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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快乐的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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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时光总是像流沙一样,越是在意越是想牢牢抓在手里,可是到最后就算把手心都掐破了,终究是什么也没抓住。我轻轻的抚摸着身下的沙发,淡淡的惆怅忽远忽近。“嘭”的一声,红酒木塞冲出瓶嘴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我接过李嫂递过来的酒杯,看着血一样红得刺眼的颜色。落日的余晖留下淡淡的金色渲染了洁白的云朵,在蔚蓝的天空中拼出一幅幅神奇的画作。我起身背对着李嫂看着窗外,小心的把手中的两粒安眠药放进酒中,轻晃着酒杯,很快冒着细密气泡的白色颗粒就和血色融为一体。我转身看着李嫂,一抹黯然的笑划过:“李嫂,陪我喝一杯吧。”不等她回答,托起她的右手把杯子塞进她手里,自己拿起桌上的酒瓶狠狠地往嘴里灌一口。
李嫂支吾着想说什么,看我这样也就没再开口,托着酒杯一饮而尽。我喝光了瓶子里剩下的酒,李嫂喝完杯子里的酒我就让她下楼去了,这会儿应该差不多起效了吧。放下酒瓶,我起身下楼,李嫂的休息室在楼下东侧的一间卧室,在电梯的左手边。我轻手轻脚的靠近房门,虚掩着的门缝看不清屋子里的情况,我试着敲了敲房门,没人应门。悄悄地推开房门,心里的小鼓敲得跟上课响起的铃声一样急促,我有些做贼心虚的感觉。
李嫂果然和衣躺在床上,可能是想只躺一小会儿吧,连拖鞋都还挂在支在床沿的脚上。我一步一眼的盯着床上的动静,终于走到了李嫂的衣橱边站定,偷偷地拿出一套佣人服装,又小心的关好衣橱门,这才像得了宝贝的窃贼,迈着轻灵的大步伐出去了。
把衣服在房间藏好后,我就很殷勤的下楼开始做起晚饭来。虽然我的手艺不是很好,但这几年时常在萧天宇的要求下,有时也会为了某些事讨好他的情况下,做出几道像样的小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不管我做的好不好吃,萧天宇几乎都能胃口大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那种非常一般的口味特对他胃口,反正每次剩下来的不是骨头就是汤汁。
做好了三菜一汤,青瓜炒肉丝,泡椒凉笋片,番茄炒蛋和乌鸡汤,之所以做乌鸡汤,一是因为刚好李嫂准备做这个汤,二是因为这个汤注定是萧天宇一个人的,因为我不喝乌鸡汤。我狠狠心在汤里放了三颗安眠药,他要喝下一半也该能让他好好睡上一觉吧。思绪还在缥缈的纷飞着,开门声在这时响了起来,我连忙回神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玄关处,果然看到萧天宇弯腰脱鞋的身影。我忙殷勤的把脱鞋放置在他的脚边,萧天宇怪异的看我一眼,愣了一下才继续换鞋的动作。
我们沉默的来到饭厅,气氛有些僵凝,看他在餐桌前坐下,我忙殷勤的盛了饭放在他面前,说:“这些菜都是我亲手做的,李嫂有些不舒服,我就让她先去休息了。”说完又拿起汤碗盛了满满一碗汤给他:“先喝点汤暖暖胃吧,这是早上就煲着的高汤炖的,味道应该还不错。”萧天宇看着我,并没有接过汤碗,我小心的掩藏着自己紧张的情绪,开口问:“怎么啦??不饿吗?”
萧天宇盯着我看,就在我以为是不是被他发现了什么时,他终于接过汤碗才说:“为什么做乌鸡汤,你不喝乌鸡汤的。”
“哦,这是李嫂亲戚家自己养的,她说要炖给你补补。听说你最近挺累,这是李嫂一片心意,我就借花献佛的给你弄了。你多喝点,好好补补,补补,呵呵......”我干笑着回答,生怕他发现了什么,十指在桌子底下都快绞成麻花了。
“就只是李嫂的心意吗?你难道一点都不关心我?还是只关心的的身体而已?”
