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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已经是真正的晚上了。原本细窄的弯月,开始慢慢变圆,月光,也明亮了许多。病房外,整座医院更安静了。
      飞扬看看指针,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二十七岁的那个秋天,飞扬回海陵岛给爷爷办丧事。世界上最后一个还关心在乎的人都走了,以后,我就是一个人了。站在爷爷的遗像前,飞扬心里这样说道。
      送走爷爷后,飞扬带她回到广州。
      “你父亲的手术已经做好了,排斥期过后我会把他送入疗养院。这是一张一百万的支票,还有这栋别墅,”飞扬指指眼前的房子,“以后就都是你的了。过一段时间,我会派人把离婚协议书送过来。”
      “是不是因为钱少?”见她不开口,飞扬问道。
      “我们……要离婚吗?”她看着他问道。
      怎么也没有想到,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问出这么一句来。“你我都清楚我们为什么会结婚,你不会认为这是真的吧?”飞扬说。
      “我没有想过还会离婚。”她低着头说道,“如果真的要离婚的话,你可不可以给我两年时间,两年后再说这件事?”她抬起头问他。
        “你读过书吧?”飞扬问。
      见她点头,飞扬在心里冷冷地哼了一声。在这个世界上,读过书的人永远比不读书的人来的聪明。给她一百万,她能用多长时间?嫁给他,他的钱又能让她用多长时间?她和他,从认识到结婚根本连十天都不到,说过的话屈指可数,她不可能会爱上他,可是为什么她不想离婚?除了他的钱,他实在是想不到还有别的其它原因。
      两年?为什么要给她两年时间?是想让他在这两年里喜欢上她爱上她吗?
      “两年三年都可以,你什么时候想好了,就什么时候来找我。”飞扬说。
      把钥匙和钱丢给她后,飞扬开车离开了这栋别墅。离开这里的飞扬开车回到了他住的房子。他有家吗?没有。他有房子,他有很多房子,可是他没有家。不管他换多大的房子,不管他换多豪华的别墅,不管他把房子再怎样装修,他,始终没有家。没有一栋房子,能给他家的感觉。
      飞扬开车去了他住的一栋别墅,一栋他的公司建造的别墅,一栋价值几百万的别墅。可是回到那个房子,他只是感觉到空旷,还有,空虚。
      空旷的大房间里,飞扬面对着爷爷的照片站了整整一夜。还是没有眼泪。或许,他真的是再也不会掉眼泪了吧。连唯一在意的爷爷去世都没有落泪,以后,再不会有什么人能让他落泪了吧。
      静静的站立了一个晚上的飞扬天亮时去了公司。
      他的公司,在所有的人都离去后,已经成了飞扬唯一的生活支柱。其实早在爷爷去世前,早在林丹离开后,早在母亲离开后,“钱”,就成了飞扬生命中最想得到的东西。经历了许多事后,他明白到,一个人没有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钱。只要有了钱,你身边的人就不会离开你;只要有了钱,别人就不会看不起你;只要有了钱,你就能做任何你想做的事。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飞扬要做的,他余下的生命里要做的事,只有一件,就是挣钱,要挣很多很多钱。他要让因为他没有钱而抛弃他的人都后悔,他要让那些在他拎着一条塑料袋捡垃圾时曾嘲笑过他的人不敢再轻视他。
      没错,苏飞扬,在余下的生命里,他活着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挣钱。只有挣钱这一个目的。
      爷爷去世后,二十七岁的苏飞扬率领他的“飞扬地产”正式挂牌上市,总经理从此变成了董事长,二十七岁靠自己一拳一脚打拼出来的董事长。在股市上募集到大笔资金的飞扬集团,在那个秋季宣布全面进军商业地产领域。
      那一个秋天,飞扬几乎都是在各种会议、各种谈判或是办公室成堆的文件中度过的。没有人知道,谁也不知道,他这个年轻的董事长的精力从何而来,能量从何而来。在所有人的眼里,他就像一只陀螺一样,一直旋转,不知疲倦。
      他不能停下来,他也不敢停下来。他害怕没有工作,害怕脑子里没有事情去想。
