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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风口上的猪有“私生子”,原来是…… 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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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熟悉吗?”
我问在陈列柜前呆若木鸡的老板,心里有些期待,又有些忐忑。
老板微微抬头,闭起了眼睛,像在感受圣光。
片刻后,他睁开眼,看向我:“这个温默谙很有钱。”
“好像是。”我同意。
老板眼神瞬间黯了下来,嘴角抿成了一条直线。。
这反应不对。
不是恢复记忆的反应,倒像是愈发笃定,自己和温默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生物。
我干笑了一声:“你再到处看看?说不定能触发什么记忆。”
老板点头,从善如流地走到办公桌边,倏然轻轻地“咦”了一声。
我忙走过去,顺着他的视线往桌上一看,居然看到一台手机。
机身是低调的哑光黑,边框嵌着一圈极细的科技□□带,背面没有多余logo,只在角落印着一个微型的“SS”标识,一看就是定制款的高精尖机型。
老板看看我:“温默谙忘记带手机了。”
我抽了抽嘴角:“你拿起来看看吧,说不定有什么线索。”
他依言伸手拿起手机,指尖刚触碰到哑光黑的机身,屏幕就亮了起来,弹出一道淡蓝色的光感扫描框。不是常见的指纹或密码解锁,而是星天视觉自研的掌静脉识别——屏幕上方的微型传感器发出微弱的红外光,精准捕捉手掌皮肤下的静脉纹路。
他似乎本能地抬手,将掌心轻轻贴在屏幕上方。不过两秒,“嘀”的一声轻响,淡蓝光框变成绿色,手机直接解锁开机,桌面瞬间弹了出来。
老板愣了,看看手掌,又看看手机,满眼困惑:“这不是温默谙的手机,这是我的。为什么我的手机会在这里?”
我本来想在他再次否认的时候给他科普“掌静脉纹路是比指纹更独特的生物识别,绝无认错的可能”,但万万没想到他能精准地把手机的归属和身份的证明完全剥开。
仔细一琢磨,逻辑上我居然无法反驳,只能咬牙,把那句“你就是温默谙”给重新吞回去。
不行,得换种打法。
干咳了一声,我说:“你看,你的手机很贵,还是特别订制的。所以你也很有钱。”
老板没吭声。
“温默谙很有钱,你很有钱,所以有没有一种可能,你——”
“我不是温默谙。”老板先发制人,按死我的推理。
“为什么?”我几乎要叉腰咆哮了。
老板握着手机,看得出来在用力:“我对这里没有任何记忆。如果我是个工作狂,为什么我不记得这里,甚至不记得办公室的密码,却只记得你和你的住址?”
我回答不出来,太阳穴激跳。
“你不会有记忆假装没有吧?”好半天,我吞吞吐吐出这一句来。
老板脸上掠过一丝受伤的神情,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正色:“当然没有。我要是真记起什么,哪怕我确实是温默谙,我也认了。”
这话的语气极度沉重,让我忍不住追问:“当温默谙有什么不好?这公司你的!”
“你不喜欢他。”老板一句话,绝杀。
我抱头蹲地,下一秒想去撞南墙。
手机打破了僵局,它突然亮了一下,老板拿起看了眼,皱了皱眉,手指一点,一个轻快的女声从里面传出来:“露露准备好了,爸爸什么时候来接宝贝回家呀?”
“爸爸”个字像惊雷似的炸在我耳边,我猛地抬头,蹲在地上的姿势都没来得及改,一脸震惊地看向老板。
老板满脸骇色,拿手机的手悬在半空。
“露、露露?”他下意识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茫然地望向我,语气里满是困惑,“谁是露露?”
……
我凑前去一看,是条语音消息,发送者标记为“露露保姆”。
头皮发麻——这人!居然是个爹?
“露露是谁?”老板的声音再次响起,迷惘更多了一层。
我没好气:“我怎么知道?”
稍微顿了一顿,我叹口气:“不管怎么说,你不能把孩子丢别人家啊,得去接回来——都一天一夜不见人了,总得给人家一个消息。”
瞄了眼,还好,是新消息。
看来是老板知道自己工作时间极度变态,所以把孩子寄放在别人那,不过说好了今晚去接回来。
“孩子?”他依然茫然,像是突然失智。
“不然呢?叫你爸爸,难不成你其实是在玩‘Big Daddy Little Girl’的游戏?”我不觉焦躁了起来,抬了抬下巴,“快回啊,问保姆地址,过去接孩子。”
老板点头的模样犹如提线木偶。
但是他拿起手机,两眼发直地盯着屏幕,一分钟过去了,又六十秒流逝了……
我忍无可忍抢过手机,按下回复,也用语音发了过去:“你好。我是温……我是宝贝爸爸的朋友,他现在有些不方便,你能把地址发给我吗,我们过去接宝贝。”
三十秒后,手机再次一亮,一个定位带着笑脸发了回来。
我点开地址,地图定位后直接呼叫了网约车,然后把手机塞回给老板:“走吧,下去等车。”
“走……”
“去接你孩子!”我咬牙切齿,胸口燃烧起了一团火。
烧得莫名其妙,我在生气?气什么?
