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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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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家是世代的名门望族,这一代的小汪先生汪明琛更是政界红人,他做生日,自然是邺州一桩大事。
里里外外人填满了汪家的宅子,嘈杂得让人太阳穴都突突地跳,可是难不倒沈丽华,她就是踩着高跟鞋也能脚下生风,灵巧避开佣人载满沉沉香槟的餐盘与满地锃亮的皮鞋,以春花一样灿烂的笑容迎接八方来客,这笑容只有在见到自己两个儿子一前一后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才阴郁下来——然而随即又松弛了,是见到小姑子上前去,揽住了两个淘气包。
“我是谁?”男孩子淘气地笑着问,手已经伸了出来。这是常用伎俩,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要让小姑姑来猜,猜对了就放过她,猜错了可要给零花钱。
“这个是志新,这个是志纯。”明珠照例掏出零钱来放到他们手心里,摸摸他们的耳朵。孩子们打小皮惯了,嘻嘻哈哈地偏过头,小狗一样蹭蹭她掌心,忽然眼睛又亮起来:“小姨!”
明珠直起身子,余光瞥见一只粉色跳舞鞋的鞋尖。睿华的声音依旧是小小的,仿佛永远在担惊受怕,忧心打扰到了谁。手摸着两个侄子的脸蛋儿,视线飘摇地移到明珠身上来,露出一种微妙的、尴尬的苦笑。明珠心里一跳,给这个笑弄得有点不舒服,但还是礼貌地回过去了。转眼又见女主人风风火火地过来,不动声色揽住了小妹的肩膀,一开口就是问:“那赵二呢?”
“勖清……他还有事,叫司机先送我来了。”
丽华一下子有如黑云罩面,十根手指头几乎插进妹妹肉里:“你跟他住一块儿?”
“没有……”她到底年纪小,又羞又气地驳斥,“你把我跟他想成什么了?我今天去找他吃饭的……”话说到一半,忽然想起旁边还有外人,便咬住了下嘴唇不再作声。
明珠微微笑起来,给她打圆场。
又有贵客到,丽华急匆匆地走开了,志新志纯也跑开去,热热闹闹的大厅里,这一个小角落竟只余她们两个。睿华这才犹犹豫豫地开口:“着实对不住……不该在您跟前提他。”
明珠好奇:“怎么不该了?”
她恨不得把脸埋进胸脯里,小声道:“成先生跟我说了些从前的事。”
“他怎么说的?”
“就是这么个意思。说您二位原先还有婚约。”
明珠失笑,恰好有侍者经过,顺手拿一杯酒,悠悠地道:“成麟越活越回去了,这个话都乱讲。从来都是玩笑话,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么?都是逗你的,看把你吓得。”一句话未说到头,看见男人拨开人群,已经走到了跟前,忽然之间便说不下去了,扯着嘴角浅浅笑了笑。
“傅太太。”他叫她傅太太,是把她跟傅家捆在一起看的意思。她也就点点头,走开去。
睿华被惊到了。成麟是无意中说出来的,她记在了心里,像扎了根刺,想拔都使不上劲。这个独处的机会来得意外难得,更难得是她头脑发热一股子便将这话都问出去了,得到当事人笃定的否认固然痛快,然而勖清这么突然地出现,让她有种做贼的心虚感。
可他也没说什么,好像什么都没听到似的。
冬天,屋子封得严严实实,只留下几个窗子,人一多还是气闷。
明珠喝到半醉,觉得喘不过气来,偷偷地溜到外面去。阳台是一条长廊,半开放的,外头种着梅花,伸手就能摸到,只是现在还没开。她裹了一件厚厚的裘皮大衣,缩成小小一团躲在角落里,两只伶仃的腿露在外面,也不知道冷,只是愣愣地看着树枝想心事。到底想些什么,是连自己也不清楚的。一张张面孔在眼前走马灯似的放映,净是些往事。
今夜的月色极好,她有些想念父亲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又有人也推开门出来。来人长长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明珠被惊了一下,但双腿发麻,只好一动不动,竟然侥幸没被发觉,便也破罐破摔,继续坐在那里了。仔细去看,是个约莫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着一身洋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偏生没有一丝装腔作势的感觉,大概是生得极英俊的缘故。的确是英俊的,明珠暗暗夸赞,可以说是她见过顶顶俊美的男人了,还有一点眼熟,想必是哪一家的后辈,前些时候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因此不见得面熟;去的地方或是美国或是英国,要么就是法国,总不出这三个。
她暗自想着,忽而长廊另一端的门被人重重地推开了,门框在墙上一撞,发出震天的响声。房子里依然是觥筹交错人声鼎沸,然而外面是极安静的,男人气急的喘息声变得分外清晰,连回避的余地也不给人留:“你现在是头脑发热!”
