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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虎落平阳被犬欺 ...
我本龙泉剑,流落在丰城。
——宋之问送别基友杜审言
扬小楼笑不出来了,因为渴。
“水……有人吗?给我水……”
她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左手跟废掉了无异,喉咙火烧火燎。
扬小楼越是呼喊,越是绝望,雪绡帐,冰肌骨,古檀家具,这座黄金笼子在黑夜里透着质地优雅的冰冷。
半个月后的扬小楼回望半个月前的自己,觉得真他妈矫情。
当你体验过极致的坑爹后,之前的小波澜就跟不小心踩到狗屎一样不值一提。
鞋在草地上蹭蹭就好了嘛,不就是狗屎吗。
半个月后的扬小楼坐在一个秋千上,荼蘼藤架上雪白的荼蘼花开得盛大磅礴,秋千绳索微微一转,荼蘼就像雪一样纷纷扬扬洒落,拂了一身还满。
纷飞的花海遮掩了她的狼狈,在这里谁也看不出她略微有些脏兮兮的头发,实际上油到打结了。丹心园里的弥漫花香也极好的掩盖了她身上的酸臭味,极好极好,每日都来走一着,感觉自己又能见人了。
寂静的丹心园响起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像小耗子踏在荆棘上。那身影穿过桃树李花,拂过海棠春艳,摩挲着艳丽而寂寥的蓼蓝。蓼蓝穗子浸染了她粗糙的衣裳,她跑到扬小楼,跟往常一样,噗通!
跪在扬小楼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仰着脸,露出少女独有的欣喜。
“小姐小姐,今天是肉包子,酱肉包料好足,可好吃了。”布衣少女道。
“诶,我说,玫瑰,你怎么总是喜欢跪着和我说话。快起来吧,在这鬼宅子里,谁不骑在我头上,只得你这傻里傻气的。”扬小楼接过纸包,葱管似的手掀开,里面盛着三个大圆包子。
因为方才玫瑰一直将纸包悄悄揣在怀里,圆包子们被玫瑰的胸压扁了,所以应该叫大扁包子才对!扬小楼这么一想,自己被自己逗乐了,张大了嘴一口咬了下去。
如果仔细看,你会发现这只保养极好的右手上全是细小的血痕,纤纤玉指上都是青肿的痕迹。一直掩在袖子里的左手,被细碎的布条缠着,伤势极重。她的颈部和手腕则都有红绳勒过的痕迹,力道之大,久久不能消弭。扬小楼实在太饿了,她一天就指着这一顿,毫不留情地咬了一口后,她却罢了嘴。
“玫瑰……”她嚼着馅嗫嚅。
“怎的了,怎的了?揽月小姐,不合口味吗?”玫瑰听了她的话爬了起来,一听扬小楼似有不满,连忙又想跪下。
“这是鲜肉馅的!”
“玫瑰该死,不知小姐不喜鲜肉馅的大包子……玫瑰该死……”玫瑰又准备跪下,心底忏悔。猛地被一物搁住,定睛一看,扬小楼那只笼起来的左手正隔在她臂膀上。
扬小楼痛极,眉头皱了皱,“不要跪……嘶……”,这左手半月前醒来时就伤残了,一动就疼得要死,“不是那个意思,玫瑰,我就想问,你怎么没吃包子?”
玫瑰愧疚得泪眼汪汪,想捂住小姐的手,又怕小姐痛,“包子留给小姐吃,玫瑰吃馒头就够了。”
扬小楼叹了口气,对冒着傻气的玫瑰无语,自纸包里拿了只包子递给玫瑰,“拿着吃,必须吃,不吃我直接扔了。你说你自小入府,怎么混得比我还差?”
扬小楼转念一想,自己这话好像有点不对。玫瑰傻乎乎接过包子,啃了一口,“哪里哪里,玫瑰比小姐混得好那么一点点,嘻嘻……”
嘻你妹,扬小楼眼泛青光。
一仆一主在丹心园啃包子啃得欢快,活像府外面大街上两乞丐。
“我今天去找了管家,玫瑰你知道的,管家以为我疯了。”扬小楼想,这府里除了玫瑰,谁都觉得她疯了。不疯,怎么会平白无故咬掉自己大丫鬟翠华的一只耳朵?
