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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举世瞩目的撕叉大战 ...

  •   日暮时分,春风路的闲鹤医馆快打样了,按照往常路线,几个年老的医师应该要死不活摇着摇椅,一边指挥药童子分药,一边闲嗑着家常。
      而今天,这几个老家伙活蹦乱跳得活像回光返照。
      他们正在——
      聚众赌博。
      “许官人,你这老家伙还真不怕死,大家全压位清奇,独独你压沈揽月。赔率都到一比二十八了,你今儿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了。”鞠老师眯着眼,对自己六十年来的死对头许仙嗤了口气。
      “老子只是看不惯你老匹夫,今儿就跟你杠上了,赔钱怎么着,老子喜欢!”许仙许大夫(此许仙非彼许仙,乃平行世界许仙,在八岁那年,一个板斧把小白蛇砍死了)一把拂过自己的大白胡子,傲娇斜视鞠老师,“前线观战的周小发还没回来,你们就笃定位清奇赢?这次是沈揽月捉奸聚贤楼,位清奇这只假凤凰真山鸡总有一天会玩完?”
      “捉哪门子的奸,全扬州都知晓江南第一公子任明珠与沈南风义妹位清奇是君子之交,只是那沈揽月整天神神叨叨,每次江南文士聚在一起喝个茶都会被她搅得天翻地覆,随时上演全武行,搞得文士们觉得自己都不高贵冷艳了,这次不知是不是?”
      “沈揽月是任明珠未婚妻又怎么样?沈揽月对任明珠的价值不过是沈家那八十担的嫁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现在她哥哥沈南风的天平都偏向位清奇,看沈揽月就跟看一条摆脱不掉的毒蛇一样。要是娶了位清奇,可不止是嫁妆,还有沈南风的相助。”鞠老师针尖对麦芒。
      闲鹤医馆嘈嘈嚷嚷,由馆主马上任马大夫坐庄,赌这场全扬州瞩目的撕叉大战里,沈揽月和位清奇两个冤家,谁是拔河比赛的暂时领先者。
      水色余晖懒洋洋撒在青砖白瓦上,抚在了香气淡雅的药材里,新来的大夫江陵理着簸箕里白芷的残渣,以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度消极敷衍同僚们的这场八婆盛会。
      事实上,不止闲鹤医馆,春风路几乎每一家店子如今都进入了对八卦如痴如狂的地步,聚众开赌比比皆是。
      扬州首富沈家与落魄贵族任家相爱相杀缠缠绵绵到天涯的故事,最喜欢边磕瓜子儿边看了。
      先说这扬州首富沈家,当家人叫沈南风,二十有六,家里除了几个妾室以外并没有正房,是无数女青年心中的钻石王老五。沈家并不是扬州原住民,十四年前,沈南风抱着自己年仅两岁的妹妹来到扬州。沈南风生来阴阳双目,眼睛一蓝一黑,五官深邃,据说是其父亲亵玩外族女奴得来的野种。虽然这只是传说,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是某一贵族的旁支,因母亲血统卑贱,被迫分家后,被赶了出来。
      手握寥寥分家得来的资产,沈南风仅仅用了十四年,坐稳了扬州首富的位置。万里膏田的江南,活蹦乱跳的银鳞鱼虾,撑着行杆于其中游荡三天三夜也走不出沈家的家产范围。
      过快的资本积累与卑微的血统,让沈家有了个不雅的外号——暴发户。
      为了洗底,沈家很明智地选择跟扬州世家结姻。
      只是大家都没想到,沈家选了落魄贵族任家。
      这个分支冗杂,规矩极多,人丁旺盛,盛产败家子和废物的,曾经扬州最高贵冷艳,现在也高贵冷艳得不行的任家。
      有人说,那一日,沈家那骄纵跋扈的大小姐打马而过,但见任明珠抱了一摞书从学堂走出来,当即血槽就空了。霸气的指着任明珠对她哥哥说,大哥,我要他!
      任家有子,名为明珠。其行姣姣,文采风流。二十四桥上,动摇绿波里,他白马银鞍,蓝衣玉箫,那春风十里的少女都要为之痴狂。
      江南第一公子的名头就是从这万千的脂粉里喊出来的。
      作为盛产废物的任家这一代唯一亭亭修直的独苗,任明珠这心高气傲的贵公子,哪里跟小时吃过苦的暴发户大小姐有共同语言?