“关心,我怎么能不关心呢,你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我都不敢不关心。你看我吃你的喝你的住你的用你的,我就是靠你活着的,你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能不关心吗?”
“你知道我想听的并不是这些,这样的你一点也不像你,明白吗?还有,我的身体需不需要补,你因该比我更清楚,不是吗?要不现在我就跟你验证一下?”他看着我嘴角邪妄的一勾,我脸刷的一下就火烧火燎起来,种马就是种马,三句话有两句都离不开颜色,我干咳两声掩饰一下我此时的尴尬:“萧天宇,你饿了吧?不会是饿晕了吧,现在是吃饭时间,发情也要看情况,赶快喝汤,快喝汤。哎呀,好饿呀,都饿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饿着肚子忙活这一桌多不容易,亲爱的,看在我这么乖的份上,你可以先让我吃饭吗?”我特矫情的对着他撒娇,每次不想继续一个话题,我就这样顾左右而言它,因为我知道这话题如果再继续下去必定又会搅起狂风大浪,那我今天的计划也就甭想实施了。
不知何时,我们都学会了装,而且很会装。我装乖巧,装配合,装没心没肺,还要装不爱他;而他装贴心,装在乎,装我是他的唯一,装着很爱我很需要我......其实他需要的不过是我的身体,这样装着装着,有时候连自己也分辨不清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真的好累,我们都在用彼此的青春不断地作,作到最后青春都烧成了灰。
萧天宇满眼复杂的看着我,最终什么也没再说,端起鸡汤开始喝起来。我大大的松一口气,盛了饭坐在一侧大口吃起来,我是真的饿极了,李嫂菜切到一半可能就药效发挥了,起床那会儿就是在饿了,到现在饿得忒狠了些。
萧天宇吃东西总是那么优雅,每道菜都细细品尝,看不出他到底喜欢哪些菜。一般人面对喜欢的菜色总会忍不住大快朵颐,而他总是那么慢条斯理的每道菜都雨露均沾,浑身上下透着一种贵族范儿,可能李嫂没有做过他不喜欢的菜色吧,反正这么多年没见过他讨厌什么菜。有时我在想,其实我以前也算得上是一个大家千金,咋我就没养出几分贵气来呢?倒是跟着程欢学了不少的牛气。
我狼吞虎咽得仿佛跟碗里的饭有仇似的,主要是为了囤积晚上逃跑的力气。看我风卷云残的样子,萧天宇终于忍不住道:“慢些吃,小心噎着。看你这样,真让我怀疑我是不是没把你给喂饱,看来今晚得好好努力了。”萧天宇说的特认真,那神情比接待主席到来还严肃。这下我可真被噎着了,一口气差点提不上来。
萧天宇连忙起身给我到了杯水过来,一边替我拍背,一边轻声埋怨:“都说让你慢点吃了,又没人和你抢,若你再这样一副如饥似渴的样子给我看,我保证让你撑得不要不要的。”萧天宇贴着我的耳朵轻声的说着一语双关的话,淡薄的呼吸拂过耳廓,那是我的敏感地带。刚刚缓解的一口气又被噎在了喉头,我咳得脸红到脖子根,丫的故意的吧,除了腹诽我真是毫无办法。
我敢肯定这货只是单方面的指一件事,但我必须装作没听懂。若我这时跟他杠上,指不定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呢。他的情绪太难猜透,要高兴还好,要不高兴真不知道我又会承受怎样的侮辱,而今天我也没时间跟他杠。
我喝一口杯子里的水,终于慢慢缓解下来,抬头望着萧天宇说:“饭是我做的,菜是我炒的,汤是我煲的,你吃我的喝我的就不能消停点儿,让我好好吃顿饭成么?”