      停下来的时候,没有工作去想的时候,他会想起母亲,他会想起林丹。
      在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里,当所有的员工都离开后,当二十一层高的飞扬大厦除了加班人员就只剩他一个人时,他的脑子里总会交替出现母亲和林丹两个模糊的身影,耳边总会响起她们两个人离开时所说的那句话。
      这些记忆,这些怎么忘也忘不掉的记忆,就像手臂上那两个再也无法抹掉的疤痕一样,让飞扬在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里辗转难眠。其实不是只有那个秋天,在很早的时候,很早很早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失眠了。
      除了能为他挣到钱的公司外,已经什么都不在乎的飞扬,开始越来越害怕夜晚的到来,开始越来越害怕一个人面对漫漫长夜,开始越来越害怕一个人面对那些怎样也无法摆脱的记忆和梦境。
      当这种害怕在心里上升为恐惧后,飞扬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工作。只有工作,才能让他忘记这一切。只有看到公司的股票不停地向上升,才能让他一天比一天空虚的心找到一丝踏实和安慰。
      就是这样,整个秋天就是这样。一刻也不停下来的工作,除非筋疲力尽趴在办公桌上睡着,否则,他不会停下来,不会回到那座空旷的大房子里去碰那张宽大得有些可怕的床。
      一个秋天拼命工作的结果,是集团业绩高速的增长,是他名下的资产越来越多。除了这些,还有一个,就是他的胃。在秋天结束冬天开始的时候,他的胃,已经让他疼得快要无法工作了。
      其实很早以前他就知道,如果说他以后是得病死的,那他得的那种病,一定是跟他父亲跟他爷爷一样——胃癌。
      胃不好,是从六岁那年开始的。
      六岁那年,奶奶去世,家里的饭由母亲做。一个只知穿衣打扮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做饭?母亲离开后,饭由爷爷做。让一个大男人主义了一辈子的爷爷去做奶奶要做的事,可知他会做成什么样。爷爷的饭,一直都是半生不熟,一直都是咸淡不定。刚吃这种饭时,林丹曾不止一次的抱怨无法下咽,可是后来,能用这种半生不熟的饭填饱肚子对他们来说,都成了一种奢望。父亲去世后,家里仅有的一点钱为父亲办了丧事。去广州前,爷爷虽说卖掉了渔船,可是那些钱,只够他们在广州几个月的房租。八岁的林丹和六岁的飞扬都要穿衣吃饭,都要上学,五十二岁的爷爷在工地做小工一天挣的钱能够两个人上学就很不容易了,为了能让林丹吃饱,飞扬和爷爷开始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无法想象刚到广州时生活的那种艰苦。住在最便宜简陋的房子里,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一天只吃两顿饭而且还半生不熟,过着和学校里的同学格格不入的生活。所有这一切,理所当然的换来无数同学的嘲笑和讽刺,林丹甚至为此好多天都躲在家里不敢上学。面对这一切,不到十岁的他,只有变得更成熟更冷漠。只要他沉默,只要他不去在乎,他们就伤害不了他。可是,他不是聋子也不是瞎子,他能听到那些嘲笑,看到那些白眼。虽然脸上表现得很淡漠,心里却早已是波涛汹涌。上学前,放学后,更早的离家,更晚的回来的结果,除了让他捡到更多的垃圾换来更多的钱以外,就是让还不到十岁的他明白到什么叫胃疼。
      尽管吃的差又经常吃不饱,可是爷爷和父亲遗传给他的基因还是让他在十六岁那年身高就超过了班里所有的同龄人。
      个子长起来以后,他去建筑工地做苦工。那个时候的他才十六岁,还在上高中。什么都没有的他很明白,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上学是唯一一条出路。因为不能放弃学业,所以晚上放学后和周末成了除寒暑假外他唯一能利用的时间。每天,他都是后一个背着书包跑进教室的人,又总是第一个背着书包跑出教室的人。学校的课程不能耽误,工地的活更耽误不得,这样每天急匆匆跑来跑去的结果,就是一日三餐更加的没有规律。