      何其有幸,全家落难之时有沈南风接济,保全了这个百足之虫世家的体面。
      何其不幸,他的白马、银鞍、蓝衣、玉箫全属于别人赞助,高傲如他,受人摆布。
      直到一年以前,沈南风救了一名叫位清奇的女孩,第二日就将沈家旗下那座放眼全江南也赫赫有名的苍珩苑打包送给了她,第三日他认了这个少女做义妹。
      扬州人少有人知少女身世,却无人不知她胸怀翰墨的才华。
      进退有度、赫赫文采的她确实给忙着洗底的沈家长了不少脸面。
      江南世族是山水浸染的骨骼,文鹏墨客,联袂登楼。他们把生活过得诗一样淡薄高远,有敲棋煮酒,有雅集唱酬。
      一来二去下来,不少流觞诗宴邀请了位清奇,她在江南文人中的名头也打响。有江南第一公子之称的任明珠也与她君子之交,对她极为推崇。
      本来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局面。
      只得一个人不好——沈揽月。
      俗话说得好,长了一个草包的脑子,就别要一颗七窍玲珑的玻璃心。
      草包脑子的沈揽月天天看着任明珠追着捧着其他女人,就这么平地一声雷地炸了。她这个没爹亲没娘养的孩子自小也不懂什么叫暗里给人穿小鞋,但凡听到有任明珠与位清奇出席的名士宴会,她就明目张胆地来搅局。人,最怕什么?人言可畏,最怕得罪文人,最怕文人用那张嘴骂你十八代祖宗还要引经据典。沈揽月为任明珠得罪了多少文人,坐实了沈家暴发户之名,闹得洗底多少年沈南风到头来白洗了。
      世界上最悲哀的莫过于,我看那人是宝,那人看我却是草。任明珠看不到沈揽月捧上来的心,只看到她一次又一次让自己颜面尽失。
      自古江南世族多,有后宅的地方就有撕叉,只不过很少有人会像沈揽月一样这么笨,将事摆在明面上,让所有人看了笑话。
      这次杭州一陈姓才子来会友扬州摆宴,不熟悉行情,与江南第一公子任明珠交情不多,又慕位清奇才名许久,广发请帖时便两人都叫了。此事一传开,全扬州都沸腾了。陈公子预定的聚贤楼在一周前就被扬州八卦小能手们订到爆棚。害得聚贤楼的厨子采买了平时五倍的量,掌柜给每桌涨了一两银子的餐位费。
      任明珠和位清奇都到了,沈揽月能不带着一帮铁血粗汉子来砸场子?哇,秀才遇到兵,铁嘴对辣手,这场面想想整个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闲鹤医馆里的男人们还在为了这次赌博争得不可开交。
      江陵摇摇头,这有什么好争的,一个人和一只妖怪?妖和人的智商能对等吗,压根就是欺负妖呀!
      啪嗒啪嗒,江南日落时小巷里独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地踏来。前去探听消息的小药童周小发步伐凌乱地跑回来。
      “小发小发,前方战况如何?”许仙紧张得一脸是汗。
      “哼,小发且缓缓道来,咱们不急。这结果明摆着。”鞠老师挑了许仙一眼,关怀周小发道。
      周小发听完鞠老师的话,还真按他说的弓着背咳了一阵,想来是跑急了。可鞠老师也就是说一说,大伙等结果等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叫你缓你还真缓啊,会不会看人眼色啊。
      七八双眼睛直愣愣盯着周小发,你倒是缓过来没有啊。
      周小发很感动,作为小药童的他,已经很久没享受到各位老大爷如痴如狂的目光了。
      “那……豹子,是豹子!”
      众人目瞪口呆,鞠老师首先怒了,自己可是押了一个月工资在上面啊,豹子是什么鬼!
