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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苦心经营的少女时代 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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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支持她暂时独善其身的,除了胡月自己之外,还有她的妈妈曹素珍。作为一个在世上挣扎、权衡着生活了四十多年的老江湖,她深谙“一家养女百家求”的道理。她从来就不担心胡月嫁不出去,她只是害怕胡月像胡阳一样嫁亏了。要说她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唠叨胡月的婚事,追根溯源,还得缘于胡阳这个失败的例子。当年胡阳刚满19岁,正值珠圆玉润的年龄。她才从财校毕业,在一家风雨飘摇的事业单位里当一个小会计。那时曹素珍就开始紧锣密鼓地为她张罗对象了,因为是第一次操办这种事,经验尚浅,再加是迫不及待,自然难免百密一疏。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等到木已成舟,她才猛然发现,自己一手敲定的那块豆腐只不过是表皮被亲家母那蒙骗式的卖瓜之辞给温热了,而心子里其实还是冷的。结果胡阳结婚不到一年时间,丈夫就下岗了。为此,深感奇耻大辱的曹素珍打到了亲家母的门前。
“我女儿可不是到你家来扶贫的!”她指着亲家母的鼻子骂,而亲家母也绝非等闲之辈,向来吃荤不吃素的两个女人,对骂起来当然是满嘴的荤段子,但荤归荤,日子还得素着过下去,她总不能再逼女儿给离了,那样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曹素珍是何其骄傲的一个人,纵然是真的错了,也只能在心里默然,当然,也怪胡阳自己命不好。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在对待小女儿的婚事上,她变得谨慎而游刃有余了。这种事不能操之过急,更不可自降门槛,得作长远打算。“玉在椟中求善价”,胡月天生就是让她浸在蜜罐里待价而沽的。而她这样小心翼翼地养了她这么多年,试问当这样的一个母亲容易吗?当书上说,女性的肌肤在在25岁就要开始护理时,她早就在胡月18岁的那个夏天带着她进美容院做保湿美白面膜了,当胡月每逢一、三、五在健身馆接受形体训练时,她就有滋有味地站在门口构想女儿美好的未来。
她一向都认为,一个女人可以没有令人惊艳的容貌,但不可以没有令人惊叹的气质和神韵,因为这些东西是后天可以栽培的,而漂亮和气韵的较量中,气韵永远占上风。在曹素珍早有预谋的拔苗助长下,胡月果然如愿以偿地攀节而上了。在那个普遍还不懂衣服搭配的年龄里,一副好身材的胡月早已经是裙带漫飞,清丽脱俗。不过曹素珍也有一个小小的误差,可能是因为当时生胡月时太过顺利,几乎没有片刻迟疑,胡月便呱呱落地了,结果满月之后才发现,胡月竟然和父亲一样长着单眼皮,眼睛也是长而偏小的。后来,曹素珍在千百次的微微遗憾中竟异想天开地认为,那一定是自己当时太过急躁了,如果能赶在胡月出胎时稍稍地耽搁一下,说不定那嫩皮肤经此一折,便从此变成了双眼皮。胡阳不就是因为难产而长成了双眼皮吗?她从来就不承认胡阳是因为像她才长成这样的,至少命不像。
好在看得多了,她也发现其实单眼皮也有单眼皮的魅力。如果说双眼皮给人端庄、大方的感觉,那么单眼皮也于细长中透着灵秀和媚惑。双眼皮是薛宝钗之神,单眼皮便是林黛玉之韵,两者各有千秋,连曹雪芹也对这两种类型难分伯仲呢,更何况是泛泛世俗之眼呢?因此,曹素珍当年的误差也是充满了先见之明的。再说了,胡月尽管不漂亮,但在曹素珍大舍血本的努力下,她注定是美丽的,而听说长得像父亲的女孩,更是命好。尽管她在心里还是固执地认为,假如胡月长的和她一样的双眼皮,可能会更好看一些。
她不敢想象女儿出嫁的那天该是怎样的震撼人心,但那场面一定要惊天动地。因为即使家庭并不富裕,但她却让胡月富裕地长大成人了,所以,作为回报,胡月也该富裕、风光地嫁出去。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安慰她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更可以一雪前耻,也好让周围那些嘲笑胡阳婚姻的女人们看看,她曹素珍也有东山再起的时候。要知道,自从胡阳嫁了之后,她心里可是一直憋着一口恶气,就等着在胡月的婚礼上一吐为快了。
