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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偶遇故友 ...

  •   迷迷糊糊之间,忽觉得有人来拍我。

      “梵易,怎么了?我们到泷泽了?”我揉着眼睛,不情不愿的坐起来。

      梵易笑着捡起滑落在船板上的毯子,“江上日出,看是不看。”

       我一跃跳起来,咧着嘴说,“快快,我们去看。”

       我在大盛皇宫从未见到这样的景象,原来真正浑然天成的浩瀚与庄严,真的不需要金玉珠翠的装点。那一轮红日就像初降的生命,纤尘不染,蕴含万物奥秘。

      “如何?”

      “很好。”

      “没别的了?”

      “有。”

      “什么?”

      “咱们上岸去吃热呼呼的包子吧。”

      梵易:“….”

      我知道他肯定觉得我这个公主又馋又懒,实在是有些不像话。可这也不能怨我,带的干粮实在是太干,云粟给我的点心又太甜,吃一两块垫肚子还可以,可多了实在是腻味。

      我和他都换了平头百姓的衣服,他坚持要我换男装,我很不解,虽然在戏本子里也看到过,有钱人家的小姐出远门子,总是要乔装成个男人,可我才多大呢?

      出乎我的意料,这民间的吃食还真是不错,我也算是个挑嘴的了,连御膳的大厨提起我都头痛。这七巧居的素包竟是难得的合我胃口。“小二,这包子是什么馅的,好好吃。”

      小二瘦瘦小小,见人就笑,一看就是个人精,“小少爷好识货,这是咱们七巧居特色的八仙包,里面的馅是鲜笋,藕,马蹄,香菇,香芋,堇岭上的小野菜,下了不到2天的鲜鸡蛋,最地道的就是这和馅的油,是咱们卢城散养的小黑山猪的皮炼的油,那叫一个香呦。”

      我边听边点头,“有意思,有意思,还挺考究。我说怎么那么香,说是素包,原来还是沾了荤腥。怪不得你不吃。”我笑呵呵的谢了小二,对梵易说。他不理我,只是喝着自己的米粥。

      我手上拿起第5个包子,问梵易,“我是一定要吃肉的,泷泽有肉吃吗?”

      “没有。”

      我一听就要急,刚想和他理论理论,只听他又说,“不过要真想吃,也总有吃的办法。”

      我哈哈大笑,笑的肚皮疼,直到一个饱嗝打出来,红了脸。

      今天刚好是卢城这个小城一年中最热闹的日子,从四面八方而来的杂货商,药材商,珠宝商还有书商都会满载着外面的稀罕物,来到这儿汇聚一堂。我对这儿的市井气觉得新鲜又喜欢。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有着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梵易近拽着我的衣袖,神情严肃。

      我只是一个劲儿的往人多的地方扎,去呼吸感受那浓浓的生气。那些珠翠杂物,我是不放在眼里的,有些新奇的小玩意儿,也就是看看罢了。

      “来唉!来喽!从南边来的好东西哦!柳志相的绝版小说,让三成利!就在今天嘞。”我顿时兴奋的脸泛红光,摇着梵易的胳膊,“竟然有柳志相的小说!上次红豆找遍了皇都也没淘换到,在这种小地方竟然有卖!钱呢钱呢!快给他!”

      “柳志相?是谁?”

      “他你都不知道,他可是南朝有名的小说家,最擅长的就是写皇室秘闻和风月花柳。”我开始滔滔不绝跟他解释,“他是个鬼才,和刘前那种俗人可不一样,他的书有情有景,不光是写那个,还有人心诡变,世态炎凉,可谓大家。”

      梵易的脸更阴沉了。我不怕死的又追问了一句,“你知道那个是哪个吧?你知道的,我是女子,又是公主,有些话实在不好说出口,你懂了就好。”

      “你倒还记得你是女子,还是公主。”梵易挥袖就要走。

      我一把薅住他,“别走!”

      他皱着眉头,“我不看这些。”

      “钱给我啊。”

      柳志相的书一向卖的火爆,我拿上钱,挤进去的时候,“玲珑尼姑庵”这书只剩下了一本,我刚要拿起来,却被个戴着面纱的姑娘人抢了先。我一时不敢相信,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竟有比我还猖狂的姑娘,诚然,我才不到15岁。

      “小姑娘,你揪着这本书不放是何道理?”

      “大姐姐,你这年纪想必也许了人家,看这种书,夫君可曾同意?”

      “小姑娘,这是南边来的禁书,你知不知道?别说是这书,就连卖这书的人我都要带走,哦,还有买这书的人。”说着,她凉飕飕的扫了周围一圈,人顿时稀少了很多,地上还有散落的数本“玲珑尼姑庵”“邻村红杏断人肠”

      我笑笑,放了手,我知道她是谁了,多年不见,我又换了男装,她定是认不出我了。要是云粟在这可就热闹了,这位大姐乃是他大伯的女儿,轩辕筱梦,此女也是个奇女子,不到五岁就识了千字,算是天资聪颖中的佼佼者,之后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我总估摸着这世上出新书的速度还赶不上她看书的速度,更难得的是,她并不是个书呆子,最喜欢四处晃荡,管个闲事儿。前年听说她进了鸿文馆,协助学士们编著史书,可才干了两天,就受不了屁股总黏在椅子上,悄无声的离了阚都,把轩辕唤頔气的在床上昏了两日,连朝都上不了。

      再之后就是红豆绿豆在市井上听到了消息,据说,轩辕筱梦在大孟江以北游历,由于身份显贵,所到之地都有当地的府衙官员来巴结,她为人圆融,周旋的不错。兴致来了会在当地的学堂里授授课,帮着捕快分析案情抓个毛贼什么的。这样一个有头有脸,长的又招人的姑娘家倒也没出什么麻烦乱子,还在民间得了个状元娘子的名号。

      想到这儿,我真是有点羡慕她,不拘泥于世俗捆绑,不沉溺于世家荣耀,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实在逍遥。

      她满意的看着我放下了书,“小姑娘还算明白事理。”

      我也不生气,笑着说,“书我可以不要,不过话可是得问清楚,姐姐凭什么要收这些书,还要带人走?”

