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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京都盛景 ...

  •   遭遇经济制裁的长洲蛰伏了好一阵子,对幕府俯首帖耳。停下朝廷斗争,只搞政治暗杀。

      最坏的时候,京都的治安差到什么程度呢?更夫的报酬长了近30倍。
      从前一年100斤大米,10斤白糖,5桶油外加30吊钱,现在1000斤精大米,50斤白糖,5桶油,外加1000钱。
      油水如此丰厚,但更夫却闹工荒。实在是有命赚钱,没命享福啊!

      三条小桥附近,几乎天天发现顺水飘来尸体。
      偌大的京都,人斩们活跃着,今天这里做一票,明天那里砍一个。光凭京都守护和所司代那点人手,根本不够。

      更尴尬的是,正面对上人斩,官军毫无还手之力。这些杀人狂剑术出神入化、心理素质惊人,根本不怕官军的围剿。剿了几次,除了报工伤的人数增加,抓捕工作毫无进展。

      在会津一筹莫展的情况下,有人提出“以杀止杀”,利用浪人对付浪人。

      于是,就有了前面提到的那次御中试览。在京都守护职面前,进行剑术表演赛,参与者是土方岁三所在的浪士组。

      庆喜和花朝也出席了,不过没有公开露面。

      大家一致看好一个叫斋藤一的左撇子剑客。长相气质不用说,在一群乡下武士里,是拔尖的,不丢幕府的份儿。尽管,左撇子是邪道,但趁手用的工具不多,只能凑活着用了。

      庆喜点评:“我看这个不错。”言下之意,你看上的土方,不行。

      而终于见到心爱的土方大人,花朝心花怒放,一颗因他人欺骗而沉寂的心,又泛起了涟漪。

      庆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黑着一张脸,光看不说话。知妹莫若兄。庆喜很懂,花朝性格叛逆,容易对自己身份不相配的人感兴趣。

      但他说过,只要土方身负救驾之功,就给他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金口玉言想改也不行。

      而且会津公看上了这群人了,不住地为他们说好话,一副为之倾倒的样子。闷骚的守护职难得开口,从自己这儿要什么。既然薪水不需要幕府负担,庆喜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安抚了上京之后,委屈多多的会津公,又了却妹妹一桩心愿,一箭双雕。

      十日后。德川幕府十四代征夷大将军正式进京。

      既然将军本人到了京都,将军辅佐就回去主持日常工作啦。花朝并不关心朝政,她只知道,兄长大人暂回江户,自己又能自由一阵子啦!她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嗷!

      于是,土方岁三遭殃了。

      花朝的到来,令屯所蓬荜生辉——个鬼啊,你知道,光扫出一条没有灰尘的小路,就花了多长时间吗?

      正练剑到一半的男人们,跳着蹦着,互相泼水冲洗,手忙脚乱地穿衣服。

      好烦啊!一个女人来,有什么用,能收揽我们当武士,还是给我们发粮饷?

      其中有一个年纪小,不经事。没忍住,抬头看了花朝一眼。只一眼,就呆住了。

      整个人像只过了油的鸡,只剩一口气,完全收不回呆木的眼神,土方替这傻小子忧心不已,咳了几声,平助仍不回神。土方狠狠给他记了一笔。

      『乱瞟什么呢,不要眼睛了!』

      平助:“呀! 好漂亮,好闪亮。你看,她浑身上下都在发光呢!”

      至于花朝的脸,他没胆子看。土方烦的要命:我当然知道她好看,比你知道得多多了。但他不说话,也不理会她的示好。
      “你们的队服很亮眼啊。浅葱色,是武士有所觉悟时穿的颜色。”

      土方回:“一是,便于京都居民把我们和不逞浪士区分开来,二是,穿上统一队服,能增强队员对组织的认同感,三是,混乱中不容易砍刀自己人。”

      “你做事,一定要列举理由一二三,确保一定的胜率,否则就不肯出手吗?”

      土方想了想,点点头。“除了保护幕府这个大原则,的确其他事情,都应该三思而后行。”

      花朝背过身,笑得停不下来。“魔鬼副长表面上说一不二,事实上却瞻前顾后,一点也不爽快。总觉得,有种幻灭感。”

      “无所谓。我行事不以你的喜好为准绳。”

      “真能说啊,你不怕我回头在兄长那儿告你一状。”

      土方听了这任性满点的发言,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曾经觉得小乞丐可爱又淘气,后又觉得公主殿下高贵凌云,谁知道,这就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小鬼罢了!要说幻灭感,明明是自己更为幻灭好吧。

