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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雁门关 ...

  •   发现一件稀罕事————高桥马鞍!

      开始没注意,跑了半天才想起这茬儿来。西汉时期,至少我所知道的武帝建元年间,还没有高桥马鞍,我来了之后才有的。但是,我离开之后,一切应该恢复原貌,怎么会有高桥马鞍呢?

      想来想去,心里有点犯嘀咕。莫非当初计算错误,我走之后,并没有复原历史这回事儿?如果是那就糟了。

      正胡思乱想,马儿已跑出二里。小鹰在前我随后攀上一处沙丘,迎面一字排开的一队人马立刻映入眼帘。我们是摸黑跑路,人家是明火执仗,突然打个照面连闪的时间都没有,两下就那么直不楞登对上了。

      “叽哩瓦拉瓦拉叽哩。”对方走出两人来,一个持火把,另一个看打扮是个头儿,看到小鹰似乎很吃惊,拧着眉问话。

      “他说什么?”我低声问小鹰。
      小鹰说:“何处去?”这孩子说话永远这么简洁。

      “告诉他……”告诉他什么呀,正踌躇间,小鹰亮出一块不大的银闪闪亮晶晶的方形牌,跟对方搭上话了,至于说什么我可一句没听懂。反正做好了准备,只要一言不合,先下手为强。

      奇怪的是,对方听了小鹰的回话,居然连连点头,策马回去吩咐一声,就给我们让出路来,放行!

      我不明所以,跟着小鹰跑出老远,勒马向她讨了令牌来看,哗,居然是纯银铸造,那两人一定来头不小。于是问小鹰:“你跟他们说了什么,怎么这么容易放我们走?”

      小鹰眨眨眼说:“出行牌,奉命。”

      她的汉语表达能力实在有欠火候,弄了半天,我才知道刚才那块令牌是从被她打昏的那人身上搜出来的,凭这块令牌才能通行无阻。至于那两个人的身份职务,她只会用匈奴话解释,什么“秀秃秀秃”的,她还没秃我先秀逗了。

      算啦,反正现在人安全,其它一概不论。不过,她穿成那样我穿成这样,他们怎么不起疑?西域人见得多了所以见怪不怪?问了小鹰,她的回答更含糊,基本上不得要领。这丫头,哼哼,没那么简单。

      赶了一夜的路,第二天早晨太阳初升,我们来到一处地方————有胡杨树的地方,孤零零的胡杨树。

      我揉揉眼睛,蓝天、黄沙、孤树。

      这个场景是如此的熟悉。

      顿时记忆如同闸水放开,所有过去的一切纷纷涌上心头,关于和田玉环,关于胡杨木环,关于我所爱的人以及在这棵枯树前发生的事,那样的簇新如昨。

      我打马狂奔,把小鹰甩在后边奔向胡杨树,热泪在风中飘坠,但无人得见。马到树前,绕了三圈,我才跳下马来,慢慢走近它,慢慢伸手触摸它,触摸三千年不死的神奇,触摸心底里不能言说的伤痛与期望。

      欲将何处说相思?物是人非两不知。

      往事还在心底,但只在我一个人的心底。在那个并行的空间里所发生的一切,已经永远成为我一个人的经历。而在这个崭新的纪元里,浩浩天地,茫茫大漠,飘浮着只属于我自己的悲伤。

      用手摩娑着那被风沙吹裂的树干,其上雕刻着无数岁月的痕迹,当年,它一定也青翠过,只是几度兴盛几度衰败,在时间的琢磨下,叶落、干枯,最后终于脱去繁华的外表,留下丑陋却坚韧的枯木。究竟是什么力量能让它枯而不死,死而不倒,在这有如亘古死寂的沙漠中傲然屹立了几千年,它在等什么?雨,还是火?

      思绪飘远,思念渐渐强烈,如清晨的光。
      晨光圣洁、庄严、温柔,并且充满了璀璨的希望。

      枯干的胡杨树在明亮的光晕里,枝枝叉叉舒展着,散发出不死的生命的信息,那生命温柔而强大,伸展着属于自己的美丽,成为荒凉沙漠的一道最亮丽的风景。

      我凝视着胡杨树微笑,心境一片平和,连悲伤也渐渐淡去。谁知道呢,也许它经过的,正是我将要经历或正在经历的。

      太阳完全升起来了,又是新的一天。

      拿出短刀砍下截树木放到兜里,我想再做一个木环。

      “姐姐?”身后传来小鹰的声音,透着迟疑与惊奇,大概我的行为太傻气。

      我回眸一笑,轻松地拍拍手,跳上马说:“走吧。明天就会到雁门关了。”

