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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生活并不会按照你的希冀发展下去,老天爷最爱开玩笑。这是路天生经历了父母离异,背井离乡生活了8年得出的结论。
      只是通知了一声父母便一人从国外回来,靠自己的力量在这个城市中生活。他住在狭小潮湿终年不见阳光的小屋子中,每天上课之余很多份打工,课业只是想要混个文凭,凌晨才回家大多倒头就睡,忙碌疲惫却也充实。每天最大的期盼是千万不可以生病,病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个时候,最大的支柱是那些林林总总的CD,极度偏爱欧美的乐队,Beatles是他的最爱。黒胶的,D版的,打孔的,只要可以弄到手几乎都反反复复的听。
      从打工老板那儿弄了一把很旧的吉他,剥落的漆斑驳的红,有很空很沉的音色。渐渐在生活圈子里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有空便聚在一起唱唱歌,弹弹吉他,苦中作乐竟也乐的自在。
      那时候的天生高而且瘦,身体细细长长,整日只穿着白色的校服,头发留着普通的三七分,有分外清澈的眼眸和隐忍而干净的笑容。

      很多年以后他依然保留着那时候全班集体的集体照,他站在最后一排的正当中。昂着他骄傲的头,嘴角微微上扬,带着模糊的笑容。有异常清冽的轮廓。

      日子如流水一般的过去,抓不住丝毫。
      进入高中没有多久,生活的窘迫便逼得他放弃了学业。他不后悔,却有不甘。他不想面对父母带着歉意的眼神,头一扭就离开了家,只留下一句话,“不可以让郁生也走上这条路。”
      那一年路天生18岁,是一个如花如雨的豆蔻年华。
      一个同龄的人都在梧桐叶飘零的校园里嘻笑玩闹,最大的烦恼莫过于考试,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恋。
      他却一个人走在未来的路上,有他,有影,有孤单。

      开始更加疯狂的打工赚钱,什么工作几乎都尝试过。要不就是躲在地下室,拖着他的朋友谈天说地侃音乐。直到组Band之说被提起,竟也一呼百应全票通过。
      说说Band,却也仍是那么一群人凑在一起而已,只是现在多了一个目的,多了一个核心,都变得兴致勃□□来。每天都有人往这里跑,留一会儿,练习一下乐器或者交流一下做的曲。路天生除了打工,其余的时间几乎都泡在这个地下室,这个阴暗的地方是他的乐园。日子久了,大家就封他为队长,嘴上虽然推脱,心里却还是洋洋得意的。
      渐渐乐队里有了些固定的成员,昱人是鼓手,麦斯是键盘手,老卢是贝司手,天生是主唱,虽然简陋却稍有规模。

      路天生还记得第一次看到李阡的情形。很炎热的夏日午后,地下室更是闷得发慌,恨不得拨下一层皮来。知了叫得嘈杂,更添心烦。
      天生对这电风扇猛吹,日渐长长的额发都黏附在额头上,汗水一滴一滴沿着额头滑过脸颊最后从下巴坠落在地上,白色的T-shirt也几乎被汗水浸湿。心里烦躁到不行。
      地下室的门被老卢揣开还伴着他的大嗓门,“天生!天生!我找到一个宝诶!这小子很有意愿参加我们的乐队诶!”
      天生缓缓把头从电风扇前面挪开,转过身,黒眼睛透过灼热的空气瞟过去。站在老卢旁边,那人很高,满壮,肤色是很健康的白色,穿着红色无袖汗衫,宽大的仔裤。有一双灵动的凤眼和足可以媲美外面阳光的笑容,一种独特的美。
      路天生一愣,并没有接话,“这么热的天不去买些凉的回来混去哪里了?”
      老卢依旧兴致高昂,“这小子乐感很好,舞跳得超赞的。”
      “哼。我要找的是乐队伙伴,不是Dancer。”冷冷一句话仍过去,三伏天的地下室,气温骤然降到零点。
      那个男生嘴角轻轻抽动,却不言语。天生挑眉,转身走过去靠近他,“不爽么,不爽就说,何必憋着。”
      那双灵动的凤眼瞬间就燃烧起来,凑的很近,可以看到里面急促旺盛燃烧的火苗。同样的年少气盛,也不是省油的灯。少年也是高声回答道,“你们缺的不就是吉他手么?”
      路天生一幅量你也不会的样子走会电风扇前面继续吹。那少年却执扭地捡起地上破旧不堪的吉他,调琴,试音,不知不觉竟流泻出一串优美的音符。
      天生震在当场,老卢一下子跳起来,“好小子,没想到你玩吉他跟跳舞不相上下啊!看你这架势就知道是学过的……”
      少年反倒不好意思起来,“以前的确是学过一阵子,皮毛而已。不算什么,后来就生疏了。”
      被什么东西刺中似的,天生像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尖声叫起来,“学过什么了不起!学过就代表你好你有天赋你有什么资格炫耀了吗?”漆黑的眼睛里盛满不与人知的伤痛。
      那少年声音也大起来,扔掉吉他站起来看着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天生。“你发什么神经病!我惹到你什么了。一幅天下为你独尊的样子,拽什么拽!你以为你自己谁啊!”
      “你……!!”
      “你想怎么样!!”
      “打架吗?来啊”
      “怕你不成!”

