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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节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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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休息半个月后,古铜色肌肤逐渐开始消退,一天天望着消失的东西,心里无比难受。
这是证明每天时间逝去的最有力证据,但这个证据我并不能留下来,它变得抓不到、摸不着,只能感叹。
在收拾完心情后,我走上汽车离开家乡,又回到了校园。
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被重尔拉去一个便利店面前喝酒,他显得很悲伤,还用“□□的女人”来形容小玲,显然是感情上出现问题。
我不敢追问他感情上出现了什么问题,只是安静地陪他喝酒,酒精麻醉或许会让他忘记烦恼,变得心情好点。
一直到深夜,他醉得不醒人事,最后还是由我背他回到了宿舍。第二天醒来他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照常上课。
这时我倒希望他能够表现得更为悲伤一点,总比埋藏在心里来得好。
数天过后,进入秋季,银杏树的绿叶开始纷纷落下。
遇到小玲时也是秋季,距离上一次见面也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期间还得知她与重尔分手的消息。我们在学校外面的一间面馆里相遇。
“其实我在利用重尔来刺激他,并非真正地喜欢。”她继续说。“我这样是否很自私?”
“嗯。”我毫不犹豫的点头。
“我也知道很自私,其实早就应该跟重尔说清楚,但每次看到他的笑容,就不敢说出口。怕伤害到他。”她放下筷子,继续说。“就这样一拖再一拖,最后前男友过来找我要求复合。求了三四天,最后还是没忍住答应了。”
自私当然是自私,然而我并没有责怪她,或者说没有责怪她的理由。
“谁都有选择地余地,不是?”我只能这样说。
“是,但现在好害怕重尔有什么意外。”她担心道。“毕竟当时说出分手时,他什么话都没说,只是默默地离开。如果能够骂我,或许打我,我都可以接受,然而他什么都没做。难道他也觉得我并不适合他?”
“那晚我与他一同喝醉后,重尔确实没什么表态,不过这并不担心。”我安慰道。
“是吗?这样我就放心了许多。”她眉毛舒展,继续说。“说说你最近遇到有趣的事吧?”
“嗯,现实倒是没遇到。”我继续说。“倒是看历史时遇到一个,陈不占这个故事听过?”
小玲摇头,说。“没听说过。”
“是春秋时期发生的事,有一个人叫陈不占,他听说自己国君有难,要奔赴救援。但是要去的时候,却害怕到吃饭拿不起饭勺,乘车抓不住车轼。他的车夫就跟他说:‘像你这样胆小,去了有用吗?’”
“这么胆小,还不如不去。”小玲急得抢先说道。
“但陈不占却不这么认为,他对车夫说:‘为国君牺牲,是道义准则;胆小怯懦,是我个人的事,不能因私害公。’”
“结局呢?”
“结局就是他去了,但听到武器碰撞兵员呼叫的声音,就给吓死了。”我回答。
“啊,这真一个悲伤的故事。”她感叹道。“不过还是挺佩服的,毕竟勇敢面对,尽管结局很滑稽。”
“所以人说:‘陈不占的勇敢是仁者的勇敢。’”我继续说。“敢这样直面自己恐惧的人很难得啊!”
“要记住这句话,将来或许有用。”小玲低头思考着,说道。
与小玲在食面店里待到夜晚九点钟,店铺最后只剩下我们两人时,她告诉我有个重要约会便要离开。
我独自一人走回宿舍,在宿舍里了,见到重尔望着窗外的夜景。
“学校外面有一条河道,知道?”他无头无脑地问了句。
“听说过,但没去过。”
“那里有很多萤火虫,想去抓一只。”他说完,然后走出宿舍。
现在已进入深秋季节,应该不大可能会有,毕竟要抓萤火虫最好的时节还是在夏季六月份。
然而却是我多虑了,半个小时后,重尔拿着一个塑胶瓶子回来,里面有一只萤火虫。
“本来有一双,不过后来被我放走了另一只。”他把塑胶瓶放到窗台,继续说。“单独一只也挺好。”
“想过它怎么活下来?毕竟它习惯生活是在泥土草丛里。”我说。
“这倒没想过。”他拍下脑袋,然后又跑到宿舍楼下面,抓一把泥沙,拔几根杂草放入瓶子。“这样总可以了吧!”
晚上睡觉时,总能看到这只萤火虫发出微微的光芒,在黑夜中显得更加美丽。
每当不能入睡时,总会抬头观望它,也许正因为有萤火虫的存在,才不会显得寂寞。
更多地让我想起三年级时,也曾抓过一只萤火虫,只是把它放到空空如也的瓶子里,以为生命会有多顽强,然而第二天就发现已经死去。至此我再也没抓过萤火虫。
星期六我同林风约定好时间踢球,有一场与隔壁学校的普通比赛,最后由于人数不够,我得到了上场机会。但随后没有后备球员,我找来了重尔。
也不知重尔对我是否隐瞒自己身份,他踢球比我好很多,无论在经验方面还是技术方面,他都不像是第一次。
“子泽,你的舍友很厉害啊!”林风说道,第一次听到他这样夸奖一个人。
“以前踢过?”我问重尔。
“差点就走上了职业这条路。”他喝下一口矿泉水,继续说。“不过由于学习紧张,最后不了了之。”
“可惜啊!”
