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3、“C”特质——写作“爽文”的密码 ...
-
既然我已经在拙文下写了两个浅谈系列,那么有一就有二,一而再,再而三——这大抵都是可以想见的。所以我斗胆写作了第三个即兴浅谈系列——即,当我们在看爽文的时候,我们究竟是在看什么——这个显然就属于玄学的范畴了,大体同爱情。而我既是个唯物主义者,跑来大谈特谈玄学,心余力拙,多有不逮之处,也只能说一试无妨。
前些天群里有位左翼哲学爱好者,他发言说:“人活着的乐趣,无非就技术性自恋一下,以及对‘小他物’(相对于“大他者”)的占有。在这里,我深以为然。关键是,这里“自恋”的“技术性”究竟是指什么,这或许就是我们这个话题的核心“Charis/ma”——这一大写的“C”。
夏目漱石,在其《文学论》(抛却其沙文主义等历史局限性我认为值得一读)中,给出了(F+f)的文学公式,在论及读者的情绪时,他是这样说的:
“……里博把人类的情绪分为“单纯”和“复杂”两种;恐怖、愤怒、同情、自我观念,男女本能等是单纯的情绪,而善恶、宗教感情等是复杂的情绪。现在便以此试加分类。”
我认为前一层很好理解,后一层我额外说一下,对于善恶、伦理、道德的质询和辨析,的确是一种很高级复杂的快感(当然这在网文世界里比较少见,在前代武侠小说里诸如金古梁你包括后来孙晓的《英雄志》都有零散但递进的思考与探讨,虽然观点多有庸常流俗,但是人家作为精彩的、环环相扣的通俗经典,能腾出此等工夫已是不易)。
你比方说,在此道上登峰造极、无俦无匹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其最具有天才之神魂的代表性长篇《卡拉马佐夫兄弟》的第五卷《正与反》中的第五章《宗教大法官》——可说是既危险又煽动,它创造性地让贯穿整部长篇中的反面势力伊万(“无神论者、”“敌/基督”)面对虔诚的基督徒阿辽沙(陀氏本人心之所向),展示了对“耶稣”的审判与“鞭尸”这一高/潮戏剧,以至于这一背反性的力量,竟然超越和凌驾了作者的信仰与初衷,构成了文本最有力的声部,即使作者在后文中力挽狂澜,再度重申信义的力量,也终显苍白。
我必须承认的是时年十六岁的我在一个深夜里读得头皮发麻,这样的经历时隔五年,至今想来也是少见。
然而,我个人并不认为,对于“简单”的情绪的书写,不能构成了不起的文学。夏目簌石接着他的论述道:
“这里有积极与消极两种。积极包含气概、傲气、逞强、胁迫等,消极包含退让、细心、慎行等。
先看属于积极之感情的“气概”,最先想到的,是弥尔顿所描写的魔王。他的气概,不是像孔雀开屏那样的虚荣,而是越失败、愈陷于困境,就越有气概。换言之,是谦和退让、失望相对而言的那种气概。他为重新夺回天界,而在地狱中的巢穴里聚集部下商讨战略行动计划……”
他这里提到一个词“ego”——“自我”(当然这一整个章节我都推荐你去看看)。我认为这非常重要。你会发现,一旦当投射到完全的幻想世界(比如网文、网游),我们很少有人的理想完成体就是变得“更有钱”,即使在我们的现实社会确实有着“不好意思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这一设定,可真当你可以充分选择的时候,首选是以另一种你想要的方式/设定为所欲为——甚至也不一定是以力量/权力摄服众人。我们可以看到,在我们装逼祖师爷古龙的代表作《多情剑客无情剑》中,他甚至让李寻欢一出场就很惨(中年人、饱经沧桑、形单影只、情场失意、顽疾等等不一而足),随着剧情的推进,你会发现他变得越来越惨,麻烦缠身、受人构陷、被整个武林放逐,得不到所爱之人的理解乃至被她怨恨……总之一口气撑到了结尾,我们也没见他扬眉吐气横扫众人(起点套路),古龙毕竟逼格高些,他想要的是,哪怕不甚赞同主人公做法的人,末了也会来一句(叹息):
“……像你这样的人,实在已经不多了。”
当然,可能有妹子就真的先入为主,觉得就凭李寻欢让出林诗音这一节(物化女性),得出结论他是个渣男。我且不评价这说法对不对。我只能说,抱着这样的心态,你究竟能欣赏什么小说呢?《红与黑》中的于连,负心汉——渣男!《奥涅金》中的奥涅金——悔不当初吧,渣男!所以说,当审视一个恰好性别为男的主人公,你为什么要仅盯着他对两性关系的处理来看呢?难道是个人都是你男朋友?你是不是管得有点多?(诸如此类的吐槽我还有一大箩筐在此不予赘述)
这样做最大的弊病在于——你,真的会丧失很多乐趣。你作为人的乐趣被极大的窄化了,只能梦想一个完美好男人(在两性关系中)来完整你。可是我欣赏于连,当他于八月的骄阳下,站在那块大岩石上,一只苍鹰(象征拿破仑)从他头上飞过:
“它的动作平衡、有力,深深地打动了他。他羡慕它的这种力量,他羡慕它的这种孤独。”
所以说你还在意些什么呢?他用情不专?他为了攀龙附凤杀死情人?可你又要怎么解释,他在赴死的时候,忏悔自己罪有应得,在世上最对不起的就是德瑞拉夫人?既而觉得自己为了这爱可以从容赴死?