      考入大学后,他要读书,要挣钱,要为以后开公司积累经验,就更没有时间照顾自己的胃了。通常,他都是在学校或是在工地随便扒拉两口,实在饿得不行了,又会在一顿饭的功夫,吃掉一天三顿饭应该吃的东西。
      大学毕业后的他有钱了,再也不怕没饭吃的日子了,可是这个时候的他比以前更忙了,更没有时间了。他所有的时间,全部拿来挣钱了。
      早在两三年前,飞扬就知道自己的胃已经很差了。虽然胃病不是总犯,但犯起来时,会让他疼得头上直冒冷汗。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在明知胃不好的情况下,他也没有改掉和他父亲一样的习惯——喝酒。常常,在夜深人静时,他会拿着酒,开车到江边,对着江水往胃里灌酒。为什么爱喝酒呢?可能酒醉后真的能让人忘掉一些事情吧。
      他去看过医生,也吃过药,可是并没有起多大的作用。医生说,胃病不是治好的,而是调养好的,只要一天三顿饭吃好了,胃自然就好了。
      他有时间去调养吗?有人给他调养吗?没有。所以,他的胃病只能越来越厉害。
      胃疼得再无法工作的飞扬去了医院,去找了那个曾经给他爷爷治过病的大夫。
      拍完片,做完检查后,这个几乎和爷爷差不多大的老大夫跟他说:“你才二十七岁,怎么把胃搞成这个样子?年轻人工作再忙也要顾及自己的身体。你要是再不注意吃饭,再老是喝酒,总有一天,你会和你父亲,和你爷爷一样的。”
      怕死吗?不怕。人死了就没有回忆了,就什么都忘记了。可他不能死,他还没有挣到足够多的钱,他还没有让那些抛弃他的人和嘲笑他的人看到他挣的钱,所以,他不能死。
      “你给开药吧。”飞扬跟大夫说。
      “药会开给你,但只能减轻疼痛,不会根治你的病。要是你想再继续工作,不想和你父亲、爷爷一样得胃癌的话,回去后就按我说的,好好去调养。你应该注意些什么,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我会让护士打电话告诉你妻子的。这是你爷爷去世前嘱咐给我的。”大夫说。
      “爷爷?”飞扬疑惑道。
      “你爷爷知道你胃不好,去世前曾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有一天你来找我看病的话,就把药方还有治疗方法直接告诉你妻子。他说你太忙了,没时间注意这些。”大夫解释说。
      从医院出来的飞扬开车回到了公司。
      车停在公司总部的大楼前,抬眼望去,除了值班室和一些加班的部门外,整座大厦的灯已经全黑了下来。
      正欲开门下车的飞扬,突然被一阵疼痛击倒在方向盘上,胃部传来的一阵阵疼痛让他连下车的力气都没有了。豆大的冷汗滴落在汽车的方向盘上,寂静的冬夜里,他甚至都听到了汗珠滴落的声音。
      “要是你想再继续工作,不想和你父亲、爷爷一样得胃癌的话,回去后就按我说的好好调养。”医生的话在飞扬耳边响起。
      忍着疼痛,他掉转了车头。“你爷爷知道你胃不好,去世前曾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有一天你来找我看病的话,就把药方还有治疗方法直接告诉你妻子……”
      妻子,他有妻子吗?对,他有。她不是说过她没有想过离婚这件事吗?她不是说过要他给她两年时间再谈离婚这件事吗?既然他们还没离婚,那她就还是他妻子。她拿过他多少钱?五十万加一百万加一栋别墅,他用这么多钱才娶到一个妻子,是不是应该让她尽尽做妻子的义务。
      就是这一晚,就是这一次大夫对他说的话,让他开始朝着有她的地方走去。有她,疼痛就会减少吗?那时的飞扬不知道,但是现在的他却无比肯定。对,只要有她在,只要有她在自己身边,他就不会感到疼痛,不仅是身体的,还有心灵的。
      从天河新城区开车到她住的地方时,已经快要十点了。
      按响了门铃,她从屋子里走出来。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听到门铃响,她一句话也没问,什么都没问就把门打开了。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一个简单到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的女人也会像其他女人一样爱钱呢?
