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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错爱 合久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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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在混乱中崛起,在浮华中湮灭。这个朝代,已经历经了几百年,当年的兴盛已成了历史,奢侈的生活早已葬送了先辈的雄心和血性,如今再也没有遇见过一位杀伐果敢的帝王,各地战乱四起,小国叛变,都说乱世造英雄,可没有英雄的乱世,百姓该何去何从?
当今皇上,共有两子一女,锦贵妃生下了大皇子,可在皇位之争中夭折,皇上心存愧疚,经常赐她各种珍品。宠妃梅贵妃生下了二皇子暮遥,如今已有十六岁。皇后生下了三皇子暮凌,如今已有十岁,素有神童之称,因为是嫡子,被封为太子,但实际上却不得宠。
这天早晨,烟雾缭绕,如初一家起了个大早,在竹屋下捉鸡,把三十多只鸡的腿用绳子绑起来,放到昨天借来的牛车上,再用麻布遮挡住,一行人去赶集,这次走的是大路,沿途总会遇到几个同村的人,所幸牛车上盖了麻布,才没有引来围观。
坐牛车的确比走路快,可前不久前下了雨,留下了不少人的脚印和车轮的痕迹,泥路上沆沆洼洼的,终于在摇摇晃晃中总算到达了镇上。
倾府坐落在镇上的南端,大门口两旁有两个大石狮子,庄严气派,门匾上是“倾府”这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院墙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晨烟中,偶有几根枝桠从院内探出头来。
停了牛车,如初最先蹦下去,敲响了大门,一会儿,一位仆人开了门,“找谁啊?”“我们是来送野鸡的。”“喔,我去叫管家。”仆人转身就向院中走去,一会儿跟随出来一位中年人,穿着厚厚的长袍,身子有些发福。
“小姑娘,你们直接把野鸡送进来吧。”如初心下有些纳闷,“叔叔,能多叫几个人帮忙提进去么?”管家不解,野鸡不重,这么几个人总能把几只野鸡提起来,家里的基本都是短工,公子喜静,短工们没事时也不会呆在院子里。
李氏和孩子们下了车,掀开牛车上的麻布,抱出几只野鸡,管家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一车野鸡,要不要这么夸张?!什么时候有这种好事?活野鸡成群结队在冬天出现过?于是,赶忙叫来院子里的几个家仆,和李氏一家人搬野鸡。
“公子交代过,你们的钱由他亲自付。”管家在震惊过后,如是说,其实管家是挺疑惑的,公子交代的是亲自付钱给小姑娘。
如初就跟在管家身后,面前是一个荷花池,池子里的水已经干涸,一些枯枝荷叶铺在泥里,一些陶罐错落有致的堆在池中,前世见过太多,也不算稀奇,只是想到以后也在陶罐里种莲藕,把它放在水沟里,这样冬天的时候就有新鲜的菜了。
好歹这座院子是镇上最精致的了,虽是初冬,四周茂盛的树不见,可哪一处墙壁不是精心雕刻,就是镇上的富户见了,也会赞叹,更别说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可瞧瞧面前这位,闲适得如同走自家花园,管家暗暗高看了几分,公子果然有眼光!
下了拱形桥,就是长廊,一眼望过去是几盆万年青,绿得发亮。四周静悄悄的,不见一个人影,直到一个半圆门,管家就停了下来,“我就送你到这了。”
如初一个人走了进去,隐隐约约听见琴声,沿着假山转来转去,差点头都晕了,终于见到了正主。檀香袅袅,他披着貂皮大衣,微眯着双眼,坐在楼阁前,纤长的手指拔动着琴弦,似给单调的乐器赋予了生命,如梦似幻。
谁家少年郎,疑似仙中王,皎皎如月朗,遗世而无双。
前世,她的母亲是位音乐家,而她因遗传和爱好,别人家的孩子打游戏,她就玩乐器。有人说,乐器不过是闲人消磨时光,文人附庸风雅,富人不学无术追捧。但其实唯有真正读懂,才知它的雅、洁、傲、静,修身养性。每一首曲子,都有一个灵魂,那就是弹者,曲本不变,弹者可变。
一曲终,如初回过神,看不出啊,这傻冒的琴艺这般高超,如初仰着头叫道:“我家送来了三十几只野鸡,你可得付给我一百多两银子啊!”倾世叹了口气,这个小财迷!
