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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章·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

  •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斜阳镇,是巴蜀地区一个边陲小镇。这时正是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像是在眷念人世的繁华,投在这古镇的角角落落不愿离开。
      一个年轻人,年龄只是弱冠,面白如玉,两条剑眉飞鬓,痴痴地站在柳树下,清澈的眼睛盯着潺潺流水,眼神却是迷茫无光,脸色更显得憔悴。
      “酌酒独饮空凭祭,一盏相思人入画。凭栏望江听流水,何人伴我数落花?”
      白衣少年吟罢,在河边小几上铺开画轴,提起笔凝眉深思,却不下笔。
      白衣翩翩,天地寂静。过了许久,少年最终长叹一声,自言自语道:“苦也!”掷笔不语。
      过不一会,少年又拾起笔来,闭目苦思,又是掷笔于几。如此反复,直到月上柳稍头,那画卷上面还是空空如也。
      那少年人眼睛还是悠悠地看着那流水,一直到了蝉鸣蛙叫,才收拾东西往镇里的客栈缓缓走去……
      小贩的吆喝,蒸笼掀开发散的腾腾雾气,宣告了斜阳镇新一天的开始。
      虽然是边陲小镇,来往客人总是不少的,热闹的集市里单客栈就有了好几家。“有义客栈”,便是其中之一。
      “店家,给我来碗茶和一个馒头。”
      “好嘞!”
      坐在客栈靠门位置的,正是那个白衣少年。一碗粗茶,一个馒头,这样的早餐,怕是任谁都没胃口。那少年倒是不以为意的样子,一口一口地凿在馒头上,像工匠面无表情的在做一项无限重复的工活。
      “少爷!可找到你了!”
      循声看去,一个虬髯大汉走进门来,他的身后是几个农夫装扮的中年男子。几个彪形大汉一拥进门,把个门堵了个严严实实。
      “老爷下了死命令,少爷也别怪小的。馒头就茶怎么比得上大鱼大肉的?你们愣着干吗?还不请少爷回府!”
      那少年起身就要从偏门跑出,虬髯客一挥手,身后的几个人一拥而上。
      那几个人一出手,就显出本事来。只是抓住少年衣服,却不碰他身体,就制住几大环节,俞穴。那少年显然不会武功,胡乱挣扎了几下也只好束手就擒,只是嘴里不停地咒骂。
      正在这时,门外响起嘈杂的马蹄声。
      马蹄声一驻,“哗啦啦”一阵响,听得那些人翻身下马,又要挤进来。
      这下可好,别说小小客栈,这小小斜阳镇都容不下这些江湖豪客了。
      虬髯客看见这一票人马,眉头也是一皱,朝手下使了个眼色,示意不可轻举妄动。
      刚到的这拨人大概有十个,为首的是个穿华服的公子哥,后面几个衣着也颇为华贵,面色更是不善。
      为首的公子见了虬髯客一干人,行了个揖,微笑道:“请便。”
      虬髯客心下松了口气,说道:“请便。”
      那华服公子转过身,向着大堂最靠里的一张桌子望去,悠悠说道:“向之奇,你还不现身么?”
      众人齐声一呼,显然极是意外。闻言望去,果然看见一个穿着皂角袍的壮汉在自斟自酌。
      小小客栈本是一眼望尽,但如此一条大汉刚才竟没人发现。虬髯客显然是个老江湖,马上察觉到这个人的敛气收息的功夫炉火纯青。
      那个汉子站了起来,一张方脸两道浓眉,不是向之奇是谁?
