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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张飞跃回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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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跃回到状元府邸的时候,小太监已经拿来便服在厅堂里等他。
顺应着脱下铠甲,撇头看小太监在背后捯饬衣裳时发出簌簌声响,他道,“你原来说高锦人有恩于你,是什么事儿?”
小太监手明显住了下,低头答道,“之前有个小宫女惹了点事儿,小的找高侍郎帮了忙,欠了恩情。”
只言片语里无不藏着猫腻。
张飞跃顿时饶有兴味地咧嘴道,“那个小宫女和你有交情?”
小太监道,“只能算相识,小的许多年前初来宫中,当时人生地不熟,她曾相伴与小的。不过她性子过于执拗,常常因些小事就打破砂锅问到底,后来偶然发现当朝某位高官的丑事,便一心妄想着如何把真相大白天下,最后叫人绑架了去,再后来小的听说,念在过往交情,遂央求到高侍郎那里替她说了几句情,这才免于一难。”
他表面把事情交代得有头有尾,实际上每件事都没有讲明白,张飞跃看他兴致缺缺,似乎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故说道,“我知道了,你过半柱香给我备桶热水罢,我先上趟阁楼,如果无要紧事别让人来寻我。”
小太监应了一声,便跟在张飞跃身后迈出了厅堂。眼见着他躬身告退,张飞跃心中忽然八卦魂燃起,犹不尽兴地问了一句道,“你对她真没有别的意思么?”
小太监听他说完,垂首看了看自己,又抬眼盯着张飞跃道,“小的能有什么意思,大人说笑了。”
态度显然有些冷淡。
张飞跃顺着他的视线轻飘飘地看了一眼,只道是戳到了他的痛脚,便低下头佯装在看地面上的月光,场面一时有些接不上话,小太监倒是对这点好像又看得很开,见此,他道,“世人常言相思苦,想来与人定情是件很累人的事罢,好在苍天怜小的,所幸叫小的免于此劫。”
深宫争斗早已让他熟谙生存之道,早已让他知道为人处事间的圆滑之处,张飞跃难以分辨他话里究竟存在几分真意,只得支吾道,“哦,也是。”
不过这八卦是再怎么聊也聊不下去了,张飞跃说完后就转过身,只身朝着后院的阁楼走去。
状元府邸里的后院是张飞跃最喜欢去的地方,青翠的油菜花田,花田间如线条般弯弯曲曲的溪流,极目远眺时所望见的起伏山脉,以及空气中散发出来的清香,有许多地方都和北山极其相似。兴许有家乡情结作祟,张飞跃每天都习惯在这里坐上一会儿,所以现在固然是黑夜,他还是能依稀辨认出这里的诸多景色。
半月边围绕了一圈的星,脚底几日下来被踩出坑洼的路因积水此刻承了不少白光,张飞跃缓缓走在上面,两边油菜苗躲在暗处飘摇,涓涓溪流大肆招摇水中承载的银月繁星,远处青山只能听见它呼吸的风声,四周皆在律动,唯独一楼高阁沉默不语,静静伫立。
张飞跃昂首仰望顶楼边高悬的月亮,推门走了进去。
他沿着楼梯爬上了顶层,从每一个转角处的窗口看,黑影幢幢,天地间越发苍凉。再推门时,蓦地有逼人寒意随之袭入,幸亏屋内的火烛还在燃烧,足够把他这一身冰冷融化。
关上门,张飞跃踱步到窗边,月光滑过敞开的窗口倾泻进来,窗下一个崭新的大箱子被它笼罩得似被镀了层银箔。
来皇都时准备的比较充足,那些临行前乡亲们送来的物什便找不到好的地方安置,总觉得搁得近了腾不出地儿,放得远了又怕有莽撞的人无意间会把它们摔了,思来想去,就属眼下这个对府上一切建筑而言遗世独立的地方最合适。
他打开箱,只见里面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纵然是一条窄窄的空荡儿也俱都被些小玩意儿见缝插针,其中占地最大的是一厚沓似花似鸟似禽兽的刺绣,最小的是颗玻璃珠,无微不至间却唯独书影遍寻不着,张飞跃翻了几翻,才勉强从里面找出一本薄薄的乐谱。
如获至宝般掀起,《感皇恩》的词曲赫然以一种女子娟秀字迹的形态呈现于眼前。
张飞跃捧着乐谱从地上站起,倚着墙壁,轻轻吟唱道,“一二三四,骑马踏红尘,长安重到,人面依前似花……”
那朵引来纷争的牡丹花从他袖间飘落。
难道自己真的是歌声惊四座,把花都唱败了?
