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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篮球 这阵子的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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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阵子的课很少,我不想出门去玩,索性呆在家里。最近电影院上了新片,是适合情侣一起去看的那种,舍友们想叫我一起去看同档期的另一部战争片,然而我怕在那里遇上前女友和她的现任太过尴尬,便推了他们的邀约。
我近来愈发不想与人交往,也无心去看社交应用上的消息,这一点倒是和林慕越来越像。然而,他那种厌恶交际,是建立在他十分善于交际的基础上的;而我的厌恶,却只能说是根本不明白如何与人交流了吧。
推掉他们的邀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想听他们询问我的近况。想起那些事来就很不舒服,何况还要组织语言说出口?只能请求他们别再注意我了。就是一次失恋,哪需要他们像对待女人一样嘘寒问暖。让我安静独处一阵子,说不定过几天就好了。现在我的脑子里并非是一团乱麻,反而是一片空白。
呆在家里的这些天,我在看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这本书我初三时就读过,后来又反复读了很多次。欧洲野牛、罂粟花和发臭的薰衣草——这些并不足以组成我对那本书的印象。我唯一在意的只有那朵小百合花——那个纯净的女孩身上竟聚集了人类的诸多劣处。看着那雪白的、娇小的身影在我眼前跳动,有时我还是禁不住去想起那个女孩。
我从未承认过我喜欢她是因为她身上具体的某一处,但我知道,让我宁可一次又一次地被她折磨、却还是要留在她身边的原因——无非是她身上的某种气质。她对我说过她曾吻过不少人,男人也有,女人也有;我也总是被她拉出去喝酒(多半是看着她喝),之后我再无奈地送她回家。更深一点的是……我喜欢的,是她的与众不同?是那种不循规蹈矩的与众不同。她常常做一些叛逆的事,我意识到我正是为此着迷。
可我现在不想谈论她了。再怎么样也好,我不可能再有力气重拾对她的感情了。我现在就想坐在床上,靠着墙,然后望着床对面的落地窗发呆。他们又一次发微信给我,约我去打球。我拿起手机,打了两个字,便又无力地垂下手臂,将手机扔到一边。
如果现在出去打场球,或许可以调整调整心情,可惜我其实并不会打球。准确来说,是有四五年没有打了。我要是跟着他们去球场,那必定是自取其辱。人们说打篮球的男生很帅,即使不精通,会投篮也就够了;然而我的技术竟只是停留在把球拍起来的程度,投篮姿势应该也不太准确。那几个男人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会打球,我每次都要找理由搪塞过去。不过,毕竟连投篮都不会的男生也在少数,他们这么想也正常。
我学过一个假期的篮球,是林慕教我的。我本来是要发呆,但是他又闯进我脑里来。
中考时,我的各科成绩都不错。我想考隔壁宁市的三中,而成绩也恰好到了录取线,就是被体育成绩拖了后腿——我中考那年,刚好赶上体育考试从三十分改到六十分,要考百米跑、铅球和引体向上。说来实在羞愧,引体向上,我是一个也做不了,百米跑也慢于班里很多男生,铅球更是抛不出多远了。那几年教育部门又查得严,不能通过交赞助费补上那几分的差距,于是我只能留在南城,在这里的南高上学。
对这样的结果我也曾惋惜过,不过我从来都不会去设想“如果当初……”这样无谓的事,很快就叹着气接受了。反倒是父亲,他看起来比我还难受,总结来总结去好几天,最后他得出结论,我失利的原因就是在于体育,便跟我提了一个要求,要我暑假期间努力锻炼一下,免得以后再吃亏:至少不要在军训时晕倒丢人。
确实,我就是不喜欢锻炼的,身体很差,三天两头就病得上不了课,然后请假跑回家睡觉。每次体检,我的肺活量都才堪堪2000出头。中学时是这样,其实到了现在也依然是这样,只不过能跑得久了一些。
办完学校的事情后,我便开始被父亲催着锻炼。起初我是想跑步,每天跑一公里,后来坚持不下去,便想要换一种。
“不行,换什么换,就跑步。这么简单的事情你也做不来,以后可怎么办?”父亲在饭桌上质问我。我不服,却不敢出声反驳,只好心里头默默应了一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便继续低头扒饭。
这时,林慕放下了筷子,道:“不如让他跟我打球,还能学项运动。”
我一听,诧异地抬头看他,疑惑他怎么会提出这个建议。他转过头来望着我,眼睛好像冲父亲的方向挤了一下。“打球?你不会的吧?”父亲问我。“打球也可以啊,不会可以学。”我应道。听到我这么回答,林慕才把目光从我身上移走,添了一句:“我教他就可以。”
“唉,随便你们两个吧。”父亲点点头。
每天晚饭后,我便拎着篮球和两个人的水,跟林慕到附近的篮球场去打球。他教我运球的姿势,我却始终拘谨着放不开,担心那样很丑。几天之后我勉勉强强会了,他便立即开始教我投篮。
我抱着球,站在离篮筐不远处抬头望了几眼,还是回头叫他:“哥,我……呃,跳起来会摔着吗?”