      “回来了。”飞扬把车开进车库,再从车里出来时,她轻轻笑着说道。
      脸上带着笑,然后嘴里说着“回来了”,这就是从此以后飞扬每天晚上下班时必定会看到和听到的。一句轻轻的“回来了”,一个淡淡又温暖的笑容,从此牵引着飞扬在每个夜幕降临的晚上回到她身边,回到有她在的地方。只要有她在,不管在哪,他都能感觉到一种温暖而踏实的感觉。那,是家的感觉。
      飞扬第一次听她说“回来了”时,并没有理会她,是因为胃疼吗?不是。那时的他,根本只是把她当作和母亲和林丹一样的人。他的耳边,甚至还回响着爷爷去世后他带她回广州时她说的那句话:“我没有想过还会离婚。如果真的要离婚的话,你可不可以给我两年时间,两年后再说这件事?”因为她曾经说过的话还在他耳边回响,所以她跟他说“回来了”时,他根本就没有理会她。
      她知不知道他讨厌像她这样的人,她知不知道他如果不是胃病根本就不会靠近她,这些,飞扬不是很清楚。不过,他胃不舒服,他知道她看出来了。
      飞扬从车里下来,一句话也没说,用手捂着胃走进了屋子里。。
      为什么会疼得这么厉害?飞扬跌坐在沙发上,再也没有一点力气了。他直到这时才想起来,他这一天,从天亮一直到晚上十点,好像一点东西还没吃过。想一想,像他这种人得胃病,真是不应该感到有半点委屈。
      飞扬扶着沙发的另一只手也捂住了胃。刚刚开车时明明不疼了,为什么这么一会儿工夫又会疼起来?好像这段时间胃疼的频率越来越快了。
      “胃很疼吗?”他记得,那天她曾这样问他。或许,那天她还跟他说过别的话,可他不记得了。
      仍旧没有回答她,而是闭上眼睛的飞扬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又回来的。
      她离开了又回来了。
      飞扬的一只手被她拿了起来。
      “试试看这个吧,喝了以后也许就不疼了。”她把一碗汤放进他手里,轻轻说道。
      飞扬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就是手里一只正往外冒着热气的碗。有多长时间了,有多少年了,他都没有拿过冒着热气的碗了。
      “刚才有一位给爷爷治过病的大夫打电话过来,说你这几天胃不好,要是回家的话,让我给你熬这种养胃汤。”她笑着给他解释。
      “这个不是药,一点都不苦。”见他没喝,她笑着跟他说。
      飞扬看了她一眼,仰起头把一碗汤喝了下去。
      一碗冒着热气,带着淡淡中药味的汤被飞扬灌进了胃里。冰冻了很久的胃第一次有了一点温暖的感觉。
      她接过空碗,笑着问他:“你吃过晚饭了吗?厨房还有饭你要不要吃一点?”
