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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   洛笙,一条生于洛水河畔,长于洛水河畔的蛇妖。他与其他蛇类相比,唯一不同之处便是自幼便开始修炼,他花了千年时间修成巨蟒,又花千年时间修成蛟龙,只需再有千年,便可化为应龙,呼风唤雨,乘奔御风。

      但或许是这千年时光太容易让人寂寞,他便做了一件与妖怪身份极不相符的事——同一个名叫于稽的人类做了朋友。

      人类与妖类着实是两种绝不该有任何交集的族类,一个挣扎于滚滚红尘,每日除却五谷杂粮,便是为些情意纠葛耗尽心力;另一个却要终日烦心于修为道法,巴望着某日真能修成正果,不再入六道轮回,更能超脱五行之外。这般的两个族群,大抵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又何况妖若是真的与人做了朋友,那也免不了要遇上更多的麻烦事,比如说,凡人的命数绝不可更改,否则,便是逆天而为。洛笙一直谨记此言,但这世上的事,又哪有什么绝对可言?

      洛笙大抵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与于稽的初遇。

      那是某一年的冬日时节,天气很冷,虽然已经有了两千年的寿命,但洛笙还是脱不去蛇要冬眠的习性,早早变回了原身,钻进自己挖好的坑,正睡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时,突然被人从坑里挖了出来。

      那人有一双圆圆的杏核眼,也有一对剑刃一般有些锋锐的眉,但最好认的,却是脸上和煦的微笑,暖如东风。

      洛笙不明白好好睡觉怎么也会有人跑来扰人清梦?他只想着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人,再继续回去会的周公。但还未等他真的有什么动作,那人便抱着他碗口粗细的身体,一溜烟地跑了起来,直跑了有四五里远方才气喘吁吁地停下。他随手将他放到了地上,微笑着道:“近些时日怕是不能回去了,你要好自为之,自己多多小心。”

      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不明白此人这算何意。然而这之后,待他重返洞穴,便明白了到底发生何事。

      世间有所传闻,蛇虽有毒,却可医百病,修行千年得到的蚺蛇之胆,止痛更有奇效。故而总有猎户以此为生。那穷酸书生四处游学,恰巧听闻此地有一蛇妖,两千年修道成精,有猎户意图趁蛇妖冬眠之时猎蛇取胆,大抵是心下不忍他两千年的修行毁于一旦,故而偷偷将他送走。

      洛笙在洞穴之外,恰巧见到猎户无功而返。

      后来,他听闻,那个穷书生放走了他之后,又将自己身上带着的所有银钱尽数交给了猎户。蛇要生存不易,猎户以此为生更是不易,他倒当真不会厚此薄彼。

      这样傻的人,尘世间可能当真不多。洛笙便就此对这个人产生了几分兴趣。其后得知,此人名叫于稽,四处游学,喜好算卦相面,每次的卦辞都会说得天花乱坠,好像世上所有人都会有个光明而美好的未来,却偏偏每一次都会被事实重重地甩上一耳光,然而他竟还是乐此不疲。

      洛笙觉得,这人当真是有意思极了。

      于是某日深夜,繁星点点,洛笙踏月而来,一袭玄色锦袍,跣足赤脚,叩响了于稽暂住的半间破瓦寒窑的门。他来结交这个有意思的穷书生,半点也没有想要掩饰他妖怪的身份,也并不害怕于稽会就此将他拒之门外。

      于稽果然不曾令洛笙失望,再接下来便是彻夜长谈,把酒言欢,相见恨晚。洛笙早将什么妖类与人类不可相交过甚的规条抛到了九霄云外,只顾着庆幸,这世上有一个叫于稽的人,当真是一件美好的事。

      那每年一封寄去洛水的信,自然是寄给在洛水河畔修行的洛笙,而且它理所当然不需要什么回信。洛笙收到那封信,腾云驾雾,只需片刻便能赶去与好友相会,何须再写什么回信?