      “沈南风巴掌还没下来,沈揽月就晕过去了!”周小发不紧不慢地说。
      鞠老师炸了,许官人吸了一口凉气。马大夫笑脸盈盈,这豹子开得好呀,作为庄家,这赌资可就自个儿独吞了。
      “沈老爷叫江大夫快去府上诊治呢,江大夫你出什么神啊?”周小发跺了跺脚。江大夫是三个月前到他们闲鹤医馆来的,医术了得,长得却猥琐。
      三十好几还在漂泊不定,两根八字胡飘了老远,脸很油,听说胡同里租房子的老女人半夜进出他屋里,浪|叫得七邻八舍都听见了。
      老医师们都挺羡慕他如狼似虎的能力。
      江陵回过神来,整理了药囊,抛下一屋子鬼叫鬼叫的老头子,越过长门掩过的悠悠绿草,消失在青苔刷过的永巷尽头。

      江陵是从后门绕进沈府的,进了沈揽月所住的清福居,果不其然,沈南风已经把所有仆人都清了出去去。
      沈南风坐在杌子上两指来回敲打桌面,眉头紧锁。
      他锦衣华服,五官深邃,棱角分明,束得极其规整的发梢带着抹不去的卷曲,英俊得有点惊人。可惜江南世家从来都不接受这样异域的英挺,无论他到底多么优秀。
      “是我把她药晕的。”沈南风道。
      奇怪的是,他对江陵并没有丝毫隐瞒。
      他一双阴阳眼深沉地向江陵睇去,本来紧张感极强的一幕,在目及江陵因走得急了又油又汗的猥琐脸时,一下子就崩盘了。
      “噗,江大夫平时是用猪油洗的脸吗?”沈南风忍不住。
      江陵黑线。
      沈南风换上深沉画风,“你有几层把握驱走那妖怪?不瞒你说,好几次我都想亲手掐死那女鬼,一想到揽月还在这具身体里我就下不了手。”
      江陵自信一笑,“十层。”
      他没对沈南风讲完,他的自信度最高可达百层。身为兼职大夫本职道士,说实话,实战驱鬼还是头一遭。这次驱的其实是游魂,按道理说游魂杀伤力小武力值低根本不可能附活人的身。除非有人养魂,专干这种夺舍买卖。这样一来,就不是简简单单驱魂,而是驱魂道士与控魂者的角斗,对于一个头一遭的初男来说,成功率还真只有十分之一。
      沈南风误会大了,很欣慰地点了点头,示意他开始。
      江陵拿出一个魂盘,放在沈揽月床头。魂盘有上刻着一轮又一轮繁密符号,那是乾坤八卦。轮|盘上有个小豁口,江陵摇了摇,豁口溜出了两个小球。
      很快那两个小球杂乱无章地在魂盘上滚动飞弹,这两小球一个纯白一个隐隐泛着绿光,绿光者有压着白色小球之势。
      这是魂球,一个球代表一个人的魂魄,沈揽月身体里有两个截然相反的魂魄,青,游魂之色也,最靠近阴曹地府的颜色,这泛绿光的魂魄狠狠压制住了沈揽月的生魂。
      江陵拿出一叠鬼画桃符,开始在清福居四处张贴。沈南风也来帮忙,两人很快将整个屋子贴满了桃符,阴风一阵,桃符飘招。
      江陵从褡裢里抽出一根一头削尖了的桃木棍,长大双臂对着大开的窗棂跳起了舞。
      他长得滑稽,此时站得笔直,神情严肃,衣袖摆动得庄重异常。
      月如白霜,流光逸进那根桃木棍尖端,使之染上灼灼色彩。
      再猥琐的容颜也挡不住此刻江陵眼里的光彩,清亮耀人。
      他转头对着昏睡过去的沈揽月,将她的手牵出来,呈在自己面前,专注查看手背的纹路,嘴里念念有词。
      忽而桃木棍精光大炽,“三山五岳,乾坤日月,何神不服,何鬼敢当!”江陵随手一挑,桃木棍翻转,尖刺朝下,向沈揽月手背狠狠轧去。
      “呜……!”桃木棍贯穿扬小楼右手背,瞬时鲜血淋漓。沈揽月梦中背脊弓直,浑身颤抖,痛不欲生。
      “唔……”沈南风捂眼,看着自己都肉疼。
      桃木棍尖儿的流光融入沈揽月手背里,顺着手背迅速流遍全身血管,她全身都被毛细血管里细小的微光点亮了。
      不过一瞬,那金色的流光变成了黑色,那黑色从额心散出,蔓延至全身,最后汇入手背。
      滋啦!