“磨了他一下午,他才告诉我,建安郡出事了,沈南风带着商队中途折返回来,五天之内回府。”
那时——扬小楼陷入回忆,时间点拨回她刚醒来之时:
(扬小楼一醒来,她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她只觉得自己好渴,在她快渴死的时候,玫瑰给她送来了水。这个衣裙被洗得泛黄的小姑娘跪在她面前,清辉映在少女脸上,她递给扬小楼一只盛满水的破瓷杯。
当扬小楼告知玫瑰,自己失忆后。玫瑰惊惧不已。她告诫扬小楼,千万别将此事告知别人。
玫瑰自言是清福居的二等丫鬟,侍弄花草,一点不起眼的存在。
从玫瑰的口中,扬小楼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扬州首富沈南风的唯一的妹妹——沈揽月。
自己有个二十六岁还尚未娶妻的哥哥沈南风。
自己还有个白马玉鞍五陵年少的未婚夫任明珠。
玫瑰的叙述中沈揽月似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少女。扬小楼却摸摸心脏,没有一丝本该有的欣喜,仿佛这个身份这个“幸福”都是别人的,她感受不到一点快乐。
第二日,扬小楼却真真实实感受到了痛苦。
她这人很倔,不撞南墙心不死。
玫瑰让她千万别告知其他人她失忆的事,当早上,四个如花似玉的一等丫鬟对自己盈盈一福身时,她便把玫瑰的话抛到九霄云外,毫无戒心地将此事老实告知了一等丫鬟们。
她原想,这人称四翠的翠黄、翠和、翠莺、翠华四个丫头,既然是她的一等丫鬟,必然在失忆前自己对她们非常信任。
不料她将事实一说,那四翠却相觑大变了脸色。四人神色古怪地称要告退,回来时却带来了赵五王六两个清福居的门卫,那门卫手里各执了条绳子。
扬小楼吓了一跳,“你们要干什么?”
她一动,四翠如临大敌。
“老爷临走时说过,小姐再发疯咱们就把她捆起来。”四翠中圆脸的翠黄向两个门卫道,示意两个门卫擒住扬小楼,“老爷昨晚才走,她一醒疯病又犯了,她说她失忆了。”
“失忆这招她用了不下五次,上一次她还借此泼了清奇小姐一壶烫茶。”翠和补充道。
“不,我没有,翠黄,我是真不记得了。”赵五王六逼近,扬小楼见此情景,饶是不明白也心底害怕。
“小姐,你每次都这么说。这次装得倒还像,无非是想老爷或是任公子心软,将之前你大闹聚贤楼的事盖过。翠黄猜的没错吧?”翠黄抱手道。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什么聚贤楼、清奇小姐?沈府除了我,难道还有其他小姐?”扬小楼辩解之间,那赵五王六冲上来,一人擒了扬小楼一只胳膊。
扬小楼左手受伤动都动不得,王六粗鲁地一抓她胳膊,扬小楼条件反射似地尖叫出声。
“看吧看吧,我就说她发疯了。”翠莺急躁躁道,她最怕听沈揽月尖叫。之前每次沈老爷与沈揽月因位清奇的事吵架,沈揽月都要捂着耳朵尖叫不已。
扬小楼眼泪都要痛出来了,“手,左手……求你别碰它。”她歪过头向王六虚弱道。
“别听她的,小姐发疯时谁也别听她的,她又在装可怜了。每次她装可怜,老爷都要心软,受苦的还是我们。”翠莺示意王六,王六手力一重。
钻心的疼痛令扬小楼几欲昏厥,也令她彻底清醒。她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冷眼看着自己四个丫鬟与两个抓她的门卫。
她不明白为何人人把她当做疯子,她聪明地放弃抵抗。她越违逆他们的认知,他们就越觉得她不正常。
赵五王六麻利地将扬小楼捆成了粽子,左手被折到背后,这让扬小楼痛不欲生,时时刻刻刺她清醒。
在扬小楼面前,大丫头翠华端贤样立着,她十八|九岁的模样,长得那叫端庄贤淑清秀可人,冰蚕裙子,羊脂玉的挂坠。四周的人无不听她号令,那一瞬间,扬小楼觉得自己像个阶下囚,而翠华才是大小姐。
“翠华,你是大丫鬟。你也认为我疯了吗?”扬小楼撑着脸,问她。
翠华顿了顿,“小姐有没有听过狼来了的故事?丫鬟们被您这么玩弄了两年,次次如此,回回如此。请小姐也莫怪姐儿几个大惊小怪,毕竟是为了沈府的名声好。老爷不在,沈府要是乱了,可没人主持大局了。等老爷回来了,怪罪下来,还是咱们四翠遭殃。就委屈小姐了。”
“多谢赵五、王六二位大哥,还请好好看好小姐,一日三餐不短了就是。翠黄、翠和、翠莺,咱们走吧。”翠华连句告退也没说,端着范走了。
赵五、王六痴望了翠华一眼,依言关门,守在扬小楼屋子门口。
门紧紧地闭上,扬起空尘飞舞。
偌大的房间,像只黄金狗舍,囚禁这扬小楼这只在沈府连呼吸也成了错的宠物。
扬小楼发现她错了,哪里是她对四翠非常信任,分明是沈南风对四翠非常信任,自己在下人面前毫无威信可言。)回忆完毕。
一晃神,扬小楼又想起了刚刚醒来被囚禁地情景。回想当时还是玫瑰偷偷潜进来,为她松了些绳子,减轻了左手被覆的痛苦。
“这沈府不能呆了,我咬伤了翠华,沈南风回来不知要发多大的火。可惜我如今身无分文,对外边也不熟悉。玫瑰,上次我叫你卖的首饰,你卖得怎么样?”