“没有的事。”少女只穿着件单衣就出来了,显得肩膀更窄,然而巴掌大的小脸却仰着,拿话顶回去,“我早都想好了,是你头脑发热。”
“你现在才几岁?”男的被气昏了头,伸手钳住她肩膀,侧脸映着月色,明珠一看——“哟。”
有只手从后面探出来捂住了她的嘴,她才惊觉自己叫出了声,一颗心怦怦直跳。那是冯书瑜。
扭头去看那救她一回的唐突之人,原来是那俊美的年轻男人,不知什么时候也躲了起来,见她目光如炬,苦笑着做了个对不住的口形,双手合十,拜了一拜。想来也是躲避不及。
方寸的露台,一下子有了四个人,着实热闹。倘若有得选,她是绝对不想在这里看戏的,宁愿挽着傅廷西的胳膊去应酬,笑一整个晚上,眼角都长出皱纹。
她恍然想起今晚还没见到过廷西——说是公司的帐还没查清楚,得晚些来,可是他会查什么?连前两天晚上看账本,也只是因为有些字要签。她又想起那个小青衣来。姓周,叫周什么来着?她忘了。
又听冯书瑜软言软语劝道:“你现在十九岁,大好的年纪,现在去生孩子,读书不要读了?”
“你还知道我十九岁?那一开始来招我干什么?”她冷笑,“孩子我去打掉,我爹要打断我的腿就打好了,我是不怕的。”
冯书瑜摸了摸脑门的汗,压低声音道:“你宁愿被你爹打断腿也不愿意跟我结婚?”
“跟你结婚?”小姑娘仿佛听了什么不得了的笑话,轻轻笑起来,“跟你结婚?”
明珠的脑子钝钝转着,隐约想起来,冯家也是给他说了亲的。说是新新人类,说是自由婚恋,老一辈的人不愿放手,小的也没几个有骨气挣开。女孩儿说到气头上,头顶都冒着热气,欲言又止,一转身开了门进屋去了,冯书瑜猝不及防,还被弹回来的门砸到了脚,呲牙咧嘴地跟在后头。
这一出好戏看得明珠头脑都清醒了。四周又恢复了寂静,屋里的热气和喧闹隔了墙壁,都是闷闷的,很远的样子。年轻人从后面走出来,第一桩事情是给她赔罪:“实在是不好意思……”
明珠也不看他,只说:“劳驾扶我一把。”
他愣了一愣。
“脚麻了。”
早麻了,不然他出来的时候她就会立刻进去,懒得跟人打交道。
他竟然极乖巧地伸手扶她,避开她手臂上裸露在外的肌肤。小腿往下都冻僵了,一使劲,却还剩下酥酥麻麻的感觉,痛不可当,明珠忍不住“嘶”地叹了一口气,站稳后方道:“我们算是一道做了回小人。”
他浑身的紧张劲儿一下子松了,也苦笑起来。
明珠有心要走,出于礼貌,强行按捺住不耐烦,问到:“看您面生,刚从外面读完书回家来?”