      “机关城的朋友别来无恙。”向之奇盯着来人手腕的老茧说道。
      华服公子一行人不禁脸色微微一变,那公子肃然道:“好眼力。”
      “不敢。不知道列位找在下有什么事。”
      “哼!既然知道我们来历,何必明知故问?”那华服公子说到这里,脸上神色甚是懑懑,话语间都带着煞气。
      余下那一行人也无不脸现悲慨,各自握紧了拳头。
      向之奇见状默然不语,他本来就寡于言语,况且他心里也清楚,这些人报大仇而来,岂是三言两语可以解释打发
      “哼,你这奸贼使的下三滥害死老城主!”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
      向之奇眉头一皱,冷笑一声,凛然道:“多说何益。”
      当下看热闹的人群中“轰”一声议论起来,毕竟无双城一战众说纷纭,有说公输极自杀,有说公输极临阵暴病而亡,此刻听得向之奇这么说,竟是自己承认杀了公输极,人人都觉得这热闹果然没白看。
      “爽快,那我问你,你跟不跟我们走?”阴恻恻的声音传来,让周围看热闹的好事者心里连价叫好。
      向之奇一言不发,但见他的手掌虚握,目光炯然,显然已经是凝神戒备。
      无双城一战,虽然最终告负,但是向之奇在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悍勇之名早就传播四海。众人见他临危不惧,不怒自威,心里都不禁佩服。
      “好一条汉子!”那白衣少年在虬髯客手里还不忘喝声彩。
      虬髯客脸色一变,低声道:“不可多言!”
      那少年哈哈一笑,低声道:“宋叔叔,你瞧咱们人虽然少,也该和这位英雄一样,堂堂正正和机关城高手大战几百回合,怎能坐等渔翁之利?”
      他这话顺眉低眼,似乎是要不叫人听见,偏生声音不小。离得近的众人一听,又是“呼”的一声。
      机关暗器讲究听声辨位,那华服公子显然耳力也是上佳,脸立马一沉,斜眼瞧着虬髯客,防范之意尽在脸上。
      那虬髯客着了这一道,正想速速脱身免惹是非,只听得一声破空尖啸,声音凌厉已极。他终究是个江湖老手,一个侧身。只听得“啊!”一声惨叫,虬髯客身后的一个伴档眉心留下针眼大小的点,呕出黑血,倒地而亡。
      “够警觉,好功夫!”华服公子赞道。
      虽然对方突施重手杀了一人,但是听到这样的赞美,虬髯客的黑脸惊怒下也不禁浮起得色。
      这一丝得意还没持续多久,那黑脸便像开了大染坊,红一阵绿一阵。
      只见华服公子背对着自己,这句话却是对里桌的向之奇说的。向之奇面前的桌子,赫赫钉着十来支小箭。说是箭,倒不如说是针可能更合适些。
      这些袖箭如此轻薄,任是再强的高手,也无法在一瞬间往前后两个方向发射,是以以机关发送。这样迅猛的暗器,能闪身避过已经了不起,但是向之奇凝力在袖上一把拂开,借力打在桌上,气劲之猛另说,不打翻桌上碗碟,那是更加难得的巧劲了。
      虬髯客心里真是又羞又恼,只盼着刚才自己的黑脸遮掩了自己不堪的形状。
      华服公子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其实也不禁暗暗心惊。这一拨箭自袖里发出,分射两向,快绝无伦,更兼箭本身细如牛毫肉眼难辨。本来射向向之奇的也只有一箭,但他见向之奇侧肩一动,只是反手若有若无地一拂,袖箭在空中就已经颤动不定。在一瞬间,连忙扣动手上机括。机关城的机关术也是依操纵者的强弱而定,这“连弩疾射”的手段自然也是一绝,正所谓“一瞬九矢”,全靠手上的巧劲手速。华服公子自负这招克敌必胜,却不料九矢加身,却给向之奇轻轻巧巧化去,表面上落落大方,心里不禁又惊又怒。
      那虬髯客见向之奇亮了这一手,知道此人武功高强,内力浑厚,便增了和华服公子一行人作对的胆气。况且对头连脸都懒得转就杀了自己一个兄弟,这仇不报,岂不是众目睽睽之下做了大乌龟。当下大喝一声“欺人太甚!”,刀光舞作一团罩住身前,直奔华服公子而去。
      那公子几个属下使的都是古怪兵器,剑头带弯勾,剑身也是凹凸不平,显然多有机关。虬髯客使的一把大背金环刀,舞动起来“叮哴哴”响个不停。机关城精于制作工巧和机关掌控,武艺却是平平。这小小客店,乱发机矢很容易误伤自己人,所以虬髯客这么一冲,他们手忙脚乱,落了下风。
      向之奇在旁边看得清楚,听得明白,心里转了几个主意:这黑大汉是被那白衣服的公子摆了一道,现在他们打作一团,正好脱身。只是这小公子和我素不相识,却对我仗义,我也不能弃他不顾。立下了主意再抬眼看时,原本押着那个白衣少年的人也加入了战圈。那公子哥被五花大绑,嘴也被封住了,只能咿咿呀呀乱扭,一双眼睛,不住地往外边路上看热闹的人使眼色,显是希望有人能给他解开束缚。但是这强人火拼,谁愿意没事来趟上一脚?