不过,此时此夜,山里的景连着山外的路,家乡仿佛就隔了一层淡淡的薄雾,星光烁烁,沸腾人声褪去,正当良辰美景恰好时。
这是人常有的毛病,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爱瞎琢磨事情,那些听来很揪心的诗词多半都是深夜产生的,不会作诗的便吼歌,以怆然歌喉道出心中郁结,可是对于不会赋诗又不会唱歌的,便只能借以回顾一些陈年往事了。
张飞跃记得他初次见到牡丹的时候,她还是个屁大点儿的小孩子,尚且还没发育得像现在这么迷人。
彼时恶贼窝里的房间关了好几个童男童女,个个都是胆小怕生的模样,或蜷缩在角落里吊着眼睛看人,或抱着腿坐在地上埋脸不停抽泣,把人最后一点可以逃出去的希望都弄得荡然无存。他本以为就要这么任人宰割了,没想到就逢这时黑暗中竟突然照进道微弱光线,随着门启一个身材瘦小的姑娘走了进来,头上两个团子盘得松弛,花衣破旧,脸上脏兮兮得看不清容貌,不过这些他当初都没印在心里,唯独注意的就是牡丹那双因为打主意而咕噜噜转的眼睛,还有她手里端着的一整盘馒头。
那时他和高锦人也不过十岁出头的年纪,那天外面人声马嘶,刀剑接触时不停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正是他们被恶贼绑上贼窝的第一天。
高锦人趴在他耳边道,“就是她了。”
他认同地点了点脑袋。
如何从恶贼窝里逃出来,这是个问题。当时高锦人拿主意跟他说,首先得找个人里应外合,然后再装作肚子疼出去给他爹和我爹报信,他们如今注意力都在他和高锦人身上,所以万也不会注意到少了一个人,待真正发现了也估计是救兵快到的时候了。他觉得这计策可行,只不过看了一圈,病殃殃的样子似乎每个人都挺合适,合适到连能不能撑出这个恶贼门都难说。
一计不成,高锦人便琢磨着第二个法子,他转脑子的时候有个特点,嘴唇总是紧紧抿作一道线,满肚子心思仿佛不到万不得已时绝不会吐露。他偏头细细打量他的侧脸,正暗暗猜测高锦人心里的想法,牡丹就这么堂而皇之出现在他俩面前。
睫毛扑闪,眼珠子滴溜溜转,隐匿了不少机灵劲儿。
他和高锦人顿时心中一喜,真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等牡丹把馒头举到他面前,他刹那间抬手一把抓住她的手臂道,“想出去么?”
牡丹愣了愣,点了两下头。
他那时只觉得可以不再受这牢狱之灾,徒剩下满心欢喜,顾不上考虑之后诸多后果,随即道,“我们带你出去。”
牡丹忽然把盘子一倾,白花花热腾腾的馒头从上面滚下来,只见她忙蹲下身,佯装在捡地上的馒头,他随之低下头对她附耳道来高锦人之前的那个主意,却不料她听罢立刻摇了摇,“不成。”
出尔反尔,他登时就有些发急,低吼道,“为何?”
高锦人那刻也是有些诧异,但表现显然得比他淡定好多,抿着嘴皱皱眉,便道,“你是觉得这个主意出的不成?”
