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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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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恢复本来的样子就不得不去荒都。
除了身体变小,露珠并没有其它不适,一路上甚至连梦都没有做一个,每晚都睡得很香甜。
“既然要去亡梦谷确认,我们就先去一趟三水酒庄吧!有件东西赵庄主还帮我收着。”露珠想起了那坛酒,跟着秦陌想象自己是小尾巴,“好吗好吗?”
“先去荒都。”
“不要任性!你的东西下次我们再取。”秦陌把小露珠扔回车里。
“要是没有下次呢?”古槐村的村民的命是找古槐借的,而她的命,是亡梦借的,同样是难以报答的恩惠,无法消受的给予。
秦陌站在马车前停了下来,露珠已经把车帘放下,他看着微微摆动的车帘:“你不想回家了吗?”
“……”
秦陌握紧马鞭,坐上马车:“我们去酒庄……”
露珠说的没错,一个不留神就真的没有下次了,圆寂台打散了永梦附着在她身上的妖力,本来是可以一世平安直至入土,却因为这个始料未及的变数被推上了黄泉路。
命如朝露,只是好奇,只是约定,他会陪她……
……
被树林环抱的三水酒庄一如既往地静谧。赵越从扬州返回山庄,他头一次没有待在酒窖,而是把赵家祖先的遗物一件件亲自拂去灰尘,锁进箱子,放进仓库。过去,所有人都告诉他人应该向前看,回忆会让人软弱、懈怠,不被逝去的东西束缚,直到今天以前,他也一直都是这样做的。整理曾祖父的遗物时,他时常拿着件东西研究半天,这位素未谋面的人有着精彩纷呈的过往,不象自己,拒绝过去在自己周遭留下痕迹。赵越猜测着物事里的美好回忆,全部整理完毕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
露珠出现在赵越面前时,赵越正握着一个酒盏发呆。看到露珠,他仅仅只是惊讶了一瞬,随即笑了起来。
“在整理仓库,要帮忙吗?”露珠绕过地上杂乱堆着的东西。
“你这样可帮不上忙。”赵越起身抖了抖衣袍,走到一边从一堆整理好的书籍中拾起一本,“我发现曾祖父留下了不少好东西,这书里面记录的荒都见闻有趣的很,我只知赵家世代酿酒,却不知竟有这样一位执着让妖品酒的祖先。”
“要去荒都么?”露珠接过赵越手中的书,书中的行书她一个也看不懂,合上书,“说不定会有一段聊斋哦!也不枉重活一世。”说完后露珠立刻捂嘴,她倒是忘了,这位赵庄主对于穿越向来是避而不谈的。
赵越仿佛没有意识到一般,笑了笑,领着露珠去酒窖拿酒:“荒都的酒街我倒是真想去看看,聊斋嘛,就不必了。”
这一世,平淡,平安,足以!
露珠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酒 。到了亡梦谷,秦陌把酒坛往地上一搁就向山谷中央走去。小露珠抱住差点搁破的酒坛,眯眼看着秦陌若无其事的离开,这绝对是嫉妒。
露珠抱着酒坛往山谷中心地带移了点,肉肉的小手拍拍地上的土,开坛,倒酒……
干燥的地表被润湿,酒香渐渐的在空中飘散开来。
永梦,长眠于此,愿你一世美梦。
谷中没有留下任何永梦花的影子,绿草野花们已经纷纷抬头,秦陌回来时只看到了搁置在地的酒坛,露珠不知所踪。他立刻卸下马车,把葫芦摇醒,小胡子化为人形骑马赶往荒都,太迟了吗?
小胡子赶到荒都,手中紧握着破碎的护生石,护生石是秦陌在永梦谷找到的,有了这个,柯云水断然不会拒绝相见。
柯云水看着掌心的碎玉良久,挥袖收入怀中。
“无力回天!”