萧天宇嘴角微微一勾,竟是愉悦的笑开了,我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他反而愈发的开心,末了才说:“这才是我的静儿,好了不逗你了,吃饭吧。” 我心里把萧天宇翻来覆去的骂了一 遍,丫的,真当我是小狗呢?主人高兴了就逗逗,顺便牵着溜溜?我嚼饭嚼得像是啃着萧天宇的骨头,满腹的谩骂全是送给萧天宇的。看着他空了的汤碗,忙又殷勤的替他盛一碗,这次我可是一点都不心虚,甚至想把一整蛊汤给他灌下去,不过我也只是想想。
吃过晚饭,我收拾了碗筷去厨房清洗,萧天宇难得好心情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我忙活完了,发现他已经在沙发上打起盹儿来,我忙半拽半扶的把他弄上楼。进了房间萧天宇就一头扎倒在床上,睁着迷蒙的眼看着我,不过一分钟,连洗漱都来不及就直接脑袋一偏睡了过去。
我唤他两声,一点反应都没有,这才长长的松一口气。忙转身去浴室的洗漱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找出李嫂的衣服换好,又找到萧天宇开门的卡片。此时,外面已是一偏黑色混沌,很多放纵和罪恶,都利用这样的保护色发生。
而我,要在这样的夜色掩护下,做一只逃出金丝笼的雀鸟,去寻找自己的天空。在这之前,我要去为萧天宇再做最后一件事,不论是因为我爱他还是我欠他,我都希望他明白,他想要的父爱,其实一直都在。我知道我是该彻底放下了,不管我们如何痴怨纠缠,最终得到的只是更多的伤害。当我爱你的心无法表白时,我就已经失去了追逐幸福的资格和勇气。我们的距离那么近又那么远,近的你就在我身边,而我却知道你的心已去了天边。你有你的初恋,我有我的牵绊,本是相互折磨,何不佯装洒脱,这样至少有一个人能幸福。萧天宇,我希望你幸福,就算那个能让你幸福的人是叶思琪,我也希望,你能和你的初恋,一起幸福。
我最后看一眼安睡如婴儿的他,长长的眼睫在眼下映出淡淡的阴影,忍不住低头在他唇上轻轻一吻。手指滑过他明朗的轮廓,模糊双眼的湿润颤微微的抖落下来,我抬手胡乱地摸一把脸,有些仓皇的起身逃出了卧室。
看看时间,才九点不到,稍微稳定一下情绪,我把自己伪装好,戴了头巾和口罩,乘着夜色一路无阻的到了大门口。门口的四名保镖正围成一圈玩扑克,我心中诧异,萧天宇的手下何时这般松散。不过回头想想也不难理解,萧天宇今晚在家,而我平时也特别安静,从不生事,想来他们都没曾想过我真的会逃跑。
一个保镖抬头朝我看过来,一身佣人装的打扮并没引起他们的注意,李嫂偶尔也会在这个时间下山,我们个子相近,只是李嫂身形稍微发福,不过这样的天色谁又能观察的那么细致呢。一般来接李嫂的出租都会在我跟程欢说的那个拐角处候着。
激烈的扑克游戏正玩的热火朝天,我拿出萧天宇的门禁卡在感应器上一刷,门“咔嚓”的应声而开,厚重的钩花铁门缓缓地自动开启,开到刚好能让我挤出去我就迫不及待的出了大门快步地走出他们的视线,融进夜色之中,急促的心跳这才慢慢地平静下来。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就到了拐弯处,刚一拐过弯就看到程欢那辆嚣张的红色法拉利,静静的停在昏黄的路灯之下。出别墅很长一段路都有路灯,以前别墅区以外并没有灯,是我和萧天宇在一起之后他才装的。他那时说:“别墅就是我们的家,我要你回家的路都有温暖的灯光照着。”我还揶揄他说:“土财主就是不一般啊,就是想要天上的月亮也是会有办法的,你这样讨好我,就不怕我耐你一辈子?”
