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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风玉露一相逢 雨知时节, ...
我和高思朗那时都寄宿在学校,教学楼和宿舍之间只有两分钟的路程。所以在我们的生活里,遇到刮风下雨、寒霜冰雹,只有一个动作:拔腿就跑。
但我的同桌月月是个走读生。
在这个湿润的城市,春天的雨说来就来,伴着阵阵响雷,就像人的情绪,来得毫无预兆。
我是顶讨厌下雨的,空气黏湿湿的,还散发着阵阵海风带来的咸腥味;云层压得低低的,人的心情也变得不明朗,没有阳光的照耀,心事也发了霉;雨不狂暴也未倾盆,可是就那样斜斜地洒下来,伞也遮挡不住,像千丝万缕的愁绪密密匝匝地笼罩着你,又像蜘蛛精吐出的白色蛛丝,任你怎样努力也逃将不出去。
放学的时候,雨势变大了。昏暗的光线,隔着朦胧的雨雾,使得远方的一切都看不真切,倒像是一幅浓墨重彩的中国山水画。
同学们归心似箭。我无处可归,只是肚子太饿,也不想太晚去吃食堂的残羹剩饭,便顺着人流往楼下走。
一楼的走廊里早已是人满为患,大家都在等待,等待雨势变小。可是这调皮的春雨非要和人作对,噼里啪啦下个不停,还变本加厉,下在石阶上的雨点飞溅起来打湿了最外层同学的白球鞋。
我和月月也在走廊里张望。我犹豫着要不要先冲到寝室给她拿一把伞。就当我刚想迈出脚的时候,一把伞递到了我们面前。
竟是我的宿敌高思朗,他只说了一句话“女孩子淋雨不好”,我还没看清他的表情,没反应过来要说什么,他便和他的同学闯进了雨幕中。
月月很开心,好像中了大奖一样,她也是高思朗的粉丝。她说:“你看高思朗的手好漂亮,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对了,高思朗旁边的男生叫王远,是我的邻居,也是高思朗的同桌。”
我就纳闷了:“我可没看出来人家认识你,是你邻居,怎么不给你送伞,一句话也没和你说。还让高思朗来送,名不正言不顺的,难道他喜欢你啊!”
面对的我的质疑,月月连连否认:“怎么可能,我们可是哥们,一起穿开裆裤玩泥巴长大的,他喜欢的人不就是……”
说了一半,月月直捂嘴:“啊呀,答应人家不能说的,反正呢,他有把柄在我手里,不想让人知道我们认识。哎,高思朗真得很帅呀,还‘女孩子淋雨不好’,好贴心,好绅士……不过,为什么是他送伞给我们呢?难道他对你有意思?”说完一阵奸笑,“嘿嘿嘿嘿……”
我伸手探向她的额头:“没发烧啊,怎么净说胡话呢!我和他水火不容,五行相克,别以为助人为乐一回就能抹煞他对我犯下的错(特指辩论赛一事和因此催生的情书事件)。
此事告一段落。伞虽是送到我手里的,我却不想亲手还回去,求着月月拿给了她的发小。只是受人恩惠并不舒服,不管这恩惠是否带有目的性或者暗藏杀机,也总得礼貌性地说声“谢谢”。可是若要我向高思朗道谢,我不如让我直接去淋雨呢。说到底就是嘴硬还死要面子:绝不向敌人低头。
以后我的抽屉里都会放一把伞,以备不时之需,也绝不给敌人可乘之机。
但是我发现月月真是我的克星,总拖我的后腿。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忍受着饥肠辘辘,陪着她去车棚推车。
刚走到校门口,眼看食堂就在眼前,她的脚踏车就出故障了:链条掉了。她一双可怜无辜的小眼神直勾勾看着我,我只能撸起袖子,蹲下修车。引来无数异样的眼光也就算了,弄了一手黑油,也没把链条搭上,她的车子也太复古了,链条外面还有铁盒子,根本无处下手。
就当我素手无策的时候,高思朗又出现了。哎,真是冤家路窄!
只见他和王远低语了几句,王远就跑了。他过来和我们说:“这种车子是需要工具的,得先把外面的盒子拆掉,交给我们吧!”
王远风风火火地跑回来,手里拿了一堆工具,原来是向门卫大叔借的。看着他们工具齐全,人力充足,真想先去填饱肚子。可是女生在男生面前总爱装淑女扮斯文,我只能咽咽口水,在一旁充当无关紧要的观众。还好他们三下五除二就把链条修好了。
月月十分感激又不放弃和偶像相处的机会,便提议:“这样吧,折腾了这么久,我也不想回家吃饭了,匆匆忙忙的,我们去外面吃吧,我请客!”
