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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十) 倘若旧梦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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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我在中东已经待了一个多月。没来之前,觉得这里应该是个挺乱的地方,不同民族,信仰,以及丰富的资源,都使它成为纷争最多的地区之一。
然而现在,不得不感叹自己的适应能力。
渐渐习惯了身边穿各式长袍戴头巾的异国人,也习惯了他们夹带着各种口音的英语,还有他们独特的休息日大礼拜。
我现在的领头人叫做巴塞尔,是一个高大强壮的阿拉伯人。他们之所以留下我,是因为我在来这里的第一天,帮他们挽回了一笔不小的损失,而且我个子瘦小,看起来斯文没有杀伤力,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那是组织的安排,还是真的凑巧。我们三个卧底分三次到达C城,我是第二个到达的。我并不知道谁是我的同伴,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接近目标组织。
这里的人不算友善,但对我也没有恶意。他们就像中国古代的流寇盗匪一样,四处抢掠和厮杀。其实严格来说,他们并不算一个组织。他们毫无纪律,对未来也毫无规划,大多都是些亡命之徒,因为各种各样原因聚集在一起。
但也正因此他们才可怕,大多□□组织虽然残暴,但最终仍是以盈利为目的。然而我现在遇到的这群人,毫无目的性,不计较性命得失,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真正的报复社会,心灵扭曲,以别人的痛苦来取乐自己。
我坐在花园里捧着茶杯喝水,静静的等待时机。
今天是跟组织约定好交换资料的日子。我要在晚上六点前赶到约定好的地方,把这些天得到的情报交给一个不认识的女人。那个女人会穿一条红裙子,东方人的面孔,暗号是9578。
“嗨,小个子,听说你是中国人?”一个头发卷曲的大汉在我身旁坐下。
“嗯,我是。”
他看了看我的头发以及眼眸,吐了口唾沫道“哦,我倒是对中国很感兴趣,你说说看那里是什么样子的。”
我微微扬起头,看着渐渐暗沉的天空道“是个很热闹,很温暖的地方。”
大概是我的表情过于陶醉美好,以致于那卷发汉子也抬头望了望天,声音和缓了不少“哦,那你为什么要离开?”
我低下头,平视他的双眼,以最平淡却冷漠的语气说“太美好的东西,往往是假象,你当真了,它就破灭了。”
他看着我的眼睛,怔愣得说不出话来。我乘机起身,摆摆手往外边走边说“心情不好,我去散散步。”
中东气候炎热,现在L城已经是穿大衣的天气,这里却还是容易叫人出汗的高温。
我到约定的地点时还没到六点,在旁边逛了一会儿就看到一个红裙丽人挽着一个男子朝这边走来。
我好似不经意的从他们身边走过,压低声线说了一句9578,那女子也似没听到,只在我走出几步后,将左手食指上的戒指换到中指。
我走到一个略显阴暗的角落,站了一会,那女子也走了过来,我跟她交换手机,仿佛是背地里勾搭般交换号码,她走时在我右脸颊印上一吻,更显得暧昧不已。
回到大房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卷发汉子自来熟的走过来拍着我的肩道“你去哪了,刚才老大找你,结果找你的人回来说看见你在泡女人。”
我不着痕迹的移开他的手,笑道“只是在散步的时候碰到一个漂亮的姑娘,跟她要了个号码。”
“嘿,你小子艳福倒是不浅。”说着扭头去了别的房间。
我看着他的背影,勾起嘴角,我去的地方不算远,但也并不容易找。有的人看着耿直粗鲁,却是狡诈如狐。
卧底的日子算不上好过,却也悠闲。我在这里主要是负责将一些中国的文件资料翻译出来,以供他们参考,也因此,能从零碎的资料里拼凑出可用的信息。
他们最近好像对中国边境的一群毒枭感兴趣,想要做笔大买卖。我拿着手中的资料,盘算着要不要把这个资料传给组织。
