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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二、男权 等于“父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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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女性学界公认,男权是由父权起家的,也以父权为表现形式。不管这父权中的父是亲父还是养父,是单父还是多父,“男人要父权”被认为是男人限制女性自由的原动力。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的确如此。以至于男权和父权成为了可以互换使用的两个词了---说一个社会是男权社会,和说它是父权社会没区别。但是,既然男权社会的形式如此灵活多样,未来的男权一定要依托父权吗?不靠父权男权就进行不下去了吗?靠消灭父权就能消灭男权了吗?笔者认为绝对不是。
未来的男权不见得需要依托父权,因为男人可以摆布和利用的对象不需要局限于他的儿女。在史前,男人在什么特权都没有的情况下,靠抓住儿女,赢得了男权的第一桶金;但现在,男权社会已经积累了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先机,构建了复杂的权力网,他们凭权和钱就可以利用别人实现他们的意志。这个“别人”完全没必要非得是他自己的儿女,这个“别人”身份的可能性是无限的,男人越有钱越有权,可供他利用的“别人”的范围就越广,而且这些“别人”不像男人自己的孩子---不见得需要男人花一分钱供养。而且,现在公认男人施展权势的主要场地就应该是社会而不是家族---一个男人在社会上没权没钱,只是在家庭里对自己的儿女父权大,那他根本算不上一个有地位的人,有地位的男人也不会屑于和他为伍。相反一个男人无儿无女,并不影响他在社会上打拼,而且会使他负担更小;当他赢得权和钱之后,社会也不会因为他没有享受到父权而不承认他。
现在和未来的趋势就是,父权对男人来说,渐渐成为一种心理作用而已,父权给男人带来的切实利益会渐趋于无。所谓传播基因的欲望也是一种心理作用,基因传下去了又有什么用?心理不在乎基因的就没这负担。父亲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权威,可以满足的越来越只是父亲心理上的权力感,而从子女身上获取经济利益的余地越来越小---把孩子卖掉,让孩子当童工等越来越成为不现实的选项。子女成年后,也只有中国有赡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赡养法的受益人是有条件的,即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足够生活来源的父母,就算是符合这个条件的父母,法定的赡养费也是很少的,根本不能抵消养大子女的花销。子女长大是否赡养照顾父母,很大程度上只能取决于子女本人的意志。子女要面对社会的激烈竞争,以及他们自己小家庭的一套繁杂事务,脑子里越来越不可能只装着父母。父母从小再怎么给孩子洗脑,也抵御不了孩子长大疏离父母的意愿。父母老来空巢是必然的趋势,如果子女“回巢”,多半是在社会上受到了挫折回来啃老来的。在西方,经济不景气时子女回巢,就已经给父母带来了负担。现在父母依靠亲情绑架来控制子女的人生,控制子女的婚姻,强迫子女按照他们的想法去活,虽然还是可以成功,但是成功了对父母又有什么切实的利益呢?说不定还要花钱来换---如果按照我们的意思去结婚,我们就给你买房子。
对于父权的起源,有一种说法是,人有了吃用不完的财产后,男人就想在自己死后把它传给自己的后代。现在中国有些富人非要生儿子,也是这种心理。可是想想看,你自己死都死了,你的产业和财产传给谁对你来说有什么实际意义?捐给公益事业你的功劳还能被永远记录呢,传给儿子几年给你败光了你连个好名声都留不下。以后男人要孩子,也只能图个心理满足感。男人要靠行使父权在社会上立足,靠当爹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那是办不到的。不过有个例外---没孩子的男人当选不上美国总统(因为不生育不符合基督教义)。但是一个美国男人如果凭父权对孩子呼来喝去,虐待忽视,被人暴料出来的话,那就不是选不上总统的问题了,而是当选不上任何行政长官职位了---对自己孩子都能这样,对人民就得更狠,谁敢选他?
父权不仅对男人来说越来越没用,也必将越来越无法作为一种特殊的家长权而存在。父亲的家长权和母亲的家长权之间的区别会渐失,直至父权不再成为一个独立概念,而是合并入“家长权”概念里面。
以前的父权为什么区别于母亲的家长权?第一,一个家庭里有几个女人,是哪些女人,这些女人什么时候生孩子,家里要留几个孩子,几个男孩几个女孩,都是男人单方面决定的,女人和孩子都没有决定权。第二,一个家庭里母亲应该怎么对待孩子,可以怎么对待孩子,孩子应该如何对待母亲,也是男人单方面决定的,女人孩子没有决定权。第三,一个家庭里父子之间应该如何互相对待,还是男人单方面决定的,女人孩子没有决定权。
可是现在,即使在中国城市,这三条都不存在了。男女组建家庭是双向选择;女人有堕胎权,对于生育上的强迫,她一心想反抗就可以反抗得了;孩子长大后也有权决定跟哪个家长好,不理哪个家长;儿子长大不理他爸,他爸也没法到县衙门击鼓鸣冤告儿子忤逆罪去。在中国,除了姓氏权的实际操作上存在不平等之外,父亲和母亲对孩子的权力也没有差别了:父亲打孩子无罪,母亲打孩子同样无罪;父亲杀孩子可以轻判,母亲杀孩子同样轻判;对孩子不好的父亲却仍有权要赡养费,对孩子不好的母亲也有权要那些赡养费;父亲可以对成年子女进行骚扰逼婚,母亲同样可以,可能做得比父亲还多。。。虽说母亲生养儿女付出比父亲多,但母亲在离婚时也有优先抚养权,而且孩子要向着母亲多过父亲,父亲也没办法。要说母亲残酷对待孩子的比父亲少,那是因为母亲不愿意这么做而已,不是因为母亲做了就比父亲更难逃脱法律制裁。总之,母亲和父亲在生育方面和养育过程中的权威越来越没差别。
所以说,‘父权’终将变成和母亲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权力一样的一种权力,也就是要融入普通的家长权概念中去。如父亲的家长权既不能用来提升他的社会地位,也不能给他带来实质的利益,甚至连男人特有的权力都不是了的话,“父权”就失去了作为一种男性特权被研究的价值。也就是说,父权将不再等同于男权,甚至可以变得和男权毫不相干。
但是,男权不会因为父权的退出而消失。父权只是男权发展中使用过的一个工具,这个工具落伍了,男人还有更精良的工具可用。男人可以掌控政界权力,可以操纵媒体话语权,可以操纵立法,可以包揽经济机会,最普通的男人在就业上也可以比女人有优先权。男人离婚或分手时不要孩子(放弃父权)也是一个武器---可以为自己节省出发展事业的时间,同时拖累女方的事业。
男权的形式可以如此灵活多样,男人连父权都不靠照样可以行使男权,这很值得女权主义者深思。我们反抗男权的策略起码要跟得上男权变化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