牡丹接过他递来的一个馒头,头也不抬道,“看郎中是要花钱的,他们不会管的,过几天就会有人贩子来买我们,相中了就交钱带走,没相中便继续留在这儿,活着的就等着人买,死了的当柴烧,旁边那些都是好久没卖出去的,如今生了病,就看命大不大了。”
高锦人和他在家里算是娇生惯养,每每生点小病仆人恨不得把城中所有大夫都请来,从未遇上这种待遇,听到事实竟是如此这般,俩人心中不禁一慌。
高锦人道,“那我们只能另想办法了。”
牡丹那时又突然道,“我倒有个主意,五更天正是这群人睡得正死的时候,留门得只有一位傻大个儿,如果你们够胆把他干掉,我熟悉山路,保证出了这个贼窝,再无人能找到我们。”
牡丹的语气坦坦荡荡,他听后却不免骇然,顿时语塞,这主意说来轻巧,但是人命关天,已经不是件够不够胆的事儿,染上了便是一辈子的污点,更何况正如螳臂当车,十有八九命丧黄泉的会是他和高锦人两人。
他想着拒绝,没曾想高锦人却攥了下拳道,“那我们明早五更天见。”
所以牡丹走后,他立即压声道,“你是不是傻了!”
高锦人无所谓地耸肩道,“早点休息罢。”
看着高锦人身子蜷在墙角睡下了,他却丝毫没有困意,夜凉如水,白色的月光照在身边人微乱的头发上,彼时他心情蓦地有些沉重。
高锦人不是家里的独子,在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他人聪明,长得好,到哪里去都是备受褒奖,给高府添了不少光彩,从高县令到厨房的大娘都极宠爱他这个小弟。
而他就不同了,上无兄长下无幺弟,家里除了他老爹都把捧得无法无天,人送外号“混世小霸王”,两厢对比得简直不能更明显。
不知道,这一次,倘若他舍了命把高锦人送回去,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会不会有些改观?
他这么想着,总算是熬到了一声鸡鸣,天色依旧昏暗得不着边际,他悄悄抬身,不料墙角里却有一只手意外地覆在了他的手掌上,“再等等。”
说者声音清冷,似是醒来多时,他闻言转头,只看高锦人垂首半倚着墙,一副熟睡模样,唯有手指轻轻拽住他一方衣角。
他背蹭着墙默默蹲了下去,不想屁股刚碰到地面,刹那间木门便被一股大劲儿猛烈推开,跟着有匆匆脚步在屋内响起,愈走愈近。
与此同时,高锦人悄然抽回手,他随之闭上眼睛假寐,等了片刻,那声音终于停歇下来,接踵而来竟是来自上面的浓重喘息。直觉中他感到那人把视线定在他暴露在外的脸上,甚至还有另一股极为冰冷的寒光,瞬间激得他冷汗淋漓。
时间于彼时恍如只年迈的乌龟,分分秒秒都走得度日如年。
兴许一柱香都已经消耗殆尽,随着铁器碰着铁器的一声脆响,脚步声再度响起,他竖耳聆听人影远去,紧绷的神经才终于松弛下来。
恰时,门外亦传来阵阵可怖冷笑,“妈的,臭丫头,敢耍老子玩儿……”
话音渐渐隐去,静默里转为簌簌诡异的摩擦声。
牡丹再来的时候,已过了正午,那时尚值秋初时节,夏日方去,天气自然而然还带了点遗留的温度,纵然是有暗牢之称房间,也仍被房顶偷偷渗漏出几缕阳光照得还算暖和。牡丹把自己包成了个粽子,实在不得不叫人多看两眼。
她依然端着盘馒头,脸上没见任何不悦,唯一让人奇怪的就是她的举止甚是诡异。只见她走至一个耗子洞前,袖口轻轻放低,半截肥肠便滚落在地上,香味不禁熏得屋内几个小孩儿落了口水,最后当真诱了只耗子出来。那耗子寻着味儿刚探出头,牡丹便冲着洞口跺了跺脚,毫无意外地又将它重新吓回了洞。周遭的小孩儿看得大笑不已,他正可惜那块肉,牡丹就一脚踩在肠上大声道,“哼,胆小如鼠。”
登时把那几个小孩惊得噤若寒蝉。