可惜第二天的一件事,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巴塞尔的头目传来消息,说抓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的内奸。我们所有人都被带到了一个地下囚室。四周是阴森而腐朽的铁栏杆,被钉在刑柱上的男人全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块好皮。眼珠已经被挖出,腿和手都被截掉
“大家看到了,这个人是美国L城的内奸,十几天前来到我们这里,头目看他会记账,头脑也不错,就留下了他,没想到昨天发现,他居然偷偷的把我们的情报交给美国人。”说话的人是一个俊俏白皙的青年人,看起来最多不过二十五六岁。然而他的眼神,却并没有一点年轻人的神采。“可惜是个软骨头,才一个晚上就把话全吐了。”
“这些奸诈的美国佬,居然派卧底过来。”
“抓住了一个,不会还有其他人吧。”
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我看着墙壁,默默观察上面挂着的刑具,真是应有尽有,不知道有朝一日,我会不会也被钉在那里,被那些刑具折磨至死。
我配了副眼镜,倒不是视力变差,只是这样看起来,好像更加斯文没有攻击性。书房成了我的固定据点,近一个月我都在这里查看书籍翻译资料。慢慢也学会了记账和一些当地语言。
从上次内奸事件之后,中东组织一直在找其余的内奸。如果照那个青年人所说,被抓到的那个卧底已经把所有知道的事说了出来,那他们应该也知道,还剩两
个。
然而这些都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巴塞尔带着的秘书兼翻译。
我几乎都要忘了自己来这的目的,只是机械的过着日子。然而平静终究是假象,我在傍晚收到一条短信,让我将得到的情报整理出来,交到指定地点。
我有无数个合理的理由外出,却又都能在一瞬间变成我的催命符。
然而不能不做。
我总得活着。不愿做一辈子卧底,就只能铤而走险。
我买了一根冰棍,吃掉后将包装袋扔在一个普通的垃圾桶里,里面有一个极小的内存卡。
有一个清洁工推着小车靠近,我同他擦肩而过,仿佛没有任何交集。
回到房子的时候,大家都在喝酒烤肉玩纸牌。我明明心惊肉跳,却还是泰然自若的加入他们。周围的人大多已经熟悉,互相勾肩搭背嬉戏笑骂。
巴塞尔也喝了不少酒,缀满胡子的脸上也起了红晕。我跟他们小闹了一会儿,就起身去睡觉。我一向早睡,他们也不以为意。
事情好像就这样揭过,有惊无险顺利完成。
十天后,巴塞尔气急败坏的回来。他们在中国的大买卖失败了。
“肯定是有人走漏了消息,不然他们怎么可能有防备。”
“那群软蛋,怎么突然有这么多先进的武器,肯定背后有了援手。”
我坐在书房里,默默听着隔壁巴塞尔和卷毛汉的对话。他们都不知道我的当地话已经学的不错,故而也少了几分顾忌。
我拿着毛巾轻轻的擦着桌上的茶杯,绿色的陶瓷被擦的亮晶晶的很好看,嘴角拉开一个微妙的弧度,我赢了。
大概是因为在中国边境那一役损失不小,接下来一段日子都算得上风平浪静。
我每天晚上六点以后都会固定的去附近散散步,大家也习惯有那么一两个小时见不到我。
暴风雨前的宁静,大抵也就是如此。
我还是被关进了地牢。不过比前面那个被抓住的内奸好一点,他们只是怀疑我。
被关进来的一共有十二个人,都是可能泄露上次中国的买卖的知情人。显然头目那边已经得到了一点线索,只是还不清明。
针尖刺进指甲的痛楚,比想象中要刺激一百倍。可怜我好不容易养的白嫩细长的双手,此刻也是血肉模糊。
“你是谁派来的,混进我们这里想干什么?”已经记不清对面的男人是第几次这样问我,然而回答却还是一样。
“我只是,逃难,到这里,恰好,被巴塞尔统领,收留而已。”我用不太流利的本地方言回答。
因为被折磨了一天,又未曾进食,声音很虚弱。
质地粗糙带着辣油的皮鞭从身上抽过,又留下几道火辣辣的印记,我想我身上大概没有一块好皮了。
之后又是反复的问答,我无辜的仿佛刚出生的羊羔,无论如何,都只有那一句回答。
意识渐渐的不能集中,他们好像又换了别的刑具,我尽量忽略痛楚,想一些开心的事。
可是好像,也没什么开心的事。
想得最多的,也无非是当中学生的时候,那个人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和他一起笑着以为就是永远的时候。
倘若旧梦太美,我能不能半醒。
只把他笑容留在与我牵手那一刻,只把他声音留在叫我王俊凯那一刻,只把我自己留在亲吻他那一刻。
“啊......”尖锐的钢刀刺穿琵琶骨,彷如汽车扬长而去那一刻,将我痛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