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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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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要不要来一块云须蜜,是罗颢内最有名的特产嘢!香甜松脆,入口即化。不是老子自夸,老子这里可是全城独一无二的,别处做得都没老子好吃。来一块吧~!”摊挡小贩极力向街上一个落单的小身影鼓吹自己的美食,尽其所能地扮演“老王卖瓜”的角色。结果叫了半天,少年一点反应都没有,小贩已经在心里唾骂起这个没家教的小孩了。
“叔叔,这个要多少钱?”解决掉手上的肉包后,少年终于有空转向摊挡。
轰——像被好大的雷炸到的小贩,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美景——好……好个俊俏可人的小美人,就连蝶翠院的最红的姑娘都没法比嘢,哎呀,不对不对,那些庸姿俗粉怎么能相提并论——真后悔当初没念多点书,哦——对了,就像前天帮女儿买的那个玉瓷娃娃,粉粉俏的,嘴巴小小,鼻子小小,酒窝小小,反正全都是小小的,好……好可爱嘢……不自觉地流了一地口水~(呕~~!)
“但是叔叔,我身上就只有两个安珠(安珠是那个世界通用的钱币)都不够买一个嘢~你能不能便宜一点啊?”
“好——好——”人长得美,声音也这么好听,难得难得——
“可是叔叔,我家里还有五个姐姐、六个哥哥、七个妹妹和八个弟弟,如果只我买一份,其他兄弟姐妹不就没得吃了?”少年表现得一脸的为难,皱成两条小虫虫的秀眉,让人煞是不忍。
“没——没——关系,老子全给你包了——”好嫩的肤色哦~!如果老子女儿有他一半的俏,那下半辈子就真不愁嫁咧……
一边想着,一边顺手打包了面前所有能看得到的云须蜜,猪哥哥用极其梦幻的眼光目送着小美人离开,并没有注意少年眼底的不屑。
中日割地赔款都没他做得彻底,真是死蠢猪一条。
现在,我所处的是罗颢境内,也就是前雪萱国原地。
自从雪萱国成为罗峥国的附属国后,便改名为罗颢,不再以一国自称。十四年前,云海冥大刀阔斧地把雪萱国所有皇族和有关的家臣都清出境内,杀的杀,放逐的放逐,强制性的血腥手段令到雪萱国居民在五年间都无法正常生活,但也只有这样才能真真正正让雪萱国纳入罗峥国统治的挥下。
罗峥与雪萱相距太远,万一在雪萱真有人造反起来,罗峥也是远水不能救近火。所以最快捷的方式便是在雪萱内建立起自己的势力,只有彻底消除雪萱所有的反抗声音,高压手段无疑是稳定一个战败国最快速和最有效的方式。
稳定之后的工作便是控制人心。你看,清朝统治了近三百年之后,民间仍有像红花会这样的反抗声音存在,可想而知人心的难控。所以,在这方面,我对云海冥倒有点佩服。在短短的十四年间,便能让民心归于大向。内里或许还有不稳,但已经看不见十四年前那场浩劫所带来的影响。单单是这一点,就多少让我改变了对那变态男的印象。
不过最主要的因素是,由罗峥管治的罗颢比由雪萱王族管理的雪萱国来得更富庶,更自由,果然,老百姓只要能够安居乐业,衣食不忧,哪有闲思去管由谁来当道。
知道为什么是由少数人来管多数人的吗?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埋头过日子的,昏昏噩噩,连撞到哪都不知;只有少数人会仰头向前看,脖子长了,就死得越快罗~!