他却明白她这是指桑骂槐,脸上陡然觉得有些难堪,眼睛不舍地从肉上移开,心里思衬那盘子里的馒头可能得等到明天了。
他的肚子似乎也读懂了他的心事,很不高兴地抗议了一下,注意到那几个小孩儿脸上重现笑意,他的脸上不由一阵烧。
不过高锦人没说什么,许是同样饿得不行,见牡丹有离开之意,就道,“你本就无意给它,它自然不会上你的当,做枉死之徒。”
高锦人这话说得蹊跷,但着实叫牡丹大惊失色了一把。
其实计策本就谋划得很蹊跷,牡丹与他和高锦人素不相识,又怎么会凭轻轻巧巧一句话就敢与他们推心置腹?就算真有心,偌大一个贼窝又怎么会大意到徒留一人看守?就算把前面一连串问题抛却,蒙混过关的方法有千千万万,或迷药晕之,或声东击西骗之,无论如何都犯不到取人性命……初听就是疑点重重,越推敲下去就越是破绽百出。
思前虑后,相助逃亡是假,借刀杀人才是真。
高锦人的话言犹在耳,牡丹的表情更是加以印证,他看着她脸上的绯红色一下子烧到脖子,与锁骨处露出的数块红印几乎融为一体。
答案很是明了。
那之后又隔了几天,想是恶贼们喂了他俩数顿白饭后觉得吃亏,便有些按捺不住,把他们又关进了一个小柴房,隔三差五就派人审讯一番,牡丹也再没给他们送过馒头。
人的身体有时候饿得厉害了就容易起困意,那时候他和高锦人经常睡得天昏地暗,梦中猪蹄和鸡腿滴着鲜汁在眼前飘啊飘,再睁眼总能从嘴角摸到一片湿渍。某天他走进了家中那座祠堂,祖宗牌位前供了几盘圆润的大桃,刚咬上一口就看到张老爹疾步走来的身影,他做贼心虚,不及享受口中桃块就快速滚入喉咙,一场美梦也因而噎醒了。
这一睁眼,他便觉得,还不如再睡过去。
只见眼前不知何时站了个下巴上布满络腮胡须的大汉,手中一把锃亮的大砍刀架在高锦人的脖子上,看他揉了揉眼睛,就笑道,“小兄弟,这一觉睡得还香?俗话讲,出来混都是要还的,你们白吃白住我们这么多天,也适时候该偿还了,再耗下去便是劳民伤财了。”
高锦人起伏有序的鼾声插在大汉的话里,他定定神道,“你把刀放下,我跟你谈。”
大汉嘿嘿一笑道,“你们两个太滑头,还是拿着我比较放心。”
边说边将砍刀又近了一寸。
他便道,“即使我现在写信向家父写信,这么多天来他老人家也会察出我遭遇了不测,到时候兵戎相见对谁都不会太好。不若你把刀下那个人送回家,叫他先从家取笔钱给你,你拿到钱再放我,我想我扣留此地,别人也不会太为难你。”
大汉听之心动,手稍稍放松道,“此话当真?”
继而他用力地点点头道,“你放了他,便是有恩于我,对于恩人,我向来连本带利地还。”
说话间,他撩起衣摆,从腰上取下块玉佩道,“这是定金。”
那大汉显然被他说得心悦诚服,砍刀离高锦人的脖子越来越远,欲上前拿他手中的玉佩。
房门在此时被一脚踢开。
恍若骏马逐风而过时的稍纵即逝,他犹在提心吊胆,高锦人犹在歪头打鼾,一道人影忽然旋身而入,似风卷残云,似破竹之势,一杆红缨枪疾疾对上大汉手中的砍刀,又见弹指间刀光剑影交叠,不过十数回合,砍刀“哐当”落地。
大汉立即讨饶道,“不打了,不打了,我认输。”
那大侠开口道,“我是新任将军方青书,听闻你伙贼人作恶多端,故派我来此剿匪。”方青书微微偏头,朝他和颜悦色道,“你们现在可以回家了。”
他闻之从地上坐起,掸了掸身下沾着的杂草,抱拳道,“多谢。”不过当时他并没有先叫醒高锦人,而是弯下腰捡起地上的砍刀,举手向大汉的后背扎去……
哐当——
又是一声砍刀落地。
方青书将地上的砍刀挑到脚下,神色肃穆道,“你现在碰它还早了些,朝廷重犯自有朝廷来管,尚轮不到你插手。”
他听方青书的声音已然有几分怒意,想是对他这个举动颇是不满,况且之前见过他的高超本领,他不敢得罪,便垂眼默默去把高锦人推醒了。固然精明如高锦人,也曾有过冒傻气的时候,也许也因为在那个地方困得久了,霎那间竟掐着自己的手背闷声哭了起来。