其实,她并不是想在女儿结婚之后去占人家多少金钱上的便宜,大半辈子都苦过来了,又何惧以后呢?更何况她曹素珍压根儿就不是一个怕苦的女人。否则她就不会自己啃馒头而让胡月喝脱脂牛奶了。她只是和大多数中国母亲一样,希望自己的女人可以飞上枝头,甭管是山鸡还是凤凰,能飞上枝头的便是尊者。说什么婚姻讲求门当户对,实际上有几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从婚姻中得到更多的富贵?婚姻是女人一生当中的第二次择业,谁都盼着自己的孩子这次是高就。曹素珍天生心性高,在这方面的要求自然会更加苛刻。
因此,在胡月25岁时,在别人都在议论她会不会变成老姑娘的猜测中,皇天不负有心人,曹素珍终于挑到了一个合意的人选——前任县委书记的独生子、公路局的待定局长肖庆。虽然前途还在待定中,但毕竟身家清白、鸿达,再加上人长得黝黑茁壮,一副孔武有力的样子,只是看上去和实际年龄不符,有点显老,但性情好像还算忠厚老实。撇开这些不谈,最重要的一点是,那人一看到胡月,就好像对她痴迷依恋,大有非她不娶的势头,而胡月对他没说喜欢,也没说讨厌,意思仿佛是可以凑合了。就这样,接触不到半年时间,他俩的婚事就定了下来。虽然同样有操之过急的嫌疑,但在此之前,曹素珍可是运筹帷幄了很长时间,因此这次她包赢不输。
婚礼的确隆重得有点惊天动地。肖庆的同事和他父亲原来的部下都开着公车或私家车来为婚礼捧场,那天县里也不约而同地发生了交通堵塞,那阵势不像是婚礼,倒像是某公司为了促销而举行的豪华车展。
午饭过后,新娘也要准备上轿了。不解风情的孩子们在在闹轰轰的人群中追逐嬉戏,而身着白色婚纱的胡月只是若有所思地坐在床上,粉白的脸蛋在白婚纱的映衬下,如同石膏雕像。身边总有一些妇女和老人,她们有的是胡月的至亲,等着哭嫁,有的是来看她们哭嫁的。几个嘴多的妇女都一副经验丰富的样子来逗胡月:“等一下可千万别哭,一哭妆就花了,跟个熊猫眼似的,到婆家会遭人笑的。”说完,几个人又相互拍着对方的肩膀笑起来。胡月并没有笑,她一向都是如此,不苟言笑,大家也都习惯了。曹素珍还在满面红光地招待那些因事要先离去的客人,她不进房间,里面就不会开始哭,大家脸上的表情仿佛还在酝酿。
胡阳一直陪在妹妹身边,连午饭都没有吃,喉咙里像是总有什么东西梗在里面。今天看到妹妹,她总想大哭一场,但是她不敢,得憋到新娘上轿的时候,因为哭得太早的话,不仅衬不出喜庆,反而带着丧气。因此,她只好把妹妹的手紧紧地攥在手心里,在嘈杂的欢声笑语中轻声地嘱咐她以后要听话,脾气也不要太倔强。
胡月一连声地应着,声音也很小,似乎也在极力憋着一股劲。她的手被姐姐捏得汗涔涔的,还有点油腻的感觉,这让她想到姐姐每天早上站在油锅旁边拨油条的筷子,她似乎还可以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油渍气味,虽然这几天胡阳都放下了生意,一直在身边陪着她,但长年累月的烟熏火燎,那种气味还是如影随形地跟着她,吸附在她的衣服里,潜藏在她日渐粗大的毛孔和枯黄的头发之中。但这种气味在此时对胡月而言却是一种支撑,这种支撑有点匆忙,却带着暖意,那种感觉仿佛是婴儿躺在刚忙完活的母亲的怀里,甘美的乳汁里混合着汗水的咸味。
她们俩到底有多久没有这样亲密地坐在一起了?自从姐姐结婚之后,她就很少去找姐姐了,一是因为妈妈跟姐姐的婆婆吵过架,两家基本上不来往,二是因为她对姐夫总是怀着一种无法释怀的敌意,这种情素早在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就开始在她心底生根发芽了。
那还是在胡阳将要结婚的前一个月。那天正是周末,胡月从学校回到家里,一进门就听到姐姐在房间里哭,而妈妈在一旁没有安慰的言语,反而不停地责骂她。刚开始胡月并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来才听到姐姐哭着央求妈妈同意她退婚,而那时结婚的日子都已经定下来了。曹素珍自然不会答应,母女俩一直僵持到凌晨两点多,最后胡阳被赶了出去,跟着出去的还有胡月。
姐妹俩站在月色凄冷的大街上,不知道该去哪里。忽然,姐姐回过头来紧紧地抱着胡月哭着说:“我这一辈子都被妈妈毁了!我恨死她了!”看到姐姐哭,胡月也跟着哭了。之后,她们俩在菜场边的一个石墩上相偎着坐到天亮,天亮之后,姐妹俩还是回家了。
胡阳结婚的那天,胡月没有回家,说是学校要在大赛前搞集训,任何人都不许请假。其实,她根本就不曾向教练告假,她只是不想看到那个陷姐姐于不幸的龌龊男人,如果不是他当初死都不肯放手,那么姐姐今天也就不会如此惨淡。是他毁了姐姐的幸福,也无形之中击碎了胡月的爱情幻梦。
因此,当妈妈第一次跟她提起肖庆时,胡月脸上几乎连挣扎的痕迹都不曾有过。她深知妈妈的性格,如果她反对的话,只会更加激起妈妈压制她的斗志,她不想像姐姐一样半夜被赶出家门,最后又乖乖地以屈服者的姿态回到家里。既然争与不争结果都一样,她又何必费尽心神去抗争呢?
