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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言(一) ...

  •   引子:
      我是山大王,在这片山上,我从来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不曾偏离毫分,唯有突然闯入山中的那个哑巴,让我,彻底失控。

      壹

      “大王,前方行来马车一辆,我看,啧啧,是个富贵人家。”王二狗佝偻着腰,收回视镜请命道。

      我右手一挥,身两侧的兄弟便倾巢出动,不,这孤单马车只需十几个兄弟便能拿下,当然不必我手下三百猛士全部动手,这么说,就是为了显示咱的气势。况且咱动手,只求一个快准狠,认定目标,便丝毫不留情。

      想我柳石原自从占山为王,何曾失手过?州府的官兵来了一拨又一拨,而面对我手下的猛士那路渣滓通通都是水货。哪次围剿不是不到两个时辰便把他们打得哭着喊娘?我虽为乱世山王,但只要弟兄齐心,官府有什么好怕的?世道如猛虎,谁能活下来才是真的老大。这辈子,活成这样我也算知足了,怎着总比嫁给邻村李三娃当童养媳强……

      “大姐,你看,兄弟们已经得手,去看看战果?”阳春三月,春光正好,兄弟们在那边大展拳脚,我竟有些不专注,幸好我手下的二大王及时提醒我,我们的这一场小战已经胜利。我嘴角斜勾,看向前方。

      一匹顶壮实的马躺在地上喘着粗气,顶好的马车翻了盖子,车夫已经顶不争气的跪地求饶,而车内的人,被甩出来,躺在那里头枕左臂,面容安详地昏睡在碎地不像样子的车架旁,头角留着鲜红的血,顶红,顶红……

      我嫌弃地扇着手紧皱鼻子靠近他,这闹出人命就不好了,一般劫道后,那都是愿意归降的归降,不愿意归降的,给双眼蒙块黑布,遣王二狗送将出山五里远,也算是没愧了良心,也从未闹出过人命来。女汉子大丈夫,从来都是举头三尺有神明,不曾违了道义,即使在这人吃人的乱世也如是,要不怎么占山五年,依然安然无恙呢?这都是神明保佑的结果。

      五年来,我一路边劫财,一路也在散财,只求着积些阴德,安然无恙地过活下去,同时还惦记着,要是能…要是能得个夫君便更好了。

      春季果然是个思春的好季节,连本王这样的大山贼都有着和村儿里小妞一样的情怀,想想竟有些羞耻……

      这般想着,走近那个躺着的白色物体跟前,我蹲下身,出于善心用帕子擦掉那人额头上顶红顶红的鲜血,一句“夫君来了。”便不及我好好思考就脱嘴而出,待我意识到时双颊已然绯红,而在弟兄们眼中,这只是黄昏的光打在脸上映出的红晕,那句话,已经轻飘飘地散在空气中了。

      “劫到多少金银?”我起身问道,却已经偷偷把那美少年悄悄正了正,让他躺地舒服些,同时在黄昏的阳光下将他仔细端详了下,果然是个顶好的货色,我阅人无数,竟然也觉得那脸上是没有哪里可以指摘的。

      “大王,除了块破玉佩什么都没有,看来也是穷光蛋一个,马车倒是挺那啥的。”王二狗虽然手拿着战利品,却明显觉得这一单是白干了。

      我看着少年腰间随风飘荡无牵挂的线,又看看王二狗手里的玉,便上前一步抢将下来,收到怀里,“你倒是快。”

      王二狗以一副嗤笑地神情看向我:“大王,这玩意也不值什么钱,都破了…你还要啊…”

      “哎哟……”他捂着后脑勺,讷讷看着山上的二大王赵明,也就是喊我大姐的那个,赵明算是明事理的:“毕竟是女人,喜欢些玉啊坠啊什么的,也是应当的。你小子敢反驳大王,是不想混下去了么?”

