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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左木 ...

  •   很快就习惯了这样的奴隶生活。天不亮就起来干活;每天吃稀粥青菜;动作慢了会被工头鞭打;只要出了住的那间屋子就要把颈锁手铐脚镣用铁链穿在一起;只要进了屋子,屋门就会被人从外面锁上;不能洗澡;没有双休日……跟小说电视里描述的一样。不同的是,我跟小宇可以住单间,其他人住的是十几人一间的通铺。这也算皇帝垃圾的福利吧。
      说起小宇,有件事很担心。练宇才十三岁,放到现在才刚上初中,还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那点儿伙食,我都会经常饿到要去喝水充饥,怎么可能够他身体的需要,时间长了肯定会营养不良。尽管每顿饭我都会分一半给他。可他还是明显的瘦了。得想办法。

      重修紫苑,说起来只有四个字,干起来却是劳民伤财。要把院落主楼三层顶瓦全部换成新的,所有木器重新上漆,打磨抛光石阶,加盖厢房,在主楼后面种一片向日葵,前院分出练武赏月等功能区……比装修麻烦多了。
      金贵带的我们二十几人,居然月余也完成的七七八八了。
      于是石砖铺平的一块习武场,出现了一群排练歌舞的歌舞伎。
      放饭的时候听负责训练歌舞伎的牡丹姐跟金贵抱怨说,二少爷还有十天就回来了,领舞的莺歌居然病倒了,指望她十天之内好起来似乎没可能,临时换人更难上加难。
      金贵色迷迷的拉了牡丹姐的手,安慰说,“你是福相,到时候老天爷总会给解决的。”
      “那叫车到山前必有路,吉人自有天相,”小宇在我耳边小声嘀咕,“真是个粗人。”看我回过头看他,低头认真吃饭。
      我把碗里的青菜全都夹给他,又倒了半碗稀粥到他碗里,“我们寄人篱下,少说话为好。”
      小宇点了点头,吃了两口,低着头说,“哥哥不饿吗?每天都把自己的饭给小宇。”
      以前我把排骨夹到嫣嫣碗里的时候,嫣嫣也会眨巴着眼睛问,“爸爸不爱吃排骨吗?可好吃了!”
      “爸爸不爱吃排骨啊,嫣嫣爱吃就吃光吧。”
      “骗人,妈妈说爸爸最喜欢吃排骨了,可是我爱吃,所以给我吃。”嘟起小嘴。
      我和小静相视一笑。
      “我长大了,给爸爸做排骨吃。”清脆的童音犹在耳畔。
      “我没事。”揉了揉小宇的头发。

