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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所谓输人不输阵,不争馒头也争口气,虽然怕得要死,但我挺直了身子力持镇定,拿出最大的力量嘶声喊道:“喂,你这个僵尸,本小姐在此也敢撒野?你可知道我是谁?”

      大漠僵尸的注意力终于转向我,呆呆地望着我,我正做着某种非常神气的姿势,看过僵尸三部曲的人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姿势。

      “我就是僵尸的天敌——”我略略顿了顿,豪气干云地自报身家。“驱魔龙族马家第四十二代传人马小玲的……妹妹,马小花!你这个僵尸见了我,还不赶快俯首称臣?”

      大漠僵尸露出白痴一样的神情瞪着我,忽然双腿叉开,两手举到胸前,摆了个跟我一模一样神气的姿势。

      我呸!

      这家伙分明是在戏弄我,老虎不发威真当我是病猫了。

      “临、兵、斗、者………”我装模作样地手脚乱比划,乘着那家伙跟着我画瓢的间隙,突然一脚踢飞黄沙无数,劈头盖脑扬了大漠僵尸一身。

      这一招出其不意,大漠僵尸登时迷了双眼,双手捂着眼睛两脚直跳,嘴里“嗷嗷”地叫个不停。我乘机上前,一把捉住他手臂熟练地向后一扣,那僵尸痛得“痛、痛、痛”地直叫。也得亏他这一叫,再加上那温热的手臂,让我意识到他不是僵尸,也不是妖怪,而是如假包换的人一个。

      也是,这世界怎么会有僵尸呢?

      “放开我,放开我。”他一边挣扎,一边用不流利的汉语不住地求饶,让我又发现一个秘密,除了“开溜”的速度超快之外,这家伙半点武功也不懂。也就是说,这位沙漠之狼或者大漠僵尸,是完全、根本、无害的。

      我放开了他,面上有点讷讷的,这个实在是有点欺负弱小之嫌。他则不停地用手去揉眼睛,真叫人担心会不会把眼睛给揉瞎了。

      “别动了,我来帮你。”我凑过去,声音又温柔又谦和,其实是因为内疚。“你这么乱揉乱搓的,眼睛迟早给你弄瞎。我帮你好不好?”

      他的眸子是蓝色的,因月光的缘故,看起来一会儿蓝一会绿的挺吓人,可近前看他的相貌骨骼,应该不难看。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那张脸乌漆抹黑堪比夜幕,根本看不出具体长相。但从骨骼框架上看,好像是白色人种。

      真是奇怪,中国北方的沙漠里,怎么会有白色人种呢?从西域来的?还是从多瑙河来的?

      这月明天黑的,幸好有个手电筒,又幸好有棉签,否则还真不知怎么办好。总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让这位的眼睛重见光明。嘿这小子,不但不感谢我,第一时间就把我的手电筒抢了过去,手舞足蹈地一会儿照照天,一会照照远,再一会直接照自己,随即把头别了过去,那可是特制LED军用手电筒,不眼晕才怪。

      不过这位既然不是妖怪也不是僵尸,我就不用怕他了,不客气地叫道:“喂,您悠着点玩儿哎,这黑灯瞎火的,就靠它照亮儿了。”

      沙漠之……沙漠里跑起来速度最快的是什么?答案是:鹰!

      □□,沙漠天空之王;□□,以色列那威力强大的半自动手枪;这个名字太酷了,我喜欢。

      “有气魄有力量,决定了,从此你就叫□□!。”我指着新诞生的“鹰”大叫。(这可怜的孩子从沙漠之狼、大漠僵尸,终于修成正果,正式走向□□的光辉历程。)