      他吃过晚饭了吗?简直早饭和午饭还没有吃。
      两年后的现在,飞扬还很清楚地记得那桌饭菜。说是饭,其实只有一碗小米粥和两个花卷,说是菜,其实只有不大的两盘青菜。但就是那顿饭,飞扬却一直忘不了。那时二十一年后,他第一次吃到一顿舒服的饭,一顿和奶奶在世时感觉一样的饭。没有宾馆酒店里厨师那般讲究与细致,没有宾馆酒店里饭菜那般高档与奢华,但却是最暖人心胃的一餐。
      那个晚上他住在那里了。是一栋两层高的别墅,她住一层,他住二层。他,喜欢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让他觉得没有人再敢看不起他。
      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飞扬会为她所做的一切而感动。虽然他曾给过她钱,但她嫁给他了,她并不欠他什么;新婚第一夜,他开车出来,把她一个人留在一栋空旷又陌生的别墅里;结婚后三个月,一次也没问过她甚至连面都没见过一次。可是,当她听医生说他有胃病时,还是会在夜里给他熬汤做饭,一点怨言也没有。那个时候的他,真的应该对她说谢谢,可他没有,他什么也没有做。因为那个时候的他,冰冻冷漠了太久的心,还不知道“感动”是什么。
      躺在宽大的床上,他依旧失眠,眼睛望着天花板,脑海里交替出现母亲和林丹离开他时的那幅画面,脑海里交替出现左臂被烫伤右臂被划破的那幅画面,耳边回响着“他有钱,能给我更好的生活”这句话。一直都在想着这些想忘也忘不了的冰冷话语,一直都在看着这些想抹也抹不掉的疤痕,直到凌晨,他才睡去。
      早晨天亮时,他从梦中醒来。“要挣钱,挣最多的钱”的生活目标和支柱让飞扬习惯了不管夜里有没有睡着,睡了多短时间,只要到了早晨,他依然能全副精力的出现。
      “起来了。”他从楼梯上下来,她身上扎着围裙笑着和他打招呼。
      “早饭做好了,时间来得及吗?”她问他。
      他点了点头,去了厨房。
      多长时间没吃过早饭了?记不清了,好像很多年了吧。
      早饭跟晚饭一样的清淡简单,但是这种清淡简单,却让飞扬总是想起年幼时奶奶给他做的饭。
      “医生说吃米饭对胃不好,中午的时候吃这个吧,热一热就行。”放下碗筷,飞扬拿上西装要推门出去时,她走过来,递给他一个装在袋子里的淡蓝色饭盒。
      “这是昨天晚上你喝的养胃汤的做法,要是今天晚上不过来的话,就请保姆给你按这个方法熬汤。”她手里拿着一张纸条跟飞扬说。
      保姆,他有保姆吗?
      权当是个保姆吧,花那么多钱才娶来,总要有点用处才对。
      一个会议加一堆文件之后,等到飞扬觉出胃又不舒服时,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不能让胃再疼下去了,不能让这个病再耽误他的工作了。
      不敢不吃饭的他拿起电话想让秘书给他买饭盒时,在桌子的一角看到她早上递给他的那个饭盒。
      双层的淡蓝色饭盒里,打开盖子,一种在饭店宾馆里从没闻到过的饭菜香扑面而来。
      “帮我把这个热一热。”飞扬把饭盒递给秘书。
      女人征服男人,通常都是由他的胃开始的。这句话,真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夜幕降下,灯光亮起的时候,在所有职员都离开大厦回家时,飞扬也开车从公司离开了。
      是和前一天晚上一样的淡淡笑容,是和前一天晚上一样的那句轻轻的“回来了”。她笑着给他开门,笑着给他端来一碗带着淡淡中草味的养胃汤。和前一天唯一不同的是,前一天是他一个人吃饭,这一天是她和他一起吃。每天晚上,能有个人陪你一起吃饭,这其实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今天胃有没有疼?”她问他。
      “嗯。”他点点头。
      “那你吃午饭了吗?”她问。
      “吃了。”他回答。
      “很疼吗?能不能坚持几天?医生说调养一段时间后才能见效。只要坚持喝养胃汤,按时吃饭,就会好起来的。”她说。
      早上,临走前,同样的一个淡蓝色饭盒放在他手里。
      “中午记得吃饭。”她叮嘱道。
      一连十几天,每天晚上,飞扬都会回到那个小别墅,回那个有她的地方。这个时候的他有没有一点感激,有没有一点感动?可能他的心真的是冰冻太久了,可能他的经历让他再无法亲近和相信任何人了,这个时候的他,仍旧是从前那个表情冰冷淡漠的他。面对着她的笑容和关切,他每天晚上说出的话竟从没超过两句。可能,真的只是把她当作一个花钱雇来的保姆了吧。