      “就凭本姑娘是卢城县令亲口委任的行走,见到作奸犯科,不尊礼法的,当然可以管上一管。”

      “怎么回事?”梵易此时过来了。

       我眨了眨眼,示意自己可以解决。“这位姐姐,“行走”是个什么官位品阶?我只知道,大盛的文官官阶名录三十九个,武官官阶二十一个,上至公侯宰相,下至典丞衙役,没有一个品阶叫什么行走。大盛这些年也太乱了些,连名头都可以凭空捏造了,听闻还有一个爱管闲事,叫什么状元娘子的,不知在场的有没有听过,该女子有点小才,却不大懂事,气坏了自己的爷爷,又逃了家,连和自己自小就有婚约的人家都迟迟不敢提亲,真不知想做些什么?”

      她浑身不自在的发起抖来,手颤颤巍巍的举起来指着我,“你,你究竟是谁?你怎么知道?不可能啊,你额头哦,我知道了!你是盛..”

      我赶紧打断了她,“没错,没错,我就是你盛家村的好弟弟,几年不见,你还认得我吗?可忘了我们当初一起在学堂里蝇营狗苟的情谊?”有些本来要散去的人听了这话又聚了过来。

      她好像还真是在回想,许久才叹了口气,取下面纱,在四周一片惊艳声中,走近贴着我的耳朵,幽幽然的说,“大街上不方便,我住在祥云客栈天字二号。”

      她说罢就走了,我拉扯着梵易也离开了,看热闹的人群这才消散。

      “她是云粟的表姐轩辕筱梦,你应该是没见过她吧?”

      梵易若有所思,说了一句,“或许吧。”

      “这?两位少爷,天字房已经客满了啊,实在对不住,地字号倒是还有两间,环境也不错,您看要不要?”

      “不必了,我们已经和天字二号的姑娘说好了,和她同住,你带路就成了。”

      小二讪笑嘀咕,“这,两个公子,一个姑娘,真是要命了。”

      “你说什么?”梵易冷眼问他。

      “没什么没什么。二位瞧准了台阶,小的这就领二位过去。”

       梵易拉住我,“我还是回船上去吧,你是故人叙旧,我并没什么好说的。”

       我想了想,点头,“也好。”

      “我子时来接你,不要乱跑。”

      轩辕筱梦看到我,将我请进屋,倒了杯水,说“前两日你去泷泽修行的圣旨就到了各个州县。我原以为太后会找个世家的姑娘替你。就算是你亲去,排场也定然不同凡响,没想到你竟这样就来了。怎么样,心里有没有好过些?”

      “好过难过也没什么区别,白天倒还好,晚上总是做噩梦。”

      “慢慢来吧,想起总是伤情的。爷爷怎么样?”

      “轩辕师身体康健。”

      “甚好,云粟呢?学问可有长进了?”

      “大有长进。自己的名字已能一次写对了。”

      “果真是突飞猛进。”轩辕梦大感欣慰的仰脖喝了一口水。

      我也有些口渴,拿起水杯喝了一口,结果全喷了出来,“怎么是酒?!”

      “哦,这卢城是酿酒名乡。县令知道爷爷好酒,就给我送了几大坛。想要我回京的时候带去,让爷爷念他个人情。你知道的,我若是回了阚都,爷爷会扒了我的皮。这地方,我也呆不了几天,到时候搬运有所不便,扔掉又浪费了人家一番心意,只有我勉为其难笑纳了。”她言语间又喝了一口,“真的不错,你再品品。”

      我又小抿了一口,仔细回味着,真的是辛辣中有隐隐的甘甜,“不比宫里的果子酒差。县令若是知道他的一番心意都到了你的肚子里,也该欣慰了。”

      她又喝了几口,脸泛起了潮红,舌头也有些不大利索了,“我一个人在外漂泊,心里的苦楚你又知道多少,喝点酒也能销点愁。”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一直觉得你过的不错,起码无拘无束。”

      她抚了抚额角,“我不懂事,气坏了爷爷。”

      我安慰她,“轩辕师是文臣中的魁首,平日操心劳碌,难免动气,你这点气又算什么?”

      她又哼唧,“我离家出走,不能承欢膝下尽孝道,爷爷肯定伤心。”

      我又说道,“他身边有云粟一个气他也就够了,你云游四处,不给自己让他伤心难过的机会,已经很守孝道了。”

      她抽泣着用袖子蒙住脸,“崔家到现在还不上门提亲,一定是觉得我不宜室宜家。”

      我叹了口气,“崔子恒那小子,除了学问好点,人英俊些,后台够硬,人品不差外也再没什么优点了,这样的人,错过也就错过了。你游历大孟,有大把的好男子任你挑选。”

      话音刚落,她哭的更伤心了,“怪不得你上学时你的文章总是最差,大了两岁还是没长进,说的简直不是人话。其实我也不是喜欢崔家小子,只是万一他家真的退亲,我丢人事小,大不了再打回包袱罢了,爷爷要是气出个好歹,我一辈子都别想好过了。”

      这下我无话可说,不过总觉得即使筱梦总不着家,就算云粟学问太差,轩辕师也是世上最幸福的老爷子了。想到这,我突然伤感起来,想起了不知哪朝那代的名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换过来想想,他们哪怕出了天大的乱子,身后都有爷爷支撑,而我,走错一步,背后抵着我的尖刀就会穿身而过,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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