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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恨不知所终,一笑而泯 ...

  •   到家已经凌晨一点了,在家里总是睡得特别踏实,黄嘉懿草草的冲了个凉就爬上床呼呼大睡,他一直睡到当天早上六点被一通电话吵醒。他爬起来接,披着睡衣“喂”了一声,结果是张豫瑾。他的声音有些颤抖,说话声音不太清楚:“胖子,晚上睡觉也不关灯啊。”

      嘉懿一时之间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他这才发现从客厅到房间到卫生间里的灯全都亮着。等等!他怎么知道自己昨晚睡觉没关灯!

      他急忙套一条裤子跑到窗前,看到张豫瑾站在他小小的院子里冲他挥着手。

      初春的空气比较湿润,周围的一切就像一幅还没完全收干的油画,院子里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一切,四围的白墙黑瓦,嘉懿一向不喜欢东西太过素净,所以在四围的墙角下种下了爬山虎,密密麻麻的从墙角延伸到半个墙面。张豫瑾经常笑他连自己的房子都不放过,也要蓄起络腮胡。而他现在就站在这片络腮胡里,他不由问:

      “你这么早过来干嘛?”

      他仰着脸冲他笑。

      他进门之后,黄嘉懿又问了一遍:“你这么早过来干嘛?”

      “来接伴郎啊,我一辈子的终生大事当然得慎重。”张豫瑾站到他的穿衣镜面前开始整理衣襟,他对着镜子里的黄嘉懿眨眨眼睛,张豫瑾身材高大,穿上西装气质高贵,胸襟上式样别致的琥珀蓝胸针自然得体,光彩照人,气宇轩昂。嘉懿这才注意到,相比之下,自己尽显疲态,头发胡乱的竖在头上,脸都没有洗,胡子拉碴的一个人,只怕眼睛都是肿的。他从背后捶他一拳,慌忙溜进卫生间,重重把门关上,不到5秒钟又光着膀子跑出来,手忙脚乱地从衣柜里抽出礼服衬衫。

      又是重重关上门。

      片刻的宁静之后,卫生间传来水声和吹风机的呼呼声。

      张豫瑾这才无聊的开始打量他的家,房子还不算旧,收拾得很整洁。墙壁上挂着各式各样北欧风情的杯子,小物件等等。要不是认识他这么多年,他绝不会相信这房子的主人是个满脸胡茬的单身男人。

      黄嘉懿从卫生间出来了,焕然一新地站在他面前,他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连伴郎服这种陪衬绿叶也可以穿的玉树临风。

      “看样子我的风头今天注定要被你抢去了。”张豫瑾长叹一声,直挺挺地仰倒在客厅的沙发上。

      嘉懿没有接他话茬,他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张望了一下:“你吃早饭了没有?”

      “没有,早上我妈催得紧,我说我到你这来了。”张豫瑾在沙发上侧过脸看着他在厨房里走来走去,房间里似乎弥漫着一种家常的温馨。

      “冰箱里还有点皮蛋瘦肉粥,我热给你吃吧。”

      “好。”

      他一口气吃了三碗,嘉懿怕他给撑着了,所以又掰柚子给他助消化,柚子皮太厚,一片一片的撕下来十分费力,嘉懿虽然块头不小却没什么力气,张豫瑾站起来帮忙,拿手使劲一掰,就开了。柚子的香气散发在空气里,他吃了一口说:“酸。”他说:“我吃吃看。”刚刚拿起了一瓣还没有撕开,张豫瑾稍稍向他的脸靠近了些。

      他微微发证,然后果断把柚子塞进嘴里站起身。

      “是挺酸的。”

      “哦,对了,我还没送你结婚礼物呢,等着,我去拿。”嘉懿从卧室取来一个精致的木盒子郑重地把它放在茶几上。

      “是什么?”张豫瑾十分好奇。

      “没什么,我想你也不缺什么,就是过去的一些小物件,还有一些CD。唉,反正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黄嘉懿说着说着有些黯然。

      “怎么不打开看看?”

      “以后我一个人的时候再看吧,当着送礼物的人拆礼物多俗气啊。”张豫瑾哈哈一笑,挑了挑眉毛。

      其实他是害怕,就像儿时记忆里的《冒险小虎队》一样吗,总记得是那样美,那样好。可是不敢翻出来看,怕一看了就会觉得不是那个样子——他曾有过的记忆,只害怕不是那个样子。

      “那好吧。”嘉懿边收拾碗筷变塞了一瓣柚子在嘴里,酸的他微微眯起眼睛,抿起嘴角,就像一只猫咪。

      张豫瑾扫了眼墙上的摆钟说:“不早了,我们可以出发了。”

      嘉懿奥了一声,加快收拾的速度匆匆把碗筷丢进洗碗机里拉着张豫瑾就出门。

      张豫瑾开着一辆奔驰,车里空间宽敞,只有黄嘉懿觉得局促。

      早晨街道上车流缓慢,出租车像一片片落叶飘浮在蜿蜒的河道上,而他仿佛坐在船上,看河岸两侧千帆过尽,高楼林立。

      正好是红灯,车停下来等着。

      “我的婚戒还在你那里呀?”