      飞扬每天回家时喝的养胃汤,其实是在食物里面加了几味中药材,不是单纯的一碗药,就像她说的,一点也不苦。不知道是这几味药材真的发挥了作用,还是其它的原因,十几天后,飞扬的胃竟然真的不疼了。以往一天会疼两三次甚至四五次,后来一整天都没有感觉了。
      胃不疼了的飞扬开始准备参加一次竞标会。
      在做生意时,有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受多种原因驱使,在内心深处,产生一种非做不可的心理。也就是被人们称作“买古董”的心理。而一旦持有“买古董”的心理,就难免心浮气躁,意气用事,甚至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时,容易做到心平气和,在投资时也容易保持乐观;而经济实力相当有限的人,情绪比较急躁,容易急功近利。这虽然是自然之理,但是,如果一个人想从小做大就有必要修炼自己的心性,戒除急功近利的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冷静决策,做成大事。
      竞标场中,经常出现一掷千金,博尽取胜的竞标者,进入竞价高潮,不由红了眼,不再权衡家底利弊,非得把对手压下去不可。幸运的是,苏飞扬不是这样的人。他的冷静,生意场上需要的那种冷静,从小就养成了。从六岁开始,他拎着袋子在大街上捡垃圾,如果不冷静,就算不被其他一起抢垃圾的孩子打死,也会被同学异样的眼光和嘲笑的话语“杀死”。
      是广州市政府公开拍卖一块地皮的竟标会。底价两千万,每口价一百万。
      1997年12月26日,广州南岭拍卖场。
      很少公开露面的飞扬一举一动皆被摄入了记者的镜头。他不是一个高调的人,虽然他还不是执房地产牛耳的人,但是因为他年轻,因为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打拼出来的,所以他有他高调的资本。可是,他的性格决定了他不可能成为那样的人。二十七岁以前,不,就算直到两年后的二十九岁,他也只做过一件高调的事,那就是用他的名字做了公司的名字,用他的名字做了公司总部所在的一栋大厦的名字。用“飞扬”两个字给房地产企业命名并不是不行,但是如果可以的话,他不会这样做的。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名字,只是想伴随着公司、集团的壮大,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想让所有抛弃过他、嘲笑过他的人都知道,他,苏飞扬,已经有钱了。
      从底价两千万起,竞标开始。
      “两千五百万。”在两千一百万、两千两百万之后,拍卖场的一角响起一个很浑厚的声音。是卓顺置业的顾应刚。顾应刚是上海人,他的卓顺置业一直也是以上海为主,两年前,飞扬地产刚进入上海时,就是和他一起合作的。
      飞扬朝顾应刚点点头,然后举起了右手,“三千万。”
      从两千五百万起,连跳五口到达三千万后,一时掀起竞价高潮。“三千五百万!”顾应刚如河东狮吼,也跟着连跳五口。竞标会再掀高潮,四座皆惊。这一下,黄志祥等地产大亨也加入竞价。
      当叫价飞涨到四千万时,全场哑然,叫价高出低价一倍,是拍卖场最敏感的临界线。竞标场出现一阵短暂的沉默,竞标各方都在心中打算盘。
      “你去卓顺置业,问顾董事长愿不愿意像飞扬地产刚进上海时找他合作一样,在他刚进广州时也和我们合作?”飞扬对身边的副手说。
      飞扬的副手刘毅,悄悄坐到顾应刚的副手宋至诚身边与他低声耳语。
      四千一百万,四千两百万,标价还在攀升,但是飞扬已经不再开口了。这块地他是想买,但是如果不和他人合作,四千万是他认可的最高价。飞扬集团并不是只有这一块地要买,并不是只有这一栋楼要盖,等着投资的项目还很多,他没有必要为了一口气把钱投在超出预料的项目上。竞标场上,不用左右看,只用耳听,就知道有人已经眼红了。
      “董事长,卓顺那边同意和我们合作,顾董事长说他们不会再叫价了。”刘毅坐回到飞扬身边,低声说道。
      飞扬朝顾应刚望去,顾应刚笑着向他点点头。
      标价正定格在四千五百万,飞扬举起了右手,“五千万!”