老板默默地跟在我身后,关上办公室的门。
这一趟真是太值了,没有捡回记忆,倒是冒出来一个露露。
网约车来得很快,几分钟就到了楼下。一路无话,车子稳稳停在目的地——一片安静的小商圈,就开在高档小区对面,没有喧闹的夜市,只有几家亮着暖灯的便利店和母婴店,氛围格外静谧。
我推开车门,正四处张望,想找找定位上的具体位置,冷不丁就听到不远处有人清脆地喊了一声:“露露爸爸!这里!”
我和老板同时转头,就看见一个穿着浅色连衣裙的年轻女人,她手里牵着的“生物”让我瞬间愣住——那是条说不清品种的杂种狗,不大,比家猫大两圈左右,看着活力不足,毛是黄灰相间的短毛,打理得干干净净,显然是被精心照料着,可架不住底子“潦草”:一只耳朵耷拉着,另一只总莫名翘成小尖角,眼睛圆滚滚的却像没睡醒,鼻子旁边还有块浅浅的黑斑,虽不是丑得抽象,却绝对是“越看越有辨识度”的类型。
它慢悠悠地跟着女人小跑,肚子微微下垂,跑两步就停下喘口气,步伐算不上灵活,却透着股养尊处优的从容。
“露露爸爸!”年轻女人脸上露出亲切的笑意,“露露等您都快等得不耐烦了……宝贝这两天都还正常哦,乖乖吃药,也肯运动,一点都不闹——来,给您,您回去之后要记得给它吃药,随时可以送过来给我们照顾。”
老板木然地接过狗绳。
我的神智还来不及从“露露是条杂种狗”这个事实中挣脱出来,在那年轻女人转身要离开的时候,脱口叫道:“麻烦等等!”
年轻女人回过头来,还在笑着,但眼里出现了问号。
“是这样的,”我看了老板一眼,把她拉到一边,小声地说,“妹子,你看到露露爸爸额头上的那伤了么?他,呃,撞到头了,现在有点点……搞不清楚状况。”
“啊……”年轻女人瞪大了眼睛,快速地瞥了一眼正跟狗对眼的老板。
“所以这两天,可能我要来照顾了……你能不能告诉我,露露到底要吃什么药?这是一只……病狗?”
年轻女人审视的目光上下扫了我一眼,估摸着是扫描出“同为天涯打工人”的感应,轻轻叹了口气,也压低了声音:“这样啊,那辛苦你了哦。露露已经六岁了,是慢性胰腺炎,要吃特制狗粮,还有随餐吃胰酶胶囊,剂量每次一粒。这种药直接去药店买就行,人药兽用可以的。”她看了看我,又问,“特制狗粮,你有吗?普通狗粮它消化不了的。”
我把头摇成拨浪鼓。
“我可以去店里给你取点来应急,”她挠了挠鼻尖,显然也有些困惑,“要不,还是放我们这?”
我和她一起转头回望:老板还是呆如石柱,露露却绕着他的腿走来走去,尾巴几乎都要摇断了,脑袋还一个劲往他手心拱。
年轻女人叹了口气:“露露想爸爸,还是要回家。”
“真是条好狗。”我由衷赞叹,不含贬义。
能对温默谙产生思念之情的生物,太难得了。
“露露很可爱的,”年轻女人没反驳,眼神温柔,“就是它血统不纯,长得又不好看,前面的主人把它养成了大胖子,就把它丢了,要不是露露爸爸,它早就没了。”
啊?还是条弃狗?
亏我在感慨老板的审美品位如此地“高端”。
“你的意思是……老板……露露爸爸就是因为这条狗,呃,没人要,才要的?”我依然有些难以置信。
温默谙。收养弃狗。这中间怎么可能有联系?
年轻女人肯定地点点头,看着终于弯腰去把露露抱起来的老板露出了微笑:“是的呀,当时是我们店牵头的领养活动。你别看这一片住的家庭好多都有养宠物,那都是品种,一个赛一个的名贵。根本没人看得上露露。我们都做好给它安乐死的准备了,没想到露露爸爸居然一眼就看中了它。我们把它有慢性病、要精养的事全跟他说了,他也没犹豫,当场就抱走了。”
不顾我混乱的思绪,年轻女人来了个总结性发言:“露露爸爸是个好人,帅出天际的好人——可惜我有男友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