两男生也没拒绝,我自然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蹭吃蹭喝的机会,而且平时这丫头一毛不拔,还时不时跟着我到食堂刷我的饭卡,有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一定把我损失的都吃回来。
就在我心里打着如意小算盘的时候,高思朗递过来几张纸巾:“先把你的脸和手擦一擦,跟小花猫一样。”又在敌人面前丢了脸,我使劲掐了月月一把:竟然没提醒我脸弄脏了,太丢人了。
然后我就一路气哼哼地跟在他们后面,一面听着他们聊天,一面又很解恨地踩着高思朗的影子,不厌其烦,反而有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好像把高思朗实实在在踩在了脚下。
他好像发现了什么,往后看了一眼:“你走后面干嘛,有饭吃还不高兴啊!”
我只能尴尬地笑笑:“四个人走一排,阵仗太大,会挡到后面的人。”心里可憋着气呢:连我走哪你也要管,属狗的吧!
到了饭馆,找了张四人桌子。可是我觉得坐哪里都不妥,我不愿意和高思朗坐一起,也不愿意他坐我对面,怎么都会影响胃口,最后只有把月月推出来:“月月你坐我对面吧,给你个机会和偶像坐一排,我和王远同学坐一起,我比较喜欢话少的男生。”
两个男生脸上像开了染坊,王远脸一直红到脖子,好吧,也太害羞了一点;高思朗则黑着个脸,正如我意,我就是要找你的不愉快。我也承认我是破坏狂,擅于破坏各种好氛围。
时间紧迫,没时间享受美酒佳肴、觥筹交错。四人都点了简单的速食:炒饭、炒面、水饺、馄饨。我迫不及待地扑向久违的水饺,是我最爱的馅:香菇玉米虾仁。
正当我大快朵颐,享受咀嚼时香菇给味蕾带来的美好感受时,高思朗漫不经心地来了一句:“听说你这次数学模拟又没考好啊!”
这是我的命门、软肋,轻易提不得,谁提我跟谁急。所以听他这么一问,好像自己的秘密或者难言之隐被人知道了,大半个饺子堵在喉咙口上不去下不来,憋得面红耳赤,月月紧忙拍我的后背,两个男的包括那个罪魁祸首都给我端了杯水,我只接过王远的水杯,说了声“谢谢”,我明显看到高思朗脸上闪过一丝促狭,不知是否是愧疚。
平复了半天,气儿才通顺。
高思朗又在我背后补了一枪:“不用这么激动吧,我又没别的意思,这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谁还不偏个科呢?情有可原。”
听到这些风凉话,我握紧了拳头。上次辩论赛真落下了后遗症,在高思朗面前总是吃瘪,脑子不好使,舌头也不灵活了,还没想好如何应答,他又开腔:“我也不是故意看你的分数,谁让我们是同一个数学老师呢。那天我们班数学课代表请假了,老师就让我去统计一下正确率,平均分。”
我腹诽:真是属狗的,数学课代表的饭碗你也抢!