      看她们这几天练来练去也不过那个样子。伸展,收回,再伸展,旋转,扭着腰臀……比起我们在大学时候……
      又想以前的事了。我苦笑。
      我的大学生活,只有乐队和篮球,课好像都没怎么去上过。大一下学期就组了自己的乐队,四个人,摇滚电子乐嘻哈什么都玩。街舞,篮球,乐队……凡是能耍帅的,我们都练来耍一下。所以在学校的艺术节上,小静被我煞到了。说来我跟小静在一起,还是小静先追的我,然后架不住哥们儿起哄,就真像那么回事的恋爱了。那时候已经大三,大概都嗅到了大四的末日离别气息,乐队四个人老是不舍的腻在一起。我们四个人:慕永浩、闫金川、萧晓、我——左木。嗯,我叫左木。我们四个不同专业不同寝室,完全是秉着臭味相投的原则走到一起的。刚进校那会儿校外学生公寓还没建好,我们住的都是七八十年代的老宿舍,每层楼只有一间公共厕所。我们四个便是在宿舍公厕由无数次大便时的引吭高歌牵引着相识的。我跟小静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乐队的聚会小静理所当然的以家属身份出席。慕永浩和闫金川每次都拐带不同的MM来。只有萧晓,永远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角落叼着烟,似笑非笑的看着那两个活宝吹嘘泡妞秘籍。他们开玩笑说要小静冠夫姓,给起了个“佐佐木静”的外号,被我当场否决,理由是听起来像AV□□的名字,不舒服。结果我被小静罚陪她逛街三天,而这个冠了夫姓的名字,至今都流传坊间,亦是我们闺房之乐。小静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我的朋友圈,陪着我送走学生时代,跟我结婚、生活。而最初的乐队街舞篮球,却伴随着生活的忙碌,湮没在油盐酱醋之中了。
      我提了口气,向牡丹姐走去。这没准儿会是个不错的交易。反正不会有更坏的事情了。
      “刚才听牡丹姐说莺歌病了?”试探
      “不好好干活偷听我们说话?!”金贵举鞭就打。
      我伸手迎下了金贵的鞭子,对着牡丹继续问,“不知找到了代替的人没有?”
      听说牡丹当年是红遍京城的头牌舞伎,现在人老珠黄落在方家做了歌舞教头,想来也该见过不少世面,阅人无数。她见我这么说,便收起玩笑的表情,对着我,“宁公子不知有何见教?”颇有你要是敢拿老娘找乐试试看会死多惨的架势。
      既然她喊了我“宁公子”,就说明她知道我以前的家世,想来府里不知道我这个皇帝垃圾的人也没有几个吧。进府以来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言语轻佻不屑的指手画脚。要是没有“皇帝垃圾”这个保护伞,怕是早不知被□□多少回了。自嘲的笑笑,“罪奴愿意一试。”
      牡丹和金贵一脸的不可置信的表情。
      关于男扮女装这个事情刚才心里计较过:以目测小宇的身高和我看小宇的角度大致可以判断出“我”身高175cm左右;以平时对自己的身材的观察,窄肩窄跨细胳膊细腿,俨然还没发育完全的少年身体,胸部塞上俩馒头,冒充女人应该有七八分的把握;这张脸我没见过,不过能勾引到皇上,应该长得不困难,大不了一块丝巾遮住。
      “罪奴少时跟家里的歌舞伎胡闹过一阵子,也学得一些,牡丹姐要是不放心,不妨让罪奴在此献丑,若是入不得牡丹姐凤眼,罪奴甘受责罚。”我说得言辞恳切一本正经,横竖一赌。
      “你这锁链……”牡丹上下打量我身上束缚四肢连接脖颈的铁链,一副为难又有些心动的样子。
      “还请金爷行个方便。”我把双手送到金贵面前。手脚脖子的铁箍他取不下来,连接铁箍的锁链钥匙可在他手里。负责每天早上开门戴锁链,晚上取了锁链关门上锁的就是金贵。看他要在牡丹面前怎么表现。
      见他面有难色犹豫不决,我又加了一句,“舍弟尚在工地上服役,罪奴会三思而行的。”说罢意味深长的看了看远处的练宇,又看了看排练间息的舞群,最后把目光落在牡丹眼睛里。
      “他弟弟在那边锁着呢,料他也不会找麻烦,你给他开一下,让他先跳一曲看看。”牡丹注视我良久,终于向金贵开了口。
      被两人带到没人的地方,金贵给我开了锁链。我稍微伸展了两下当热身,就心里打着节奏,拣这几天她们在这边排练的一支舞跳了起来。步伐和姿势我是记得差不多了,但要冒充女人跳舞,还是这种古代宫廷舞,最大的问题就是力道有余柔美不足。所以跳的时候特意放慢了节奏,把伸展扭摆做足,过渡自然流畅。
      一口气跳了十六个八拍,不见牡丹喊停,只好自己停下来,垂手站定,故作不安的问,“牡丹姐以为如何?”
      “金贵,这个人借我了。”牡丹干脆得下了决定,“你要是做不了主,我去找进叔说。”
      金贵怎么可能在女人面前示弱,尤其是费尽心思讨好了这么久的女人,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当然二话没说就应下了。俩人当场约定,让我装病,每天早上金贵把我留在虚锁的房间里,人都上工走后牡丹来把我带走,晚上收工前送回去,午晚两顿饭牡丹那边负责,为期十天,此事绝不让第四个人知道。

  •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亲,喜欢的话就顺手打个分吧,这是某妖最重要的动力呐,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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