      向之奇一掌打飞近身的机关城弟子,看准了一侧窗户,纵身一跃,破窗而出。
      华服公子听见响动知道有人逃跑,但那虬髯客“大漠金刀刀法”一招招使得大开大阖,华服公子只觉得刀风拂面,应付不及,哪能分身来阻止向之奇。
      向之奇破窗而出,却不逃走,反而绕到前门。见那白衣少年兀自在那扭动使眼色,微微一笑,一个箭步逼开旁人,五指往背心一抓一提,挟在腰间,踏起大步,往北而去。
      白衣少年只觉得两边的房屋不断倒退,一盏茶时间,房屋渐少,全是树木荆棘。向之奇挟人疾跑,气息一丝不乱,身形灵动迅捷,胸背腰腹却不起不伏,白衣少年这长力也得咋舌。
      跑了十几里路,向之奇才顿住了脚步,找了一个荫凉地把白衣少年放了下来。
      那公子哥一解开束缚,嘴里不住地“呸,呸”起来,想是被封口的破布堵得慌了。
      “此去斜阳镇十五里,想必已经安全。公子请便。”向之奇说罢,转身往回走。
      “向向兄!”
      向之奇一怔,道:“什么事,小兄弟。”其实向之奇已经三十五六岁,那白衣少年顶多是弱冠之龄,叫一声叔叔也不为过,可他称呼向之奇却学着江湖人那般称兄道弟,向之奇心下颇感好笑,脸上也挂着些许笑意。
      “多蒙搭救,那个那个,那边是回斜阳镇的路,向大哥走错了吧。”少年说道。
      “我正是要回斜阳镇,对得很,没错啊。”
      那少年一脸不解。向之奇爽朗一笑,说道:“适才使大刀的汉子被小兄弟兜进这浑水,我向之奇自己夹着尾巴先走,未免太不道义。现在回去,好歹能罢免这无谓争斗,少伤性命。”
      那少年脸上一红,随即正色道:“今日才知道向大哥为人,世人之言,果然都是狗屁!如此英雄,怎会对一残疾老人痛下杀手,更怎会做那五马分尸的下三滥手段!”
      原来那日无双城大战,战后清点,公输极的尸体被人有意摧残,导致尸身四下散落,时人宁愿生无住所,也不能死无葬身之地。公输极偌大名气,又深得无双城百姓拥戴,一时间消息传开,都道是向之奇所为。昔日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受后人诟病“怨毒之于人甚哉”,英名尽扫于地。向之奇本来名气也不甚大,这一来却是大大出了个臭名。
      向之奇虽受世人非议,但他自求问心无愧,平日里自觉并不挂在心上。这时听这少年这么一说,对自身名声终究是有介于怀,登时大有知我者之感,重重拍了一下那少年肩膀,朗声道:“想不到,知道向某为人的,却是小哥你!”言下又是感慨又是激愤。
      那少年摇头说道:“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世人俗见,屡见不鲜!”
      向之奇又惊又喜,道:“好!凭你这句话,向某和你做朋友!”
      少年看着向之奇,神情也甚是激动,昂然道:“如蒙不弃,我们不如结为兄弟!”
      向之奇又是一怔,心想:“我现为天下人唾弃,这小哥年纪虽小,倒是不怕死,实是难得。看他穿着言行,非江湖中人,想来和我结拜也不至于害了他。”
      心下立定主意,携定少年的手,单腿跪下身去,挫土成灰,对天地拜了三拜,朗声道“今日,向之奇与这位小哥结为异性兄弟,福难同当,生死一命,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那少年神情激动,也是拜了三拜,说道:“我同向大哥义结金兰,从此之后,肝胆相照,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大哥!”
      “贤弟!”
      两人站起身来,哈哈大笑,只觉如此结拜甚是快意。向之奇笑道:“大哥这可糊涂了,自家弟弟的名字也不知道!”
