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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恍惚 ...

  •   焕然一新需要过程,无论是前后反差还是徐徐雕琢,都是为人喜爱的题材。

      我也迷恋着它,喜欢睁大双眼,目不转睛的欣赏着那些涅槃新生,一边妄想这样的“礼物”降临在自己的身上,一边又隐隐担忧,他们,究竟是找到了真实的自己?

      还是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为雕琢者的意志而生的人。

      可惜的是,关于能完全决定普睿思未婚夫的角色形象这件事,我没得到一丝因支配别人而产生的快感,我在害怕,害怕他做不到,也害怕我做不到。

      胃部有些轻微痉挛,我装作无事,将持握相机的手放平稳,从镜头中看着坐在我几米以外的人们。

      他们鲜活得就快要跳出屏幕了。

      “要染吗?”普睿思坐在转椅上,身体被围布包裹,只露出一颗泛着棕红光泽的脑袋。他仍然带着困惑,平日里明亮的目光微浊,面部紧绷,显然还在揣摩着接手角色的内心。

      造型师凯特没有回答他。

      周晓卿坐在他旁边,东瞧瞧西看看,答话:“不知道,我把老师的要求和造型师说了,具体的还是要他做决定。”

      经过初次见面的“贴面吻”事件之后,周晓卿很快便和普睿思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与跟剧团其他人在一起的谨慎拘谨不同,他们已经发展到可以坐在一起开玩笑了。而托周晓卿的福,普睿思与我的关系,也亲近了许多。

      “我不排斥改变发色,只是有些不习惯。”普睿思说着,围布下的手也轻微动了几下。“那年选拔,导演可是因我的发色对我一见钟情的!他说一眼就看到我了,就像夜空中最明亮的赤色流星!”

      周晓卿听着这话有些无奈,转过来看我:“他们选人都不看看其他素质么,比如...”她指了指脑袋。

      “他的第一个角色是《浮华》里那个人傻钱多的小少爷。”许久不发话的造型师凯特开口了。

      周晓卿回忆了一下,笑出了声。

      我也不禁莞尔,脑间出现了剧中普睿思穿着背带裤蹦蹦跳跳的样子,那时候他才十二岁。

      普睿思脸颊微红,有些小委屈,眼神幽怨地一一扫过在场的人,然后停在了端着镜头的我这里,仿佛在说“我都这样了你还在拍”。

      我有些不忍,只好说:“这段我不会发出去的。”

      “然后留着自己偷偷看吗?”凯特问道。

      我不假思索:“对啊。”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陶曼!”普睿思蹦了起来,走过来便作势要抢我的相机。

      “拦住他。”我自然要躲,将相机藏到身后,然后呼叫援手。

      “男人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对女士出手啊,风度呢?”周晓卿将我护在后面,继续吸引火力。

      “我只是个孩子!你们欺负我,这是虐童!”普睿思叫嚣着。

      “孩子不会和别人讨论剧团里哪个姐姐身材最好的,你快住手吧,不然陶曼就要报警了。”凯特毫不留情的补刀。

      我抱着相机笑成一团,贪婪的汲取着这难得的热闹。被认同,被接纳,终于不再是孤立于镜头外的人。只是这样奇妙的感触实在脆弱至极,腹部细微的扯动便轻而易举的将我的快乐揉碎,一点点的散在了空气里。

      我想笑的,发出的却只有痛苦的低咽。

      “你怎么了?”凯特快步过来查看。

      普睿思匆匆收手,有些不安与歉意:“是躲我的时候撞到了吗?对不起对不起...”

      周晓卿是知道的,我最近几天一直不大舒服,胃部隐隐的疼。可是演员为自己笔下的角色改变造型这种重要的事,怎么可以不来呢?

      “还是很疼吗?”周晓卿轻拍我的肩膀,跟他解释道:“老师最近没怎么休息,吃饭也不规律。”

      “也没有,就是一阵一阵的,休息一下就好了。”我看向普睿思:“不是你的问题,我昨晚作死,喝了一杯冷茶。”

      “我这里有热水袋,你去我休息室那边躺一会吧,我陪你过去,等一会我们先做,如果有什么问题再叫醒你。”凯特说。

      “好的,抱歉。”我将相机交给周晓卿,跟着凯特朝休息室走去,心里遗憾极了,原本气氛极好,我是煞风景了吧。

      凯特的休息室不大,除却角落里那张小床以外,占用最多的是各式摆满工具与图册,他们密集的堆叠在一起,几乎塞满了柜子的每个缝隙,小床正对化妆台,镜面光亮,桌面整洁,想来是凯特自用的。

