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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一、女性为何走进婚姻 ...

  •   由于婚姻的产生和性别压迫的产生都是在不可确知的上古时间,所以将两者视为同期产生,将婚姻视为性别压迫之源是很方便的。然而,没有婚姻制度,性别压迫就不能实现吗?只有婚姻制度才能成为一种政治经济的家庭制度来实现压迫吗?其实,从理论上讲,任何家庭制度都可以成为压迫性质的政治经济制度。母系家庭也有男女家长,可以有家长制,也可以有私有制,也有经济功能,也能派生阶级;也可以有政治功能,也就是充当社会统治的最基本单位---理论上没理由说不可能,现存的母系社会中也有私有制,有家长管制晚辈,有歧视现象,上文已经有举例。但是,现实是,由于我们没有找到过一个“不模糊的母系无婚制社会”,自然也就没有一个“存在私有制和阶级的母系无婚制社会”的例证;而我们所知的大部分社会都是既有婚姻制度,又有性别压迫的。但仅仅因为这个,我们就能推断“婚姻制度的产生是女性受压迫的充分必要条件”吗?这样推的话就是不讲逻辑了。

      笔者认为,原始母系社会之所以没有阶级存在的证据,只是因为当时聚居的家庭数量不够多,自然资源可以支持所有人都用一样的谋生方式生存,人的思想简单,人与人之间理念没有分化,所以人尚没有三教九流之分,贫富也没有拉开差距。史前母系社会家庭中,如果真的没有形成压迫局面,也不存在政治经济制度的话,其原因只不过是人脑的进化还没有完成,人们思维简单,还没有产生需求要建立一个有政治经济规则的社会。随着人的思维进化,人们必然要产生走出原生家庭自立门户,探索另一种活法的要求。(这对现在的人来说是一种普遍的思想意识,在生理上也有证据---如青春期的孩子有疏离家长的倾向。)这就打开了潘多拉盒子,人这个群体就从相对均一的‘有序状态’开始了向分化的‘无序状态’行进(也就是物理上的熵增过程)---人与人之间境况差异拉大,不平等产生,社会阶层分化细化。很多事情同时进展,单看婚姻这条线的话,就是:人走出了原生家庭,接下来事实婚姻产生了,再接下来婚姻制度产生了。至于‘婚姻变成一种制度’,和‘女性开始受压迫’这两件事之间谁先谁后,我们是无法知道的。基于现在可见的事实和逻辑,我们只能说婚姻制度是性别压迫的有效工具,但不能说婚姻是性别压迫之源,也不能说婚姻制度是专为性别压迫而设立的。在第一卷中,笔者已经奠定了对婚姻产生过程理解的基调,在此将把整个婚姻产生到‘去制度化’的过程展开论述。

      笔者认为,是男性先萌发了想要作为与别人不同的个体而存在的自我意识并走出母系家庭的。现在我们也可以看出,青春期的男孩比女孩更容易叛逆母亲,更容易对母亲产生敌意。有的部落为了防止这种母子矛盾激化,会介入把母子分开,让男孩成为社会中独个的一员而存在而非依附母亲的身分而存在(Teenage boys rebel against their mothers 2011 Seth Mulins from nestgenerationparenting.org)。现在,青春期叛逆的孩子也没那么容易就从原生家庭分家出去,因为有找工作,买房子这些硬性的条件限制;而史前男性要分家,可就没有现在这么麻烦。他只要拿上他认为应该属于他的那份生产资料,也就是区区几件东西而已,走到附近自己搭个窝棚,开辟一块地,或者打猎采集或者简单种植,这个家就算分开了---只要有魄力就分得成。由于他的新家只有他一个成员,那他获得的任何产品就是他私有的。史前的女孩也不是没有潜在的叛逆心理,但她们不如男人有走出家门的魄力和胆量,即便走出去,也承担不了自立门户的风险(有研究表明,女人到现在也是比男人更不愿意承担风险的;另根据西方的调查,离家出走的青春期女孩,比同样出走的男孩更爱寻求公共设施的帮助)。女性要走出家门,看似最稳妥的方式就是追随她最喜欢的那个,已经自立门户的男人同住---这样不落单,有人保护,劳动有人配合---这就是事实婚姻。如果婚姻刚一产生就是一种父系制度的话,那现在的摩梭就不会有那些无法明确是父系还是母系的同居婚了。事实婚姻刚产生的时候,是会有一段‘蜜月期’的--女性未必离娘家远,未必‘不再是娘家人’,而是可以被娘家和夫家都接纳的,小孩也是可以有双方亲戚一起帮助照顾的。对于女人来说这是一种最没有风险的‘叛逆’方式,符合女人躲避风险的天性。

      女人最初跟随男人来到新家,家里没有长辈,她就是女主人,处置家庭事务除了男人就是她,不像在母系家庭里决定一件事要那么多长辈都同意才行。这使女性初尝了独立做主的快感。这种感觉对一个自我意识已经萌发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现代社会的人,如果没有经济压力可以自由选择的话,大多数是不愿意一辈子住在原生家庭的,很多人甚至觉得人生最难受的莫过于一辈子只能和父母同住不能有自己选择的空间。笔者22岁还和父母住在一起,那时候已经感到了忍受的极限,如果再不出去自立门户的话就要崩溃了。而且现在的成年人,在父母和爱人之间,多数也是更乐于多花时间和爱人在一起。这些需求不是现代社会造成的,而是人性中早就具有了的需求。如果人类一直是满足于在自己所不能选择的原生家庭生活一辈子,满足于一辈子只能和自己所不能选择的血亲最亲,一辈子不产生自立门户的欲望的话,那人类也太没闯劲太没出息了,不可能创造出今天的文明。事实婚姻的产生,就是人类追求自立,自主的潜在天然需求萌发后的必然结果。

      在最初的事实婚姻中,女人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拿走私有财产,但是至少可以和男人共享新家的私有财产使用权了。就算女人的使用权份额不如男人大,由于只有夫妻两个人,她的使用权份额也要大于母系大家庭中,人丁众多,有好几个长辈的情况下。我们在前文中说过,私有财产给人的思想带来的影响可以是巨大的。初尝了财产私有的感觉的人们,不论男女,私心都会随着财富的积累,小家庭之间的攀比而膨胀。人们的关注方向也会由财产只能公有的母系大家庭转向财产私有的小家。如今,如果让一个人选择:付出一定量的努力,收获是能够私有好呢,还是让收获充公好,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希望自己的劳动能直接体现在自己的个人利益上。荣誉也是如此,绝大部分人都希望自己的劳动所换来的荣誉归自己,而不是分给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这种正常心理不是新的,而是从人类初尝了私有财产时就萌发了的。人们的关注移向婚姻小家之后,不仅兄弟淡化了对姐妹的关注,姐妹之间也淡化了对彼此的关注,兄弟姐妹间的关系由‘家人’转变为‘亲戚’。婚姻家庭中的孩子,作为积累财富所需要的劳动力,父母也是希望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家而非亲戚家。

      由于男女都从母系大家庭中分离出来了,而且男女体力势力悬殊,男人的权欲膨胀比女人迅速,男人倾向于用比女人更直接的方式获取权力,所以夫妻家庭中势必要产生不平等。比如劳动量,双方尊严,婚内劳动成果的分配,离开婚姻的自由,婚姻解体时婚内财产的分配,都只能是男人占据绝对的主动权。这个时候,婚内的性别剥削与压迫就存在了。但是这时候,女人进入婚姻还未必是被父母所逼迫的,女人未必没有不婚的权利;也就是说,这时候婚姻未必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此为婚姻的第一阶段---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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