“嗯,小姐,那些首饰没卖多少银子。当铺说双鱼金步摇里的金子掺了假,凤凰红玉簪上的红玉成色有问题……”
扬小楼暗叫坑爹,她原以为那四个丫头不忠心于她,怕是对沈南风忠心耿耿。没想到她们居然背着沈南风干偷窃之事。这几日,她发现自己身为沈大小姐,连几件像样的头面衣服也没有。
沈南风惯于怀疑自己,却没想到四翠正是利用这一点,偷光了自己屋子里值钱的东西。反正自己闹起来,四翠可以推到自己有疯病上。沈南风宁愿怀疑她,也不会怀疑一直正常的四翠。
“我那屋里也就这几样值钱,除此之外还有些衣物罢了。”
那金丝楠木的桌子,黄花梨木的椅子,碧纱帐里的苍玉挂钩倒是值钱,可惜要是搬得走也轮不到扬小楼来搬了。
“不论如何,玫瑰,在沈南风回府之前,我定要找个防卫空当溜走的。可惜我没你的身契,不然我也带你走。”
玫瑰听此一言,有点哆嗦。她愣了好久,眼睛发亮,“小姐,你愿意带玫瑰走吗?”
“你不能做逃婢,这是大罪。”扬小楼摇头。
“不,玫瑰即使犯罪,也想与小姐一同走。三年了,我日日夜夜都祈求老天让我回到小姐身边,重新伺候小姐。”
“你不怕我吗?我可是疯子。”扬小楼从府里人的话语、神态、眼神中依稀能了解自己以前到底是哪种人。
四翠说得没错,沈府里没有人不怕她,在失忆前,她怕真的是一无可救药的疯子。
“不,是她们不明白。”玫瑰仰着头,目光灼灼,“现在的小姐,跟之前的小姐不一样。现在的小姐,才是三年前的小姐!”
扬小楼歪着头,表示听不懂。
玫瑰摇头,只要她自己一个人懂就够了。
玫瑰想着想着,一个人小小声地哭了。哭声划过院子里的池塘,池塘里黄油油地荇菜也跟着颤抖,飞过池塘中央名叫浪遏亭的楼阁,一直到天边,暮云降下,霞蔚蒸出,蓝天酿了一丝郁红色的心思。
没人能明白玫瑰的心思,她从小跟着沈揽月,怕是除了沈南风最了解沈揽月的人。三年前,一向颇为重视玫瑰的沈揽月性情大变,爱看经史子集地她突然将那些书全撕了,还将玫瑰大骂一顿,说她最恨这些正名大道。与沈南风兄妹情深的她无端端变得阴晴不定,并突然痴迷起任明珠。一向端庄独立的她,整天神神叨叨缺乏安全感,不时装病来骗得同情。
也就是那时,“那个沈揽月”赶走了玫瑰,将她贬做二等丫鬟。而现在,只有玫瑰一个人清晰地感到“那个沈揽月”不见了。
她的小姐,回来了。
真好,玫瑰仰天,彩霞满天,她又笑了。
云升月起,明月挂在清福居朱色的檐角上。
扬小楼悄悄进了自己的院子,这几日,来往清福居的礼物都没断过,汤药进进出出,人参燕窝熬得水许多撒泼在了地上,可没有一滴是给扬小楼的。
这些人哄这的,正住在丫头房,躺在蚕丝被上,被其他三翠一口一个姐姐地照顾着,被厨房里的厨娘跪着奉上滋补鸡鸭的那个人,不是她,是这清福居的大丫鬟翠华。
扬小楼差点和端着盆子来倒水的翠黄撞了个当面。
翠黄见是她,闻到了她身上的恶臭,嫌恶又害怕地盯了她一眼,“翠华姐被你害得还不够吗?她才十九岁,左耳就被你生生咬掉了。以后她还怎么出去见人,你知不知道,翠华姐曾有个心上人,她总说再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那个心上人就会骑着高头大马来接她了。”
“现在,翠华姐躺在床上,整个灵魂都空了似地绝望。这都是你害的!是,你是大小姐,我们不敢拿你怎么样,可全扬州的人都知道,你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
扬小楼冷冰冰看着翠黄,圆脸少女红着鼻子,泪水扑朔朔往下掉。扬小楼心里没丝毫同情,
她没有丝毫辩解,因为她明白,沈府里的沈揽月连呼吸也是错的。
沈府里所有人都不会相信她的话,即使她说的全是事实。而翠华只要在那里一躺,露出那张伤残的耳朵,自己便百口莫辩。
所有人的天平都只会向翠华倾斜。
扬小楼扬起下巴,冷笑一声,自顾自地走了,“可我就是小姐,你们能拿我怎么样?”擦肩而过,她挑衅地在翠黄耳畔低语。
那姑娘气得身体抖得跟筛糠似的,指甲深深掐在肉里,掐出了血……
这里扬小楼失忆了,别人告诉她,自己是沈揽月。
作者君为什么要一直以扬小楼来称呼她呢,就是想让读者一眼就看出这货是女主扬小楼没跑啦。
不然按照剧情先叫她沈揽月,后来又澄清她其实是失忆了的扬小楼,这多麻烦呀!
玫瑰这个名字,听着有点现代哈。当时读《登乐游原》时去查了这个地方,背景写到乐游原上玫瑰芳树、苜蓿漪漪,一下子就脑补出来了,画面好美。所以才给这个小丫头取了玫瑰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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