      两个隔着一个椅子的距离浓重的喘气,互相双眼血红地瞪视着,恨不得马上冲上去。天生低吼一声,跑上前伸手就要抽上他的脸。老卢急忙上来抱住他,“天生你干吗,你发什么疯!”
      被这么一吼,天生似乎醒了。看着自己的手,一脸茫然,甩甩头恨恨地走到房间角落猫着,不再发声音。靠着散发着热气的墙壁,下巴抵着自己膝盖。眼中黑色光芒亮了又忽而泯灭,不知道什么念头在他的脑里瞬息万变。
      老卢尴尬万分,转头对少年说,“阿阡要不你先回去成吗?今天还真是见鬼了……天生平时不是这个样子的,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可能,可能今天天气太热了。要不我以后再带你来?真不好意思……真不好意思……你说这是什么事……”
      李阡也没有想到原本高兴的一件事会演变成这样尴尬。那个清秀的黒发少年依旧窝在角落里不说话,竟与方才面红脖子粗不可一世的样子大相径庭。不免有些诧异,想想自己也真的没有做错什么,又添加了几分不解。也罢也罢,冲老卢点点头。转身就要走了。
      “喂~!”没走出几步就被叫住,“就这么走了啊,不是要加入乐队么。这么没有诚意?”清清朗朗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李阡转身。天生就穿着那一身廉价的T-shirt站在墙壁斑驳的地下室中,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歪着头对他笑出一双弯月,“喂!要不要加入。”阿阡有瞬间的窒息。

      以后每当老卢跟其他成员说起这次经历都不免感慨,“你说天生这孩子怎么变脸比变魔术还快呢!我可是一把老骨头经不起折腾啊。”
      每次听到,埋头整理乐器的天生会抬起头,然后搜寻到阿阡的身影,看着他明亮的丹凤眼,两人相视一笑。颇有不打不相识,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意味。
      乐队里因两个年龄最为相近,可以聊的也多。不久就忘了当初的芥蒂,混的很熟。

      乐队偶尔也有演出,在不出名的酒吧里唱一些别人的口水歌。虽然赚得钱不比其他打工得多,却是天生最享受的时刻,他闭上眼睛,忽视周遭的环境,忽视台下猥琐的人,他低声吟唱别人的歌曲,讲述自己的心情。
      生活依旧忙碌并且清贫困窘。可是天生跟他们乐队每一个人都说,“是哥们就不要给我钱,我撑不下去自然会跟你们说。”久而久之,大家也知道他那些小小的不妥协,小小的坚持,小小的骄傲,小小的自尊。
      阿阡的生活条件不错,衣食住行一般都不用操心。认识了天生之后,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不屈不挠和生活斗争的孩子,想起自己比他还大一岁,总是觉得少许惭愧。他时常会请天生回家吃饭,阿阡一直推说他自己的同学也绝口不说乐队的事情。好在天生长得清秀可人,阿阡的父母也很喜欢。
      天生很喜欢阿阡家里的气氛,却又很怕去。
      在李阡的小天地,墙上挂着精致的吉他,有成摞的漫画小说,电脑里有最新的游戏,衣柜里有名牌的衣服,CD架里有他梦寐以求却无力拥有的专辑,天生总忍不住战栗。那种煎熬的心情几乎把他吞没却还是强端起笑脸,粗心如李阡,自然不会发现。
      “天生啊,马上就要期末考了。你有没有信心啊?我们家阿阡总是不用功,真是的。”李妈妈给他夹菜。“我看你一脸聪明相,要多帮帮我家阿阡啊。”
      天生被一口饭咽着了,半天没有喘过气,憋红个脸猛咳嗽。阿阡连忙给他端水,又拍背才把那口气呼顺畅了。
      “我说你啊,吃饭时候怎么就说学习了。你不知道现在的孩子都反感这个嘛。”李爸爸和蔼的笑道,“你看把天生吓得。天生你没事吧?喝点汤。”
      天生捧着碗,忽然把筷子一放。“伯父伯母我忽然想到有些事情,我先走了。”
      然后转身就甩门出去了,李阡急忙也把碗一放,“爸妈,我送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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