该上轿了。曹素珍带头哭了起来,但她的哭声却于抑扬顿挫中洋溢着欢欣和喜悦。胡月始终都没有掉一滴眼泪,她在心里偷偷地跟妈妈打了个赌,如果她哭的话,妈妈就赢了,如果她没有哭,那么她就胜利了。结果证明,这次她终于也赢了一次,尽管赢得不那么冠冕堂皇,但毕竟是她赢了。
终于离开这个家了,头披黑丝巾的胡月伏在爸爸的背上,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深深地叹了一口。在呛人的蓝色烟雾里,她仍然可以辨别出爸爸身上几十年来萦绕的香烟气味。“爸爸!”她忍不住轻声地叫了一句。
“恩?”胡建国扭过头来,眼睛依然还是红红的,刚才曹素珍在哭嫁的时候,胡月就已经注意到爸爸一个人一直背对着她站在人群之外的院子里,肩膀一抽一抽的。她知道爸爸哭了。
“爸爸!”胡月又叫了一声,眼泪终于止不住簌簌而下。
“到那边要听话!”胡建国几乎是用鼻音说出来的。
“嗯。”胡月乖巧地答应。而后她就被爸爸抱进婚车里。看到前面坐着满面喜色的肖庆,她在瞬间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恍惚和恐惧——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如果说结婚之前,胡月不知道自己的爱情标准是什么,那么结婚之后,那个标准就渐渐地在她心中明朗了起来。只是这些来得多少有点遗憾,因为它们是在她对肖庆的厌恶情绪中积攒而来的。其实,肖庆算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家境优越的他在胡月面前从来就没有优越感,甚至还表现出一种奴性的迁就,工作之余,他包揽了所有的家务,连窗帘也是他定期拆下来清洗。婆婆因为心疼儿子,转而对胡月的怨恨越来越深,结婚刚满一个月就提出了分家,单过之后,肖庆就更加辛苦了。
尽管如此,胡月还是看不惯肖庆的一些生活细节。她讨厌他在饭后嘴里总是叼着一跟牙签,那个样子像个十足的暴发户,因此胡月家里从不摆放牙签,肖庆买回来的牙签也被她扔进垃圾桶里。但肖庆总能够从酒店带回来的餐厅纸里找到这些东西,然后又不自觉地把它们叼在嘴里。她讨厌他站在卫生间门口倾身对着便池吐痰,然后还用右手的大拇指摁着鼻翼擤鼻涕。她讨厌他独独把小指上的指甲留得又尖又长,更讨厌他洗澡之后打着赤膊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而让背上斑驳的疮痕暴露无遗。她讨厌他每天夜里那肆无忌惮、旁若无人的鼾声,这让她经常辗转难眠,有好几个晚上,她都爬起来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而他却一无所知。
从这些日积月累的厌恶情绪中,她终于知道自己理想的爱了,那种爱应该是温文而雅,且带着洁癖的。为此,胡月禁不住在心中独自慨叹,她觉得命运真是一种很可笑的东西,并不是所有的理想都可以通过实践来实现,有时候,有些理想却是通过一种对立的姿态在当事人心里逐渐明朗,正如她通过跟肖庆一起生活了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喜好一般,这样的证明往往带着后知后觉的隐伤。
结婚之后,肖庆通过关系把胡月安排在一所中专里当舞蹈老师。是校长碍于情面临时设立的一个职位,一周才四节课,工作清闲,待遇却不低。刚开始,肖庆每天开车接送,后来因为工作繁忙,胡月就自己走着上下班了。其实家里距离学校并不远,走路也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而上午一般都没安排胡月的课,因此,胡月的时间总是充裕的,有时充裕得略显无聊。无聊的时候能干什么呢?既然没有多余的时候来填补时间的空洞,那就只能拉长聊以寄托的具体事情、具体时间了,比如更加细致地刷牙,不厌其烦地换衣服。生活渐渐地变成了冗长拖沓的慢动作,自然也就消磨了雷厉风行的激情和自信,如同一部经常卡带的盗版肥皂剧。有时候,胡月还特意绕道去姐姐的早点店里吃早餐,顺便在姐姐忙不过来的时候帮她收拾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