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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   爱德华穿着一身白色工作服,在一块石头上面涂上一层薄薄的胶水,随即又把另一块石头垒在上面。
      “这是在做什么?”璟瞪大了眼睛。
      “我的新作分子胶,可以把不同物体表面分子的相对运动提高了100000000倍,我正在试验把这两块石头融合成一体。”
      “这大概需要多久?”
      “不清楚,上次融合两张A4纸花了45分钟,这个怎么也要一两天,这还是同质物品,哦,璟,你怎么在这儿?”爱德华站直了身体,一脸惊讶。
      “事实上我已经站在这里一个小时了”璟撇撇嘴“也许我下次应该派只信鸽来”
      “抱歉,璟,”爱德华揉揉酸痛的眼睛,“我最近有点睡眠不足。”
      “嘿,那正好,伯森从中国新运来几个药蒸笼,一起来吧!北冥家族的祖传秘方,缓解压力,舒缓神经。”
      璟连拖带拽,也不晓得爱德华到底多久没好好吃饭,小璟居然可以轻轻松松的把他运过后墙。
      “伯森哥,把浴室的药材准备好,再给爱德华拿一些吃的,这家伙快把自己饿死了!”
      两个人换上舒适的丝绸睡袍坐在蒸汽缭绕的浴室里,空气里有一股好闻的中药味。
      “怎么样,爱德华?”
      “说实话,有点晕,”爱德华咬了一口茯苓饼,古怪地味道差点让他吐出来,爱德华准备偷偷把茯苓饼丢掉,为了不让璟发现,他试图转移话题:“璟,我一直有个问题搞不太明白,可以请教一下你吗?”“
      “真罕见,说吧!”
      “北冥是个姓氏吧?他们一直叫你北冥小少爷,可你却姓陶?”
      “唔,这个比较复杂,北冥家族某种程度上说是一个母系氏族,可以被称为家族成员的只有家主的直系子女和得到家主承认的旁系。平时的证件上我们都是用的父姓的名字,但在在家族内部我们还有一个用北冥做姓氏的名字。”
      “璟,你的另一个名字是什么?”爱德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飘渺。
      “北冥孝齐,或者你也可以叫我七七。”
      “很好听,但是我觉得不必再麻烦多吉了,我叫你璟就可以了。”
      “谢谢,爱德华,认识你真好,下周我们一起去画廊怎么样?”
      “爱德华?爱德华?……哦,伯森,快来啊!爱德华晕倒了!”
      。。。。。。。。。。
      安迪拎着从中餐馆捎回的炒菜和米饭还有一大袋特地绕路买来的水果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小屋。
      “珍,我带了些水果和食物来,宝宝需要营养,哦,珍,你怎么又在画画?说过多少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颜料对身体不好。”安迪一边责备着一边把珍从画室里把她轻柔地扶了出来。
      “画笔是我的生命,安迪,我不能抛弃它。”珍扶着八个月大的肚子,坐到饭桌旁,略有些不满的说。
      “好吧,那,随你。”安迪抓抓头,把带来的食物在餐桌上摆好。
      珍拿起筷子笨拙的夹了几口菜,觉得有些食之无味,她看看安迪,小心地问道
      “……安迪,最近,有麦克的消息吗?”
      “没有!”安迪赌气一顿大吃,差点把自己噎住。
      “对不起,安迪,我……”天真如珍妮也知道自己惹安迪生气了,她不安地摆弄着手指。
      “算了,我知道你放不下那个混蛋,过去的事儿就让它过去吧!”安迪从食物中抬起头,“最近画廊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没了麦克带来的朋友,画廊里连个蚂蚁都不会爬进来,或许要等我死了它们才会变得值钱吧!”珍妮自嘲道。
      “别说那么不吉利的话!”安迪皱起眉头,他不懂艺术,但是直觉着珍妮的画十分好看,画面上跃动的色彩就像有生命一样,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有钱人宁可花大价钱来买一块沾满乱七八糟颜料的画板也不愿意买珍妮的心血之作。安迪试图转移话题:
      “珍,你打算给孩子起个什么样的名字。”
      “我早就想好了,”提到孩子,珍妮温柔地笑笑,
      “女孩的话就叫露西,男孩的话,就叫安迪。”
      。。。。。。。。。。。。。。
      “下去办吧!”一个穿着红色和服的女人跪坐在榻榻米上,对着身后的下属吩咐道。和服上的樱花开得炫目。
      “是,大小姐。”
      阳光被门窗切割成整齐的形状投进房间,女人的脸一半被隐藏在阴影中,她长得很美,但光影让她的表情变得晦暗不明,她用染着殷红的指甲的玉手翻过面前的一页诗经,用日语缓缓地念到: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优哉游哉,辗转反侧。”
      。。。。。。。。
      璟和爱德华下了车,颇为不习惯的望着面前的人流。
      “这样算火爆吗?”