事态转得措手不及,方青书惊讶万分,不得不拿起红缨枪耍了几个花式才把高锦人看呆,继之忘了这茬儿。两人被方青书带着走出门没几步,他就突地停步道,“我还有个玉佩丢在了那里,你们先走吧。”
方青书开始有些狐疑,但低头看了看牵在手里的高锦人,两只眼睛肿红得像个桃子,他又环顾被扫荡得清净的四周,只好颔首道,“那你快去快回,我在这儿等你。”
他似得了大赦般转头奔跑回去,直至再看不见一个人影,他才慢慢放缓步子。
贼人窝仿若棵连根拔起的大树,昔日所见点点火把的绵长,昔日所听纵情声色时的震耳欲聋,昔日所惧传言背后的毛骨悚然,那一天那一刻,无不在大敞的门窗,横七竖八的战略品,染血的刀剑中消散得灰飞烟灭,化作一片萧索与凄凉。
曾经□□处寥无人烟,他挨着墙走了很久,终于在间屋子里听到个粗犷的声音道,“呵,你个臭丫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脑子里的是什么,你想让我死,呵呵,那我告诉你,杀人偿命,我活不了你也脱不了干系……”
他悄悄扒窗缝去看,只见一个魁梧的背影压在牡丹身上,嘴巴时而在她的脖子上游移时而亲吻她的脸颊。
他注视了那个背影两眼便关上了窗,旁边的门大开,走进厅堂,只听那人嘟嘟囔囔道,“我知道遇上这种事唯有杀人才能解恨,可是你也看到了,方才我不过给了人几笔小钱便逃过一劫,世间事就是如此,挣扎到最后也还是要认命……”
得意忘形的口吻与那个架到于高锦人脖子上的大汉如出一辙,不知为何,眼前人就在这么一个念头里身体略有些往里缩,下巴上渐渐长出了络腮胡须,他看得痛恨至极,随即慢慢贴上那个的后背,从其腰间抽出砍刀,一把刺向他的眼睛。
那变了样貌的人疼得一声大吼,踉跄着向后退去,手紧紧捂住眼睛,却仍抵挡不住指缝间涌跃出来的鲜血。牡丹趁机从那人身下逃窜出来,看见他手中滴血的刀,一时错愣得说不出话。
彼时他一双眼睛俱都定定看着那正在撕心裂肺叫着的大汉身上,“我说过的,欠你的恩情,连本带利地还。”
只不过这句话他自己刚说完,再低头看手中的砍刀就变成了把匕首,那个大汉的身影也恢复到原来形态,他清醒过来后不禁骇然道,“我好像,杀了人。”
牡丹受惊的程度亦不亚于他,瘦小的身子颤个不停,堪堪把嘴唇咬出血道,“不,他们都该死。”
后来的事儿他倒有些记不清了,只是印象中他和牡丹出来时屋内火光冲天,听人描述应该是屋内漏了个瞎眼的恶贼,仓皇逃窜时打翻了桌上的油灯,点着了桌布,他在烟火中看不清路,烧死在里面。
树林潜在山峦中呼啸,夜风拂手万物,牡丹花在地上翻了几翻,丝丝香气沁于窗口,徘徊不去。
张飞跃闻着花香,对望远处迷离的山色,所思所想却都在山水之外。
说实话,人若不是得了失忆症或者喝了忘情水,很难真正做到忘记。那些嘴上撇得一干二净的人,能忘掉的少,大多是有意避开,从不提起,从不倾诉,好像当真没有这回事,然后再于某年某月,借着秀丽江山,借着一坛美酒,往事便如满江春水汹涌而至,半滴不漏。
他将过往烟云重顾一遍,发现有些东西已经释然,有些东西附着了新意,沧海桑田,那年潇洒的少年长了胡子,那年平坦的女娃亭亭玉立,那年的一颗心再遇英雄也平息了当初的热火。
唯独,唯独的是,再浮起那年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幕,神采飞扬的脸上落了失意的情绪,他依旧还能保持着当年心境,只不过曾经朦胧胧的薄雾在岁月里拨得明朗,时至今日,已然情比夜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