离开罗峥已经有一个月,但我到达罗颢也不过三、四天光景。没错,我是偷走出来的。本来,我是打算利用十方祭出宫的机会,再计划出走,游荡江湖。以郭师丈对我的疼爱,不能出使,至少也会随行的嘛!结果,他们不但不选择聪明伶俐的我,还不让我出宫,那我的机会不就夭折了吗?当然不行!幸好天助我也,被我在经过萁钰庭的时候看到空中窜过的几个毛贼(本人虽然武功平平,但轻功了得,连带视力都非常不错)。一边老点一些侍卫到刺客的所在方位巡罗,一边则十万火急地跑回自己的寝宫,把早准备好的逃跑工具款款打包一带,一听到外面闹哄哄,便装模作样地去避难,实际则按照设定好的逃走路线溜之大吉。
对于那几位无缘无故被添多一项绑架罗峥皇子罪名的蒙面大侠,我只能说,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小弟晚上会多烧几柱香的。
为了避开罗峥的搜所队,我把长发剪掉,染成了黑色。赤红的眼珠最难搞定,这个世界又没有隐形眼镜,所以,我就必须定时吃一种叫淮芹的植物来降低体内色素,让眼睛变得没那么红。虽然明知道这些东西吃多了会对身体有副作用,但至少也要撑过了罗峥边境才行。一个月的时间,我不是在乡间行走,就是飘洋过海,作出这样大的牺牲还被捉到的话,那我真要吐血而死了~!
罗颢是我离开罗峥皇宫后所到达的第一个城市(罗颢已经归属于城市类),基于原雪萱王族后裔的身份,我都应该来看一看,但也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就如刚才所看到的,这已经是今天第N个被我迷得昏头转向的人了,幸好到目前为止都是些有色无胆的人,但真要被些有色有胆的人围攻起来,我可没把握逃脱得了。12岁的身体再聪明也要受身材所限,目前首关紧要的,是找一个听我话又能保护我的人。
“你这奴才命的,叫你起来,还赖着一动不动,起来啊——”
“还不起来是吗?那就打到你起来为止——看你起不起来——”一声一声鞭子打在身体上皮破肉溅的声响,不用看,光是听,就已经让人一阵骨寒。
我远远地看着一堆行人围在一处府邸前冷眼嘲看着这一幕残忍的把戏。呵~真是世风日下,看热闹的人还真是不少——仆人被打并不稀奇,在这个世界里我也好歹生活了十几年,多多少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规则,黑暗的皇宫中这些也是家常便饭。我没有把以前世界的规矩套到这里用,是因为我明白,那些腐俗的规矩只能存在于和平的时代里,而弱肉强食——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理。
所以,吸引我停下脚步的不是因为它的残忍,而是那个被打的男人的眼神,那种狂傲不可一世的倔强,暴风吹不灭的雄怒烈火,好——眼神!如果目光真可以杀人的话,那么那个执鞭的人大概已经死了N次的N方了!不过,我倒是很好奇,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仆人的身份,怎么会有这样凌冽的眼神,也完全不反抗——他应该会武功的吧,从他身体的肌理和结实程度来看,至少要比执鞭的“白斩鸡”要强得多。到现在连哼都不哼一声,有够硬脾气的——
嗯——这个人——应该可以用——
在脸上浮现出让人不易察觉的微笑,我偷偷地走到一边的暗角,一个——他看不到的暗角。
要驯服一只野性很强的野兽最好是在他受到严重伤害时,最好是致命的,这时候,虽然他对任何人的警惕性都很强,但同时也很脆弱。只要他在这个时候接收了你的帮助,那你将会得到他全部的信赖与忠诚。而我,就是在等那个时候——
“看什么看——你这是什么眼神啊——你——”
啪!