      “据我所知,相当不错。”
      “感觉像回到了中学时代的食堂。”
      爱德华理解地拍拍他的肩膀两人走进了画廊。
      “最近学习欧美艺术鉴赏有什么心得吗?”
      “很多心得,要先听哪个?”
      “对比的怎样?”
      “嗯,让我想想,中国画的人物大都长着同一张脸,扣模子似的标准化生产,而油画里好像同一个模特换了个动作和衣服又坐到了另一幅画里,这个是共同点,呃,中国工笔画多数喜欢描绘衣饰的美丽华贵,由衣辨人,主大仆小。写意不注重形似而注重突出人物的心境和气质,油画则充满了肌肉的线条,虽然有点过于裸露,但是充满了对人体本身的美的肯定,我无法评论这两者的好坏,但是油画经常画的过满,所以欣赏起来很累。”
      “大卫的作品呢?”
      “他的看起来就好多了,给房间留下了一些空间,总算是明白过犹不及这个词。”
      “哦,我不觉得他听过这个词。”
      “呵呵,我还喜欢拉斐尔,他的人物给人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他一定对他的模特有很深的感情,他在描绘一个他爱的人而不是一个冷冰冰的神。”
      “这倒是真的。”
      “嗯?”
      “没什么,继续说。”
      “现代的艺术家有很多都是画家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进行臆想,等着那些附庸风雅的家伙,投机者,或者和他们一样迷茫的人来评头论足,待价而沽,我不喜欢这样。”
      “我怎么觉得这是一种艺术家的常态?”
      “所以我才不想当个艺术家,现实的生活和理想的艺术紧紧挂钩是可悲的,哦,什么东西?”
      璟只顾着和爱德华聊天,没留神被脚下的一幅未挂上去的油画绊了一脚,他扫了一眼差点绊倒自己的罪魁祸首,然后就迈不动步子了。
      璟如获至宝地抱起油画,迷恋的说道:“爱德华,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爱德华凑上前,这是一幅描绘春景的作品,你可以在上面找到所有春天特有的花朵,草木,残雪,归鸟。每一个都画的细致入微,栩栩如生,你几乎可以闻到花朵的香味,抚摸鸟儿的羽毛,但是具象的却只有一半,其余的部分被用相应的颜料,粗犷的笔法,抽象的色块一带而过,似乎是画家突然对所有的美丽失忆了,只得用这种方法来搪塞一下。它们交织在一起,像梦想与现实无穷无尽对抗和撕裂,整幅画作充满了特属于春天的绝望以及希望。
      “伯森,去帮我问问画展的主办方,我要买下它。”
      璟痴迷的用手指拂过画面上跃动的色彩,用对待初恋情人一般语调说道:
      “爱德华,你看它的色彩多么明快,你看它的线条,多么……”
      “少爷,”伯森很快回来了。
      “怎么?”
      “这幅画作不是属于这个画廊的。”
      “哦,这样,也许是隔壁的画廊弄错了也说不定。”璟看了看画上的署名,珍妮。诺兰。
      伯森走上前,在看到有些破损的画框时皱了皱眉头,他小心地取出油画交给璟,用力掰下了一块画框放到鼻下嗅了嗅。
      “不管作者是谁,看来她都惹上大麻烦了。”
      。。。。。。。。。。。。。。。。。。。。。。。。。
      安迪正在大汗淋漓地送外卖,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奋力从快餐盒里伸出一只手按下了接听键。
      “和记中餐馆,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是我,安迪,我刚刚在我的颜料箱里发现了一些东西,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快回来啊!”