“你先上来,我付给你!”如初蹬蹬蹬爬上楼梯,站在倾世面前,伸出一只小手,摊开,明摆着要钱。“你先告诉我,你听出了什么?”如初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毛垫上,暖和得想打滚。“你确定要我说?”倾世点头,就想知道这小家伙是不是故作正经。
突然就想调戏一下这个小正太,“我听出沙滩之上的海鸟很急躁,然后我饿了就想把那海鸟吃了!”倾世一怔,她能听出来!这本是海鸟嬉戏曲,但因为心情不好的缘故,琴声短促,祥和的美态失色了三分。
“你学过琴么?”“嗯。”不知为什么,如初在他面前不愿伪装。“那你弹弹。”如初举起一根爪子摇了摇,理直气壮:“才不,伤手!”
倾世从锦袋里掏银子,如初盘着小短腿,瞥了一眼,翻了个小白眼,小声嘀咕:“真是没救的傻冒,难怪被人坑。”看着那一大堆银子,如初从中拿走了三十个,颇为豪迈地道:“看在你是熟人的份上,多了我也不要,一只鸡收你一两银子,还白送给你几只呢。”这得瑟的小模样,怎么看怎么欠扁。
“其实我挺好奇,你为什么会这般正常的看我,能写字听曲什么的。”这是如初最不能理解的地方,一个正常的四岁孩童的眼里基本只有玩,可这人似乎一点也不惊奇。“我朝有一位神童,从小过目不忘,三岁就能读书写字作诗……现在才十岁,已经可以把史书倒背如流。”“不会说的是你吧?”“我才十岁么?”第二反应,穿越人士。也不太可能,谁吃饱了没事干去背史书啊!第三反应,书呆子。“他是谁啊?”“三皇子。”“喔……不认识,反正就是一书呆子!”“他在战场。”泼冷水啊简直是,撇撇嘴,这孩子真不可爱。
“走走走,去看看你爷爷的病!”如初从毛垫上爬起来,径直往楼阁外走。倾世在前面带路,不一会儿,走进一间宽敞的屋子,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窗帘微扬,留下斑驳的光与影,临墙的桌椅整整齐齐,桌子上放着一副紫砂壶,墙上挂着不少字画,雅致风流。往里看,有一张雕花木床,倾世的爷爷正躺在床上,闭着眼,似乎睡着了。
如初从手到眼到嘴看了个遍,仔细分析道:“他中这毒,毒性不重,只是会热得全身无力,一般解药根本解不了,明显是下毒的人想控制他,但不想害他性命!”在倾世心里,小如初亦然成了第二个神童。
倾世一怔,问道:“你有办法么?”如初小脸紧绷,恢复了医者严谨,沉思片刻,“有倒是有,只是不知有些药名字改没有,到时候我写个单子,你派人找来,等我把药材备齐,就能很快配出来,应该就没事了。”
等如初走后,倾世坐在爷爷床沿,陷入了回忆。那时,爷爷是太学院的院长,他是三皇子的伴读,可是二皇子总是捉弄三皇子,于是他就想方设想反捉弄回去,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死敌。
有一次宫里出现了刺客,那人应该只是偷盗东西,并未伤人。十四岁的二皇子正好瞧见了,年少冲动,也不等御林军,单独跑去截杀。倾世本来不想管他,但想到这皇家人出了事,将又是一场腥风血雨,只好在身后悄悄跟随。刺客在匆忙逃窜中,看见有人追,估摸逃不掉,就想同归于尽,在屋顶停了下来,放出几支短箭,二皇子自小习武,功夫不错,避开了两箭,但还有一箭,避开无望。倾世一下扑过去,“噗……”背上中了一箭,都怪这多管闲事的人!倒下,扑倒了二皇子,好巧不巧,唇刚好吻着二皇子的额头!从那以后,二皇子也不找他麻烦了,就只是天天在他面前晃。刚开始,他不懂,觉得奇怪,这箭伤已经好了,这人还算有良心知道报恩。结果二皇子说喜欢他,要娶他,把他雷得里嫩外焦!“你是男的!我也是男的!”倾世第一次感觉到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我不管!我想要什么有什么!”“你就是个疯子!”吓得倾世一见到二皇子就躲。
一年后倾世十三岁,三皇子去了战场,倾世无一官半职,无力与二皇子抗横,干脆参加了科考,没想到中了状元。爷爷的毒就是二皇子下的,为了逼他妥协,可二皇子是当今圣上最宠爱的皇子,又怎么敢去大理院告状,于是以爷爷年纪大以名辞官归乡,实则心疼孙子,再四处寻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