而对于生命中那种“complexity”毫无感受力的人,又怎么能容忍浑身贵族毛病的奥涅金,因为他——
“……对于自己的善行和恶行都同样无动于衷地承认下来——这可能是一种臆想的优越感造成的后果。”
“啊!多少东西都已被命运剥夺!这样的人啊才真算有福:他能及早离开人生的华筵,不把满杯的美酒饮干,不等到把人生的故事通读,便能突然离开它,毫不动心……”
心不在焉就可以爱上别人的奥涅心,“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奥涅金——只消作为一个人,我就可以为之动容。我为什么要作为一个女人去看待他?又尤其是,我特么为什么要像一个恨嫁女人考察未婚夫一样去检视他?
所以倒回到李寻欢,他是不是一个好情人,我们不作关心。他是不是一个好朋友,身为阿飞还是龙啸云,恐怕也多半各执一词。但这并不关我们读者的事,you know?他至今在我心里,仍是一个美学的符号——那种自找麻烦的人、自己跟自己较劲过意不去的人、势要把人生变成一种行为艺术的人。
这就是前文所说的“技术性自恋”了。
诚如夏目簌石所言,人们对于消极情绪——诸如随着剧情人物的“隐忍”、“退让”以及“谦逊”,也完全可以从中领略到不下于积极情绪的快感。这一套路多矣,古往今来如是。值得一提的是一边装逼(大杀四方)一边隐忍退让。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倚天屠龙记》中的光明顶一役。
你看,是不是说到这里画面感呼之欲出?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张无忌这小子,初习得乾坤大挪移,就得机会大展拳脚、挽救明教于大厦将倾——身后一众教众齐呼“生亦何欢,死亦何哭”,车轮战、被暗算、被初恋给捅了、身受重伤——何等苦逼兮兮。然而你看着这小子一边吐血,一边上前应战,幼时心头是否曾燃起一种诡异的快意:
一种对比:一是六大门派的险恶,与魔教教众的磊落——(杨逍、殷天正等人)慷慨赴死、可敬可亲。
两相不认: 武当派师叔不识得他是六弟之子; 殷天正当时并不知道这个天降奇迹一样的少年人,是他的外孙。
三方势力(视角):只此一役,张无忌就在六大门派(正道),明教众(邪道),赵敏等人(朝廷,主要起这从中策划、在暗处坐山观虎斗的作用,须注意赵敏本人,她彼时跟张无忌还是敌我关系,但显然此时这一画风清奇的男子成功引起了她的注意,别说他力压群雄,恐怕就是他因为痴情挨了周芷若那一剑,也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可能她这种生下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女子,还就是喜欢苦逼少年。。。),出尽了风头……
当然这个套路十分简单……可是它就是……好用。你就是现在哪个作者有同样的笔力,写出一个类似的来,也是照样的叫座叫好。
至于《天龙》中的萧大王,那可真是“天人”画风。
“ ‘愤怒’虽有种种表现,但最能表现愤怒的,是战争、杀戮和破坏。然而,愤怒的表现却能够伴随着一种快感,而观看和阅读的人也能感觉到一种特殊的兴奋。(不用说,愤怒的产生是极其令人不快的,而愤怒的当事者,也是很不痛快的。)故而古今文学家们都喜欢表现这种感情,即便到了文明程度较高的今天,其表现力依然不减。在古代诗歌中有《出猎切维山》(Chevy Chase),在戏剧文学中更举不胜举,不过像莎翁的作品《科里奥兰纳斯》(Coriolanus)、《亨利六世》(Henry VI)中的塔尔博、《理查三世》(Tal-bot. Richard III)的最后一段“A horse! a horse! my kingdom for a horse”,都可以说是描写格斗的文学名段了。