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似是故人来 ...
-
“我在你公司楼下。”
收到陆漓的短信时,林若初正在开会。她紧紧地攥着手机,不停地看时间,祈祷着会议赶紧结束,她已经不在乎高岭讲了些什么有的没的。她一直很尊敬高岭,甚至有些小小的崇拜,然而此时她却觉得高岭讨人厌得不行。“我在开会,可能会很晚,改天再聚吧。”她靠在椅子上,回过消息后无奈地把手机随手放在一边,目光呆滞地直视着对面的墙,同时默念了好几遍“高岭去死”。
六点下班,这场会七点多才结束。林若初收拾好东西,和同事一起出门。在公司已有月余,林若初结交了新朋友,其中三位经常与同她一起下班走到地铁站。这个四人组里只有一位名叫常峰的男生,扎在女生堆里非常显眼。不知道是惯例还是特例,如果一个男孩子掉进女生堆里,那么这个男孩子必定逃不过成为女生出气筒加跑腿的命运。常峰也是如此,而且命运更为悲惨,除了言辞犀利的林三爷,四人组里还有一个口无遮拦的小妹妹——厉娜。两个人双剑合璧,句句戳心,每天都能把这位仁兄气得七窍生烟。所以,常峰更愿意和关一楠相处,因为三个女孩子中只有关一楠不挤兑他。
正在林若初向常峰挥动她刚刚在漫展上买来的“洞爷湖”时,她听见身侧传来熟悉的声音:“小初!能不能别这么彪悍?”林若初动作一僵,扭头看见陆漓微笑着看着她。她情不自禁地笑了,喊了一声他的名字,赶忙小跑过去。陆漓扶住她,特意按住她拿着木刀的手,说:“你可悠着点吧!”
“这是小初的男朋友吗?”厉娜问道。
常峰摇摇头,操着一口山东口音,说:“好像不是吧,前两天她还说她男朋友在跟家里斗争呢。”
“你们不觉得这个男生的身段跟董贤哥很像吗?”关一楠观望着林若初和陆漓,“这可不是小初喜欢的类型啊。”
林若初转身看向他们,把这三人吓了一跳。“你们先走吧!我和朋友去逛街!”
陆漓拿过木刀,轻轻挥了两下,嫌弃地看了一眼林若初,说:“你追二次元可以,能不能别扛着这玩意到处跑?不知道的以为你要跟人家打仗呢,吓死人了!”陆漓把木刀在手中在掂量了两下,说:“这玩意还挺沉。刚才那个被你欺负的男的是你同事吧?”
“对,那是我们的峰哥。”
“你们的峰哥遇见你也够惨了,看他那瘦小枯干的样子就知道被你欺负得不轻。”陆漓把木刀还给林若初,“你们领导话可真多,开了一个多小时的会,他不累啊?”
“所以我说改天啊。”
“改什么天?咱俩不见不散!还没吃饭吧,咱俩找个地方吃饭去!”陆漓直接拽着林若初去了附近的一家的烧烤店,还未等林若初坐好,陆漓已经开始研究菜单了。“来十串牛肉,五串羊肉——”
“等会儿,羊肉是发物,你吃不了。”
“所以我点了五串。”
“太多了,吃不完。”
“就不能让我尝尝?”
“行行行,你接着点。”
“两个腰子——”
“哎哟,哥们儿最近挺虚啊!”
“闭嘴。”陆漓翻了个白眼,“还让不让人家好好点菜了?”
“我不说话了,你接着点。”
烤串摆满了整张桌子,林若初给父母发了消息,告诉他们今晚有事不能视频,然后把手机调成了静音,反扣在桌面上,她已经做好了和陆漓促膝长谈而错过最后一班地铁的准备。林若初拿起一串羊肉,把签子尖端抵在盘子上。“话说令堂大人同意你来北京了?”
“嗯,我工作已经找好了,下周一上班。”
“啥?”林若初手一抖,筷子差点被甩出去。
“嗯,就是这么快。”陆漓拿起筷子,夹住林若初的烤串,一下把羊肉推到了签子的尖部。“撸串都撸不好,你说你还能干点啥?”