      无人再敢竞价,一声槌响,尘埃落定,五千万,成为此块地皮的成交价。
      飞扬站起来宣布:“这块地皮是我和上海卓顺置业的顾应刚先生联合所得,将用以发展商用写字楼。”
      竞标会后,飞扬和顾应刚以及各自的几个副手坐到了饭店。
      “经商是为了牟利,而不是赌气,能让则让,能拉则拉,没有必要把对手压下去。虽然你比我年轻很多,但是你今天的做法很让我佩服。很多知道飞扬地产的董事长只有二十七岁的人,都认为你走到今天这一步只是运气好,现在看来,成功都是有原因的。很高兴和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再次合作,希望我们合作愉快。”顾应刚说完向飞扬举起了酒杯。
      上海男人不是很能喝酒,但是一旦和他们坐到了这个地方,双方要想不碰酒杯那也是不可能的。
      从饭店出来,飞扬回到了公司。躺在办公室后面的套房里,筋疲力竭的他这是反而一点睡意都没有。
      寂静的夜里,冷汗从额头上滑下来,胃里传出一阵阵疼痛。为了这次竞标,已经几天没好好睡觉、几天没好好吃饭了?好几天了吧。为了竞标成功,这一天一直在公司和几个手下不分昼夜的忙着。
      没有得过胃病的人不会知道胃疼起来有多难受,有的人,胃疼起来是会逼着自己去吃生石灰的。
      疼痛的感觉怎样也无法摆脱掉,还有,还有那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的痛苦回忆,还有,还有一旦他静下来、停下来时就会浮上心头的那种空虚,所有这些,所有这些,在这个寂静的夜里,像魔鬼一样紧紧缠绕着他,缠得他透不过气来。
      飞扬从床上下来,拿上衣服下了楼。
      车子穿过灯光繁华璀璨的商业区,驶进幽静无声的居民区时,已经是夜里十二点了。就算是喜欢过夜生活的人,此刻也已经睡下了。诺大的别墅区,到处都静悄悄的。
      那栋房子里,她住的那栋房子里,竟然还像几天前他回来时那样亮着灯。
      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和以前的那些天一样,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嘴里说着“回来了”。
      走进客厅,明亮的灯光下,飞扬痛苦的表情进入了她的眼睛。
      “胃又疼了吗?”她问他。
      “嗯。”他答道。
      “你先忍一下,汤已经凉了,我去热一下。”说着,她跑进厨房。
      一碗热汤、一顿热饭之后,飞扬的胃渐渐暖和起来,疼痛的感觉也慢慢减轻了。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从这一天起,飞扬是真的再也不敢不回来了,再也不敢像这一次一样为了工作而不管不顾他的胃了。他还要活着,还要挣钱。他还没有挣到足够多的钱,他还没有让那些抛弃他、嘲笑他的人后悔,他不能得胃癌,他不能死。
      虽然回去的时间仍不准时,却是一天也不差的开始回去了。
      每天晚上都会回到这栋别墅的飞扬慢慢觉得这座房子变了很多,变小了很多,和他以前在这住时感觉一点也不一样。
      房子小了就会觉得暖和。除了那能减轻疼痛的饭菜外,这座暖和的房子也成了让飞扬在每个冬天的晚上回到这里的原因。
      广州的冬天是不下雪的,广州的冬天下的是雨。
      一整天天气都阴沉沉的,晚上下班的时候,天下起雨来。
      所有的职员在这一天下班的时候速度都出奇的快,怕挤不上汽车,怕找不到出租车。大厦很快就静了下来。下着雨的晚上,人人都想早点回到温暖的家。
      飞扬下楼去了车库。
      没有带伞,从楼里到车库那一段不长的路程,把飞扬全身上下都淋湿了。坐惯了有空调的汽车和办公室,只穿着衬衣和西服的他不知道外面原来已经冷成这样。风吹在湿了的衣服上,让人感觉到一阵阵寒冷。
      天虽然还早,但是下雨的夜晚,总会比平时安静很多。大街上再也看不到行人,看不到露天摆摊的小商贩,大都回家去了。汽车驶过的一栋栋房子里,每一扇窗子里,都透出柔和的灯光。
      终于看到一盏熟悉的灯了。
      她打着伞站在车库旁边,看到飞扬从车里出来后,递给他一把伞和一件外衣。
      “穿上这个吧,外面太冷了。”她笑着说道。
      雨并没有比刚才小多少,西装和衬衣都湿透了,但是穿过长长的院子时,却一点也没觉得冷。
      洗过澡换下湿透的衣服,坐在餐桌上的时候,她问他:“今天天气这么冷,胃又疼了吧?”