      少年一拍后脑勺,笑道:“哎!那得怪小弟忘了说!木子李,马川驯,李驯就是小弟的名字!”
      向之奇微微点头,心想:义弟外表看起来文弱,名字和个性却是一样的洒脱豪迈!
      “呀,糟,说了这么久话,不知道那金刀客怎么样了。弟弟在此稍候,兄弟去去就来!”
      “大哥!我也随你同去!”
      向之奇微微一笑,摆了摆手,脚下一蹬,地上留下一个脚印,人已经跃出两丈开外。他本道自己奔行如飞,李驯毫无内功,想来只能在原地等候,不欲让他和自己犯险。谁知道,李驯叫了声“大哥慢点!”,右脚往后划了个半弧,左脚脚尖一踮。这一起势看似诡异无理,但见李驯轻飘飘地奔行起来,起初几步远不如向之奇远和快,直追出几十丈,竟也能不落人后勉强跟上。
      向之奇看他脚步虚浮,每一步都似脚不沾地,像是踏着云要飘起来一样,心想:原来我这把弟还有这门轻功绝技,我是远远不如了!只是这诡异步法,似乎哪里见过?向之奇刚才在小树林,一拍李驯肩膀,已经知道他毫无内力修为。这步法如此奥妙,不会武功之人也能有这等神速,当真匪夷所思!
      这么一前一后比之前面向之奇携人疾跑,竟然来去时间也差不多少。一到客栈门口,人群早已散去,只剩下几个客栈小二在打扫地上破碎的碗筷和还未凝结的血迹。
      “小二哥!”向之奇喊道。
      那店小二正拿着麻布擦地上的血迹,一抬头,吃了一惊,连连摆手道:“二位如何敢再回来!”
      向之奇问道:“刚才厮斗的两伙人呢?”
      小二说道:“说不得!劝两位还是走为上计!”
      向之奇摆摆手,道:“你且说说情况。”
      小二显然也欲卖弄口才,咽了口水道:“你们走了这会斗得可凶了!起初在店里打,长得挺俊俏的那位公子,他们人倒不少,哪知道被那个拿着大刀的大爷砍得还不了手。那公子爷也真是闹笑话!他当时大吼一声:都是这许多无聊之人,碍手碍脚!给我射翻咯,出去外面打!你瞧这说的,不是老婆生不了孩子来怪邻居么?”
      听到这里,李向二人都忍不住一笑。
      小二又咽了口口水,显是讲到了兴处,接着说道:“他当时大吼一声:都是这许多无聊之人,碍手碍脚!给我射翻咯,出去外面打!不过这么一说,机灵的,像我,躲在柜台下面!哪敢瞧上半眼!我只听得噼里啪啦夹杂着几声惨叫。然后就是‘快跑啊!’,‘杀人啦!’叫成了一片,只听见这下是那大胡子大汉大吼‘当心!’,紧接着又是几声‘他妈的,泼狗才用的暗器!’,只听见外面叮叮铛铛乱响,打了好一阵子,声音越去越远,直到四下一点声音都没有,我这才敢探出头来。哎,店里的张三赵四看了热闹,饱了眼福,只是没命了。”
      向之奇听他说完,微一沉吟,问道:“他们往哪边去了?”
      小二想了想,说:“听声音,应是往北去了。”
      向之奇哈哈一笑,拍了下李驯,道:“我原意回来将有许多麻烦,想不到这一回反其道行之,太平无事了!喝酒!”
      李驯道:“大哥意思是他们定是往北去找我们,决计想不到我们去而复返么?”
      “正是!咱们兄弟二人今日在这痛痛快快喝结拜酒,再也没人来聒噪啦!”
      李驯听向之奇这么说,也不无乐意,道“小弟酒量不佳,但是今日也得舍命陪英雄!”
      向之奇听他不说“舍命陪君子”,却把“君子”改成“英雄”,心里反而更加高兴,只想着这把弟真是处处对我口味!
      李驯果然不胜酒力,喝了两杯烈酒已经熏熏然飘飘然。向之奇想道:我这弟弟甚是豪迈,只是年纪尚幼,我若和他对饮,恐怕坏了他这少年身子。是以也不再劝酒。
      想不到的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反倒是李驯不住地劝酒,嘴里还念叨着“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又是“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忽而意兴遄飞,忽而又潸然泪下,向之奇虽不甚明白诗词意思,但是听着也觉身心旷然,李驯敬一杯,他自已倒早已喝了三杯。只是他酒量甚豪,脸上只是微微泛红,微笑着看着李驯颠三倒四的样子,嘴里趁着闲暇,不住地说着“痛快,痛快!”