      □□的眼睛不再发绿光,刚刚揉红了,肿得跟红眼猫头鹰似的……呆望着我,哪有一点神鹰的架势,分明一只傻鸟。不过没关系,只要跟着我,管教他冬瓜变西瓜,呆瓜变脑瓜。

      “现在开始你有名字了,叫□□。小名就叫小鹰,我叫洛樱,你叫小鹰,怎么样,喜欢吗?”我非常亲切的笑着,不亲切不行啊,瞧瞧这只鹰,半夜三更在沙漠里晃来晃去跟在自己家似的,要是跟他做了朋友,那我很快就能脱离苦海。再幸运一点,说不定做了我小弟,从此纵横大漠就不用愁了。

      新出炉的□□皱眉想了半天,忽尔笑逐颜开,叫道:“□□?我叫□□?我的名字,我有名字了?”又是一番手舞足蹈。

      大漠如雪。

      我可以坐下来休息了,因为不再是一个人,我身边有了只鹰,□□。
      我把所有余下的食物都送了给他,还有省吃俭用下来的一瓶矿泉水,当他明白那东西是用来干什么时,我看见他眼里闪过感激之情。

      水对于沙漠意味着什么,只有在沙漠生活过的人才知道。
      我承认自己是有私心,但更多的,是因为我看到他干裂的嘴唇。
      在我的指导下,他打开盖子一口气全喝光,害得我叫他留点的时间都没有,然后将空了的塑胶瓶藏到宽大而破烂的衣服里。

      这一番你来我往,让他彻底对我放弃了戒心。那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睛里,望着我全是单纯和喜悦。

      “你多大了?几岁?”我问他,极想知道他的来历。
      他懵然不知地摇头。
      “家里还有什么人?”
      他依旧懵然不知地摇头。
      “那你,有家吗?”我几乎已经放弃希望了。

      他抓抓乱糟糟的头发,忽地跳起来,向黑暗中的前方指了指,然后来拉我的手,引着我向前走。

      这一走又是大半天,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我快支撑不住神智几乎昏沉的时候,小鹰停下了脚步。

      此时,已微见黎明,借着黎明的光,隐隐约约看见前面……啊!我大叫起来,天哪,这绝不是海市蜃楼,而是实实在在的情景—— 一条河!我们终于来到了沙漠绿州!

      我大叫着几乎疯了,什么疲惫困倦统统跑爪哇国去了,甩掉一切重负,一边脱外衣,一边踢鞋子,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扑向大河母亲的怀抱。

      □□似乎被我感染了,“刷”地跑到我前面,等我到河边,他已经脱了衣服跳下河去了。

      我立刻傻了眼:他的胸?那一堆白花花高耸的东西是……□□?!

      我忍不住尖叫:“你是女的?”
      □□竟是女的?
      噢我的上帝,我这什么眼神儿?

      那身材、那声音,分明是男的,怎么会是女的呢?

      □□快乐地点点头,指指我又指指自己:“女的,女的……”

      她是女的也好,至少我可以脱衣服下水光明正大地洗澡了哈哈。

      如果有人问我:沙漠晚上那么冷,怎么可能去洗澡?
      那我要告诉你:沙漠晚上冷,可走上一天一夜一定不会冷。并且身上那种粘腻腻的感觉,就算再冷,也非得洗澡不可。

      我穿衣文胸三角裤在河水里好一阵扑腾,小鹰则直瞪瞪地盯着我的胸发呆。然后那双干枯的鹰爪就伸向我胸部……的胸衣,又是好奇,又是喜欢。

      “啪”我拍掉她的鹰爪,虽然是女的,但那种部位还是别碰的好。这个世界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没有,又是BL,又是GL,我可不想把这么可爱的小鹰培养成YY一族。

      小鹰被我拒绝,有一点点着恼,嘴撅得老高一幅不高兴的样子。

      我耐心地好言安慰说:“如果喜欢,等到了长安,我找裁缝师傅给你做个十件八件,但这件不行。”