      “没有。”他回答。
      “真的吗?我还一直担心会比前几天疼得厉害呢。”她笑着说道,一脸的轻松。
      飞扬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她脸上的笑,还有那种很轻松的样子,都给他一种她是真的关心他的感觉,她的脸上,除了能看到这种单纯的关心外,他,再看不到其它的东西。
      其实飞扬的心里是很害怕这天晚上的这场雨的,虽然冬天的这场雨没有电闪雷鸣,但是,他的心里其实是害怕的。所有的害怕都源自六岁那年母亲离开时正在下着的那场狂风暴雨。
      第一次,飞扬没有在吃过饭后马上去二楼,第一次,飞扬没有在吃过饭后马上坐到电脑前、书桌前。他不敢一个人在这下雨的夜里一个人呆着;他不敢在这下雨的夜里脱衣睡觉时看到左臂那一片恐怖的伤疤。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电视里演的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眼睛虽然望着电视,但是心里想的,却是窗外的那场雨,六岁的那场雨。
      她走到他面前,递给他一杯水:
      “刚刚衣服都被雨水打湿了,所以现在一定很讨厌下雨吧?”她笑着跟他说,“很多人长大后都不喜欢下雨,但是小时候却很喜欢,一遇到下雨天就高兴得不得了。喜欢打着伞在雨地里跑,而且专门挑雨水多的地方踩。虽然回家后会挨骂,不过现在只记得那些在雨里踩着水疯跑时的样子,大人骂了什么一点都不记得了。年纪小的时候都很爱哭,一挨骂就哭起来,长大后,挨骂的那些事慢慢的都忘记了,只记得高兴的事。虽然是忘掉了一些事,不过这样也很好,这样再想起小时候时,就会忘记哭只记得笑了。”
      因为外面正在下雨,因为飞扬饭后没有离开,所以,在给他端来一杯水的时候,她跟他说了几句话,随便说了几句话。或许,只是这个样子。不过,那个时候的飞扬,分明从这几句话中听出了另外一层意思:对于过去的事情,只要记住高兴的就行,痛苦的要学会忘记。
      飞扬拿着水杯,慢慢地走到了窗前,自从六岁那年以后,这是他第一次看下雨。记得小时候,六岁以前,他也是很喜欢下雨的日子的。海陵岛一年四季阳光明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超过三百天,都是晴朗无云的好天气。别说是下雨了,就是阴天,也不是很容易就碰到的。因为这样,出生在海陵岛的他,可能比别的地方的孩子更喜欢下雨。那个时候,对他来说,下雨是个几乎跟过年一样高兴的日子。如果,没有六岁那年的那场雨,那么,对于下雨天的快乐回忆,他应该不比任何人少;如果,他能忘得了六岁那年的那场雨,那么,他根本无须再害怕下雨。
      雨停了。
      “明天肯定是个好天气,星星出来了。”她指着天空跟他笑着说,“去休息吧,天很晚了。”
      就是这样了,事情就是这个样子,飞扬就是这样慢慢靠近她,一步一步向她走近的。他,就是这个时候开始不再忽视她,不把她当透明人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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