      “嗯。”

      嘉懿转过脸望向车窗外,忽然认出了这个路口。

      如果向右拐,再走几百米就会看到成片旧式的公寓楼,一幢一幢,像是无数一模一样的鞋盒子,粗糙的水泥墙面,密密麻麻的门洞窗口,倒更像是蚂蚁窝。他想起当年他俩在房间里一起写作业,阳台上晒着衣服,还有妈妈经常侍弄的花花草草……阳台外就是沸腾的车声人声喇叭声。浩瀚的生活海洋就在窗外阳台下惊涛拍岸。如洗的阳光如风一般劈头盖脸地晒下来。阳台上那些花花草草的肥料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怪异的气味,许多年后嘉懿都固执的记得。当年自己的房间还算大,妈妈从小对嘉懿就很宽容,即使临近高考,他的书桌上还有一台能上网的电脑。

      张豫瑾老师和他争着玩,用他的电脑看些幼稚或者无厘头的东西,比如奥特曼,还有那时候很火的神曲《忐忑》,就是从他那里听来的。

      但是,他从来不觉得腻,也不会觉得烦。

      嘉懿每每想到这些都忍不住龇牙咧嘴,他侧过脸看着专心开车的张豫瑾。

      老张啊,你不知道这些年,这些回忆陪我撑过了多少困难的时候。

      他在心里这样讲。

      终于到了举办婚礼的酒店。

      嘉懿觉得今天最痛苦的事情不是要亲手将婚戒交给新郎新娘,然后看着他们拥吻,而是他明明心中有一腔情绪郁积着却要装作自己是全场最替新郎开心的人。

      举办婚礼的酒店热闹非凡,四处都是鲜花和一些喜庆可爱的小装饰小物件,地毯踩上去绵软无声。宾客们大都来得差不多了,张豫瑾没什么学生时代的朋友,请来的大多是亲戚长辈和一些公司的同时。其余不认识的,应该死都是女方的客人吧。

      “新娘的化妆室在哪里?”嘉懿随手拉住一个侍者问。

      “1305,这边左拐第三间。”侍者礼貌地朝他报以微笑,“不过,按照规矩,在婚礼之前新郎和男方的家人是不可以见新娘的哦。”

      嘉懿哦了一声,但他还是忍不住走近1305房间想一窥新娘的真容,事实上张豫瑾和这个姑娘之间的事情他也是知之甚少。几乎都没有正儿八经地见过一面,因为他不主动去说的事情,他也很少会去问。

      1305的门是半开着的,里面有人哧哧地笑,声音娇俏甜美,他静静地在门外站了一会,本来想进去,最后还是转身走开了。

      走廊安静又空荡,回响着他自己的脚步声。这里是新娘的化妆室,除了娘家人和新娘的几个闺蜜一般人不会过来。

      蓦地。仿佛有人从1305出来,嘉懿缓慢地转身,走廊的另一头出现一个身影,高挑,秀气又熟悉。对方渐渐走近。他微微低头,难以置信地注视着,连每一根头发都如此清晰真实,他忽然惊得要喊出来。

      曲瑶!

      她站在那里,微微有些怔住,但似乎对在这里见到他并不奇怪。

      走廊两侧全是鲜花的芬芳,玫瑰与百合,情人草与海芋,还有勿忘我……大捧大捧包装精美的花束与花篮,而他们站在鲜花的海洋里,傻子一样地看着对方。

      撇开这些年的风风雨雨不谈,嘉懿还经常幻想过与曲瑶重逢的情形,从场景到台词,一遍一遍的意淫,或许是三年五年,又或许是十几二十年。就像《半生缘》里世均和曼媜两人重逢时凄凉的说一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有或许像他热衷的欧美剧里旧爱重逢,干柴烈火滚一场重温旧梦的床单。后来他才渐渐心灰意冷,明白了生活的苍白现实。

      可是他竟然又见着了她,结果事情比他想象的要简单许多,他居然吐字清晰,字正腔圆,既没有舌头打结也没有结巴:

      “曲瑶,是你么?”

      她捋了捋而后的头发,片刻才说:“是我。”轻轻停顿了一下又说:“我是伴娘。”

      他哦了一声,说:“我怎么不知道你和于……什么是朋友?”她眉毛一扬:“是于静安,怎么?张豫瑾没告诉你我和安安大学是室友,还是最好的朋友?”

