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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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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次需要采买的东西还有些多,衣食住行哪一个方面都需要好好置备置备的。
程文喻先带着程遥去了粮行,一面走,一面向他解释说:“虽然说,分家的时候和大哥定好了,田地归他们种,日后每年都由他们家给咱们一些粮食。不过,毕竟我们分家是在春季,今年的粮食要等到秋季收割了才给我们……所以这大半年的,我们日常所吃的还需要另外买。”
其实,前两日,程阿大本来也想给他们分些粮食的,总不能让弟弟饿死了。不过这事儿后来被李氏拦下了,说要自己张罗。结果,李氏收拾了一石黄豆和一袋子玉米给程文喻他们,言里言外说得都是知道他们两个暂时没什么吃的,便从自家口里省下一部分给他们,不过既然这黄豆和玉米算是今年已经先给了他们的粮食,等到秋季的时候,那谷子可自然要少分些了。
这事儿一出,就算程文喻已经知道他嫂子是什么样的人了,他也不免生气。这黄豆硬,又难煮,吃多了涨肚,除了做豆腐的工坊还收些,谁吃这玩意?玉米虽然精细些,但谁家是天天吃玉米馍馍的?而且无论是玉米,还是黄豆,可都比大米便宜多了!
程文喻买了几十斤糙米,又买了十斤的白米,付了钱就让店里的伙计帮他们抬到包子店里去。
大概是因为古代在技术方面有局限性,白米难得,竟然要十五文一斤,是糙米的三四倍,简直比肉还贵。寻常农户人家过日子哪有舍得顿顿吃白米的,要不是廖大夫说程遥脾胃虚弱,程文喻也不舍得花这个冤枉钱。
不过,程文喻想着上一次那五百文钱应该是程遥自己弄出来的——尽管他被人从水里捞起来的时候,身上赤赤条条,什么都没有——花在他身上也应该。至于生病所花的那二两银子,程文喻当然给他记在账上。
然后程文喻又带着程遥去布店,麻布是最便宜的,接着是棉布,丝绸什么的一般只有在做嫁衣等喜事的时候,乡里人才舍得扯一段。程文喻麻布和棉布都各扯了一匹,是素色的粗麻布和靛青色的棉布,麻布花了两百文,而棉布则花了四百五十文。
然后,小孩子站在丝绸那里犹豫了好久。
程文喻知道,程遥刚被他们救起来的时候,身上穿的可是丝绸,可惜已经被刮得成了布条儿,破得补都补不起来了,自然不能再穿。而这段日子程遥都穿着他大哥的麻布衣,身上的皮肤早就被磨得起了红疙瘩。程文喻想着,是不是该扯一段丝绸,虽然在村子里住着,穿着丝绸相当不合时宜,但至少也该给程遥做几件中衣,贴身的衣服总是要舒适点才好。
程遥猜测到程文喻的打算,赶紧把他拉开了。这才一会儿功夫,程遥眼见着一千多文就如流水一样花出去了。程遥现在可不是那个有着一打职业经理人的甩手掌柜,每天不用知油米贵贱。他现在身无恒产,如果不注意着节流开源,就连累着小孩子和自己一起饿死吧。
看着程遥这副紧张的样子,程文喻将他拉到墙角根儿,附在他耳边狡黠地说:“你不会以为我真的把那块玉当了二十两吧?我整整当了这个数,那二十两是骗我嫂子的……也不是我贪这笔钱,但我嫂子是个只进不出的,钱入了手除去送往娘家,哪里还舍得吐出来补贴家用……要是我大哥日后短了银两,我再接济他就是。”
程文喻伸出左手,张开手掌,翻了三翻。整整一百五十两,除去这段时间花的,和给程阿大的十两,他手头至少还有一百三十两。
程遥闻言,心里一宽,怪不得这娃子那么大方地把家给分了,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要,原来背后还有这么一出。不过,他还是伸出手毫不客气地将程遥的头发狠狠揉捏了一遍,唬着一张脸教训他说:“你怎么可以就这么轻易地将底牌露出来了呢?有多少钱你自己放在心里就是了,不能轻易和别人说,要是遇到坏人觊觎你的银子,那怎么办?”