仆人一个巴掌飞甩到男人的脸上,红红的巴掌印让男人的整张脸都红肿起来,连嘴角都被重力的冲击刮破流血,真是完全毫不留力——但男人的脸却还能一动不动,凌冽眼神比之前更冰封三尺,杀人气焰蓄势待发。
“你还再看——”觉得皮鞭还不足以解恨,仆人开始对男人抡拳脚踢。连我都开始忍不住要皱起眉头,光看那股狠劲,不知情的人,还真以为那男人杀光了他全家。现在就要出手吗?再给他这样打下去,拣回来也只是一个废人——我在心里面斟酌着。
“再看!把你的眼睛挖出来,看你还看不看得成——”
被男人的眼神盯得恼羞成怒的仆人,突然发狠地一鞭朝男人的脸部甩去——
喂喂喂~~开什么玩笑——把他弄瞎了,还怎么来保护我啊——
事情发生地非常突然,眼看皮鞭以极速罩到男子的门面,已经来不及把逞凶者一脚踹开了。我立即蹬地一起,飞身至男子的面前,硬生生地替他挨了这一鞭。顿时,火辣辣的刺痛感快速在背部蔓延,像被一把火烧红的大刀在背上一刀一刀地割下肉——
他妈的,你还真给我一躲都不躲啊——我痛得咽呜了一声。
事情已经超出我计划之内,周围的人显然都被我的举动吓呆,现在只好——我拉了拉身前男人沾满血迹的衣服,让他尽快回神。
“快走!”我吃力地对他说,确定只有他听到的声量。
他的眼睛闪了闪神,由开始的惊奇、茫然、犹豫到坚定,仿佛为某些事情像下定了决心一样,他用两只手臂迅速把我扛在背上,然后开跑。噢,错了!用“扔”比较贴切,因为他甩我的动作跟在甩一袋米差不多。
动作牵动了背上的伤口,痛得我实在没办法集中精神,听到背后传来一阵的喧哗声,只好寄这位托扛着我跑的人兄,还有能力甩开身后的追捕。今天还不是普通的倒霉~!
“快!从这里进去!”模糊之中,我看到一扇有点眼熟的门。
他依照我的指示转进一间草房,这是我在罗颢的暂时住所。把门关上后,挡住了外的叫嚣声,他走到床前,压低身体,用手臂把我轻放放到床上。“啊~!”背部一沾到床板,马上刺到了伤口,痛得我弓起了上半身。他立即又把我身体转伏过来。
朦胧中,感到有人用湿手帕擦拭我脸的汗水,我知道应该是那个我救来的男人。
“不要走!” 我吃力地睁开眼睛,想要抓住这个男人的什么。我现在一点力量都没有,一定要让他留下来保护我,不能白白地放走这个猎物。
“我不会走!”仿佛感觉到我的不安,他按了按我紧抓他衣角的手,试图让我安心。
我不知道他话里的可信度有多少,自觉告诉我,这个人不会说出兑现不了的话来,但我无法去冒这样的险。现在我是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算我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知道。不了解这个人的背景,不了解这个人的脾性,不了解这个人是善是恶……现在才发现,冒然去挡鞭的自己实在有够蠢的,自以为是地以为可以轻轻松松收复这只野兽,结果却把自己陷入进退不得的局面——
原本,躺在床上的伤者应该是他,尽心被人照顾的也应该是他,而我会发挥十万吨的爱心去感染(污染)伤者,顺便在他的用药里加点成份——怎么,现实与想象差那么远啊~!欲哭无泪——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他没有在屋子里。茶桌上的杯子还有余温,他应该出去不久,大概还有段时间才会回来。我检查了一下背后的伤口,很痛,不过已经没之前那么难受了。我发现他处理伤口的手法还蛮专业的,而且还自动自发地用了我随身携带的药物,我是不是该感谢他把这里当成他的家呢——我苦笑着。
之后,我静静地躺在床上等他回来,一边在脑子里转动着要如何处理现在这样的情景。差不多到晌午的时候,他终于回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在阳光下认真观察这个男人,他非常高大,目测至少超出一米八;之前的衣服已经换下来,穿上灰黑色的麻布衫,没有了昨天挨打时的狼狈;薄薄的嘴唇已经干裂出血,兆示着主人遭遇不人道对待的唯一证据;深刻的五官,让人不禁怀疑这是否是刀刻出来的脸部线条,因长期太阳曝晒而黝黑的肤色,让他更像庙里的神祗一般不可侵犯。
对上他那双犹如深潭的眼睛,是悲伤?是忿恨?是恼怒?有太多的感情在里面了,看不透,却更使人奋不顾身要一探究竟。他的相貌只能算是中上,但他所显露的暴发力与威严,连云海冥都比不过,是无法让人忽视的存在感。
我是拣到了一个宝,还是真把一只猛兽拴在了身边?现在的我,驾驭得了他吗?