林若初把签子抽出去,牛肉顺势掉在了盘子上。“找的什么工作?”
“猎头。”
“你住哪?”
“我正要跟你说这事呢。我公司离你这里不远,你现在也住着青旅,没找房子,不如咱们整租一套好了。我看上了一个三居室,押一付三,还不到七千块钱!”
“咱俩住,要什么三居室?”
“哦,忘了,还有严清欢呢,他公司离咱俩不近,但是房子离他公司也不远。当然,这事我还没跟他说呢。他下月月初入职,不着急,现在陪着郑佳丽在海边吹风呢。”
“哦,我刚来的时候跟他通过电话,但是后来我忙着追动漫就把他忘了。”
陆漓拿着肉串,一脸无奈地看着她:“你这种朋友不要也罢······”
“不闹了,咱说正事。三居室来讲,这个价格的确很便宜了,可是三个人分摊下来也要两千多呢。我们现在刚刚参加工作,工资本来就不高,负担两千多的房租会很吃力吧。我是个挣快钱的,有可能一个月颗粒无收,也有可能一个月挣够了半年的吃喝,这样的话房钱也许不是问题。关键是你们两个,你们的工资付完房钱还剩多少呢?”
“工资总会涨的。应届生的窘境谁都会遭遇,最后总会好起来。实在不行,让家里贴补一点不是不可以,他们一定会理解的。”
“你家里有钱,不在乎那三五千。可是,欢哥呢?欢哥的情况你不是不了解,我怎样安排都可以,但是欢哥那边是个问题。这样吧,你先去跟欢哥讲这件事,他同意了应该就没问题了。”
陆漓对这个回答还算满意,连连点头,同时还不忘咬一口烤腰子。林若初对陆漓的反应也很满意,剩下就看严清欢的态度了。其实,林若初对陆漓的提议并不赞同,她不是不愿意和老朋友住在一起,而是她实在不能负担那么多的房租。她的确是个挣快钱的,但是她在这里工作了一个多月还没有找到一个练习生,当真是颗粒无收。好在之前的赵总再次找到了她,给出了一份兼职写手的工作,每个月三千元的薪水无疑解决了很多的问题。林若初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是通过这种方式达到靠稿费吃饭的目标。每天早上上班之前,她都会查询一下银行卡余额,正常的消减速度在她的眼中已然成为了神速。上周,她做了一个决定,晚饭尽量不吃,饿的话就吃泡面。既然开源如此困难,那就狠下心节流吧。然而陆漓来了,对于他的提议,林若初无论如何也拒绝不了,更说不出口自己的境遇,只能拿严清欢做挡箭牌。
“你和王安歌怎么样了?他人呢?”
“他还在老家有点事。”
“这个王安歌,居然放心你一个人来北京。”
“有什么不放心的?而且,他应该很快会过来的。”林若初喝了一口啤酒,“我可真羡慕欢哥呀。”
“为什么羡慕他?”
“他找工作很顺利,郑佳丽考上了北京这边的研究生,多好。”不知不觉间,林若初已喝下了两瓶啤酒,粉底掩盖了脸颊上的酡红,然而涣散的眼神已经出卖了她。她拿起一串鱼丸,连筷子都不用,直接咬了上去,油和孜然沾了一脸。陆漓拿起一张纸,身子往前探了探,抬手为她擦去污渍。林若初拿过陆漓手中的纸,道了声谢,胡乱在脸上抹了两下。
陆漓为这顿饭买了单,送林若初回到了青旅。街上宽敞了许多,只有路灯散发出暖黄色的光,给路上的晚归者一个慰藉。两人站在楼下,刚好能借着路灯看清对方的脸。“你的眼影褪色了。”陆漓如是说。他看着林若初脸上的残妆,努力回想着在校园时她的样子。“我记得你不爱化妆的,连粉都不抹,更别说眼影了。”
“此一时,彼一时。”
“你在这里过得不好吧?”
林若初愣了一下,很快就回过神来,微笑着说:“总会好起来的。”口红已经被擦掉了,淡粉的嘴唇勾起的一抹微笑在陆漓眼里显得那么虚弱和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