      这一喝,直喝到大半夜,月明星稀,晚风愀然。两人都觉平生快意之极处,却是在这小小酒家。
      李驯吟诗高歌,飘飘乎不知自己所在。突然,狂喜之色收敛,手伸向前方,喃喃道:“是你么?你终于你终于肯见我了么!”往前疾奔几步,扑通一声,直摔倒在地上。他仰起头来,脸上表情又是狂喜,又是怜惜,一阵凉风吹过,只觉浑身汗毛倒竖,似乎自己要融化在这月色里。
      向之奇站起来,想去把他扶起。李驯却似乎酒醒了一样,猛地站起来,只听他“咚咚咚”地上楼去,中间也不知道摔了几跤。下楼时,手里捧着带来的画轴和笔墨。他一奔到桌前,横手一扫,把桌上的酒菜扫在地上。向之奇眼明手快,两手一脚各接住了一个酒坛子,哈哈一笑,自顾自喝了起来。
      李驯脸上仍是潮红一片,眼神里透着兴奋的精光。他右手拿着一柱狼毫大笔,左手一支兔肩紫毫笔,嘴里咬着中等大小的猪鬃笔,全都饱饱地蘸足了墨水,双管齐下,奋笔画了起来。
      只见一张宣纸慢慢的填满起来,天空并不见有何颜色,却让人一眼就瞧着天高气爽,心旷神怡,河流不见有什么特别,水流却在漓漓流动,岸上的垂柳垂下的枝叶,抚在河中。
      但是这一切,只是为了衬出图中的主角。
      柳树下,青草地上,一个绿衫少女双手抱着膝盖,面前是一副古意盎然的琴筝。少女似乎坐在那儿假寐,侧着头,眼睛似闭而睁,那发丝如此温柔地轻拂在脸上,好像风也怕弄疼他,头发也怕碰疼了她。垂下的柳条映出她雪白的脖颈,青草间的空隙则微露出她不盈一握的脚踝。
      那对眸子,只是睁开了一点点。但是就这么一点点,任谁盯着都会第一次感觉到眼睛原来也会笑,也会说话。眼波流转,清丽无邪。
      李驯猛地收笔,画笔悬在半空不再落下,只是呆呆地看着画卷上的少女,脸上又是迷惑,又是惆怅,似乎哪里还没有尽善其美,又似乎这画不是自己所作。向之奇此时在旁边早已看得呆了,一是因为李驯这惊世骇俗的画功,二是因为画上女子实在太过传神,不由人不去看她。
      画完这幅画只用了一盏茶功夫,但是李驯停笔,悬臂于空却足足有半个时辰。向之奇生怕弟弟一画成痴,轻拍了下他的肩膀。
      这一拍实是极轻,然而对“入画”的李驯来说,无异于睡梦中耳边响起的霹雳。登时全身一抖,悬在半空的笔也轻颤了一下,笔上落下一根兔毫。
      这猝不及防的一根兔毫落在画上少女的脸上,两人脸上都是变色。向之奇脸上既是惭愧又是悔恨,心想义弟这大好一幅画给我算是毁了!
      不料李驯脸上却是禁不住的狂喜之色,口里呼号:“便是如此,便是如此,是她了!是她了!”
      向之奇又想:完了,我这义弟给我害疯了!心里更加倍又急又愧。
      李驯脸上难掩喜色,看也不看向之奇的脸色变化,目不转睛地盯着画说道:“大哥!多亏了你!多亏了你!神来一笔,神来一笔!哈哈哈!”