      雁门关是大汉门户,一到雁门关就是大汉属地,想念长安,我归心似箭。

      在我坎坷、离奇、曲折的人生中,还数这次最顺利,一路穿过戈壁进入草原无惊无险,翌日黄昏,终于到达雁门关境内。远远看到雁门关那古朴庄严的城墙时,我差点掉下泪来,但同时,也结束了我们顺利的旅程。

      “打仗……”站在山头,小鹰手指前方,蓝色的眼睛里闪动着惊悸。

      雁门关内外硝烟四起、马蹄阵阵、刀光霍霍、杀声阵天,真是,难道我这辈子就跟打仗结下孽缘了不成?刚回来就碰上匈奴侵扰汉边。有心袖手旁观,虽然隔了两千年毕竟一脉相承怎么忍得下去?有心参战,难保不会重蹈覆辙参与历史搅得一塌糊涂。

      但是不容我多想,快马前行,离得越近,看得越清,越是没得选择,原来战团中不单是双方战士,还有许多普通百姓老幼妇孺,喊杀声之中,更夹着哭喊声,求救声。大批的平民纷纷奔逃出关,显然雁门关已破,守军无力保护百姓,百姓只得逃跑求生。但是匈奴兵骁勇彪悍凶狠如狼,哪有一点怜悯心肠,杀人掳物不在话下,连稚子幼童也不能幸免,略有姿色的女子更成为掳掠的对象,一时间雁门内外沦为人间猎场。

      “你在这里等我。”把小鹰安置在战团外安全处,我摧动战马冲向雁门关。

      一名匈奴兵正追逐着拼命奔跑的老翁,我马上俯身抓了把沙土,当他举起寒光闪闪的弯刀时,我的马已到眼前,沙土一扬,“篷”地正中其面,两马擦过间,我一脚踹过去:“下去吧。”把那骑兵踢落马下,手中弯刀抛出,正落在老翁脚前。

      老翁也是个机灵的,估计是国仇家恨齐上心头,拾起弯刀跑到正拿双手揉眼睛的匈奴骑兵跟前,一刀狠狠砍下去,竟把骑兵的脑袋砍了下来。那股狠劲儿令我不由打了个寒战。

      眼见老翁面目狰狞,仰天狂笑两声,凄然叫道:“夫人,孩儿,老夫来陪你们。”

      “不要!”我厉声大叫着冲过去想救人已经来不及,只见老翁举弯刀往自己颈上一抹,死在那具匈奴骑兵的无头尸跟前。

      拾起染着鲜血的弯刀,不忍再看面前惨景,我面无表情地冲进犹自厮杀的战场中。“以暴制暴,以杀止杀”这句话我一点都不喜欢,但有时候,却不得不去做,世间事原本就是这么无奈。

      我与敌人举刀相向,刀锋破裂皮肉的声音就在耳边,几秒钟前还活生生的一个人,几秒种后就不复存在于世,生命在残酷的战场上显得多么卑贱,无人关心,无人回顾,连我都是。因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战乱中,仿佛看到一张颇为熟悉的脸,是汉将李息。

      记不清杀了多少人,我已身处雁门城内。城内一片纷乱,好多房屋被烧,大街上横七竖八到处是尸体,尸体之上搏斗着汉匈兵丁,侥幸避过大难的女人与孩子躲在暗处的巷子里瑟瑟发抖,另一边,两个矮壮的匈奴兵正把一个挣扎呼喊的女子往房子里拖。

      我怒不可遏,纵马冲过去,一刀一个杀了他们,鲜血溅了女子一身,吓得她登时晕了过去。没办法,我只好下马将她送入房中。

      出了房门,发现天不知什么时候阴沉下来,风雨欲来。街道上几十匹匈奴铁骑横冲直撞,风一样越过我向城外跑去,根本不理会我这个闲人。怎么回事?我上马尾随出城,城外的活着仍然坚持战斗的汉军骑兵已廖廖无几,集结起来的匈奴兵成了兵团,呼喝着向北方而去。

      我忽然想起来,小鹰还在那里。急忙打马尾随。

      正在这时,阴沉的东南天空忽地打了个霹雳,闪电撕开天幕,从东方照到西方。沉暗的天空底下,一大队铁骑随着轰隆的雷声,于地动山摇之中驰骋而至,在下一个迅雷轰响之前,已经将到眼前,速度之快直叫人咋舌。

      又是一道闪电,耀出极强的白色光芒,光芒尽处,一匹红马象支利箭突然从光芒中一跃而出,在光的背景下,马上骑士有如战神从天而降,其势不可阻挡,青色的盔甲如同披上金光,如血样鲜红的头樱在风中舞动、跳跃,手中的长剑更是闪着刺目的寒光,那光让我想起现代的激光束,似乎可以斩杀一切妄想阻止它的生灵,不饮足热血誓不甘休。这人仿佛专门为战争而生,一嗅到杀戮的气息就兴奋激昂。

      我看不见马上骑士的脸,只感觉到他的眼神,充满着凛烈骇人的杀气,如鹰从空中俯冲猎杀时睥睨一切的狂傲嗜血,又如狼吞食猎物时的果决残忍,令人未见其面,先闻其势,而其势令人肝胆俱裂!