他笑得很灿烂,跟初生的朝霞一样好看,他抬手揉着我的头发说:“这么快就被你看出来啦,我就是想让你一辈子都赖着我,一辈子离不开我,怎么办,我也想要一辈子赖着你。”当时心里甜的那个腻啊,腻死都愿意。最后在我再三劝阻下,萧天宇才没把从山下到山上的路都装上灯,我是觉得太浪费资源,而且一般晚上上下山都有萧天宇在,我也觉得没必要。
如今看着这些除去伤感之外,就只剩钻心之痛。我没想到程欢这么早就过来等了。电话里没有跟她约定具体时间 ,因为我也不确定我什么时间能脱身。程欢几乎在我出现的一瞬间就下了车,修长的腿白净细腻,蹬着十厘米的细高跟踩着“哒哒哒”的步伐,绞缠着此起彼伏的虫鸣声,在夜里格外清晰。像一曲纷乱的、没有思绪的曲调,将音符拼拼凑凑的链接在一起。
程欢几乎小跑步向我走来,我也没敢再停顿,生怕她崴了脚。刚到我面前她就一把把我抱住。我真佩服她在我打扮成这样还能一眼认出来,伸出手紧紧的回抱过去。从她的肩头上看向远处,在夜色中闪烁着银光的星星点点,像顽皮的小仙童不小心撒落在黑锦缎上的水晶,折射着银波的光亮,一闪一闪的东一颗西一颗。昏黄的路灯在这些银光下显得那么黯然,却又那么有力量的刺破黑夜,生生的把夜色撕开一道口子,那光辉穿透到很远很远的地方。飞蛾围着灯光一次又一次的撞在玻璃罩上,仿佛能听到它们撞击灯罩时用生命谱写的绝恋之音,为了那一点触不可及的温暖,燃烧生命的不顾一切。
我抱着程欢湿了眼眶,心中感慨万千,此生有这样的朋友我是多么幸运,多么幸运啊。好一会儿程欢才开口说:“臭丫头,你真是让人担心死了,你这个臭丫头,下次再也不许消失那么久不联系,你要再这样,我就和你绝交,再也不管了。”这是多么真挚的友情,就算我此生得不到爱情,我也没办法像飞蛾一样不顾一切。我有太多的顾虑,若我注定要亏欠一些人,那就牺牲我的爱情吧,反正是找不回的感情,至少我不能再让担心我的人难过。
我埋在程欢的肩头,有些硬咽的回答:“嗯,再也不会了,我保证。”
程欢终于缓过来,拉开一些和我的距离,这才上上下下的开始打量我。看到我全副武装的像银行抢劫犯一样,她的怒火腾地一下就上来了。我看到她眼中慢慢的渗出来的火光,还没来的及开口,程欢已经噼里啪啦的嚷开了:“我说萧天宇那王八蛋究竟是有多混啊,看看你这非洲逃难过来的样子,人廋了不说,连衣服也没给一件像样的吗?混账东西,我还指望他能对你再好点吗?连出门都像做贼一样。他竟敢软禁你,看我不削了他的皮。”
程欢已经气得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她一把扒拉下我的头巾和口罩,牵起我的手朝她的车过去。我抬起另一只手把垂落在眼前的发丝挂在耳后,也不敢在这时再说什么利于萧天宇的话,我知道程欢的脾气,我要在这时再护着他,定会被她骂的狗血淋头。
乖乖的坐上副驾驶,系好安全带,这才偷眼瞄了一下程欢。程欢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记得当初我也是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的崇拜者,但仅仅只是崇拜。我欣赏她的性格,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霸道女总裁也就她那个范儿了。都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可我和程欢偏偏关系牛的比金刚牛还要牛。程欢性感又泼辣,火爆的脾气没的说,那绝对是财大第一辣妹子。我和程欢是缘起乌龙的风云人物,那时传的整个财大都沸沸扬扬的。
我大学三年半中,至少有一年都是在那样的疯言蜚语中度过的。可是我俩谁也不在乎,好的跟穿着一条裤子似的,整日形影不离。直到程欢遇到第一个心仪的帅哥,我才知道这姐妹儿重色轻友的态度也是没话说。至从程欢开始爱上谈恋爱的感觉,那换男友的速度不比换衣服的程度慢,没有一天一个,我就该为那男的鼓掌叫好了。