      是啊,我是女大王,也想要夫君。“抬回寨里,准备开饭。”夫君,咱们回家……

      贰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顶好的皮囊,顶好的卖相下面,竟然是个哑巴。我用手描画着眼前不言不语的妙人的轮廓,盯着他空洞无物的双眼,表面哂笑着,内心却慌了三慌。

      这厮不会不仅不能言语,甚至还是个傻子吧!难怪那个看起来顶体面的车夫,甫一见到本山大王便跪地投降了。主子没法依靠,他便自食其力,倒是个识时务的。

      冰冷的面颊,淡粉色如凝霜般的薄唇,他静静坐在床榻上,头上冒着淡淡的血,这个不听话的,表面看起来十分顺从,却是在什么时候把包扎的纱布扯去了?我移开亵玩他面颊的手,真是舍不得啊,这样一副好面孔,却是这样一种性子。

      我把身体后移,淡淡道:“你是从哪里过来的?”

      他抬眼看了看我,然后目光又低下去,算是表明他听明白我的问话,而之后我又不懈问了诸如“你多大了?”“你到这山里是干什么来了?”这类的问题,一想到他是个不能说话的哑巴,我才终于换了个问法。

      “你愿意留在这里当我压寨夫君吗?”简单的问题,愿或不愿,点头或摇头,瞬间就能表明。

      细想来,这还是本山大王第一次如此低三下四,如此娇羞地询问俘虏愿意或不愿意……我委身于对方,而他,却连个目光都不愿意给我,而是坐在原地,一动不动不做回应。

      “来人,给他包扎!”我摔门而去,显然这样温和地劝诱对那人不管用,可是,为何我会如此愤怒?

      不急的,只要人在我这,总有一天,他会心服口服地成为我的人。可是……我在无边夜色之中回头怅望身后那间还明着灯火的小屋子,山里唯一称得上是整洁素净的小屋,心里却觉得空荡荡的。

      这样的感觉,如果当年我顺从地当邻村地童养媳就不会有了吧。

      暗夜无星,而山寨的路边点着篝火,赵明顺着灯火的影子走来,肩上背着药匣子,山寨里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懂得处理外伤,我却没想到是他亲自过来了。怎么说他也是山里的二大王。

      “大姐。”赵明看到我微微鞠了个躬。

      “你……”我嘴里艰难吐出这个字。

      “欸?”

      “帮我检查一下那小子身上是否还有别的伤 。”我踏进茫茫夜色,没去思量赵明此时该是什么表情。无妨,同生共死的兄弟一直都是在我这一边的,我便也不再别扭。

      次日,我锲而不舍地又来献殷勤。

      对,殷勤,这在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小姐们的眼里就是这么回事。其实,若不是家里被马贼洗掠,幸存下来的我不得已寄居在远方姑母家,也不会落得今日的地步,满满的都是不堪回首,想来我也是念过私塾的小姐,现在却成了山大王。

      一壶淡茶,一碟小肉包,一碟桂花糕。

      一样的姿势,一样的位置,只是相比昨日更为憔悴,难道他一夜未眠?

      我夹起一个小笼包轻轻递送到他唇边:“吃一口吧,吃一口我就放你回去。”

      他终于动了动,这次却是挪身往旁边而去,同时拍打着他的衣袍,他抬眼皱眉望着我,眼神中,充满了……嫌弃。

      我十分迟钝,毕竟山贼当久了,这样的目光也就见得多了,算不得什么,故而我锲而不舍向前,“若是不合口味,便写在纸上,我吩咐人换做其他的便是。”

      他疑惑地看向我,又往桌子方向瞧了瞧,他起身,走过去,右手执笔,左手敛袖,纸上斗转回环,侧面身影如画,让我看得痴了。这么多年头一回,还是头一回有这么一个人,让我想起了记忆中沉睡的父亲的身影。

      那时幼年的我,轻趴在旧藤编织的吊床里,看着书房的父亲迎着绿衣葱茏地窗口作画,那一幕尽管经常在我梦中出现,但下一秒就是无数刀光雪影,破败与崩裂,父亲倒在血泊里,我眼睁睁看着他的白衣变成了血衣。

      回过神来,那少年已经回到原地闭目而坐,我迫不及待走过去,看着纸上的字。

      字只有一个,笔锋苍劲有力——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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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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