      不知何时,我已勒马呆望,呆望着旋风般的骑兵团如风卷残云,冲进了匈奴铁骑中,刀光与闪电交织在一起,雷声与喊声纠结在一块儿,刚刚凶悍如同恶狼的匈奴铁骑,在这旋风面前居然毫无还手之边,只一会儿功夫,大部分横尸荒野,只余几骑拼命地向北方逃去。

      我一拍大腿,糟了,小鹰!虽然她也是匈奴人,但那些匈奴骑兵若狂性大发,谁知道会不会伤害她?赶紧摧动战马也向北方奔去?

      奔跑的恍惚间,我看见一张如同雕塑般英俊坚毅的脸,嘴唇紧抿,长眉倒竖,冰冷凌厉的眼神紧紧盯着我,左手弓,右手箭,他是?

      箭已离弦,刺破空气,呼啸着带着电光的尖锐冲着我射了过来,我回过神来时一切已晚,来不及闪来不及避,只凭本能的反应拼力用手一抓,利箭巨大的冲击力击得我从马上飞起跌落尘埃,而箭尖离我心脏不过半寸距离。

      第一次,我尝到了什么是死亡的恐惧。
      虚脱似的吁口气,冷汗满身满脸。

      一个比天空更阴暗的阴影笼罩了我,居高临下斜睨着,杀机凌厉的目光居然透出一丝赞许,说:“居然能接住我的箭,好手段。”

      他的声音语气透出非常强大的威势,拥有这种威势的人,非富则贵,而他,则是非同一般的大富大贵。

      我苦笑着,想起身但是全身无力,只好依旧委顿于地。那只箭虽然没能要了我的命,但与箭杆之间所起的摩擦力,让我的两只手掌鲜血淋漓。

      在箭射出之前,我已经看出他是谁,只是那一刹那间太震惊了,震惊到思维凝固,否则那一箭早躲了过去。

      霍去病!
      不是我的徒儿霍去病,是一个长大了的霍去病。
      霍去病上战场,应在十八岁,眼前的这个霍去病,至少也有十八岁了。我没能回到上次穿越的年代——建元五年,而是到了一个崭新的年代,至少差了十年。

      我盯着他看,心如海潮起伏澎湃。

      “你不记得我?”我要确定一件事。
      他一怔,说道:“我因何要记得你?”
      “你想想啊。”我急切地一鼓劲儿,终于站了起来,在他面前绕了一圈。“你仔细看看,想一想你真的不认识我不记得我?一点都想不起来?”

      他一定想不到在杀戮场上会遇到“认亲”这回事,脸更加阴沉,对身后的随从说:“杀了他。”转身想走。

      “你不能杀我。”我拦住他去路。
      我可是你师傅,你敢欺师灭祖?

      他怔了怔,目光充满愠怒,杀机更炽。

      “因为我不是匈奴人。”我又说,他居然真的不认识我,虽然意料之中,心里总是有些难受。“我知道我的衣着怪异,但我不是匈奴人,我是汉人。”我言辞恳切。总不能一到汉朝,小命交待给自己徒弟手中,那太冤了。

      霍去病没开口,身边的随从先说了话:“你说是汉人,有何凭据?”

      “凭据?我现在说的是汉语,而且我的相貌不是标准的汉人吗?”其实我现在的打扮也真难怪他们。一身奇装异服加外一个不伦不类的裹头巾,为了使我更象古代人,那裹头巾还是从小鹰处搜罗来的。

      霍去病上上下下打量我几眼,眉锋凝着霜色冷冷地说:“相貌酷似汉人,并非一定是汉人。”他的神态充满敌意,他的手伸向剑鞘。

      从前我以为他长大之后,一定酷似肖炯,但今日亲眼看到,才知他跟肖炯截然不同。跟他一比,肖炯反而更象一个孩子。而对于我来讲,他是一个陌生人,他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这个霍去病。

      现在的我一定要自保,四下张望,望见从后面赶上来一些汉军骑兵,我用手一指说:“不然问他们。”

      马队来到跟前,领首的我也认识,将军李息,现在也不知是什么官位。霍去病都不记得我,他更不用提了。但是刚才在乱军丛中,我见过他,他知道我干过什么。

      李息说:“霍将军,这位小兄弟的确不是敌人,他曾助我杀敌无数。”
      这个人眼大漏神,居然叫我“小兄弟”。

      我冲霍去病耸耸肩说:“看吧,我没撒谎……哎呀,□□!”
      立刻跑向马儿,一边叫道:“你要是还不信,等我回来再说,我赶着去救人。”