“我看了一下你的试卷,知道你的问题在哪,今天我就大公无私一回,解决你的问题,看你老赢不了我,我也替你着急。”
继续腹诽:好好说话会死啊,老是阴阳怪调的;不贬低我会难受啊,说话总是酸不溜秋。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面上维持一抹笑:“那真是谢谢你了,数学老师都解决不了我的问题你能替我搞定,我洗耳恭听,听听你的高见。”
他喝一口水,继续他的谬论:“智商方面呢,我就不提了,上帝也无力改变。所以数学最后两道大题你把第一小题做完就可以了。你容易在基础题失分,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多算几遍,你看你都能把小数点点错,把负号丢掉。”
虽然话说得很难听,但是道理确实有的,我的数学成绩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有时运气好能考班级第一,有时会不及格。考试看到数字头就大,算出一个答案,欣喜若狂,哪里还会去验算。每次一看到因为自己粗心或太得意做错的题,直想敲破脑袋。
此时月月还火上浇油:“哇,分析得太准确了,一针见血啊!老周(数学老师)每次找晓旸谈话,只有一句话‘孙晓旸,你就是太粗心’。偶像,有空我把卷子拿给你看看,你也帮我分析分析。我可不奢望超过你,考进班级前十就行,呵呵。”
我还能说什么呢?好不容易吃顿饺子,倒变成我的批斗会了。再美味的东西也食不知味了。下次再跟他们一起吃饭真是有鬼了。
之后我就猛攻数学,拼命做题,连上厕所的时候,都在默背三角函数公式。
效果肯定是有的,但一下子改掉粗心的毛病也是不大可能。
又到了星期日,我的黑色星期日。晚自习前我要穿过长长的运动场,从学校的东头,走到学校最西边,去打扫屹立在那里的阶梯教室。
和我一组的还有两个男生,可是我的命也太苦了,那两个懒鬼,每次打扫卫生要么就在我快完成的时候出现,要么直接跑去打篮球忘记这件事。
我就不能偷懒了,阶梯教室打扫不干净,一旦被学生会逮到,要扣班级形象分的,上次有个小组忘记打扫,被老班罚扫了一周。所以为了避免得不偿失,每次我都忍气吞声独自打扫几百平的教室。
事后我发火,他们就装可怜,然后拿块巧克力或者饼干贿赂我:“小羊羊,不要生气啦,你这么善良,体谅一下我们嘛。只有周日下午有时间打篮球,我们也很无奈的,很不忍心让你一个人打扫。但是面对挚爱的篮球,只能牺牲你了。”
看着他们那可怜样,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谁还没个爱好。关键是吃人的嘴软啊!
今天我又一个人提着扫帚簸箕可怜兮兮地往战场走。
经过篮球场,发现场上围了好多人,不时传来一阵阵欢呼声、呐喊声。我平时都不往场上看,几个大男生抢一个球有什么意思,而且据说那些男生那么卖力,在早春季节穿那么惹眼的球衣,露着胳膊,甚至有人裸着上身,秀出几块小鸟肉,就是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力,跟孔雀似的。我偏不满足你们的虚荣心,我就不看,坚决不看。
今天我破例了。我想看看那两个欺负我的懒鬼在不在里面,如果在的话,我一定要把他们揪出来。最近体内激素水平发生变化,情绪波动有点大,不想再容忍他们了。有力气在球场上挥汗如雨,却让我一个人去做苦役,凭什么。
我刚从人群中扒出一条缝,没看见那两个二货,却看见了高思朗。一身黑白的球服,戴着同色的护腕护膝,露出结实的小腿和线条优美的手臂;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一缕缕随着他的步伐轻轻跳跃;宽阔的额头上满是汗珠,侧脸的轮廓显得更加立体刚毅;每个动作都彰显着青春的蓬勃生命力……
这样看来,这人还可以,学习好,也有运动天分;长得帅,又不以帅标榜自己,全校喜欢他的女生不在少数,倒从没听说他有过什么绯闻;也不小气,上次吃饭也是他抢着付了钱。要不是嘴巴毒了点,是挺完美的……
一阵呐喊打断我的思绪,原来高思朗进球了。此时我发现自己竟双颊发烫,我为刚才所想感到羞耻,我竟然默默观察了高思朗……好久,快醒醒,快醒醒,不能被敌人的色相所迷惑。
拍拍脸,否认不该有的想法。还是去打扫卫生吧。
好死不死的,高思朗竟跑到了我梦里。我想肯定是打扫卫生太累了,做梦对象都能搞错。可是那个该死的梦竟然那么清晰。
梦里我和高思朗在打篮球,连基本规则都不懂的我,在梦里可是个高手。他还是白天的那一身装扮,我却穿着接地气的校服。偌大的操场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也不知打了多久,我早已大汗淋漓。休息时高思朗竟拿出纸巾帮我擦汗(啊~~~羞死啦,不忍再回想),还很温柔地对我说:“晓旸,在我心里,你是最棒的!”
然后,然后我就醒了。仔细一想,完全不合逻辑,连起因和结果都没有,也许是我忘记了。我大概是想赢高思朗想得快疯了,只能到梦里和他一决高下。
到教室,月月就问我:“晓旸,你不舒服吗?脸怎么这么红。”
之后几天,我时不时会想起那个让我羞红脸的怪梦,高思朗的脸还会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我都不知该如何面对他了。
所有的作家写手都挺伟大的,一人分饰好几个角色。
下面的情节都没有安排好,纯粹是“脚脖子扣铃铛,走到哪儿,响(想)到哪儿”。可能前一秒我打算这样写,下一秒又想到了新的情节。所以写文章全凭作者的主观想象,不一样的时间地点,就会写出截然不同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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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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