      大家喝得高兴,有人忍不住提出去岛原转一圈。土方有些为难,付了队服的钱之后,经费吃紧,没有花天酒地的余地,但总是在兴头上泼凉水,容易打击队士的积极性。

      花朝看出土方头疼钱的问题,大手一挥,金叶子银裸子源源不断地从袖子里冒出来。顿时财大气粗的浪士组,浩浩荡荡往岛原方向涌来。

      花朝是贵族女子,不能轻易涉足烟花之地,土方得给她做护卫,也去不成。两人落单了。

      没有那么多人在一旁监督,土方岁三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可以正常地和公主殿下交流了。

      必须得先搞清楚,不愁吃不愁穿的小殿下在愁什么,才能对症下药。然后把人伺候好,让她快快乐乐地回家去,在庆喜公面前,多多说浪士组的好话。

      特别是试卫馆一帮人的好话。

      但是,究竟该怎么做?土方犯难了。
      他对女人有一套,却只针对成熟女人,只调/情,不交心。
      而且他骨子里自有一股愚忠,很难对花朝,这位流着和主君一样血液的女子,生出狎昵之心。

      这是犯上!违背士道!!要切腹的!!!

      或者,单纯把花朝当小孩子?土方不由想起了试卫馆里某个讨债鬼,冲田总司那种破孩子,恩,也蛮讨厌的。
      他那天是到底哪里不对?
      怎么就觉得小乞丐又可怜、又可爱呢?

      莫非自己的取向出了问题,喜欢那种看起来可怜兮兮、有一双小鹿般灵动的眼睛,崇拜自己到不行,除了依赖自己就活不下去的萝莉?
      打住,赶紧打住。
      被吓到的土方翻开回忆录,将自己在江户的艳情史梳理了一遍。都是前/凸/后翘的泼辣美人,一边甜蜜地叫自己冤家,一边恶狠狠地舔咬自己。

      最重要的是,没有10来岁的幼/齿。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走在路上,花朝又变得冷冰冰。土方顾着纠正自己的取向,也不出声,慢慢放缓步子。
      他要照顾花朝的小短腿。

      花朝突然停下不走了。她回头想说什么。

      土方想着心事,还在继续向前。两个人喜闻乐见地撞在了一起,准确地说,土方用成年男子的身板,一下子撞飞了花朝。

      发达的大脑和剑术锤炼出的运动神经,迅速做出判断,他长臂一伸,将花朝捞了回来。两人一齐向后倒去,土方一手撑地,终于止住了惯性。待一系列动作尘埃落定,已是土方半蹲在地,花朝虚搂着土方脖子,半坐在土方身上的暧昧姿势了。

      土方把花朝放下,然后爽快地往地上一跪。花朝拍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问道:『我压疼你了吗』,又说,『跪什么?你动作快,免了我五体投地,我谢你还来不及。』

      土方从谏如流,刷地又站起来了。花朝猛地一窒,这个土方,怎么老是不按理出牌呢?

      不是应该一直跪着请罪,等自己先冷嘲热讽,骂他登徒子,再礼贤下士,表扬他有急智,最后虚扶一把,趁机有点身体上的接触什么的吗?

      为掩饰自己的打算,花朝清了清嗓,捋捋头发,左右检查了衣服的褶皱,又脱了木屐递给土方。
      土方紧张道:『做什么?』 他可不想背她。

      花朝甩了甩自己的鞋子对土方说:『看不出来吗?我木屐松了,快帮我把趾绊儿上紧。武士以服从主君的命令为天职吧,怎么,你想抗旨不尊?』。

      原来是这个。土方松一口气,接过来弄了会儿,觉得差不多,够紧了,就说一声得罪,抬起花朝的小脚,慢慢送进木屐里。

      土方有些心猿意马:圆润的小脚,纤细的脚踝,他一手就全握住了。果然是娇贵的公主大人,平时都不怎么走路。

      花朝本是居高临下的状态,但发觉土方的目光时,她自己却不好意思了,但出声呵斥对方,她却有些舍不得,只能把头拧到一边,留给土方一个侧脸。土方见花朝无意间默认了自己的“僭越”,更加大胆而直接地上下打量,一会看看细腻光滑的脖子,一会儿瞧瞧俏皮的尖下巴。

      “殿下很美。”他最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花朝没想到,自己心目中冷冰冰的大英雄,是这么一个孟浪的人,一穿好鞋,先踩了土方一脚。见他没反应上来,也不作声,只管气吼吼地往前跑。土方完全不明白哪里得罪了小祖宗,摊开手,无奈地叹了口气,认命地追了上去。

      花朝跑了两步,冷风倒灌进嗓子里,难受得很。她把这比账算在了土方头上,于是她又走回去,再次给了土方的脚一次亲切的碾压。

      看似表情凶狠,动作粗鲁,花朝却下意识掌握着下脚的力度,怕真得踩痛了对方。就这么玩儿了一会儿,花朝的肚子却叫起来。

      她问:『你饿不饿?』那语气很奇怪,说颐指气使吧,底气却不足,说暗藏威胁吧,脸上却挂着笑。

      土方下意识要答不饿。但低头一看花朝捂着肚子,又匆忙松开的动作,什么都明白了:小孩子,饿得快,但不好意思说。

      于是他捂住肚子不放,说:『殿下这么一说,我方才发觉,腹中竟这般饥饿。不如我们找个落脚的地方,喝喝茶、吃点东西,待填饱了肚子再上路。』

      演技太浮夸了,完全配不上他那张帅到惨绝人寰的脸!