“大仙,小胡子想进天晓阁看看。”
柯云水点头离开。
天晓阁内存放着天下典籍,无所不包,光是起死回生的秘术就有三种,不过没人看得懂那书上裂纹一样的文字,那些奇特的卷宗一直像垃圾一样堆在天晓阁的角落。
小胡子搜寻有关永梦的典籍,可惜永梦自开放以来就从未凋谢过,最全面的记载也不过是“宿命之花,至死方休”。
不顾阻拦冲进主殿:“大仙,为什么这本书上会有露珠的名字。”小胡子举着书,魏卿云,李溶月,蝶女……还有好多不认识的人的名字也被记录在册。
“那些都是不属于此处的异世之人。”
“所以他们必须离开?”声音有些颤抖,他把书握得皱成一团。
“决定来去的只有他们自己。”柯云水挥手把小胡子推出,主殿大门关上。
小胡子看着紧闭的大门,把书扔在地上离了仙山。
一切是从柯云水寻找岳凌的转世开始。岳凌不是个乖徒儿,每一世都不愿修仙,柯云水恨铁不成钢,但又想到当初结了仙缘最终却因凡尘而剃仙骨的岳灵仙子,怕是轮回重演,便每世都由得岳凌胡闹。
做人也无妨,下次,他再去人间寻她便是了。
柯云水意识到了前几世岳凌的不同,异世之人。但他没有在意,只当是岳凌灵魂深处的执念,缘已结,斩不断。
岳凌的到来使得时空门户大开,不断有人的灵魂跨越时空而来,柯云水动用禁术阻止。
“只有打破梦境的人才能回到现实世界。同伴是开门的一把钥匙。”
不料人心难测,一句劝携手归乡的话竟然引得一场杀戮。
你越是阻止,事情越是朝着难以预料的方向奔去。柯云水从主殿出来拾起地上的书向天晓阁走去。
秦陌在谷中扒开每一处草丛,仔细分辨每一株刚出土的新芽,永梦不会就这样让露珠消失,他耗费灵力直至沉睡,那么强大的力量,露珠一定还在这山谷之中,或许是一朵花,一株草……
三天后,小胡子狼狈的赶回永梦谷。
“秦老大!”小胡子化作的文弱青年气喘吁吁的下马,“就像老大你想的一样,云水大仙说这劫数他解不了,不过,他给了我一个花盆。”小胡子郁闷地把花盆递给秦陌,咻的一下又变成了葫芦,妖力损耗惊人,这下他得休息好几个月了。
秦陌在永梦谷不眠不休继续找了三天三夜,他和每一株新生的植物说话,目不转睛地严肃注视着新芽,期待回答。但他毕竟只是凡人的躯体,异常的血液也只是对于妖怪而言,累到支撑不住,他倒地沉沉睡去……
睁开眼的一霎,秦陌欣喜若狂,他的眼前的土壤中不知何时钻出了新芽,细嫩的茎上有一朵小小的花苞,白色的几乎让人忽视的花。
“露珠!”
“你终于醒啦!我等到花都快谢了!”露珠抱怨着,从她睁眼秦陌就一直睡着,要不是还有呼吸,她就要哭丧了。
秦陌把露珠小白花移到花盆,顺便还给露珠找了几个小伙伴。
“喂!就算我不会养花我也知道盆里植物多了养分就少了,我一外来物种抢不过他们的!”露珠看到秦陌把小花小草连根拔起插在自己旁边,为自己的前途无比担忧。
秦陌立刻停下,把盆里的其他植物统统扫地出门,扔在一边。
“我会被你养死的。”露珠面无表情,不过她现在也做不出表情就是了。
“我尽量!”秦陌尴尬的把露珠放进马车内的箱子,为防止摇晃,箱子用衣物垫了厚厚一层,“我是说,尽量养好你……”
“你的话很难让花信服,记得给我浇水,还有晒太阳……其他的我暂时还没想到。”露珠觉得让一个杀猪的壮汉制陶也比让一个握剑的大侠养花靠谱。
露珠在车里摇啊摇,抖阿抖。秦陌把马车停在了戈壁,抱着盆花向沙漠深处走去。
“这是哪儿?”露珠东张西望,沙漠是植物的地狱,秦陌要放弃她了吗?
“布米沙漠。我们去找崇刺!”秦陌把露珠用厚厚的皮布包住。
“崇刺?”
“嗯,他是半妖,被人驱逐,被妖不容,只能躲在这沙漠里,他能让这滚烫的黄沙长出植物,也定能养好你。”
“你……要把我丢下了吗?”
露珠无比恐慌,她要被抛弃了吗?希望秦陌不要被自己影响,但当他真的毫不留恋的舍弃自己而去时,她又想死乞白赖的抓住他。不要就这么走掉,至少不是现在……
“我会陪你。”
露珠想,沙漠里的崇刺,难道长得像仙人球。看到像猩猩怪一样的崇刺,露珠觉得以名取人是不可取的。崇刺身上没有刺,他块头很大,身高是秦陌的两倍,皮肤黑黄,整个人在沙漠里一蹲,你只会以为是块奇形怪状的石头,但人家的相貌又体现的很平凡,甚至有些憨厚。
“我不会养花!”