      向之奇一看画卷,那兔毫正落在少女的眉眼上,巧的是兔毫正好接着拂脸的发丝。那发丝如何之细,兔毫竟然接得天衣无缝实在匪夷所思。而更巧合的是,兔毫的下端,正挺在少女的鼻尖。这笔悬空风干已久,墨汁垂于笔末,是以兔毫的这一端蘸了墨水还没干却。这一端的墨水在少女这鼻尖淡淡化开,只一丁点,就停住化开之势。
      向之奇仔细再审视这幅画,也被这无心一笔惊得呆了。
      只觉画上少女眼眸里流出的眼神因为这丝细发的遮拦而波光流动,让人可爱可怜。而鼻尖的莹莹小痣,让画中少女灵性闪动,实在找不到词来形容,或许,“不可方物”却是最好的形容词。可以说,之前的画,和这兔毫入画,不能一比。之前的少女,和这鼻尖带痣的少女,又不是一个人了!
      毫厘之差,竟至于斯!
      向之奇说道:“贤弟,大哥是个粗人,但是昔日为官,文人大士,王侯将相府邸的山水画,人物画见过不少,绝没有你这幅如此生动传神,摄人心魄!”
      李驯脸上还是难掩兴奋之情,但是却没有骄傲自得的神色,他抱住向之奇的臂膀不住摇晃,说道:“是大哥成全了小弟!不瞒大哥说,小弟自出生以来,却是天生的穷酸文人,舞文弄墨,泼墨挥毫这一类事实是手到擒来无师自通。但是自小却有一件烦恼事!大哥面前,我也不怕羞。那就是自我记事以来,梦中总是有这女子对我这么盈盈而笑。我想上去问她,问她是谁,问她住哪儿,问她为什么在梦中也和我一样年岁地长大。无奈在梦中,说话说不得,招手招不得,到得后来,小弟但凡作画写字,脑中只有梦中的景象。只觉所画之画不如梦境之一角,竟然下不了笔,再也不画画写字。偏是每每要画梦中的景象来解开心结,却一笔也画不出来。只依稀记得,梦境所在,大概是在杨柳岸边。我就想,找遍天下的杨柳岸,也要找到梦境所在。不料!梦境所在,存乎心里,在于酒中!和大哥喝酒极是畅快,心境放空不去想那梦中之事,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迷迷糊糊只觉虚虚实实,分不清虚幻现实,竟在梦中画出了这幅画!要不是大哥这么一拍,我已睡着,又如何添这生花一笔!”
      向之奇看着弟弟如痴如狂,说得却是郑重其事,说到画中女子,眼神里更是崇敬仰慕,想他小小年纪,情情爱爱并不清楚,只是心结难解,倒似这画中女子之于他是画神画仙一样。只是这多年苦恼,今天一笔勾销,却不知幸与不幸?
      “云散天高柳色新,谁家少女解琴筝?醒来忘却身在世,轻叩画轴问姓名。”
      李驯吟罢,提笔就往画上写去。只见字字相连,圆转如意,也不知是画以字显,还是字是画添,浑然一体,诗意更是画意!
      向之奇虽不如李驯醉心诗画,但是也知道眼前这诗画确是世上双绝,不,是一绝,诗画一体,当是一绝!
      李驯写毕,又是愣愣发呆,向之奇察言观色,哈哈一笑,说道:“弟弟,哥哥说得不对你别见怪!”
      李驯痴痴地说:“大哥但讲无妨。”
      向之奇说道:“大哥看来,只有一字能形容贤弟你了!梦里的事本是虚幻之极,你却为此抛弃安逸生活远走他乡。现在,大哥看你的样子,定是不甘于就这么一幅画了结这个梦,又要去找梦中的地方,梦里的这位姑娘了!所以,有个字,很能形容你呀,那就是‘痴’!”
      李驯听完,叹了口气,道:“哎,大哥说得丝毫不差。只是,只是,不知道又该哪里去找?”说完,竟然怔怔流下泪来。
      向之奇知道每个人天性使然,劝也没用,只是摇了摇头,想着这个把弟这样天性纯真,心里受的苦实在多于普通人不知几何。
      两人默然良久,向之奇才开口道:“做兄弟的也不得不劝你一句,梦中之事不可不信,也不能全信,万一这世上再无此地,又或者有此地,无此女子,你岂不是要枉此一生?大哥也知道,你是听不得劝的。但是大哥看你又没武艺,虽然不知在哪里学了好俊的轻功,这么在江湖上闯,实在是让我放心不下。弟弟不嫌弃,大哥身上会的,全都教了你怎样?”