      珍妮的声音有些颤抖,把她的恐惧明明白白地传递给电话另一头的安迪。
      “先别乱动,镇定下来,我马上就到”安迪把手上的快餐盒扔到路边,掉头朝珍妮家一路狂奔。
      。。。。。。。。。。。。。
      经过一系列艰难的寻找,璟得到了珍妮的住址。
      “怎么还不到,我迫不及待想见见这位天才画家了。嘿,那不是安迪吗?”一个黑色的身影从马路上一路横冲直撞地闯过,把路面搞得一团糟。
      “安迪还有一个电影特技的工作?”璟甩甩头,把这个无厘头的想法从脑海中赶了出去。
      众人来到了珍妮家,只见大门开着,安迪双目无神的抱着倒在血泊里的珍妮,她的手里还紧紧抓着一支画笔。
      “快叫救护车!”
      史密斯等人赶到案发现场,很无语的发现又是老熟人,这孩子莫不是是灾星附体?约翰在心中吐槽道。
      警察封锁了现场,一个警员试图上前拉走安迪,他却毫无所动,几个警员过来安慰他,却被他狠狠地推开,房间里的空气像凝固了一般,到处充满了撕心裂肺的吼叫和痛失所爱后的悲伤。
      上天给了你杰出的才华和完美的天赋,不知他是否给了你充足的时间让世界见到你呢?那些有幸留下自己作品的艺术家都是幸运的,无论他们是否在生前享受到了这份殊荣,他们的灵魂都被藏在画作中悄悄的留了下来,被无数人珍视着,追捧着,冷眼旁观着这人事变迁,沧海桑田。
      。。。。。。。。。。。。
      璟最后还是留下了珍妮的那幅画作,换了新画框的油画被挂在璟的卧室里,璟站在画前,缅怀着这位素未谋面,英年早逝的天才画家。
      “哦,我可爱的小侄子,欢迎来到伦敦啊!”劳伦斯被一群持枪的黑衣人挟持着,一个十分嚣张的男人走在最前面,他有着很明显的东西混血的英俊五官和贵族的气质,绝少见到阳光的皮肤让他看起来阴郁,颓废,几乎像从古堡中走出的吸血鬼。
      “秦远征,几年不见你还是这么暴力。”璟转过身,冷冷地看着这个男人。
      “怎么好这么跟长辈说话呢?”男人示意手下放开劳伦斯,“对待某些心眼太多的人,纯粹的暴力更加直接有效,你说呢,秦宁心?”
      “我姓陶或者北冥,从来不姓秦,更不是你的晚辈。”
      “真有意思,这句话真应该录下来给老爷子听听,他心心念念的继承人根本对他不屑一顾,这个世界真是疯狂,你的奢侈品永远是别人手中的垃圾。告诉我,如果北冥家族破产了,你还会这样说吗?”
      “你大可以来试一试,我想四姐会很乐意把她锁在抽屉里的通缉令贴出来的。”
      “呵,万一我一个不小心把大哥供出来怎么办?我知道你们北冥家绝对有本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如果传出去的话,你二哥,三姐的政敌大概会很高兴吧?”
      “你来这儿到底有什么目的?”
      “找你帮点小忙,我知道陶五准备了一个集他所有研究成果的标本药箱送给他最亲爱的弟弟以备急用,听说里面有一种可以把□□无声无息分解掉药剂----绿玉。”
      “珍妮画框里的毒品是你的?你利用她贩毒,最后还杀了她?”璟不可思议的瞪着他,愤怒的说。
      “你怎么会这么想?珍妮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秦远征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笑容,“非常可爱,实际上我也在找出那个杀了她的家伙。那个人害我白白损失了那么大的一笔货,怎么能就这样放过他呢?”秦远征笑的狠厉,璟几乎可以预见到这句话背后那几条血淋淋的生命。
      “你看看你,父亲才离开多久?卫道在你手上就成了一个□□组织。”
      “哦,宁心,”秦远征大笑“看起来你和珍妮一样天真,你以为卫道原本是什么?公益慈善组织吗?”