      于稽是一个好人,洛笙始终清楚。他并不擅长什么阴阳占卜,洛笙也清楚,他只是将那些祝福与希冀当做是对未来的预判,告知那些他想要祝福的人,但世事最无常处,便在于越是倾心维护的事,越可能会得来相反的后果。

      再后来,于稽有了两个徒儿,渐渐有些人开始察觉到于稽的好,便推举他当了官。洛笙得知这件事时,一切已经成了定局,因为于稽并没有想要征求他的意见,只是在赴任之后,轻描淡写提了一句。

      两人都知道,于稽并不适合官场,他不喜欢交际应酬,也不擅长逢迎拍马,他只是一味地想要做对百姓好一些的事,或许并不很多,但他总是以自己绵薄之力去改变些什么。

      于稽第一年与赵百年交锋,被克扣了一旬的俸禄,洛笙虽不忿,却始终记得天规的底线,“不可擅改凡人命数”,只规劝于稽还是尽早弃官归隐才是正途。于稽却只是仰望着天上弯弯的月牙,没有答话。

      第二年,半年的俸禄俱打了水漂,洛笙不惜泄露了天机,将赵百年的气运命数一一交代给于稽听,此人生时只手遮天,死后却是不得全尸的命途,着实没有必要在他活着时候与他争什么长短。朝里的官员又不只是于稽一个,犯得上要与那贪官头子玩命吗?

      于稽沉默良久,终究带着他的温暖笑意道:“洛笙,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剑,有人弃剑如遗,有人终生不负,都只是各人的选择罢了。可能一人之力终究无法改变什么,但就算明知道结果,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的。”

      于稽那一对圆圆的杏核眼睛里,有星星点点的光泽,静默燃烧,“我心里的剑或许不够锋利,斩不开路上拦路的石头,但多多少少,还是可以磕出一块缺口来的吧。”

      洛笙看着他,眼神里带着蛇类独有的冷静,“你会死。”

      于稽道:“每个人都会死的。”

      洛笙第一次对这个顽固的人类感到气愤。他就不能好好动动他那食古不化的脑子?又不是当真让他真的做了他所不屑一顾的那种人。暂避一时,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便不懂吗?

      于稽真的没有低过头。

      第三年,第四年……

      多年过去,洛笙没再去见过于稽,他只在远处看着这位多年好友一点一点穷困潦倒,拼劲全力护佑着被赵百年所掌控的升斗小民,不肯稍稍低下他强硬的颈项。再后来,于稽赶走了始终跟着他的两位弟子。几日过后,便果真如洛笙所言,于稽被赵百年构陷入狱,以谋反罪论。

      为了让他招认,赵百年着牢中诸位看守严刑拷打,日夜不停。板子被硬生生打断了几根,烙铁捡着能熨的地方便烫。木刺被打进了肉里,紧接着又同皮肉一道被烫成了焦炭。两腿已经忘记了该怎样屈伸,双臂也变得肿胀难认,但于稽始终不曾招认。

      他可以死,但却不可背负污名而死。

      洛笙还是出现了,连最后一条规则都已被他置诸脑后,再也顾不得什么干扰凡人命数是逆天之行,即便日后受百道天雷,烈火焚身,他也要宰了那该死的赵百年,再救于稽逃出生天。

      但于稽却睁着他那一双已看不出原本形状的眼睛,坚定地摇了摇头,“如果这就是于稽的命数,我认了。”

      洛笙明白他的意思。每个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一些代价,既然是他自己选的路,就决计没有回头的道理。若真是任凭洛笙带他逃离牢狱,便等同是让洛笙为他的选择付出代价。

      世间绝没有这样的道理。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剑,有人弃剑如遗,有人终生不负。

      于稽果然自始至终,不曾负了自己心中那柄利剑。

      这是于稽的选择,那么作为朋友,洛笙只能尊重。他唯一能为这位至交好友做的,只有牺牲自己千年修为,取了自己的蛇胆,为他止痛。当年于稽帮洛笙从猎户手中保下的蛇胆,终是还给了他。因果循环,大约不外如是。

      瓢泼大雨,监斩台上,一刀落下,鲜血随着雨水一道浸润了土地的每一寸角落。

      洛笙目送着好友的尸骸跌落在地面,以那一身玄色锦袍,替他保住了最后的尊严。

      于稽已做出了他的选择,接下来便轮到了他。

      究竟是继续做他逍遥自在的妖?还是为这段在他两千年的寿命里,短得不太像话的情义付出一些他昔年想都不曾想过的代价?

      可能,不言自明。

      就算明知结果是什么,有些事还是不得不去做。

      所以在那个雨天很久之后的夜里,他在一场战斗的间隙里,偷出些空暇来,看着于稽教出来的弟子,微笑道:“于稽,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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