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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寻音 ...

  •   经过周末的修整,林若初再次投入了面试的战争。她的手机上装了好几个求职软件,社交软件上也关注着求职信息。在这次开往北京的列车上,她结识了一个女孩子,两个人还互留了联系方式。分别之后,那个女孩子几次三番叫她出来逛街,她都回绝了。她告诉那个女孩子,什么时候找到工作,什么时候才能出来玩。
      她是个路痴,有的时候开着导航都能迷路。2月份的时候,她去一家文化传媒公司面试,居然跟着导航走进了一处棚户区。穿过棚户区,她以为可以看见公司了,没想到眼前是一条荒凉的黄土路。右边是一家工厂的后院,左边是一排已经废弃的厂房,导航里机械的女声聒噪着。她深吸一口气,往前迈出了一步,厂房里传出的狗叫在这条路上回响。她走到第四步时,不经意地往左边看了一眼。厂房的红砖有的已经被磨掉了棱角,碎屑洒在地上,里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那一团黑暗好像在无限地扩大,直到将她周围的所有东西彻底吞噬。狗叫的声音越来越大,林若初从狗的叫声能判断出这只狗是一只大型犬,至少有阿拉斯加那么大。她在原地站定,看着那条不知通向什么地方的小路,深吸了一口气,扭头就往回跑。当时,她只有一个想法:这工作老子不要了,命不能搭在这里!
      这段经历让她至今都是心有余悸,从那之后,她再不接偏远的地方的面试,也不再完全相信导航。路痴的缺陷给她添了不少麻烦,导航显示不到一个半小时的路程,她要提前两个小时出发,以留出她迷路的时间。
      周一她去了一家广告公司,面试直接在公司办公区的吧凳上进行了。她草草地做了一个自我介绍,回答了几个问题便走了。整个公司那么安静,显得死气沉沉的,林若初很疑惑,这种气氛的公司怎么能够想出有创意的文案呢?算了,这种公司进去了也没什么意思。她从公司走出来,看见了路边的共享单车。她查看导航,路程并不算长。她解锁了一辆单车,开着导航上了路。烈日当空,不一会儿她的头上就出了一层汗。她骑得越来越快,风暂时冲散了热气,吹干了脸上的汗。她抬手拆掉了发带,长发顺势被风吹起来,在空中飘散。
      林若初莫名地开心,脸上渐渐有了笑容,这是她来北京第一次由衷地笑。在这一路上,她感受到了一种自由与惬意。她一边蹬着自行车,一边哼着歌,只有这时她可以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子,不用想着明天的面试,不用想着还在花父母的钱而产生的愧疚,不用想着以后可能面临的种种窘境。
      将近一小时后,她回到了住处。此时的宿舍空荡荡的,她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们的近况。她卸了妆,好好地洗了一个澡,随便吃了几口面。她躺在床上直直地盯着上方的床板,空洞的眼神像一只被随意丢弃布娃娃一样。她终于感受到了劳累,又开始想以后的种种境遇,好的,坏的,在想象中过完了不一样的人生。她想到了她的王先生,两个人都不敢轻易打扰对方,只能把文字编辑好发送出去,静静地等待着对方的回复。仔细算来,两人上一次通话还是在地铁站的那次。林若初拿起手机,在通讯录中找到了王先生,目光在那个名字上停留了好一会儿,然而她还是没有把电话打出去。两个人现在都是最狼狈的时候,何必让对方见证这些呢?
      这时,手机却响了,屏幕上显示着“严清欢”三个字。看见这个名字,林若初笑了笑,接了电话:“欢哥。”
      “你在北京?”
      “嗯。”
      “最近怎么样了?”
      林若初深吸了一口气,说:“还——行。”她干笑了两声,接着说道:“现在在找工作嘛。话说你在海南玩得怎么样啊?有没有被晒黑?”
      “挺好。你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在找。”林若初被问得有点不耐烦了,赶紧把话题转移到对方身上。“你有什么规划吗?”
      “我过两天也去北京,下周一就入职了。”
      “陪女朋友?”
      “算是吧,她读研,我工作,本来我也是想来北京发展的。王安歌呢?”
      “他在家。”
      “他怎么没陪你一起过去?”
      “他家里有事。”林若初已经不想再把对话进行下去了,越说越觉得自己特别可怜。“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知道你在北京,等我过去找你。那个······我想等工作稳定下来办一个小电台,你给我写稿好不好?我不如你读书多,写稿这方面实在是不擅长。”
      林若初答应下来,不由得叹息一声。
      “怎么叹气了?最近心情不好?”
      “没。哎,你到了告诉我一声,请你吃饭。”
      “哪能让你请,我请你,好吧?”
      “我想看话剧。”
      “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严清欢有时候会有一种哄孩子的语气同林若初说话,林若初起初有些反感,后来也就习惯了,就像严清欢习惯林若初的毒舌一样。“现在北京很热吧?”
      “嗯,很热呢。我今天面试完,骑自行车回来的,胳膊都晒黑了。”
      “你骑了多久?”
      “一个小时?”
      “你可真行,这么热的天还敢骑自行车!你怎么想的?”
      “想骑就骑嘛,很好玩的。”
      “行,你厉害。”
      “嗯。哎,对了,你最近和陆漓联系过吗?”
      “没有,他好像挺忙的。”
      陆漓和严清欢在大学是同班同学,也是一对好基友。林若初同他们是在老乡会上认识的,又在一个学院,三个人的关系一直很亲密。即使他们有了各自的伴侣,三个人仍然会时常在一起小聚。大三下学期,三个人都决定考研之后见面的次数才渐渐少了起来。造化弄人,三个人全部考研失利,便安安心心出来找工作了。
      林若初挂掉电话,突然觉得自己可怜得不行,尤其是了解到严清欢的情况之后。在她的心里,严清欢读书不多,对未来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划,是一个空壳。对于这种空壳,林若初一直都是不赞同的,她总是问严清欢的规划,严清欢也总是以腼腆一笑回应她。如今,一个空壳摇身一变成了人生赢家,林若初为他高兴,但是心里总有落差。不管好与坏,严清欢至少有了工作,还能陪女朋友。可是她呢?男朋友不在,她饱读诗书却四处碰壁,她不能忍受这种差距。
      人生来就是要比较的,即使两个人的关系再好。她挖苦严清欢不懂诗书,严清欢嘲笑她没有生活常识,两个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挤兑,居然相处了大学四年。林若初从来就不是一个谦虚的人,面对一个强者,她愿意学习,但是不会降低自己的姿态。她瞧不起得过且过的人,大学班里有挂科太多而影响毕业的同学,对于这种人她更是不想与之多说一句话,生怕对方会拉低她的智商。在她的世界里,人就是要明确、上进地奋斗,其余全部是错的。她和王安歌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两个人在观念上的高度相似。王安歌就是那位“王先生”,他与林若初一样,有着极为清晰的目标。两个人在一起时,恰逢美剧《纸牌屋》热播,同学们发现这两个人的奇妙组合像极了剧中的安德伍德夫妇,只不过他们不像剧中的那对那么冷血和不择手段。
      林若初拿起手机,疯狂地申请职位,所有的失落都化作了动力。她既然不能忍受这种落差,就必须要付出努力扭转局面。除了她的父母,她把全世界都视作了自己的敌人,她不能输给不该输给的人。谁是不该输给的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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