“足球也并非是唯一出路吧!”他这样感叹。
也对,人生有太多选择。
比赛结果以林风踢进一球而结束,最后大家还一起照了一张相片,也不是非要每场比赛都是如此。
只是碰巧这场比赛较为特殊,毕竟没有教练,人数也不够的情况下赢得比赛。
2
夜晚为了让自己活得充实一点,也不想再呆在图书馆里渡过,所以就找一份便利店兼职。
如此一来也算是有点收入,也就不会每月都担心伙食问题。然而却遇到了问题,毕竟宿舍到一定时间就会关门,不会等人,所以时常会有赶不回宿舍的情况。
最后还得拜托林风帮我走关系,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挺烦人。
自从重尔踢过那场球以后,似乎找到了从前的快乐,每次经过球场时总会见到他的身影。也许这是一件好事。
“萤火虫死了?”重尔问道。
“嗯。”我点头。
“几时的事?”
“就在刚才回来。”
重尔听后,把塑胶瓶里面的泥沙倒在阳台上,萤火虫的尸体也随着泥沙流出来,身体已经不能动。
随后他有捧起泥沙连同尸体,跑上楼顶,我也跟随其后。
对于这个楼顶,我还是第一次来,从这里可以观望不远处城市的夜景,被灯光渲染得五颜六色的天幕,没有星星,也没有明月。
与之不同得学校夜景倒是像天空般,教学楼布满星点。楼顶夜晚风大,吹得眼睛生疼,头发也被吹竖起。
重尔在找了一块空地,借着一点灯光,把萤火虫摆放好,然后又用泥沙把它掩埋。
“把它安葬在这里,应该可以。”重尔说。
“嗯。”我回答。
我不太肯定,如果每天都会像今晚这样,风如此大就难保不会被吹走。随后他安心地拜几下,便离开了楼顶。
往常每天夜晚,当所有灯火被关闭后,总会见到塑胶瓶里萤火虫发出地绿光。然而现在向窗边望过去只是一片漆黑。
星期天上午起床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来读书,随后到了中午我到兼职的便利店里买一个面包和一瓶罐装咖啡。
然后来学校外面的一个公园,找一个圆石凳坐下来,正好公园里面的篮球场有几个少年打比赛,我一边吃面包,一边观看比赛。
公园非常安静,只有这么一个篮球场较为吵闹一点,此时正好是下午。
比赛看完后,时间到了旁晚,公园里开始渐渐多出挺多市民。
在这个喧闹的城市里,总会习惯性地找一个僻静的地方逛一下,也是生活所需。
星期天晚上不用去便利店兼职,在看完球赛后索性往学校走去。本想着踢一场球渡过这个夜晚,最后还是决定呆在图书馆里。
如此以来,星期天的生活就这么过去,很平静。
星期一晚上兼职时,由于机器出现故障,找错钱,导致要赔款一百块。
我以为店长是个坏家伙,全部赔款要我来付账,随后其他店员告诉我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每人负责一半。可能因为我是兼职,或者是新来,不懂得“规矩”,所以被欺负也是理所当然。
因为这次发生地事故,我对此无比懊恼,本想着辞职,随后又想到前些日子的工资还未到手,所以辞职这一想法也随之消失。
但不影响我继续在便利店里耍手段,经常偷喝各种饮料,我祈祷不要被店长发现。
不过最后还是有一次被店长发现了,他严厉地指责我,却并不打算把我解雇。
可能他认为年轻人总会有年轻气盛,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又或者他认为赔款一事是他处理不妥当,导致我心理不平衡才会出现这种行为。
他原谅我之后,我再也不敢在店里偷喝饮料,只想着把这份工作做好。
虽说这份兼职一个星期只工作四天,薪资较低,但总体来说还是不错。起码可以有剩余得钱来使用,应对一些紧急的事。
大概就是十月份,学校里开始宣传电子竞技游戏,我的学业也进入胡同,随后开始接触了这个游戏。
这年刚好举行WCG魔兽争霸赛,刚好见证这款游戏的巅峰。随后SKY得到了世界冠军,我同林风观看了整场比赛,热血沸腾。多年后都无法忘记这种感觉。
“你打算进入职业?”林风见我游戏玩得好,就问起。
“没这个打算。”我答。
“为什么?”林风盯着键盘上我的操作,继续说。“你玩得并不比职业的差。”
虽然他这样说,但我不会动摇。等我我们观看了SKY的操作时,他也打消了说服我进入竞技职业的想法。
SKY拿到第二次世界冠军时,魔兽争霸正在统治着电竞游戏,风靡全球。
然而却被几年后冒出DOTA,取代它的位置,不过后来DOTA又被LOL这款3D竞技游戏而取代。
魔兽就此完全被取代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这真是时代的泪。无论是魔兽争霸亦或是DOTA是被时间取代,而并非LOL。
对于情怀者来说,魔兽依旧是最好的游戏,无论过去十年或者二十年,只要有魔兽就会有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