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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他们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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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后,我独自一人呆在园中,陷入了沉思。黑夜来得很快,当我从胡思乱想中缓过神来时,夜幕已笼罩了校园,千百盏路灯渐次亮起来,照得校园一片通明,彷如白昼。夜出散步的闲人宛如幽灵,在寂静的校园里飘来飘去。
夜静谧,墙外的马路一片昏黄,柳枝轻摇,偶有车辆疾驶而过,卷起一阵喧嚣。像是平静地湖面起的一丝涟漪,眨眼间又恢复了沉寂。
“是时候回去了。”我自言自语道。
于是爬起来,藉着那抹昏黄的灯光归去。
见我回来,室友们大抵是惊奇的,他们七嘴八舌问道:“你去哪儿啦?”
“四处走了走。”我回答说。
“难怪在教室没见着你。”
“诶,泰文,是不是和静荷同学幽会去了?”孟庆伟挤眉弄眼道。本以为我的暗恋是在隐秘中进行的,却不料外人早已有所察觉。
“没有。”我冷静地反驳着。
“那就是被她把魂儿勾走了,瞧,自从她来咱们班后,你可不太正常了!”孟庆伟嬉笑道。
“很明显嘛,我们早看出来啦!”其余人笑着附和道。
我突然觉得格外烦躁,于是提高了音调不耐烦道:“没有就是没有,猜来猜去的有意思没!”
他们脸上的笑于是定格了,嘀咕几声,不再问话。我爬上床,迷迷糊糊睡去。
似乎做了个悲伤的梦,醒来时已是黎明时分,一抹灰白从玻璃窗透射进来,微微驱散了黑暗,使我能看清拖鞋模糊的暗影,七零八落地散在地上。正中央是一张长条书桌,其上凌乱不堪地摆放着书本和餐具,书桌的一边就是孟庆伟的床,此时他的睡相看起来十分可笑,像是在和被子扭打一般,当然其余几人的睡相也好不到哪里去,都半斤八两。枕头上犹有几分湿气,显然是昨晚的梦所致。泪水干涸后将睫毛黏成一团,格外的扎眼。于是起了床,洗漱完毕后拿起书本出了寝室。
我在揽月亭复习了这周的功课,又将习题做了一遍,天色便一片通亮了,蓝天白云倒映在水中,使我产生一种错觉,仿佛那池水有如蓝天一般浩渺无际,又如大海一般深不见底。
赏鱼人又来了,鱼依然是这些鱼,人依然是这些人,今天重复昨天的事,明天又重复今天的事,乐此不疲。我整理了自己的书本,料想静荷也快到了,遂快步往寝室跑去。
我在寝室楼下正巧碰见了她,其时她正背着书包四处张望,许在查探328的所在,她犹犹豫豫了片刻,终于下定了决心一般,转身就要离去。我欢喜地迎上去说:“静荷同学,你来啦!”
她吃了一惊,慌不迭地侧过脸来,捂着胸口道:“吓死我了,你从哪冒出来的呢!”
“呃,我不是有意要吓你的。”我说。
她瞧见了我手中拿着的书本,于是恍然大悟道:“原来你早早就起来学习了,还以为你在睡懒觉呢,正犹豫要不要叫醒你。”
“既然这样,我们就直接去教室吧,正好有些题不会做要向你请教。”
“恩。”
教室的门早已打开,里面坐着三五个同学,正埋头苦算。我们一前一后地进了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定,将书本摊开。她伸着纤细的手指指着几个不懂的地方向我讨教,在我看来都是些很简单的问题。就我所知,她是异常聪慧的,想来不至于弄不懂的,但略加思考,我已知晓了原因。开学一周后,她才转来我们班的,听老汪说她原本是邻近区县的学生,成绩优异,长得又乖巧可爱,因此很受老师们喜爱。却不知她为何转校,这点老汪似乎忘了提及,而在当时我们大多对此不感兴趣,所以也就成了谜底。
几乎只用了半个小时,她就掌握了所有的要点,开始着手解题。她的字很是秀气工整,整齐划一的小个头,凸显着几分女儿家的娇气,不似男生的字迹那样带着几分豪放的男儿气概。
“你的字写得真不错。”我忍不住赞叹道。
“谢谢。”她抬起头来微微一笑,马上又埋头疾书。
认真时候的她是那样文静柔美,有一种超脱世俗的惊艳。看着她,你会由衷的想到海棠,从不像玫瑰一样炫耀自己的芬芳,只是静静地开在那里,就算无人欣赏,也会从容绽放自己的那份美丽。
这份美丽过于脆弱,你会由衷为其担心,害怕它的凋零,害怕它被风雨摧残。
从始至终,我的心未曾有片刻安宁,一直在想着她和冯国华的事。她是一个聪明的女生,自然懂得规避危险,我自是这样告诉自己。抑或如此,仍然放心不下。踟蹰了许久,终于鼓足了勇气。
我说:“静荷同学,你和冯国华是怎样认识的呢?”
