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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撒野 他是大土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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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的男人低着头钻出门,这小木屋真委屈了他这副身板,一抬头,理查德和对方来了个平行对视。
然后,空气有了有一瞬间的停滞。
对方似乎没料到,自家姑娘会领这么个大男人回家。
理查德也没料到,会在这山间小屋里,见到自己早些在月台上有过一面之缘的人。
男人正是殷田荣的警卫长——程朝。
这给他初印象是有些阴沉家伙,仍旧穿着制服裤子和军靴,上身的白衬衫袖子卷到手肘,胸前挂着围裙,手上还捏着锅铲!!
这般居家的模样让理查德有些惊到,还是程朝先回过神,一把拉过女孩拦到身后,隼一般的双眼扫过理查德,道:“你怎么和他在一起?”
这句不知是问女孩还是在问理查德,倒是女孩子先解释道:“程朝,他和他朋友被日本人袭击了,你看他手上都是血。”
抱着程朝的胳膊,女孩仰着小脸,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程朝的脸色:“不帮帮他吗?”
“不帮。”
程朝生冷地蹦出两个字。
然后,理查德眼见了更让他震惊的事。
小姑娘在收到冷硬的“拒绝”之后,并未气馁,而是咧开嘴巴换上了一副龇牙咧嘴的凶恶模样,指甲猛地掐进程朝的皮肉,尖着嗓子叫嚷起来:“程朝你不听话!呜——程朝你是坏人,帮那个姓殷的王八蛋干事,他是大土匪你是小头目,丧尽天良不顾人死活,啊——我再也不要理你了!!”
女孩足足咆哮尖叫了一分多钟,那恐怖的肺活量和无理取闹的本领让理查德叹为观止,什么净水白莲、清秀漂亮,在这般等级的撒泼任性面前全都是假象。
往后的话理查德也听不懂,只觉得脑海中嗡嗡回荡着女孩的尖叫声,头昏眼花,直到程朝爆发。
“好,我去!”
话落音,一切尖叫声戛然而止。
收放自如的小姑娘清清嗓子,满是讨巧地“嘿嘿”一声,轻巧地踮着脚尖要跟着程朝一块去。
“你留下,看着厨房的火,东西好了自己先吃饭。”
程朝不容分说,把女孩子从胳膊上拎下来,推进厨房,这才走向理查德。
捋顺了袖子和衣领,随手拎起一件毛毡大衣披着,又把枪别在后腰,冷峻的警卫长冲理查德抬抬下巴:“在哪?走吧。”
理查德当然不记得路,但说葬马堆,程朝是知道的,领着人一路抄近道前往目的地。
外头的天色已经开始变得昏暗,理查德这才意识到自己在外头胡乱走了多少弯路,直到明月飘撒清辉,草间夜虫起鸣之时,他们来到了葬马堆的篱笆外。
地上留着一摊暗色的血迹,人却不见了。
“也许他被救走了,或者已经回酒店了?”理查德喃喃道。
“那就回去看看。”程朝顺口接上。
理查德一愣。
他方才说的是英语,没想到程朝竟然会听会说的。
懒得理会理查德的惊讶,程朝随手从后腰摸出个手电,打亮照路,长腿迈出领着人回城。
入夜的城镇没了清早那种紧锣密鼓筹备一天生活的热闹氛围,这大多数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落山便闭门打烊,这样的作息时间是极为省钱的,灯油蜡烛之类,只有大户人家才舍得连夜点着照明。
反之,等步入了繁华的街道,道路两边设立着时髦的汽油路灯,酒店大门开启,欢迎着晚归的客人。
理查德满心都是派尔的事,直奔下榻的酒店,而程朝颦眉看过周围,最后一把拉住理查德,不准对方再前进。
“你住在那个酒店?”程朝奇怪道。
“是的,怎么了?”理查德不解,为何对方会突然发难。
闻言,警卫长毫无怜悯之心地拎起一个冷笑:“你们惹到殷田荣了。”
理查德愣住:“什么意思?”
程朝瞧了眼不远处亮着灯的酒店,随手将大衣的连帽带上,转而拉着理查德去了街角。
“你住哪个房间?这里看得见吗?”