特别是在《理查三世》的那段文字中,写理查德三世失马,以狮子跳跃之势召马一句,将那种激越的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同样引自夏目漱石的这本书。他举的例子我觉得都值得看一看。但是……不看也无妨。但是……萧大王的例子,你绝逼是熟悉的。无论是大战聚贤庄,还是少室山一人力挫丁春秋、游坦之、慕容复三大高手(你会错觉平素他们中每一个的武力值与萧峰都差不离,但是这一时他一打三又显得如此自然,这当中少不了读者的感情倾向),以及他那掷地有声的一句(对慕容复):
“萧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齐名。”
当然萧大王能遇强则强,我们并不奇怪(他的两个义弟内力之浑厚,早就不下于他,以后更是大有超越的意思),只是任是什么时候人们也会觉得,萧峰是最能打的一个。这个人物以气概气度见长——你就没见他输过——当然啦他的原型是帝释天,自然能打。乾达婆(阿朱)和紧那罗(阿紫)是侍奉帝释天的乐神。前者变幻莫测(对应易容),后者……一言难尽。不过一个阿朱,一个阿紫,寓意“恶紫夺朱”。
由此可见,英雄人物之冲冠一怒(此处主要是为了段誉)分量几何,端要看其挑衅者的表演(给慕容复加鸡腿)。
当然,《天龙》由于是金庸后期的作品,所以克制和隐忍到了不可思议。你很少看到他对于萧峰这一他显然很激赏的人物,流露出任何情绪。这一点体现在人物评价上——我印象中书里面唯一因为萧峰的威名仰慕他的女人是西夏银川公主的侍女晓蕾——并且明显不是男女之爱,而是素仰侠名——这么一个书中不起眼的小配角,提了那么一句。至于马夫人,她那是自负美貌。阿紫……她可能是亲眼看到自己的姐姐被姐夫给打死了,受到了震撼(她依赖萧峰就是打那儿开始的)。
最为惊人的一笔是,萧峰为了大义与和平在两军阵前自戕了之后,众人也只是感慨伤怀了两句,也无人揣测他的动机,然后就该谈婚论嫁、说笑的说笑、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故事照常行进了数页,其余各色人物自有他们的去处。
这是值得学习的克制。
对于“ego”的彰显,多半要假借他人之眼光。克制如金庸,不会让光明顶暗中观察大逞威风、却有苦难言的张无忌的敏敏·特穆尔做出“我从未见过如此之男子”之心理活动(而是让她各种政治考量——然而实际上我们知道,这个情节就有这个意思,恋爱的酸臭味儿什么的),而个别不矜持的网文作家,就这么借人物之口说出来了。而具体到我们熟悉的少年漫,往往会有那么一个好生了得的剧情人物(可男可女,可正可邪),面对着彼时尚不起眼的主人公,暗暗心惊:
“此子将来必成大器。”
竟屡试不爽。
在影片《燃情岁月》里,当崔斯汀的兄弟对战争高谈阔论、愤慨激昂的时候,崔斯汀一言不发。当他的两兄弟毅然决定参战,他也只是默默决定跟去保护他们。果然,他的两兄弟一死一伤,而他却什么事都没有,且处处表现得无比英勇,肝胆相照。
插一句嘴,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他的后期作品《霍乱》中提到,那些得到一点恋爱的甜头,就觉得不可思议,大肆吹嘘、四处炫耀,仿佛这事儿是他头一个发明的一样——而爱情惯犯们恰恰相反——“他们为此而生,守口如瓶,并装作对此漠不关心”。
你看,这像不像是一个杀手——只唯独你把爱情换做杀人。抑或打仗、政治——同理可得。
原文中的“勾三搭四”,换成“打仗”,说的就是崔斯汀了。由此可见,无论战场情场,得意的人大抵有这个特质。而通俗故事的精彩处,在此略见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