秦陌说明来意,崇刺伸出大手挡住花盆头顶热辣辣的太阳,蹲在露珠面前对秦陌摇头。
布米沙漠所有植物都是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的典型。
沙漠的下面实际上是一座史前坟场,半妖崇刺能远离荒都在此生存实在是巧合,除了半人的体质,更重要的就是柯云水大仙当年送他的荒都聚灵珠。植物之所以能在这终年不下一滴雨的焦土生存,不仅是因为它们在不断的演变过程中各自具备了存水的秘诀,更是得益于布米沙漠一年一次的特殊地理现象——雾堤。
漫天大雾从海面袭卷而来,携带着珍贵的水分为沙漠中的动植物送来一场盛宴。说来可笑,形成这救命水源的沿岸寒冷洋流也是阻止降雨的元凶,这大概就是自然,一千种绝望创造一万种可能。
可惜露珠是来求活命灵药的,生命的顽强和太阳的炙烤并不能让她觉得热血沸腾,她只觉得自己离死期又近了一步,这片沙漠的植物并不是有什么天人相助,生存全凭一股韧劲,而初为植物的她面对烈日毫无招架之力。这个情理之中的自然选择,真是晴天霹雳。
秦陌跟着崇刺绕过一堆风化的七零八落的石头来到了崇刺的家。说家徒四壁都高评了崇刺的窝,那就是一个大洞,空无一物的洞。
沙漠的夜晚温度低,秦陌他们没来前,崇刺都是一个人缩在洞里扛过去的,可露珠扛着扛着可能就真的过去了……秦陌把露珠放进洞中和崇刺出门找可以生火的植物,布米沙漠一走好几十里都不见哪怕一棵枯树,找干柴生火堪比寻梦之路,放眼天地间一片茫茫。
天黑之前分头行动的两人回来了,崇刺收获丰富,手中抓了两只蜥蜴,身为半妖的它不比真正的妖怪,道行高的妖怪修炼时饿个几年是常事,可他必须每月进食,条件允许,天天能吃上饭他是很乐意的。
露珠看着烤好的蜥蜴是不敢直视崇刺下口的,这个半妖的日子比她想象的还要悲凉,“崇刺,秦陌说往西走植物逐渐多了起来,要不你搬到西边去?”
崇刺坐在地上挪了挪身子,他停下嘴中啃咬蜥蜴不敢回头,这是除了母亲第二个关心他的人类:“石洞比食物难找……”而且,他住惯了这个石洞,不想离开它。
天愈暗,滚烫的沙石的温度渐渐降了下来。小小的火苗在黑暗里跃动,崇刺已经睡着了,露珠和秦陌都没有倦意。
“也没那么糟,说不定我还能回家。”
“明日我们去找千岁兰。”
秦陌把花盆护在怀里,双眼紧闭,他很清楚,没有办法救她,这一次依旧是这样,突然的消逝,远久的离开,这一次也没有改变。
第二日,秦陌感到怀中的花盆不见了,立刻惊醒。崇刺正蹲在旁边把肥厚多汁的植物叶子挤压出水给露珠浇水。
为避免阳光直射,秦陌用布把花盆包好,崇刺领着秦陌向西边走去。
一路上,灼热滚烫的阳光炙烤得两人都缄默不语。
“要不回去吧。”露珠的声音隔着布听起来闷闷的。她不想死在这个陌生荒凉的沙漠,尽管整个世界对她来说没有归处。
沙上稀稀疏疏的开始出现沙漠多肉植物,空气中的热浪微微抖动,埋头前进的崇刺停了下来。
远处白色的线变高变宽,逐渐靠近。
“是雾堤!”崇刺既喜又忧。雾堤——布米沙漠中最珍贵的水资源,但千岁兰也将被藏在这茫茫大雾之中。
经过长达一年的等待,湿润的空气吸引了顽强的沙漠动物们,它们纷纷从沙中或者植物下爬出,摆好集水的姿势迎接这场盛宴。
浓雾会长达一个星期,人在其间行走很容易就会迷失方向,别无它法,他们只能选择等待。
一生中会遭遇很多等待,等一辆车,一个电话,一句对不起,一份感情或是一个人……但没有什么比等死更令人绝望难熬。
浓雾散去时,盆中白色的小花已经有了凋谢的迹象,植物的一生,土中之物,终归于土。
千岁兰巨大的叶片扭曲的扒在地面,秦陌挥剑割断巨叶,用力挤压,汁液一滴滴的落在花盆中,融进土里。
长命千年的植物“活化石”不过是一株再普通不过的植物。
“我就说,就算这世上有仙妖,咱也不能要求把灵丹仙药一并生产。起死回生,妖物化人这种颠倒乾坤的事毕竟是有违天理。”小花在热风中摇头晃脑。
露珠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模模糊糊的记忆现在确实无比清晰。
“小时候写半命题作文‘假如我是……’,知道作文不,好吧,那不重要。同窗中,成为鸟的最多,有成为云的,成狗的,创意点就是成为爹娘……”
“你想成为什么?”