顺应程朝的询问,理查德细看,发现那房间亮着灯。
“那个,亮着灯的,派尔回来了?”理查德有些欣喜。
程朝嗤了一声:“你那个房间,早上警署接到报警,失窃了。”
看着理查德呆滞的面庞,程朝毫不留情击碎他的幻想:“小偷一把火烧了里头所有的住客行李,别看他亮着灯,包你一进去,他们就会把你缉拿归案。”
“凭什么,我们失窃了,是受害者!”理查德强调自己的立场。
“因为,警署在焚烧物残骸里发现了军火。”程朝面无表情回答“我知道,你想说‘那不属于你们’,但若殷田荣愿意,那它便是你们带来的,谁都无法否认。”
路边的汽油灯里“噼啪”一声,该是又有小虫飞进去献身火海了。
理查德杵在空荡荡的马路上,落魄的模样如同丢了魂儿。
半晌,他嗫嚅着唇,哆嗦道:“你也是殷的人,你要把我押送给他吗?”
程朝牵起唇角,俊毅的面庞戏谑不已:“算你走运。”
一分钟后,程朝那件毛毡大衣穿在了理查德身上,兜帽将金发藏的严严实实,大半张脸也给遮住了,他低着头亦步亦趋跟在程朝身后,脑海里不断回响方才程朝说的话。
“在我眼里,殷田荣算个屁,你听我的,我保你完完整整离开这地方。”
明明看起来与自己同样年纪,这个中国男人却打骨子里生着一种嚣张不羁的气度,任性放肆,敢做敢言。
这般模样,同那日月台上寡言少语,面庞阴沉的警卫长判若俩人。
他虽然还惦记着派尔,但眼下已经自身难保。
如果还有机会的话……
他们又回了那个山林中的小木屋。
晚上山间湿气大,木屋关了窗户,隔着窗帘,里面生了炉火,鹅黄色的灯光隐隐射出,会有小虫围在外面飞舞。
程朝推开门时,那个小姑娘不见了,一个胡茬花白的中年男人叼着烟斗坐在炉子边上,“吧嗒吧嗒”地抽着,听到响动,抬眼看了进屋的程朝。
“光叔。”
程朝打了招呼,光叔点点头,视线落在理查德身上,方才发话:“我说怎么找不到这件衣裳了。”
理查德忙把毛毡大衣脱下,简单叠好递给对方。
光叔接过,随手搭在椅背上,老眼望着火炉,继续抽烟。
理查德才注意到,光叔脚边放着把猎枪,一条黄色的土狗伏在地上,眯着眼睛打盹。
“光叔,曼悦呢?”程朝往厨房看了眼,里头黑灯瞎火,早是灶台冷清。
“嚷嚷着要等你回来,挨不住就睡着了。”光叔拿着烟斗指了指一个房间,程朝便脚步放轻地走了进去。
理查德被晾在屋子里,他搓了搓手,也蹲在炉子边烤火,半晌,腹中“咕噜咕噜”个没完,才想起自己除了早上吃的包子咖啡,今天连口水都没喝。
光叔拎着松垮的眼皮瞧了他一眼,指了指不远处的木桌。
木桌上摆着几个海碗,理查德走过去,揭开一看,发现是烧肉和素菜。
他看向光叔,老人摆摆手,让他随意。
理查德立刻坐在桌边,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不会用筷子,只能用它插着馒头往嘴里塞,再用锡勺舀肉和菜吃,吃了几口,把肚子里的馋虫压下去了,他突然想到,程朝和自己一样跑了很久米水未进,便几步走到房门跟前,想叫程朝一块来吃。
房间十分暖和,布局简洁地面干净,小小的木桌、木椅、木床,窗边挂着一串贝壳做的风铃,白日里见到的那个小姑娘盖着被子,仰面躺在那,小脸染上绯红,睡的极香甜。
她一只手搭在外面,被程朝拿着。
女孩的手像片树叶儿,躺在男人宽大的掌心,程朝就这么小心翼翼托着,五指微张,不敢握紧,不舍得放下。
然后,理查德看到了难以磨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