虽说程欢换男友勤吧,但从来也不会作践自己。要不是她真心喜欢的,以她的脾气,那男的铁定连她头发丝儿都够不着。我这个新学期第一天入校,就和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华丽丽的拥吻过的冒牌女友,对这一切是再清楚不过了。我们几乎无话不谈,程欢连和谁接吻了多长时间都要碎碎的念给我听。我曾经一度怀疑,我丫的就是被她当情绪的垃圾桶了,不管好的坏的,她都要往我这儿倒一遍。而我当然也不落她后,我俩天天见面都有说不完的废话,有时聊得不过瘾,我就带她回家里接着聊。爸爸很喜欢程欢,她活泼开朗,我以前其实挺文静的,后来能那样没脸没皮的赖到萧天宇,都是被她影响的。不过也说不准,也许我骨子里就是有叛逆和彪悍因子在作祟,不然这性格也不可能说变就能改变的,谁说的清呢,要不我俩怎么能那么合得来,不就是有共同语言么。
还记得大一的新生开学典礼刚结束,我就被梁思思一掌推得差点摔个狗吃屎。还好被某人一把拽住,本以为是像言情小说里英雄救美的桥段一样,一段甜蜜的恋情就要开始,没想到跌入的是一个香喷喷的怀抱,我的手好死不死的抵在她的柔软之上。我还没来得及惊讶,更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一下用力过猛,这姐妹儿鞋跟又太高,没能稳住我撞击过去的力道。这下悲催了,我俩就在大庭广众之下拥吻着倒地。
程欢那一下摔得不轻,完全当了我的人肉垫子,还崴了脚。可新生当中看热闹的多过热心的少,梁思思还在一旁冷嘲热讽:“呀,没想到你这贱人的护花使者性别有问题呀,早知道这样,我也懒得动手了,看把我手酸的。瞧瞧你们那恬不知耻的样,大庭广众之下就如火如佘,也不知道害臊。不知道士绅哥怎么就看上你这个不要脸的贱货了。”
我心里觉得特冤,士绅是个什么鬼,怎么就和我扯上关系了。这姑娘脑子有问题吧,上来就问我是不是叶静,我刚回答是,她就让我记住她叫梁思思,还让我别和她抢男人。我像看神经病一样看她一眼,转身想走,这背后魔掌就朝我伸了出来,这一掌被推得特冤。我想这叫士绅的人一定是我的克星,不然咋第一天就因为他的一个名字跟人结仇了呢。
好不容日我才扶着摔得脸都皱成苦瓜的美女站起来,这美女也不是个消停的主,还没站稳脚,抬腿就给面前的梁思思一脚。这一脚力道肯定不轻,我看到梁思思痛的眼泪都快下来了。还没等梁思思反应过来,这美女上前又是一巴掌,那耳光声简直是震破苍穹,整个校园都好像听见了。最后去医院检查,竟是耳膜穿孔了,我打了电话给爸爸,这事儿怎么也是因为我的原因,不能让美女一个人扛啊。我和她就那样来来去去的混熟了,我俩总能叽叽喳喳个没完没了。
程欢那次也伤的不轻,脚踝脱臼,爸爸又是请看护又是请保姆,还要认她做干女儿,虽然最后没认成,但基本上她就是我爸的第二个女儿了。我们俩的友谊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她那句《我就是她的护花使者你敢咋地,你要再动她一根毫毛,我剥了你的皮。》差点就成了学校经典语录,多少男孩都展现不出的霸气,不知震慑了多少人。而卫士绅这个名字,也是因此才引起我注意的,只是我没想到,我还真就慢慢的喜欢他了。那种朦朦的喜欢,就像三月的新柳,那样清新的色彩,那样幼小的绿芽,不敢轻易去触碰,哪怕是小小的一粒沙尘,一阵凉风,一场急雨都有可能折落了它。我小心翼翼的珍藏着,就那样淡淡的喜欢,偷偷地窥探,默默地开心了一年。程欢老是骂我,说我那怂样真白搭了这副好皮囊,我也不介意,我和她早已无话不谈,互相佘毒。我不自觉的笑起来,那时候真好,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喜欢个人都能那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