      穿惯文胸的人都知道,一旦不穿,感觉就跟赤身露体没什么两样,所以说什么也不能给她,至少现在不能。

      “长安?”小鹰的眼睛一亮,就着晨曦,她蓝色的眼眸透出兴奋的光芒,看起来特象纯净的蓝宝石。
      我问:“去过长安吗?”
      小鹰眼神一黯,沮丧地摇摇头。
      “想去吗?”我轻声诱惑着。
      小鹰仰起脸来,肮脏的脸庞竟透出一种怪异而美丽的神彩,使劲地点点头。
      我许诺说:“好,只要从现在起,你听我的话,我就带你去长安。那里有好多好吃的食物,好多的水果,好多的水,好多的房子,好多好多的好东西,到时候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送给你。”

      小鹰喜不自禁,连连点头。望着她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心头涌上一股怜悯,先声明,不是廉价的那种,而是发自内心的感受。

      当小鹰洗掉那一身的污垢,我望着她简直惊呆了。
      她并不是纯种的白种人,而是混血儿,至少比我高半头,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正是青春好年华。肤色呈健康的浅棕色,秀眉如画,嫣红的嘴唇娇媚如天边那初露的晨光,挺直的鼻梁优美的轮廓,葡萄色的头发卷曲着披在肩上如同海藻,整个看起来就像美丽的精灵,不小心落在尘世间,透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没碰着鬼没碰着妖,一不小心捡了个美丽的仙女,还是混血的。惊艳欣赏之余,暗叹自己真不知是幸与不幸。

      我这么想自有我的道理。

      本来美女见美女,一定嫉妒多过欣赏,但我不嫉妒她,并不品格多么高尚,而是我跟她根本不是一个档次。跟她一比,我这种充其量只能算是清秀而已。美女的嫉妒,只是针对跟自己差不多档次的美女,碰到比自己更姜的美女,就一定会欣赏而且是真心欣赏了。

      但是,这么漂亮的美女跟着我从孤绝的沙漠进入滚滚红尘,会给她带来什么遭遇?自古红颜多薄命啊;又会给我带来什么际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我在那儿兀自深思,小鹰张着纯洁的眼睛望着我,如同婴儿仰望母亲的神情震动了我的心,一股豪气由丹田直冲心头。

      这么美丽的生命,怎么能任由她煙没于大漠中枯干至死?不管前路如何,我愿意保护她,直到她找到能保护她的人,那不也是桩美丽的事么?
      好!我伸胳膊双手一叉:“就当你的护花使者。”唉,某人实在不幸,本想找个跟班,想不到自己反成了别人的跟班。(只怕不只是跟班,还兼父职母职师职兄弟姐妹全都齐全了)

      没有牵挂,就会空虚;有了牵挂,就会被束缚,好像我这种酷爱自由的人,怎么也不会选后者,但事实是,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自由,所以还是顺其自然了。

      我细心地帮她梳理着那头浓密的卷发,漫不经心地问:“对了,刚刚说到家,你家到底在哪里?”

      遇到我以来,小鹰第一次说了句完整的话:“沿着河走就能看到。”

      沿着河走,果然看到一幢孤零零的破帐篷,外面看四处透风,里头更没什么看头,除了一张破棉被一口破锅几个破泥碗,什么都没有。这种生活环境,看了真教人心酸。

      那破棉被吸引了我的眼球,非常的凌乱,凌乱得非常暧昧。
      我想了想,沉着脸问小鹰:“既然你有住的地方,昨晚为什么跑到那么远的沙漠里去?”

      小鹰美丽的脸忽地红了,红了又白,眼眶里顿时涌出泪花来,低头不语。

      我明白了。
      我没有再问,只说了一句:“放心,以后有姐姐在,没人敢欺负你。”

      实在太累了,累得全身的骨节都痛得要死,我躺到破棉被里,睡了个昏天黑地。醒来时天已黄昏,才知道自己竟睡了一天。小鹰不知从哪儿弄来了羊肉烤了,两人嘻嘻哈哈吃了晚饭,夜色一降临,她就惶惶不安如同受惊的小鹿。