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底牌,但是程文喻大概听懂了程遥的意思,他眨着自己的大眼睛,一本正经地说:“但是阿遥不是别人,我们现在是一家人啊。”
但是阿遥不是别人,我们现在是一家人啊。
程遥的心因为这句话变得无限柔软,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找到自己的声音:“那也犯不着为我花冤枉钱……你还要上学堂呢,家里什么地方都需要开销,又需要将新房子造起来……我们现在一无所长,只能省着点儿花。再熬熬,日后我赚大钱了,就好了。”
程文喻点了点头,只是笑。他也没指望程遥真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会赚大钱,不过却觉得他说的话很贴心。
从布店出来以后,他们一路往镇子西边走去,那里有一块自由贸易区,附近村中的人,一般家里有些新鲜的吃食都会来这里摆地摊。比如说,邻村有个养鱼的人,他除去每日担着鱼在各个村子里走来走去地卖,赶上大小集市日,也会背两大筐子上这里卖。
听说还有人从南方牵了西瓜的秧苗过来,每到夏季的时候,都来这里卖西瓜,很受大家欢迎。再有就是一些远来的小商户了,比如说程文喻说要给程遥买的海鱼,就是从远处运来的。因为路途遥远,所以都不是新鲜的,而是经过腌制可以放很久的那种,但是价格却很贵。
程遥便说算了,还不如就从邻村的鱼贩子那里买几尾活鱼回去炖汤喝。
然后,他们又去猪肉张那里切了三斤白肉,两斤一刀落。因为白肉可以熬油,而这基本上是唯一的食用油来源,所以白肉的价格最贵,要十六文一斤,一刀落有肥有瘦,只要十四文,还有纯瘦肉,那只要十文一斤。
也许是因为古代生产力低下以至于粮食不多,养猪也不易,所以那些猪血、猪下水倒不像某些小说中说得那样是舍弃不要的,然后白白让主角得了便宜。猪血也要三文一斤,平时舍不得给家里卖肉的人家偶尔也会切一块回去给自家孩子解解馋。猪肝卖得贵些,都赶上瘦肉的价了,要九文一斤。其他的如猪心、猪肺什么的又便宜一些。
不过,骨头还是最便宜的,程遥只花了两文钱,就抱了满满一荷叶的骨头回去。
“你买骨头干什么,想吃肉的话,我们可以再多买一点……”程文喻不解地问。猪肉张的刀工向来是最好的,他剔过的骨头上面,你连一根肉丝都找不出来。
家里富足的人直接会把骨头丢给阿猫阿狗吃,而穷苦人家买不起肉的或者舍不得吃肉的,就只能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啃啃骨头应应景,就连啃不动的骨头还要磨成粉末,再撒进菜里吃掉【注解1】。所以,不光是在程文喻的心里,其实在这个时代,很多人都认为骨头是最穷的人才吃的。
程遥笑了笑,用空出来的那只手摸了摸程文喻毛茸茸的小脑袋,解释说:“骨头是最有营养的,你现在正在长个子,多喝点骨头汤,日后就能长得更高。”
逛过现代商品繁复的超市,这样的小集市对程遥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他倒是找到了几株长势不错的西红柿,这在这里是被当盆栽卖的,有个很富贵的名字叫“红玉堂皇”。程遥问了下价格,居然要八百文钱,他当下就扭头走了。
然后,程遥才忽然意识到,小娃娃似乎曾经说过,日后家里掌勺的那个人是他程遥……
虽然程遥本身也并非很擅长做饭,他唯一拿得出手的大概只有泡方便面的技巧了。但是他现在既然身体痊愈了,总不好意思再让一个比他小那么多的孩子去爬高高的灶头吧?
于是,只能再逛一遍集市,程遥想要找些调料品。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的他,如果只靠油(还是荤油)和盐(还是粗盐),他真怀疑自己做的饭菜能不能入口啊。
程文喻见他神情郁闷,便问他还需要什么。得到程遥的回答之后,他立刻说:“村子里的程大爷家是酿酒的,他家的酒都往这镇上最大的两家酒楼供呢。有酒就有醋,所以,醋不如就去他家买的好。至于酒,程大爷家里也有便宜的供给村里人的……”
【注解1】:这是我妈妈以前和我说过的。
我外婆家在山的最里面,村子里只有四户人家,在我妈妈还很小的时候,家里特别穷。吃完肉就啃骨头,吃骨头啃不动了,就把骨头磨成粉洒菜里,大家照样吃得很欢。那些猪心啊猪肝啊什么的肯定都是宝贝,是绝对不舍得丢掉的。
然等我长大了以后,条件就改善了很多。
我外婆是一个很强大的女人,她能在一年之内把一头猪养到四百多斤,那肉超级肥腻,我根本吃不下去……我妈妈超级可爱,她养猪的时候,每天都会陪它聊一会儿天,然后用竹扫帚给它抓痒。
蚊子多的时候,我妈妈自己还舍不得用喷剂,一直都是点蚊香的……然后她看猪被咬得好可怜,第二天买喷剂去了……不过对猪再好,过年也是要杀猪吃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