“我不知道,所以我交了白卷。那估计是我从小到大做过最勇敢的事,要知道平时作业晚交了我都会害怕半天。”
“成为筷子吧!我娘说筷子成双成对不孤单。”崇刺在一旁摸着下巴。
“并不是所有筷子都有这么好运气的,现在我就觉得我爹给我取的名字好,露珠,太阳一出来就没了,不会悲伤,来不及恐惧。”都说人如其名,露珠依附草木,一旦没了依靠,就像滴雨,逮哪儿砸哪儿。“至少我离开时不是孤零零的……”不想被抛弃,所以她告诉自己独立坚强,秦陌一再纵容她的依赖,独一无二的陪伴,然而她必须回家,选择意味着得到,也面临着失去。
秦陌把迅速枯萎的花靠近唇边,低吟道:“被害怕!”无论多久,都会等待,无论何处,都将寻觅。
一滴温热的液体擦过花瓣,露珠愣了半晌,字字清晰:“对不起,让你等了那么久……请听好,约定到此结束,不必再找我,不准再等我……我会回家,你也要有自己的幸福。”
白花凋谢,盆中的植物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天天枯萎。
秦陌把空荡荡的花盆带回了亡梦谷,一路上,他依旧驾着马车,只是车帘掀开再也没有任何声响。
过去久远的时间里他忘记了感情,忘记了身边许多转瞬即逝的生命,却是记得自己喜欢过一个叫露珠的姑娘。后来他一直想找一个叫露珠的女子,久到忘记了因由。得到又失去,相遇又离别,这次他记住了,她怯弱,甚至有些蠢笨,但又勇敢,很是依赖他。
他并不感到孤独,他们会再次相遇,这份希望,会让他永不停歇的找寻,谁都不是孤零零的活着。
河流继续冲刷两岸,时间卷携着过去,连同所有的心动与心痛,先深后浅,烟消云散。
北凉与凉国长达三年的战役开始,咚咚的战鼓响彻两方国土,擂进了人们的心底。
溶月陪着宣千渠东征西战,她想,无论怎样的纷繁乱世,秦陌总会把露珠护的好好的,回家或是留下,露珠如何都撇不下这份情谊了。
夕阳西下,马背上,溶月坐在宣千渠后头,靠着宽阔的背,喃喃道:“千渠,等一切结束了,我们就回扬州,那儿有我们的家,要记得……”微微闭上眼,“不知道露珠他们怎么样了,秦陌想把人留住得抓紧啊!”
宣千渠望着血红的晚霞如实道:“秦大侠可能留不住露珠姑娘。”
溶月推了下宣千渠,气呼呼的翻身下马:“怎么留不下了?虽然露珠确实死倔,但只要男人有恒心,女人总有一天会感动。”
宣千渠下马,牵过溶月拥在怀中:“这是我男人的直觉,而我的直觉,总是没你准的!”
……
小胡子被秦陌托付给了蝶女,秦陌牵马离开荒都前在千里巷的巷口停驻了良久,蝶女看着巷口徘徊的背影欲言又止。
一袭白衣停于马前,“又不是第一次,习惯就好!”柯云水拦住秦陌的去处,极不厚道的来了句。
拍拍马背,小黑乖巧的踩着达达的马蹄走开,秦陌考虑是否要用手中的剑为这个所谓的大仙削口好点的棺材。
角落的蝶女见势不妙连忙上前笑着打圆场:“大仙,多年未见您依旧是丰神俊朗,这虽不是第一次,却可能是最后一次。”蝶女牵过走到一旁的马把缰绳硬塞进秦陌手中,“露珠的东西我会收好,回头记得来取。”
接过缰绳,秦陌绕过了闲适自若的柯云水。
“秦陌,好好活着!”蝶女跟上几步,荒都外的烽火已经绵延开来,血色乱世与凡胎□□,九死一生的局,她却阻秦陌不得。
“去亡梦谷等她!”白衣拂过马背,玉石稳稳地落在马鞍上,破碎的护生石被银线丝丝缠绕锢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