他就笑起来:“我以为您认识我呢。”
他这一笑,一个名字浮上她心头:叶常山。
是了,最近红透半边天的电影明星,家喻户晓的。怪她不常去看电影,因而一下子没认出来,只觉得眼熟。这算是她唐突他了。明珠赔了个不是,算是抵过。两人一前一后进到里面去。
傅廷西刚好也进到厅中来,遥遥看见她,冲她笑了一笑,她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只冷冰冰的手挽住她胳膊:“那位旁边跟着的,是哪个?”
“大姐。”明珠吓了一跳。汪大小姐住在上海,原本说过年都不一定回来的,如今却回家来给弟弟过生日。明璞轻轻拍了她一下:“我连家都回不得了?”
“没想到。”明珠靠过去,抱住她手臂,露出一贯撒娇的姿态,“你住多久回去?”
“还没定。你别岔开。”
明珠不愿去看。她不知道那是谁,也不想知道。廷西身边是从来不缺人的,从这两年起渐渐摆明了,花一样的人儿车轮似的换,她起初还觉得怪异,心里忿忿,可后来慢慢开始变了,有时候想想,竟觉得这样也不坏,总比这里养一个那里养一个,个个情深似海的好。
想到这里她自己都吓了一大跳——她也才二十四五岁,怎么跟四五十岁的中年太太们似的了?
明璞看她脸上阴晴不定,叹了口气,抚着她手臂道:“我早担心有这一天。”
“我挺好的。”
“赵勖清回来了?”她忽然说起那个人,“我进来的时候,他正好出去,还跟我打了招呼。我都不晓得该跟他说什么……”
原来不知不觉里就又错过了一回。明珠暗想。不过也好,像大姐说的,倘若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才尴尬。话么,要说总是有的,她原有许多话积攒了好久的,但是不想说。大姐搂着她,两个人在沙放上坐下,大姐的声音低低的,有一点沙哑,“我现在也是看懂了一点,人也好事也好,隔开了要看开,在身边的要抓牢,抓得痛了,要松松手,也不是不行。”
“我知道啦。”
那天晚上明珠犯头痛,提前走了,回到家就开始睡。宋妈来叫她去洗澡,一摸额头吓得不得了,赶紧去请医生。此后连日高烧,直往四十度去,家里医生来来去去,药水不知道滴了多少。明璞来过两次,陪她睡了一夜,两个人手牵手躺在一起,像很久以前的两个小孩子一样。第二天早上起来,宋妈跟大小姐嘀咕:“都病成这样了,没见姑爷回来过几次。”明璞说你别管,她心里有数。
廷西是回来过的。有一天半夜,她打着哆嗦醒来,迷迷糊糊间说了句冷,忽有人隔着被子搂住了她,那人两只大眼睛下面挂着乌黑的眼圈,见她醒来,抱歉地笑笑:“实在是太忙了……回家来看看你,想在边上躺会儿,竟睡过去了。”
她欲问些什么,被他轻轻掩住嘴:“睡吧。我这就走了。”
又是一室冷寂的空气,台灯是昏黄的,勉强伪装出暖意。老妈子抱着毛毯进来,轻手轻脚地给她盖好,一抬头正对上她睁得滚圆的眼睛,吃了一惊:“太太醒着呢?”
明珠点点头。头脑烧得浑浑沌沌,身上难受得厉害,神差鬼使地咕哝了一句:“宋妈,我好痛。”
“什么?”
她不再说话,手掌心贴着身侧那一方床褥,暖意袭上来,安安静静地渗到回忆里去。
当晚做了个梦,离奇地梦见五六年前,西式的礼堂里,大哥牵着她一步步走向前方;白婚纱下头,她的手腕被哥哥死死掐着,一动也不能动。而红毯的尽头是一个漂亮体面的年轻人,看见她就笑,有几分憨,几分好奇,剩下的是些纯然友好。
醒来后想了想,想起她同顾廷西两个人,其实也曾有过机会的。可那时到现在,也有数年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