      她离开以后,我将水袋偎在腹间,痛楚被舒散而去,整个人倍感轻松,暖烘烘的,脑袋没在枕头上停留多久便睡了去。

      因着未曾好好休息,睡得太沉,总觉身体乏重如坠,灵魂却轻盈得不可思议,仿佛轻易便能腾空而起,再一脚就踏进了混沌的梦中。而我也似故意应了这牵引,懵懂跟随,不知去向。

      再睁眼时,小床与镜子都消失了,就连抱紧的水袋也不知所踪,只是还穿着睡前的单衣,两兜空空,一如我此刻的大脑。

      华灯初上,小雨,我站在一条陌生的喧哗街道之上,行人都穿着颜色深沉的秋衣,手持雨伞,穿梭于各个双开推拉门的商铺,歊雾将霓虹灯影掩得更为晦暗,满目皆是陈旧的繁华。而最为奇怪的是,空气在进入肺部时全无升温迹象,我却察觉不到丝毫凉意,若非在喘息时尚能呵出温热的白色气体,我绝对会怀疑自己已猝死在梦中了。

      我尚未来得及理清思绪,便发现了更为窘迫的事——他们都在盯着我。这几个,是好奇,嘴里低低絮语着冷还是不冷;那几个,是惊惧,退避三舍再绕道而行,生怕我突然暴起伤人似的;还有几个,是兴奋,仿佛下一秒便会掏出手机拍完上传社交网络,配字还是“今天在路上看见一个疯子”。

      我顿感不妙,忙低头回避,一手揣进口袋,一手将头发尽量拨顺,快步往道路的边缘行去,单薄的外衫被吹得乱撇,滑稽而狼狈。

      这到底是哪里?就像被夹娃娃机仓促选中抛掷而出的玩偶,当我顺着通道滚落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时,恐惧与无助占据了我全部的思想,怔忡间不禁会生出些妄念,如果有我认识的人就好了。

      我尝试找一些看起来很好说话的路人借手机,希望能联系熟人,他们大多直接拒绝,难得遇到帮忙的人,也不愿把手机递来,只是叫我报号码。而在我连续报出三个空号之后,连仅有的同情也消失了。

      那人骂了声“神经病”,便逃似的消失在了雨里。

      “怎么可能是空号?”

      我终于消化掉这个坏消息时,已经是十分钟以后了,我决定报警。提到警察,求助也顺利许多,路人主动说起前面路口有个值班警站,直接过去求助只有三分钟路程,我对其表示了感谢,便顺着大路找了过去。

      雨开始越下越大,逐渐清晰的警亭亮着灯,很不起眼。我走近,透着气雾的玻璃窗往里看,里面坐了一个穿着警服的年轻男子。

      他很快便发现了我,并快速打开了警亭的门,面色疑惑而吃惊:“你这...快点进来。”

      我的头发和衣衫已经完全被雨水浸透,粘在皮肤上,湿滑不适。警亭内很狭窄,一副桌椅,一台暖气,两个人站着都无法转身,我也不敢碰到任何东西,因为一定会留下难看的水印。

      年轻的警察有些着急,反复翻找半天才拿出纸巾,再从水壶里倒了一杯热水,最后将门后挂着的厚实棉袄递给我。

      “谢谢。”我将棉袄披好,也没有感觉多暖和。

      “你先坐一会吧,那我”他看了看周围,将唯一的椅子推到我面前,好一会,才像想起什么似的打开了暖气:“你是遇到了什么情况?”

      “我迷路了。”我没觉得不好意思,但是他的脸上的错愕与不信实在写的不小。

      “迷路?”他低低重复,突然反应过来:“迷路啊,怎么迷路的?”

      “我不知道。”我停顿片刻,将话理清了才再次开口:“当我有意识的时候就在这里了。这是哪里?我从来没来过。”

      “有意识?”他摸了摸下巴,眼神活泛起来。“你失去过意识?那啥,还记得有遇到什么可疑的人吗?”