他从门口走到茶桌上,倒了一杯水,再端过来坐在我的床边。但这短短的一分钟,已经让我从云端直直跌到了谷底——无视于他递过来的茶水,我惊讶地对上他的眼睛。因为,我居然发现,他的双腕以下的关节根本无法动弹,而且他的左脚是瘸的——
“你的手为什么——”我颤抖着问他。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示意我接下他手上的茶杯。
“为什么——”我一手挥开递过来的杯子,执意要问到答案为止。现在的我非常恼怒!
“我的手筋被人挑断,左脚骨裂。”他深深地看了我一会,用低深的声音吐出这几个字。
我立即翻开他的双手,两只手腕上都有一条深可见骨的刀痕,几乎要断掉了整个手腕,手筋断得非常彻底,想救也救不了。
“是谁做的!”是谁!是谁把我的东西弄坏!我感到怒不可泄,就像一件自己刚看中的玩具,买回来之后,才发现玩具已经被人弄坏了,有瑕疵的,有种被人彻底欺骗的愤怒感觉。
这次,他不再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站起来,转身要离开房间。
“你想死!那为什么还要逃出来?”我冷冷地看着他的背影。我说的不是问话,因为他想死,所以在被打的时候才不去还手。
“既然逃了,为什么不去正视我的问题?”不顾身上的伤,我从床上爬下来,站在他的背后继续发问。如果我够聪明的话,我应该现在就放开这个人,让他从我眼前消失。但我决不承认自己做了件多余的事情,既然是坏了的玩具,我就把他修好。
“再窝囊,再悲惨也比不过在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的欺凌下死去,你想要这样惩罚自己吗?任由他人的践踏磨过你的骨气,你的骄傲,你的尊严,让他们的唾液、卑贱的气息玷污你的射身体,然后不再为自己的人生做出任何努力,默默地让自己的心呕吐窒息,让自己的灵魂死在,这就是你希望的终结?”我看着他的身形震动了一下,然后慢慢地转过身来。
“你的命是我拣来的,既然你不想要,那就把它给我,由我来保管。”他面对着我,眼睛里闪着明显的惊奇。
“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的事物是你未曾看过的、试过的、玩过的,你可以甘心吗?把众人的权力与欲望掌于手心的狂喜和快感,你难道不想去感受吗?把所有曾经践踏过你、伤害过你、甚至想致你于死地的人狠狠地在手中捏碎,让鲜血顺流手腕流进你的动脉,你难道不曾渴望过——”他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灵魂对着灵魂——我们在角力,180的身高对着155的身高,没有年龄的区限,这是皇者之间的对决,看谁最终臣服于谁——
“你,不觉得好奇吗?你的人生——会因我的存在有怎样的改变——”
他依然看着我,已经由开始的震惊变为探究,想看清楚到底是什么让眼前的这个孩子有如此的魄力、自信与摄人魅力——而我,并不在乎这样的探究——
“来吧!一个叫云龙月的名字,将是你人生的最大变数——”我笑着对他伸出手。
“是吗——那我真的非常期待——”第一次,他露出了笑容。
两手交握,协议达成——
我们在屋子里养了几天伤,然后出发离开景颢,往腾刹方向走去。临走前,我给那家府邸送了份“大礼”,让他们在一夜之间全部中毒身亡,并且死前都要痛苦地看着自己腐蚀三个时辰才命绝。以他们蓄意伤害王亲的罪名,本就应该株连九族,现在不过是由我亲自动手而已。
十方祭的主办国——腾刹,在那里,应该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