      离河边不到十里处,是一个很大的部落,里面住的自然全是匈奴人,因为她的相貌跟本地人有异,所以一向不被接纳,只好离群索居。那个欺负她的人,估计也是部落里的人,而且必定是部落里有势力的人。一般小说里不都是这么描写吗?此处也不例外吧。

      我叫她出去找地方藏好,自己静静躺在帐篷里,点着豆大的油灯,等着那家伙……的马。有势力的人自然一定会骑马。如果不是为了马,我干吗费这么大劲在这儿傻等?此去长安路迢迢,没马怎么行。

      看看表,九点钟,天已经完全黑了,该来了吧。正想着,马蹄声响了起来,好像还不止一匹,来得好啊来得妙,正合本小姐心意。我坐起身来,握住瑞士短刀。

      一会儿,马蹄声停了下来,停在帐篷外面,有人,听着应该是两个人,在用匈奴语大声地说话,我听不懂。接着破帘一掀,一人走了进来。

      来人身穿骑射服,身材矮小肌肉发达面带油光,典型的匈奴人。借着昏不啦叽的油灯,他身上一件东西吸引住我,是一柄短剑,斜插在腰间。剑好不好还很难说,不过一定很值钱,因为剑鞘上镶满了各色宝石。

      这家伙果然是来头不小啊。

      没看到预期中的美人,反而见到某个打扮奇怪的异类,这家伙怔了怔,嘴里叽哩咕噜说了一串鸟语,我安安静静地坐着,气定神闲,笑眯眯地看着她。
      他见我没反应,再换一种语言,听得我我心里还挺佩服的,这要换到二十一世纪,准是翻译家。

      “你是何人?”终于换到汉语了。“她去了哪里?”
      他倒也没那么凶狠,大概看我再不济也勉强算是个美女的份儿上吧。

      “她?”我好整以暇地抬尾指捊一下眉毛,很礼貌地保持着微笑。“你是说小鹰吧,噢,她出去了,至于我,我是她姐姐老鹰,请问有何贵干?”

      “什么小鹰、老鹰?”翻译家竖起了眉毛,上上下下打量我。“你是汉人,可为何衣着如此古怪?”

      我慢慢站起身,笑靥如花地向他靠近,一边轻佻地说:“你说我衣着古怪?不会呀,大家都说我这么穿很好看呢。你觉得我不好看吗?”

      翻译家咧嘴一笑,就在我以为他被打动的时候,他忽然冒出一句:“不好看。”

      咦?啊?

      长这么大还没男人这么说我,你这么一锉家伙张狂什么呀。当下恼羞成怒,立刻翻脸,飞起一起把他踹翻在地。哪知那家伙身手也不弱,吃了一惊之后纵身跃起,就要去拔腰间短剑。要容他拔出剑来,我还是洛千枫吗?左手推他右手,将已经弹出的剑“砰”地推回剑鞘,右手短刀已经狠狠砸在他颈项上,毕竟我是专业人士(专门砸人脖子专业)那家伙象软面条立刻晕了。

      这边一妥当,我纵身出帐,去寻剩下那人。却看到那一位早躺在帐篷外,我家可爱的小鹰手持一根粗木棍,站在那儿直喘粗气。

      我冲她一摆手说:“抢他们的马,我们立刻走。”

      据小鹰说,她从小长在沙漠,对沙漠性情非常熟悉,哪会有水草,哪儿是戈壁,哪儿能安营,哪儿可聚居,她大小姐就是张活地图。有了这个地图,黑夜赶路也不怕迷路。

      回帐篷又多给了那家伙脑袋几下,□□她人虽罪不至死,但教训还是要受的,最好让他变白痴,看他还有没有能力去欺负女人。当然,没忘顺道撸了那把值钱的短剑。

      本大小姐身上可没带银子,必要时这东西能换口饭吃。

      带上所有必需品,我跟小鹰各乘快马,很快融入无尽夜色中。

      我小看了匈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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