      “好像提过,时间长了记不得了。我只知道你们大学时都一个班。”

      真令人丧气,本来应该荡气回肠的旧爱重逢,说的偏偏是这种无聊透顶的废话,重要的话一句都想不起来。

      “他说的话你也有不记得的时候啊?”曲瑶正视他,并且微笑,语气却带着点尖酸的意思。

      而嘉懿直到这一秒,还是不敢看她的眼睛。

      事情竟然这样滑稽,曲瑶和他竟然是同一对新人的伴郎和伴娘,新郎还是自己的意中之人,新娘的闺蜜兼伴娘又是他的前度。

      世事大抵如此,鲁迅先生的这句话用在这里最好。

      曲瑶的手机响起来,她看了看号码又按掉了,不知道是不是男朋友打来的,也或者是她老公。他拼命回想这些年从别人那里听来关于她的只言片语,可是,搜索枯肠也想不到任何和这方面有关的蛛丝马迹。他忽然有些惭愧起来,有没有结婚都不关他的事了,毕竟心底里他觉得自己是愧对于她的。

      “瑶瑶!”新娘子不知什么时候从化妆室出来,“我说你怎么不接电话,原来是回来了啊,是不是就为了省两个电话费啊,死女人!”

      嘉懿这才算真正见到于静安,房间里听到的娇俏甜美的声音原来是她,没想到长相更甜,在头纱和礼服的映衬下格外明艳,一双伶俐的眼睛见着黄嘉懿,眼波一闪,忽然客气起来:“这位是?看着怪眼熟的。”

      曲瑶向她介绍:“这是黄嘉懿,新郎的‘好基友’,今天的伴郎。”

      新娘子眼底闪过一丝八卦的意味,用手肘捅了捅曲瑶:“哎哟,旧情复燃哦,人家都说婚礼上伴郎伴娘最来电!”

      他黄嘉懿活了这二十多年,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尴尬过,旧欢新知齐登场,要是张豫瑾也在这里那就更好看了。

      曲瑶用手肘反捅于静安,朝她翻了个白眼,又笑意盈盈的对嘉懿说:“那我们先走了,你快去找新郎官吧,我们女孩子的话你一个大男人在这里听也不合适啊。”

      嘉懿没有吭声,朝于静安礼貌地微微一笑,迅速从这尴尬的气氛中逃离,这时他的手机响起来,是张豫瑾打来,心急如焚:“胖子,你死哪儿去了?婚礼就要开始了你还给我乱跑!”

      “我……那个……我肚子不舒服上厕所去了,估计早上柚子吃多了。”嘉懿一时之间也想不到其他借口。

      黄嘉懿见证了婚礼的每个细节,从宣读誓词到交换戒指,从新郎新娘当着证婚人的面拥吻到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当他把婚戒交给张豫瑾让他戴在新娘的无名指上时,他仿佛看到他眼底闪过片刻的犹疑,这让他多少有点安慰。

      嘉懿忽然又想到一部电影里的独白。

      把我们年少时的喜笑无忌刻进这张光盘,送给你,我的老朋友。
      像是一个留给终点的纪念。我把过去郑重其事的交给你,如果你有一天将它播放,你能看见我的心,曾经在阳光的拥抱下幸福跳动的心。
      当你拥抱我,当你的气息将我环绕,我多想就这么赖着不走。这么多年后,终于再一次这样被你拥抱,终于不会再有这样的拥抱。
      当我问,你快乐吗?当我说,我只是想要你快乐。当我把手挽住你的脖颈,说,你知道的,我爱你。当我凑近你的脸。我知道答案的,我知道结局的,我知道一切都是徒劳的。
      最后,在冷冷的夜风里,隔着玻璃墙,我看着你和她在灯光酒影里缓缓舞蹈,直到你们消失不见。
      直到我终于要,对我心底珍藏的情意,挥手告别。
      于是摘下了你的指环,头发也遮住了那道去不掉的伤疤。这伤疤,我不说,就没有人会知道。
      于是一年一年都会过去。年少时一起爬过的那棵苹果树,我们一起惹过的麻烦,我所留恋的你的气息,都会烟消云散。
      我,已转过身去,你,已在我的注视下,去了幸福的远方。

      就像现在,他在这里参加这样的一个婚礼,作为他的伴郎在一旁看着他和他的新婚妻子翩翩起舞而悲喜交加,想到这些,嘉懿不知不觉露出一丝冷笑。

      冷不丁背后有人问:“想什么呢?”

      嘉懿吓得猛一激灵,回头一看是曲瑶,这才拍了拍胸口,给自己压惊。

      “没什么,想到一部电影。”

      她将脸一扬,只见张豫瑾和于静安在人群中翩翩起舞,周围的男男女女攒在一起,是不是爆发出一阵阵笑声,她于是冲他笑:“《the best man》?”

      他一惊:“你怎么知道?”

      “和现在的情景何其像啊。”曲瑶举起手中就被呷了一口继续说:“我记得女主角还感叹世上好男人都成了gay。”

      他不吭声了。

      她啼笑皆非又饱含深意地说:“你喜欢的电影,我都看过。”

      黄嘉懿听到她这话不由心算起来,就想起他们高中刚认识的时候的一些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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