“他啊,前些天来学校上早课,在校门口遇见的。”她面带着笑容如是说,“那天起得迟了,就没有吃早餐,到了校门口正饿得难受时,他突然来到了我的面前微笑着说‘同学,今天我妈妈给准备的早餐太过丰盛,我吃了一半,已经饱了,浪费掉未免可惜,就送你吧,权当认识一下,多交一位朋友。我爸爸常说‘出门在外靠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我想他说的应当不会有错,所以请收下吧,我叫冯国华。’”
“你瞧,他是不是挺有趣的!”
她仍然自顾自地说:“下课后,我见他去超市买东西,才知原来他将自己的那份让与我吃了,而自己饿着肚子,真是难为他了!”
我莫名的感到一阵的难过,归根结底,她是不太相信我说的,毕竟我俩不相熟,不信任却也是人之常情。若是其他人的这样做,到是无伤大雅的,可是她竟然也如此。
尽管如此,我怎能就此罢手呢,看着她一步步滑向深渊?我做不到。
“你很喜欢他?”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就连三岁小孩也能倒背如流的,对于我来说却仿若一块块巨石,压在我的舌尖上,每一个音节的吐出都是那样的艰难。
她没有回答,但从她脸上的笑我已然知晓了答案。
“可是他有女朋友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你肯定是误会了,他都同我说清楚了,只是朋友。”
“亲吻呢?难道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
“他说那是谣言,是子虚乌有的,一般人都不会相信,只有那些嫉妒他的人才想借此破坏他的名声,以慰己心。”她说这话时,一双大眼睛眨巴着看着我,那含义不言而喻,只有我在她的面前说过那样的话。
然而我仍不死心。
“静荷同学,他长得帅气,穿衣有品位,又很有钱,这些我都承认,可是,他的人品,他的风流韵事……你大可到校园四处打听,定会明白我所言非虚!”
她的脸一下子阴沉了,好似回到了原点——第一次见面时那种冷漠淡然的表情。
“泰文同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背后嚼人舌根,我看错你了,以后学习上的事不劳烦你!”
埋头苦思的数人俱抬起头来,眼神中尽是惊惧。她三两下将作业本收进了书包,携着腾腾怒气大踏步出了教室。他们略带鄙薄与不屑的眼光向我直射过来。或许在他们的猜测中,我是祈盼得到天鹅青睐的那只癞蛤蟆,不自量力的小丑,或者是痴心妄想症患者,又或者是爱情的阴谋家。
平常时候,我会面红耳赤,在极度的羞怯中不能自已,然而这时,我却异常的冷静,深入骨髓的悲戚便愈发明晰。痛到灵魂深处,□□麻木,神情恍惚。
至于怎样回到宿舍的,我早已记不清楚。醒来时已是周一清爽的早晨,天色已然透亮,窗明几净,一抹骄阳笼罩着窗台上的那株太阳花(我在春天时候种下的),于是它的在夜里微微合拢的花瓣渐渐舒展开来。
我暮然起身,坐在床上遍忆昨日的光景。记忆被偷走一大片,已是残缺不全,只有她决绝离开时的背影依然完整,像脑海中反复播放的影片,悲伤源源不断地涌进心间。
“你可醒过来了!”孟庆伟松了口气,仰头道。
“恩。”我嗡声回答。
“可把我们吓坏了,你一声不吭地回到宿舍,倒床上就睡,半夜里还说梦话来着!”
“什么?”
“听不太清楚,好像是‘为什么’,一连说了三次。”他顿了顿,好奇地盯着我,“昨天发生了什么?不妨和我说一说,闷在心里对身体不好。我们是同窗好友,彼此之间排忧解难是应该的,你可不要太见外咯!”
“我没事。”
“既然没事,那可得赶紧了,早自习你没去,老汪问起,我只说你身体不舒服,到校外求医去了。算算时间也该瞒不住了,所以我才借着下课时间跑回来叫你呢!”
“谢谢。”
或许我突然的道谢使他有些受宠若惊,是以慌忙摆手,憨笑着连声说‘不用谢,应该的,应该的’。原来他也有很憨厚可爱的一面,这是我从未见过的。
“你搞快点,我先回教室去了。”他转身出了宿舍大门,接着走廊里响起一阵急促的哒哒声,那声音一路向下,沿着楼梯回旋,不多时已是从宿舍楼外的水泥地传来。伤痛只是成长过程中的小插曲,生活还得继续,我对自己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