      花朝无比嫌弃,道:『你说谎的技术可不够高明,话会不自觉地变多。人也不正常得热情来,连个小谎都不会撒,你是笨蛋吗?』

      她指着土方的鼻子,点一下,骂一句笨蛋,再点一下,再骂一句。

      土方听了也不生气,站在原地,只是微笑着看着对方,那笑眼里还带着些宠溺和放任。

      花朝动作幅度大的时候,发髻跟着身体一抖一抖,让土方不由担心,那发髻随时会掉下来。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发式,应该是时下流行的熊髻,也可能是银杏髻。发冠很大,比花朝的小脑袋大多了,滑稽地很。

      但不得不承认,也衬得花朝越发小巧动人。

      土方一边骂自己禽兽,一边忍不住盯着对方看。其实吧,以他专业的眼光来看,花朝这个装束,并不合适。她年纪小,脸嫩,起了严妆反而不好看。但照实说,就是找死。对女人,从8岁一直到80岁,无条件说对方好看就是了。

      花朝的脑袋又点了一下,土方下意识就要伸手去扶她的发髻。两个人都发现了这个多余的动作,土方脸上挂不住,取笑说:“你簪子那么重,不会把脖子压断吧。”

      于是他又挨了一脚。这一脚踢得重,直接在他裙挎上留了一个黑印子。土方想:看吧,对女人的装束,一定要无条件赞成,赞同再赞美。

      “要你管!”花朝骂了一句,还要来踢,这次被土方接住了。

      土方挑起一边嘴角,像个阅人无数的登徒浪子,就势把花朝拉进了自己怀里。

      “殿下投怀送抱,在下却之不恭。”见花朝真的恼了,才放开她,正色道:“我再怎么尊重您,也经不起您一再挑衅。您身份尊贵,却是个女人,而我是个实打实的男人。我不是瞧不起女人,但光比谁力气大,比谁更无耻,女人绝对比不上男人。以后,再别人男人面前,绝对不能如此!”

      土方把想说的话全说完,然后无奈地发现,花朝看着自己的眼神更专注了,像一团火,简直能烧到自己心里去。

      这个只记吃不记打得蠢女人!

      而花朝呢,完全沉浸于土方作为肉食动物,性格里那点强取豪夺,想象着土方把自己先这样这样,再那样那样,然后哈哈直笑,笑得土方一个激灵,赶紧裹紧了衣服。

      脚下是小桥流水,眼前是万家灯火,耳边是呼啸风声,身后是一棵早樱。伴着夜风侵袭,花朝忍不住抖了抖身体,想到自己贵族的矜持,又硬生生挺直了身体。
      『殿下冷吗?』
      『不冷。』
      『真不冷?』
      『不冷。不要再问我第三遍。』
      『你的手指,已经通红了。还要坚持说,自己不冷吗?』说着他脱掉外衣,对着风抖了抖,除掉自己的味道,才小心翼翼地披在花朝身上。

      “初见那天,你也是这样,把外套脱给我。我要闻衣服上的味道,你板着脸,说嫌臭别穿,冻死你!其实那个时候,我只是想记住你的味道。记住了味道,即使你变化了模样,我也能认出你啊。”

      “味道?大男人能有什么味道,除了酒臭。”

      “那是别的男人。你身上有针叶松的味道,像雪一样清冷、干净。』

      土方回忆了一下,上京时,的确曾经徒步穿越松林。

      这都能蒙对?况且,作为一个女孩子,说男人身上的味道这种话,有点,太那什么了吧。

      花朝在大奥度过幼年和少女时期,对男女之事耳濡目染。谈论这些事情,就像天气一样平淡,并不以此为耻。但土方并不了解内情,只当花朝同时拥有孩子的脸孔,和妇人的心肠。心里如何翻江倒海,热血如何冒到头顶,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忍不住想:如果花朝只是花朝就好了。他会直接把她拦腰抱起,扔在塌上,等尘埃落定,再上门提亲。

      但花朝是一桥家的花朝,即使他要定了她,却要不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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