      李驯一听,心里也深受感动,深深鞠了一躬,向之奇急忙扶起。李驯道:“小弟生平最不喜征杀伐戮,学武一事多谢大哥了。只是这画中仙境,穷此一生我也要寻到,那定是世外桃源,天上人间的所在!”
      向之奇也无可奈何,心想:这弟弟当真痴得狠了,我不杀人,难道人就不杀我?要是这样,天下早就太平无事了。
      向之奇道:“那你学这手轻功,就是因为轻功不会伤人了?”
      李驯点点头。
      向之奇又说道:“你知道武功会伤人,却不知道不会武功也会伤人。当你的亲戚好友受人屠戮,你却只能纵起轻功逃之夭夭,这难道不是伤人么?”向之奇说这番话的时候很平静,但却于平静中透出自然的不容辩驳的威严。
      虽然说得不错,但是向之奇转念一想:人各有志,兄弟讲究意气相投,我做大哥的,怎么能像教训孩子一样教训义弟?当即转了话头,说:“习武也没什么大不了!但贤弟轻功却是了得,不知道是哪门哪派的功夫?”
      李驯听他不再说习武的事情,心中暗自欢喜,道:“这门跑路功夫,名字起得很是夸大,叫‘蹑云逐月’。”向之奇哦了一声,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道:“我认识凌霄城的白无常老前辈,他的轻功臻于化境,使的是梯云踪,这门功夫分为三境界:人梯,云梯,天梯。我看贤弟的这门功夫不像这三梯之列啊。”
      李驯啊了一声,道:“大哥认识白伯伯!?”
      向之奇听他这么说,心里猜到了七八分,说:“实不相瞒,我这条命是他老人家救的。弟弟是凌霄城的人?”
      原来当日救了向之奇的,正是白无常。他轻功卓绝,脚步轻灵,趁向之奇心境大乱之际背后突施点穴,居然一举成功。兵荒马乱,他给向之奇换了一身帝军军服,携着他跑了出来。逃命之后,向之奇养了几天伤,白无常却不见了。来去无常,正是应了“无常”两字。
      李驯点点头,道:“白伯伯确实是个大好人,只是嗯,我这门‘蹑云逐月’是父亲教的,他说这是李家独门轻功,不过甚是难学。我一学,篇首什么‘缩内经于周身使如无物’真是一点不懂,还有什么‘内劲收发,尽吐不纳’,一点没用。到后面哪知却是简单得很了,就是一些步法。父亲说我什么武功都不会,内经空空如也,所以这最难的一关‘溺劲’就这么稀里糊涂过了。而后篇最难的步法暗合八卦易学,我又自小就喜欢摆弄奇门八卦,占卜算数,所以学这门功夫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一路上挨了这么久,没被那个大漠金刀宋全发给逮住,全仗了这跑路神功!”
      李驯接着道:“大哥,这‘蹑云逐月’不传外人,你我是兄弟,不是外人,我把秘诀写来给你吧!”
      向之奇微微一笑,道:“不知你父亲会这‘蹑云逐月’么?”
      李驯挠挠头,又摇了摇头,道:“父亲曾说,白伯伯的梯云踪不下于他。倒没听他说过‘蹑云逐月’。”
      向之奇接道:“缩内经于周身使如无物,单是篇首这句话,世上练武之人都只能望而却步了。况且凌霄城李城主绝学,又是家族秘笈,大哥也是不愿去破你家规矩的。”
      原来,李驯正是凌霄城主李悉之子!
      李驯笑笑,说道:“大哥没问,我就没说。万一因为爹的缘故,大哥不和我结拜,岂不可惜!”
      向之奇道:“弟弟想得太多了!大哥交朋友贵在交心,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乞丐,都是我的好兄弟!其实这下大哥反而放心,凌霄城多大名气,谅这路上小毛贼不敢动你。”
      “其实小弟离家出走,时间也不短了!我爹派人多方寻找,之前派来的人都是言语相劝,我哪里理那些人,后来爹可能急了,派来的人却都是来和我为难。那宋全发就是其中一个,外号‘大漠金刀’,自称是凌霄府门客,追了我好一路。幸亏大哥搭救,不然给抓回去,一辈子出不了城啦。”
      向之奇道:“哈哈,这样一来,大哥却是和弟弟告别在即了!因为我此行正是要去凌霄城。”
      李驯奇道:“那是为何?”