      璟沉默不语,权衡利弊之后。
      “拿去!”璟磨牙从隔间里取出一个电子标本药箱,取出一袋绿色的粉末扔给他“永远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只有这些?”秦远征挑眉看着指甲盖大小的一袋粉末。
      “你应该庆幸我居然带了‘这些’让你有机会去研究它的配方。”璟冷冷地说。
      “好吧,我可爱的小侄子,你们家养的狗就快回来了,我可不想被追着咬。”秦远征把药粉丢进口袋,带着一大群黑衣人像潮水一样退去了。
      。。。。。。。。
      伯森归来就看到璟坐在客厅中手里拿着手机在敲敲打打,他手边放着一瓶红酒,另一只手持着一只高脚水晶杯正在缓缓地品着。
      “七七,事情还好吧?”伯森俯身过来,取走了他手中的酒杯。
      “老一辈的糊涂账,还能如何。”璟皱皱眉“伯森,我受惊了。”
      “我等下给你沏珍珠粉,少爷,你还未成年。”
      璟长叹一声,放弃了夺回红酒的想法,恶人自有恶人磨,他已经把绿玉的配方发给了四姐,接下来的事情就不是他该过问的了。古老的家族就像盘根错节的大树,总有那么一些地方用来藏污纳垢,滋养蛀虫,如果不及时清理听之任之的话,大树迟早会轰然倒塌,他可以不在乎秦氏家族的存亡,但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败类来伤害他的家人。可是说到底,血浓于水,陶家确实该为珍妮的死负责。半晌,璟问道:
      “安迪回来了吗?”
      。。。。。。。。。。。。。。。。
      安迪抱着从珍妮尸体里剖腹产出的小女孩,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发呆。孩子很健康,此刻正在酣然入睡,仿佛这世间的一切纷扰都不会打扰到她的美梦。
      “很可爱的孩子,安迪,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璟拿着一个信封,坐到他身边试探着问道。
      “她叫露西,你看她,多么漂亮,多么像珍,”安迪红了眼眶,“我要把她养大,把她养成一个像珍一样美丽,可爱的女孩子,好好保护她。”他抱着这个小小的柔软的生命,仿佛那是他的世界。
      “安迪,你不是个大好人就是个大傻瓜,虽然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高一些。”璟转动着手上的信封,“留下来吧!我收拾好了二楼的一间卧室,你们可以住在那里,秀姐可以帮你照顾露西。”
      “绝对不可以!”安迪突然激动的大叫起来,“这里到处住的都是一群喝人血的吸血鬼,她在这里长大只会学会自卑和勾心斗角!她上幼儿园时会问我为什么别人都他妈的有儿童烤箱,而她只能吃干的发硬的面包!”
      “安迪……”璟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抱歉,璟,我不是冲你发火,你是个好人。”安迪慢慢地平复了情绪,怕吵到熟睡的婴儿,他放低了声音。
      “安迪,我有一件东西想送给你。”璟把手中的信封递了过去。
      安迪打开信封,里面是北溟英伦旗下的一家六星级酒店,鲲鹏大酒店的聘任书。
      “虽然只是帮厨,但是它是一个契机,”璟看着这个年轻的小父亲和他怀里熟睡的婴儿,“这是一个既可以实现你的梦想,又可以体面地养大露西的机会,不要拒绝,给露西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好吗?”
      安迪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份工作,反正他也被和记中餐馆炒了鱿鱼,连辞职都免了,直接就能入职。因为新单位离他的小家太远,所以他不得不在上班时间把露西放在陶公馆代为照料。
      一日安迪下班回来,看到了这幅奇景:
      露西躺在小摇篮里睡的正香甜,几只大型的狗狗窝在他周围,像守护公主的骑士一样,多吉用尾巴缓缓摇着小床,亚斯把所有胆敢打扰公主休息的异物都清理开,给露西一个绝对安全的休息环境。
      “哇,”安迪哭笑不得蹲到亚斯身边,“亚斯,虽然你咬坏了我最好的一条裤子,但是今天还是谢谢你和你的兄弟们,谢谢你们照顾露西。”他摸了摸亚斯毛茸茸的脖颈,亚斯抬起了头看看他,对他崭新的西装裤产生了莫名的兴趣。
      “该死的,不会吧?”注意到亚斯的眼神,安迪连忙起身逃窜,亚斯在他身后紧追不舍,花园里一时间鸡飞狗跳,热闹之极。
      睡梦中的露西依旧睡得安详,似乎做了一个美梦般的,扭扭身子,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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