      “我很好,只是携带的东西都不见了。”

      “丢失财物啊。”他重复了一遍,才回答我:“哦,这是黎兴路。”

      销金窟,声色场,黎兴路它从来都是这样,与我所见的正常商圈中心完全是两回事。

      我没有直接反驳他,只是说道:“这边治安挺好的。”

      “就是啊,你还是我这个月遇到的第一个。”他的眉一展,笑里还带着些与有荣焉的意味。只是笑着笑着,他就停了,正容低道:“所以情节挺严重的哈。”

      “......”我有些慌,手心发潮。

      “唉,对了,你还记得你住在哪里吗?”他又问道。

      “汉清路云都丽景。”

      “啥?”他嘴巴张得很大,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奇怪。

      “汉清路云都丽景小区。”

      “不是小姐,汉清路那边我熟得很,没有你说的那个什么小区,你确定没有记错吗?”他笃定道,面色沉凝,认真得我都开始怀疑自己。

      “没有?怎么可能?”我惊得站了起来,脑间嗡的炸成一团。

      空号、正常的黎兴路、没有云都丽景,所以的疑点高速旋转起来,晃得人满眼都是白色的波纹。那些在我身边的人是谁?我安身的住处又在哪里?我猛地回视警亭,又紧盯着双手,仿佛它随时也会扭曲消失掉。

      “怎么可能没有呢?这里”我指了指外面,直视着他,几乎在乞求:“这里是黎城吧?东边是枫浦,是海,有很多大船的?”

      “你先冷静点,冷静点”我看不到他,只能听到声音。“对对对,你没记错,这里是黎城,有个枫浦港,没错,你是对的,先冷静一点,我来给你想办法,交给我好吗?”

      听到他说我还在黎城,没记错,我才稍稍安心。我注意到肩膀上的手很热,也捏得我有些疼。

      我明白,他的话,他的动作,是想我回到椅子上老实的坐着,至少别表现出攻击性。

      我顺从了,他果然马上开始打电话——却出了警亭。

      我等了很久,他才进来对我说:“可以了,今晚有点晚,我先带你去休息的地方,明天我们会帮你寻找你的家人。”

      还能怎么样呢?惊到极致除了平静就只剩无力,没再说话,只跟着他出了警亭,外面还在下雨,温差极大,我也终于开始觉得冷了。

      钻进车里,暖气出风口轻响,我将手凑过去,才觉得稍稍好了些。年轻的警察摇起雨刷,启动车子。

      车窗紧闭,车灯泛黄,这人的车开得很飘,偏偏跟察觉不到一样。我侧头去看,竟觉得这个警察的侧脸非常好看,眼睛黑亮,隽眉棱鼻,莫名熟悉,总觉得在哪家的报纸见过。

      “很好看是吧?”

      “...”笑起来就不了。

      “都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呀,是做什么的?”

      “我叫陶曼。”我停顿了片刻,才说:“写小说的。”

      “你还写小说啊,我喜欢看小说。唉,你看过《亡者夜谈》吗,安林阜写的,我可喜欢他了。”

      “安神出品,没得说的。夜谈我最喜欢第五卷。”有了共鸣,我也像是找到了什么依托,话多不少:“前面太悲壮也太无奈,太平王这样的人,最后被游氏累死了,觉得好遗憾,我一直以为会写到他一统三国,可是以他的性子,你永远不会知道他接下来会怎么写的。他坑品也没保证,《容颜若飞电》已经坑了半年了,我还在想晚国公主是怎么逆袭的。”

      “你说太平王死了?”他猛地刹车,又是那种怀疑而惊讶的神情。

      “他,是死了啊。”我讷讷道。

      “哦。”他转过头去,没再接话,待红灯一过,又将车开了出去。

      车里的气氛降到了冰点,雨滴声,车轮声与出风声交杂一起,也无法掩盖沉默带来的尴尬。他的反应不像遭遇书友剧透的生气,而像是听到了什么陈旧的笑话,仅是在表示敷衍与不耐。

      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开始回忆我说过的每句话和他的回应,黎城没错;黎兴路错了;汉清路没错;云都丽景错了;亡者夜谈没错,男主角结局死去却错了。

      所有的事并非全不存在,而像是没发育完全一般,只有一半。

      等等,没发育完全?一个可怕的想法像是被催化般急剧膨胀,填得我的胸腔像是要爆炸般,我不适的僵直了背,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亡者夜谈》到底写到哪里?太平王到底怎么了?”

      年轻的警察沉默了片刻,然后对我说:“准确说,还没有太平王啊。”

      “那你怎么知道?”

      “都是网上有些人看着引序瞎猜的,所以给男主角取了这个外号。”他说着,又嘟囔了一句:“盗版书真是害人不浅。”

      不是盗版书,不是的。我大约明白怎么回事了,只是还不够精确,我没错,他们也没错,只是时间不对。

      “我突然想起我妈的号码了,你可以把手机借给我吗?”我还需要更为精确的时间。

      “想起来了?”他看着我,也没多想,便将手机递给了我。

      我接过手机,瞬间呆怔。N牌经典标志,它很厚重,直板,边框嵌有亮钢,全键盘,小彩屏只占了框面的一半,手机的主人很大意,机身被磨损得有些严重。这个东西,是哪年出的?