      等我赶到那儿,放置我行囊的地方只剩下一把吉它,小鹰与我的背袋行囊都不在了。我背起吉它不死心地追了下去,足足跑出十里地,青黄色的草原天高云低,不见任何踪迹。

      她会不会遭遇凌辱?会不会死?
      我心乱如麻。蓦地想起那块银牌,也许那块令牌在关键时刻会起作用。这丫头虽然单纯,但绝不愚蠢,相反还相当精明,一定有办法自保的。

      一切往好里想吧,这样心里才能舒服。

      我沮丧地打马回雁门关,守城士兵们正在打扫战场,风凛凛马萧萧,悲呜声不绝于耳。走到城门,一名士兵迎着我来说:“将军有令,要你到城中驿馆暂住,无命令不得擅自离开。”

      笑话,好容易进了大汉的门,自然不会离开了。事实上也不可能离开,背袋没了,时空之钥也没了。不过也无所谓,反正我早打算好,生是大汉人,死是大汉魂。

      雁门关内的空气是冷的,风阴森森的,雨却下不来。

      驿馆内只有我一个人,只得亲自动手烧热水洗过澡,上街想为自己买套衣裳,但是所有的店铺都关门,城内到处是哭声,侥幸逃生的人们在为自己的家人举哀。

      死别由来最伤人。

      气压低得人喘不过气来,街上又没地方可去,本想找人问问现在的年号,这一片愁云惨雾爹死娘生的,根本没法子问出口。精打采地回了驿馆,肚子饿得咕咕叫,跑厨房找了个遍,总算还有些碎米青菜,马马虎虎煮熟凑合吃了。天黑后随便找了间房往塌上一躺,虽然又累又乏,却毫无睡意。

      我想起肖炯……

      回到二十一世纪,我再次见到肖炯,所有的场景都像是重新放映一遍的电影,只是当他对我说“我对你回来”的时候,我对他说:“不要等我,我不会回来,永远不会回来。但是不管我在哪里,我会永远祝你幸福,所以你一定要幸福。”

      当时他的神情很惊异,就用那样惊异的眼神,一直目送我登上旅行车。那时候我就知道,原来他真的爱我,只可惜冥冥中命运的安排,却让我们终于错过了彼此,而错过了,就永远不会再来。

      又想起霍去病。

      本以为重回大汉会回到建元五年,小霍还是个八岁九岁的孩子,哪知这个时空之钥根本没准儿,居然来到十几年后,小霍变成将军,也许已经封候了罢。将星就是将星,太MAN了,如果我是小女生的话,一定爱上他。

      哎呀!!!

      我一下坐了起来……
      十几年后?那晏七行岂不是三十几岁的老男人了?那我呢?

      我跳下睡榻翻箱倒柜地找镜子,好容易找了块铜镜,照来照去,自己都糊涂了。镜子里的人依旧年轻,这一路黄沙漫漫烈日爆晒,丝毫不曾损害白晰光滑的皮肤,眼角连半根笑纹也无,头发还是与肖炯离别当夜那个样子————因为掉色,上半部是黑色,下半部是金棕色。这么说,我的生理年龄还停留在那晚。

      莫非穿越那几年的光阴我是白过了?对呀,回到二00五年八月十五,就是回到二十四岁,那么我今年几岁?二十四岁、二十七岁、或者是三十几岁?

      这事应该怎么算怎么解释呢?如果这样算起来,不管我在汉朝逗留多少年,十年也好二十年也好,就算到老了都好,只要我再返回穿越的那一天晚上,我就仍然是二十四岁?!!

      我躺回榻上吃吃发笑:那不是可以变相实现长生不老、永远不死了?

      荒谬!!!

      不管怎么说,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奥秘,不过现在与我无关了,我是注定要老死汉朝的,跟他一起。管他二十几岁还是三十几岁,只要他是晏七行就行。

      想到他,摸出那截胡杨木来,用瑞士军刀按照和田玉环的样子细心地雕刻起来。

      他现在会在哪里呢?长安?辟谷?淮阴?他一定也不记得我了,没关系,就算永远都想不起来也没关系,因为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他爱我,我答应过就一定要做到。

      我专心地刻着木环,一刀一刀,刻得很仔细。当初他刻木环的时候,不知抱着什么心情,而我的心情则是,宁静。

      可惜这宁静的气氛很快就被突然的脚步声破坏了,好像有很多人,脚步声却很整齐,可知训练有素。我放下刀与环站起身,正欲从窗棂向外观望,“当”的一声,门被推开,突来的疾风差点扑灭那盏豆大的油灯。一名汉军士兵站在门口,神情严正地说:“大人有令,请姑娘前去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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