血迹斑驳,撕裂的狼皮垂到地上,露出白皙皮肤。
      “真TMD痛,”霍泽摸了一把软趴趴的肩膀,轻慢地想着,啊,伤的有点重。
      无声的包围群缩小了,群狼一个个半蹲着做出跳跃的姿势,眼睛盯着自己的生物,随时准备扑上来。
      狼不会等猎物死去,它们在猎物还活着的时候将它开膛破肚,有时候垂死的动物甚至还能在咽气前感受到内脏被掏空的绝望。不过如果是这么多的狼同时扑上来不可能活多久吧,霍泽余光扫到了他的小狼群,对着周围又抓又挠、急得快吐血的几只,在疯狂的狼群中看起来有几分突兀。白狼王的仇恨值都在他身上,母狼和狼崽子们会被狼群接受的。
      而且只要他还没有死,白狼王就无暇顾及它们。
      这很好。
      “就这点程度吗?”
      “轮到我了”霍泽咧嘴笑了一下,舔着指尖的血迹,轻声念叨“脖子、腹部、脊椎,还有肌腱。”说着扑上去。
      【《我的分享年》】
      我捡到了布丁,孤身一人的布丁。它的变化太大了,以至于我差点没有认出它来。它的后腿被一根树枝戳穿,瘸了腿,没法移动。这是它被鹿群抛弃的原因,但这根本就不是它的错!树枝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取出来,伤口已经发炎溃烂了,流着浓汁、散发出一阵阵恶臭,引来了一群盘旋不去的飞蝇。
      前几天闯入的狼族军团,半夜疯了一样嚎了半宿,大概发生了什么大事,它们月下的呼嚎仿佛在歌唱一只惨烈的哀歌。
      它们很快在森林进行一场屠杀。
      森林里的生物四下奔逃。
      而然他一直没出现,以他的身份而言会很麻烦吧。不过我现在也无暇顾及他了。
      我得把布丁带到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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