“不会。”他干脆地回答,走上来拿走球,举过头跳起来一扔,那球便稳稳进了篮筐。我侧头,挠了挠后脑勺,跑过去捡球,心想:我这辈子要是能扔准一次,也不至于体育不及格了。
我一次扣篮都没有尝试过,每次他让我试一下,我都摇头拒绝。于是,他只能站在三分线上教我。我说:“你别想着教会我什么了,就让我投投篮就好,反正我也学不会的。”他运球的动作便停了一下,看了我片刻,弯腰捡球,说:“你真是跟我一样。”我知道他指的是中考前他不想补课的事,于是笑了笑,从他手中接过球,双手举过头顶。
“手肘伸直些。”他走到我身后,将我的手臂向上提了一些。
自他开始教我打球之后,我与他的交流便多了。他对我说话时,总会注视着我的脸。我之前还感叹他的礼貌,结果我发现他其实很喜欢看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猜测他是不是像我之前那样想问话又不敢开口,于是有一次我问他:“你怎么总是看我啊?”结果他只是摇摇头,移开了视线。一次我干脆直接对上他的眼,他甚至都不躲避,一直看到我不敢再看他为止。每次我都想告诉他:“你能不能别看我了?”但我感觉下一秒他就会死盯着我,问为什么不能看,而我就只能哑口无言。而且,他很少说闲话:不是不说话,而是不聊天。我好几次跟他搭话,他的回答都带着一股“行了让话题停止吧”的意味。可他那样看着我的感觉就是像要聊天的样子,所以我一直很疑惑。现在想来,他只是单纯想要看我吧。
正是那段时间,我第一次读了《洛丽塔》。对故事情节我倒没什么印象,合上最后一页后,就记得不太清楚了;同时期,我看了那部有名的电影——16岁的玛蒂达,只比我大一岁。我想,这样的爱情如果被允许、被赞赏的话,那么爱情的边界在哪里呢?抑或说爱情是本没有边界的吗?然后,我又想,如果我是故事的主人公的话……虽然我会感叹于这种难以被理解的可怜的爱情,然而如果我是主人公,我定不会允许自己继续将这样的感情继续下去的。
——15岁的我是这样想的,但此刻,21岁的我回想过去,那时的想法竟显得可笑无比。事实证明,即使爱情有所谓的不可逾越的边界,我也一样越了过去;即使我认为我胆小到一开始就会放弃,却依然坚持了很久。(“甚至直至今天,我也许也还在坚持着。”我心底忽然有个声音。)我那些什么正确的想法,或说是一种奇怪的道德束缚,也仅仅只存在于我的头脑里,而在现实的冲动与欲望之下,它们便显得一文不值,早早就会被我抛弃了。
林慕也看了我那本《洛丽塔》,并且还看了我书柜里的其他一些书。我之前一直以为他那样的人并不会看书的。令我惊讶的是,他不仅看书,而且也看过不少。“这个书柜里的书,其实有一半我都看过。”他站在书柜前,抽了一本《罗生门》下来随意翻着,说,“以前,舅舅的书房里有很多书。”
他说这句话时是带着怀念的语气的。听到他十分自然地说出“舅舅”这个词,我忽然第一次真切体会到,原来他真的就是我亲哥哥啊。
“你为什么不喜欢聊天呢?”我问他。
“为什么要聊天?”他反问我。
“那你每天玩手机,又不跟别人聊天,是在做什么?”
他还是看我,好像思考了一下如何回答,然后掏出手机给我看,解释后的页面竟然是时事新闻的报道。我略带惊讶地夸赞了几句,注意到他手机解锁密码是我们共同的生日。
练了几周之后,天忽然开始下阴雨,而且一下就是一整周。开头一两天还好,后来空气里头的湿气大了,我的小腿骨便开始痛。我的风湿病是从初二开始的,跟父亲说了好几次,他都不信,偏说我是缺钙,哪有小孩子得风湿的。然而我的确一碰上雨天,小腿便痛得走不了路,后来也懒得跟父亲说,干脆自己忍着。那天跟着林慕去篮球场,他见我走路一瘸一拐的十分不自然,便问我是不是腿痛。我说是啊,风湿,一年多了。他便指着球场旁的椅子,对我说:“那今天你别打球了,坐到旁边去,够时间再走。”我心想提前回去也会被父亲数落,便扶着椅子的扶手坐下来。
他看着我坐下,才将手中的球扔向地面,拍着走远。那天晚饭吃晚了,去到球场的时候,雨刚停,天已经很暗了,球场边只有篮框附近开了几盏白色的灯。他一直只在那个半场里转着,运着球,偶尔跳起来投进去。我一边看着他,一边伸手捶着自己的小腿。我们都不说话,这里也没有人来,四周很安静,只有灌木丛里蝉鸣叫的声音。
他打累了之后就停了下来,将球停在脚边,然后转头看我。我直起身,问:“怎么了?”他不回答,又多看了几眼,双手便交叉捏着衣角,向上抬,把宽松的白T恤给脱掉了。我正诧异,他已经面不改色地走过来,将上衣扔到我膝上,抹了一把后颈上的汗,说:“帮我拿一下。”
“不拿。”我嘟囔着,却把衣服拉过来,放到一旁的座位上。
“就放你旁边一会儿而已。”他冲我微微笑了一下,很快就收起来。白光打到他身上,我看到他胸膛全是细细的汗珠。我第一次看到他对我笑。我手臂搁在两腿上,不知道应他什么,便下意识地低头,看到旁边的水瓶,才找着机会般转移话题:“你休息不?喝口水啊擦擦汗什么的。”“不。”他很干脆地说,转身去捡球。
他知道我不想运动,后来便经常放任我坐在那儿看他打球看一晚上,所以,到了假期结束,我也依旧没有学会打篮球。或许,他当时提出要我跟他学篮球,就是因为知道我不想运动呢。
如今想起这些小事,我总是感觉美好得不像真的——那样普通的日子,要是能一直那样过就好了。当时的我,一定不会想到之后的几年间会经历那么多失意的事吧。想到这里,我不禁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