      “知道怎么解锁吧?”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试探般的戳着按键,锁没开,屏却亮得吓人。

      00年10月23日 21:48

      没错,云都丽景是前年建成的,这样的手机早就退出市场了,而《亡者夜谈》这个十年的大坑,怎么会在零零年就有结局呢?

      我的眼珠反复在屏面滚动确认着,却不想,发现了另一件更为可怕的事。

      年轻警察的屏面壁纸是他和另外一人的合照,把臂畅谈,笑得爽朗。他们的脸正对着我,尽管是十多年前的画质,但我依旧看得非常清楚。

      另外一个男人,是赵静苦心寻找着的丈夫,是我踏上“复活”的真正理由。

      常泽。

      那与常泽在一起的,坐在我旁边开着车的警察,又是谁呢?

      “你还没弄开?给我吧,我帮你。”警察将手伸了过来。

      “没有,我只是忘了,你今天帮了我这么多,我还没问你的名字。”我攥紧了手机,努力装作无事。“等我回去了,好给你送面锦旗啊。”

      “我叫陈越。”

      “锦旗?那就不用了吧!这点事是我们应该做的。”

      陈越,那个陈越,季临的话突然在脑子里清晰了起来。

      “这得从十一年前那场海难开始,当时常泽跟着几个朋友一起去思宁岛度假,结果遇上了海难,无一生还。”

      “那你知不知道,有个遇难的人,还上过当年报纸的头条。”

      “这写的什么?我给你念,鱼腹藏尸富豪之子陈越遗体惊现鱼肚中。嚯哟,真吓人。”

      嘀嗒。

      手心冰凉。我再低头,被紧握的手机不知何时竟黑屏了,上面也不余体温,只是慢慢的,有些许积水不堪一握似的从机身的缝隙里渗出,溢满我的手,再滴到我的膝盖上。

      我直接将它丢了出去。

      “我靠,你干什么呢!我上个月才买的!”

      我不敢看陈越,只是感觉,他气急败坏的脸应该如同腐烂潮湿的白壁般出现了些许裂痕,松松的,再用些力,就会直接掉下来。

      一片,两片,最后拼成一张完整的,再也不英俊的松软脸皮。

      我仿佛闻到了生鱼与腐败尸体的气味,他们正匿在腥咸的海潮之下,直直的朝我脸上拍来。

      我捂着口鼻,眼眶发酸,猛地拍打玻璃窗,仍抹不去那种恶心到窒息的绝望感受。

      “你怎么了?”

      陈越的手在我背上拍服,渗出的海水将我好不容易用体温烘干的衣衫再次浸得涔湿,我侧身回避,那手撤开,我却还是觉得有些许皮肉正与布料粘连在一起,分不开了。

      “我...有点晕车...想吐”喉咙一噎,我正在发出自己平时根本想象不到的难听声音。“开门...”

      他很快将门锁解了,我几乎用了最快的速度打开车门,冲了出去,一个趔趄跪在了路边,干呕起来。

      雨还在下,我的嘴不小心蹭到,咸的,像海水。

      “你这样不行啊,我还是先送你去医院吧,能自己站起来吗?”陈越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用余光去看,只能看见一双湿漉漉的鞋。

      “没事,我可以的。”我想跑,无论是哪里,只要不和他呆在一起就好。所以装作冷静,尽量无视眼前的晕眩与冷得发僵的四肢,一步步站起,直到脚下一软,还是失败了。

      我没有摔倒,而是被一双手给环住,才没有再次倒下去。来不及庆幸也来不及感谢,因为接住我的东西足以引爆我在这里受到的所有刺激。

      “别碰我!”我尖叫着,不停用手肘攻击他的腹部,妄图挣脱开,可这并不容易,那双手越来越紧,随之而来还有来自深海的冰冷,我去抓,摸到的也只有嶙峋的白骨。

      这让我根本无法放弃,就像上岸的鱼,只会挣扎,哪怕再也跳不回去。

      直到我不知道撞到了他的哪里,只听他一声叫骂的痛呼,我终于恢复了自由,根本来不及回头看一眼,便顺着公路往前疯狂跑去。

      不臭了,再也不臭了,在失去意识前,我解脱般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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