      向之奇于是把无双玉临行授剑和深夜出城的事简略说了一遍。
      当向之奇说到无双玉曾说 “无双城老少性命,都在将军的剑里。”的时候,从怀里拿出一卷细帛,对李驯道:“这就是无双剑里的东西。”
      向之奇又说:“只是我没想到少城主说的却是实指,直到城破,机关城的公输城主一语道破,才发现了剑中有暗层夹着这么一个东西。只是这卷绸帛上写的字很是奇怪,我问了许多人,都说不识这些文字。”
      李驯道:“大哥不必自责,我想那句话也却非实指,否则无双剑这么重要的东西,难道是用来放谁都不识的锦囊妙计么?”
      向之奇点点头,道:“这也是我心中老大不解的地方。所以我想去凌霄城,看能不能找到城主,好弄个明白,问个清楚。”
      李驯道:“我离家离得早,也不知城里有没有来这么一伙人。不过大哥,小弟却敢说,什么奇怪文字,如果我也不认识,其他地方不敢说,凌霄城内想是没人认得了!”
      向之奇脸上登现喜色,展开了那卷帛书。
      此时天之将晓,灯下看那文字,或歪歪扭扭,或弯弯曲曲,都不是汉字笔画。那帛书泛黄,上面文字颜色既有朱红,也有金色,黑色,乍看倒更像是一幅画。
      李驯手指顺着字一字字划下,似乎每个字都想了许久。
      过了良久,他摇摇头,拱手道:“艰深晦涩,小弟破译不出!”
      向之奇眼里也止不住失望之色。
      李驯接着道:“大哥也别灰心,这文字所属来历,小弟却是知道的。这应该是西域的吐火罗文,这门文字早已灭绝,据说世上能翻译这文字的,屈指可数寥寥数人。我之所以知道它,还是很小的时候,有个福建莆田少林寺的老和尚来家里做法事,大家都叫他慧善法师,他的摇铃上写着这种文字。当时大师还教了我几句,他说他在研究这门文字,只是距离大成尚远。我还记得他夸我记性甚好,又有天赋,等他贯通了再来教我呢!”
      “老和尚?这位大师不知现在年纪多少?”
      “少说也有六七十了。”
      “六七十,玉城主年纪也就二十四,那我就算拿了这帛书给城主看,他也定是不识了!”向之奇说完,心里也是踌躇不定:到底城主临战出走和这帛书有没有关系。看城主临走的样子,又不像知道这帛书的存在。
      想了一会,向之奇自言自语道:“也不知道那个慧善还在不在。”
      李驯道:“那慧善和尚如果还在,应该还是在莆田少林寺,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和尚就算跑了,顺庙摸光头,也是能找着的。”
      向之奇站起身来,道:“那却有一件麻烦事要麻烦弟弟你了!”
      李驯笑道:“大哥北上辽东寻城主,小弟南下莆田译经书!”
      向之奇哈哈大笑,道“正是此意。”
      李驯说道:“如此甚好,这巴蜀以北我也逛得差不多了,正好南下瞧瞧。只是我有个主意,我们把这份帛书拓出一份,大哥就拿着原件,万一无双玉城主有什么计较,大哥也能呈交。我就拿着拓本去莆田问问,这样万无一失!”
      向之奇拍拍李驯肩膀,说道:“好弟弟,你年纪不大,心思恁的缜密!就这么办。到时候不管有无消息,八月十五咱们兄弟俩在此相聚,怎样?”
      李驯一听,竟然泪水盈眶,说道:“哎,此去一别,好久不能再和大哥喝酒畅聊。”向之奇心里也颇为伤感,但是大事为重,他又是个闯荡江湖,久别家人的硬汉,是以只是叹了口气。
      李驯随身带着四宝,拓印一事也不在话下。
      两人这一夜称得上言无不尽,直聊到日上三竿,当真是不知“东方之既白”。又喝了几杯酒,李驯年幼,体力酒力比不上向之奇,只一小会不说话,就趴在酒桌上,这回却不是醉倒,是睡着了。
      向之奇见状,背了他上客房休息,又打点了一下琐事,留下字条,自己挎上简易行李,出了客栈,大步往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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