      一股黑烟从手背蒸腾而出。
      渐渐消失不见……
      当然,这是沈南风看到的场景。
      江陵见到那黑烟聚起,渐渐凝成一张狰狞的女人脸。这张脸七窍流血,眼眶全黑,只见她眼珠一转,朝沈南风迎面飞去。
      “江大夫,你何事如此惊悚?”沈南风其实想说,江大夫你本来就丑,如今五官歪斜不受控制,更丑。
      “女……女鬼……在你面前。”
      沈南风自是看不到,阴阳双目在周围迟疑了下。
      实则那女鬼与他不到半毫,那脸上鲜血似要滴到他脸上。她咬牙切齿地尖叫,“沈南风,我要咬你的肉喝你的血,等着吧,我要你和你妹妹不得好死!我会回来的,任郎属于我,他永远属于我,啊啊啊!”
      “她在对你说话。”
      “她说什么?”女鬼走了,自家妹子好了,沈南风简直人逢喜事精神爽。他一拍折扇,扇面打开,他扇了扇。怎么……有点闷热。
      “她说,拜拜,还会再回来看你。”江陵顿了顿。
      “千万别回来,见一次打一次。”沈南风轻松道。
      见拿沈南风无法,那女鬼吼了半天,声嘶力竭,才恨恨如一阵风一般,消失在窗外。

      “她走了。”江陵望着窗外。
      “你怎么不收了她?”沈南风奇道。
      “……”他能说刚才自己在发呆吗,第一次见到真的鬼,不由仔细研究了一番。
      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他虽从小跟着师父:日星象纬,占卜八卦、纵横捭阖、六韬三略无一不学,但他还真不怎么相信鬼神之说。
      师父讲收鬼一节的时候其他师兄弟都听得认真,唯有他在睡觉,顺便梦到了前一晚上大师兄做的红烧肉。
      所以,叫一个只会驱鬼的道士收鬼,实在太难为人了。
      女鬼走了,江陵和沈南风两个大男人才意识到了一件事。
      此时的清福居还真是蔚为壮观,沈揽月的手背殷殷白骨,犹然可见。
      滴答滴答,潋滟的血还在流,如楼外不要钱的池塘水。
      埕亮的地石缝隙里暗红的血液纵横交错地流淌。
      他俩对视一眼,赶紧替沈揽月处理伤口,再这么流下去,沈揽月别想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江陵整理魂盘,那魂盘上只得一颗纯白圆珠,在盘上均匀地打着圈——女鬼走了。他没发现,在他将魂盘放进褡裢的那一刻,在他目光不及的地方,那圆盘几不可闻的悄悄动了起来。豁口处微微冒出第二粒小球,这一次隐隐泛着黑光……
      江陵很快从后门离开,他走后,沈南风还是没叫一个仆人。
      自己打扫了整个清福居,位高权重的他,好久没这么躬下腰为一个人做事了。
      他其实不确定江陵把那个女鬼驱走,他只是想赌一赌。要是输了,也不会再驱第二次,这是他妹妹的身体,那女鬼想要怎样,他便如她的意,只要她不拿这身子威胁他。沈南风将杌子搬到床沿,为沈揽月整了整被子,沈揽月的脸在月光下苍白如冰凉的井上霜。
      如今那薄薄的眼皮挣开,到底会是哪样的眼神呢?
      沈南风踟蹰了。屋外响起脚步声,小厮急急赶来通报,商会的人都齐了,只剩他会长了,他将要带领江南商会去一趟建安郡。
      沈南风说再等等,他看了沈揽月许久,终于围上披风,披星赶月地离开了。

      不久,那双薄薄的眼皮睁开了。
      用着沈揽月身体的扬小楼感觉自己身子沉沉的,手挪一下就痛到没知觉。
      但这种呼吸到春风的气息的感受实在是太可贵了,她艰难撑了起身子。
      扬小楼忘了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左手怎么这么痛。
      但见这明月清辉桃李花枝递到窗棂,花开灿烂。
      春风一过,霎时落花纷纷,落了的花枝上,那红蕊续发。
      她忽而笑了,生命如此盛大,她心怀憧憬。
      只是她还不知道,再过一刻,她便再也笑不出来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举世瞩目的撕叉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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