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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O.3坑儿 “坑”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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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这个词,相信现代人一定不陌生,加上儿化音就变成了“坑儿”。这里可不是坑儿子的意思哟,只不过是我的语言习惯罢了。不过在我们的生活中真的处处都是坑呀!买房子,也一样,一不留神,就会进入坑中。
这段时间,除了我们需要买房子,常年在国外的表哥也要在首都买房了!表哥家境那是相当一般,凭借着自己的实力,在与我国十分友好的非洲一呆就是5、6年。怀揣着几年来的积蓄,眼看着首都高涨的房价,此时再不下手,更待何时!等到房价更高的时候吗?不过,表哥还有机会购买到自住商品房。但是,大家都知道,这全凭运气的玩意儿,怎么可能就轮到表哥的头上呢?毕竟几率还是有的,那就搏一搏呗。但是,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呀!趁着这次回国的时间,他开始满首都看房子。别管哪条路,他一定要订一套!然后,他成功了!不过,“成功”地过头了。
对于自住商品房,他没有抱太大的希望。眼见 首都的房子一天一个价,心急如焚的表哥没多考虑就定了一套五环附近的房子,交了定金。这房子定的,每平米比周边的要高好几千!不过,房子嘛,自己看着顺眼就好!
9月底的最后几天,按照首都的政策,表哥这种条件的购房者,首付还是3成,这个表哥是完全能够承受的。但是,在十一国庆这个假期,在首都的带领下,二十多个城市都下达了关于购房的政策。首都的购房首付款升到了5成!
妈妈咪呀!这的资金缺口可不是一般的大!政策一变,相当于表哥之前签的合同变成了无效合同,如果继续购房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不过,这时表哥的钱已经不够了,也就不打算买这房子了。按照法律,房东退回定金,双方合约解除,这也就没事了。毕竟,这段时间没有给房东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但是,房东根本就不想退钱!这是什么套路?这怎么能行?表哥当然不能让他们这么做。不过,这时中介已经不管他们这档子事了,房东更是不管那一套,就是不给钱!眼看表哥这个假期时间就要到了,还要回到非洲,哪有时间搞这些事情。他想跟房东商量一下,给他几万块钱了事。估计房东就是看准了表哥没时间,没精力在这边折腾这个事,就想把这事拖到不了了之。后来表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向房主发了个律师函。这东西能管个屁用呀!人家根本不搭理这茬!还把房子给租出去了!
听表哥说,这房主是卖菜的!在首都,卖菜的都那么有手腕!也是,要不人家怎么能够在首都扎根,还有这么颇有价值的房子呢?(听说房主家不止一套房子,房子卖不卖都无所谓,反正是有钱有房)我等呆头呆脑的小民,想靠着正儿八经的能力生活真是太!天!真!了!表哥恍然觉得,白瞎了读的这么多年书!就算我们清楚道理在我们这边又能怎样?他不给钱,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难道要去找“社会人”要账?抱歉,没门路……现在,表哥已经回到非洲大陆了,然而这钱还是没有着落……
在金钱面前,千万别考验人性!即使有契约、法律的保护,人总是有方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后来,我们也看了一套房,真是“坑儿”套着“坑儿”呀!不过这个“连环坑儿”太明显了。
在JN临近教育园而且交通便利的BYS小区。因为这一片儿以BY开头的房子都挨着,有返迁房也有商品房。之前没有研究过,这个BYS是商品房还是返迁房。老公在网上找到了一套房子,价格比周边的便宜不少。约了下班后去看看。听中介说,这边是返迁房,房本马上就下来。咦?还没有房本?算了,先去看看情况再说吧。
天色渐晚,初冬寒冷,开车到了这个离我们很近,但是又很不熟悉的小区,颇有些探险的味道:整个小区,黑咕隆咚!开到比较里面的地方才有几个昏暗的路灯。一看就知道没什么物业管理。不过返迁房一般都是这样……中介是两个“小孩儿”,看起来也没什么经验。一上楼,房子就是毛坯房,不过放了破旧的床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中介说这边开不了灯,没电。额,好吧,只能用手机的手电了……实话实说,这房型还是不错的。在这黑咕隆咚的房子里,我们仔细的问了一下中介这房子的情况。中介的意思总结如下:
据房东说房本个把月就下来。如果我们要买这房子,就先交了定金,然后等着房本下来再办过户。另外,房主家孩子结婚,着急用钱,定金需要多交一些,基本要达到五、六十万。交完定金后,就可以拿钥匙了。
桥豆麻袋!(日语“等一等”。为什么要说日语?上网上多了,自然溜达出来了……)
这房子的“坑儿”是不是太明显了!
1、 中介嘴里说的房主真的是这房子的产权所有人吗?我们无从知晓。虽然中介说可以签协议,让房主出具一些证明。但是,谁能保证他给的证明就是真的呢?
2、 房本什么时候能有?一切都是未知数!中介一直说:“听房主说的,大队说这就快了!”呵呵,大队?我开始怀疑这房子是否是大产权了!村上的返迁房可都是小产权的!
3、 现在我们假设房主是诚心卖房,产权方面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房子的房本也能够很快下来。但是,问题还是来了!这是返迁房,我们贷款会不会遇到一些问题?而且房子的评估价格能够跟我们买的房价配合上吗?对于差价的问题,我们还是心有余悸的,如果差价太多,我们的钱也是个大问题。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无论我们交多少定金,这些都是要算到首付里面的。也就是说,即使我们马上给了房主定金,他拿去用了,但是办过户和贷款手续的时候,他要还给我们!但是谁能保证他那时候有钱给我们呢?急用钱的房主,给儿子结婚掏空了家产,这并不少见!如果房主像表哥遇到的那人一样,我们不但没有获得房子,连定金都可能打水漂!
4、中介一再强调“买房前一定把所有事项都签在协议里。多交了定金,即使房主反悔,作为买方也会得到加倍的赔偿。”看起来很合理是不是?就算房子不能到手,还能的到一笔客观的赔偿!看起来,买这房子我们根本不会亏本,是不是?
各位不要忘了,这房子没房本!没房本的房子怎能合法买卖?不合法的交易所签订的合同,怎么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交的是真金白银,然后换来一纸无效合同?
姐姐读书多,小朋友们千万不要蒙我哟!
如果中介和房东一起要做个“一锤子”买卖,骗人呢?其他的小细节,我就不浪费脑细胞了!细思极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