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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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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六月,天气愈热,在加班一个晚上又出了一身冷汗之后,凌素可耻的怀念起西北的清爽来,在西北的时候,从来没有试过汗如雨下,就算是热了出了一点汗,风吹过,湿气也会被带走,因此就算是那里的夏天温度同样很高,却从来不会让自己这么难受。
艾琪深圳的初稿昨天已经交了上来,熬了一个通宵,就是想把这份报告早点看完。业界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度实在太高,他容不得一丝的失误。目前看来一切正常,净资产五十多个亿,跟目前的市场估价相差不大,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项目应该很快就可以拿下。
他忽然想起这几天一直出现在自己身边的那张面孔,嘴角总是挂着三分笑意,在自己的公司里混得好的不得了,连Jane都会在他来时喊上一声温总监,你来啦。
可是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人物,却每次来都会给他带上一碗粥。
第一次看见带着粥献宝似的端到他眼前的温彬,他完全的忽视不理,却不想那个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财务总监,竟然耍赖皮的跟他说,如果你不喝,我就把Jane叫进来,然后喂你。他恨恨的捏住拳头,这个人,根本就是个流氓。为什么以前在大学的时候竟然从来没发现。
第二次送粥的时候,他不耐烦的说你怎么不用去工作,净干些无聊事,却不想那个人直接坐在沙发上拿出自己的电脑办起公来,随口回他一句,“我这不就是在工作么?”
第三次送粥的时候,他实在觉得这样的行为太荒唐,却知道如果说自己不喝,那个人肯定又会想出什么坏点子来逼她,他一边喝着粥一边说,“你这样的行为太像个女人。。”
可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温彬就斜斜的憋他一眼,“我是不是男人,你不知道?”
第四次,他终于说,“你这样会被我的同事误会的,”没想到温彬却依旧笑得淡然,“要不要我现在就出去告诉大家,我正在追求你?”
凌素发现,无论自己说什么原因,他总能找出对策来打败他,如今的他们已经不是当年冲动的孩子,他再也不能用拳头抗议。可是他想想,不要说自己如今还能不能打得到他,就算是打了他让他滚,他也会说一声滚床单更好。
与让自己抓狂相反的是,公司的同事都很喜欢他,他强壮霸气,邪魅娟狂,一双斜斜的桃花眼像是能勾魂一般,却能够跟所有的人打成一片,他俊朗的外形更是让女生迷恋,他如同一颗东海的鲛人珠,透着神秘,却发着诱人的光芒,让所有的人都甘愿为他沦陷。
凌素拍拍脑门,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从他的脑海里拍出去。他拿起电话,“Jane,纬纱的报告我已经看完,可以让他们照着修改了,剩下的事情我们电话和邮件沟通。现在帮我订一张回西北的机票,对,越快越好。”
当飞机降落在阳关机场的时候,凌素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太过冲动了,回来,那就意味着会见到杨穆,虽然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做好见他的准备。
西北的天空,明亮的像是一块蓝色的水晶,好像能够倒影出黄色的土地和苍翠的大树。天边的红日也好似比在深圳更大,火红火红的发出炽烈的光芒。这个机场的四周都是麦田,站在机场到达大厅的边沿,看着远方,似乎可以看到摇曳的苹果树和沉甸甸的玉米秆。他的心忽然就变得很满,那些被刻意隐藏起来的情绪喷涌而出,如洪水席卷自己的心脏和脑海。他想起小时候被母亲抱着吃玉米的情景,那玉米甜甜的,一口咬下去满是浓香,他似乎现在还能想起那种香味。
这些年,自己的确错过了很多。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给过他的不只是那痛彻心扉的爱情。
“队长!”他还在胡思乱想,有人向着他跑过来,大声的叫他,那声音里满是喜悦。
“杨柏。”来人在他的身边停下,他转身笑看着他,“你这么快就来了。”
“恩,你上了飞机才打电话给我,我这一路飞奔过来的。”
杨柏从他的手里接过行李袋,领着他向停车场走去,凌素拍拍他的肩膀,“你注意安全啊,车开的太快多危险啊。我给你打电话就是告诉你一声,你非要过来接。”
杨柏直笑,“我今天开的车给力,跑了三百多公里,就两个小时不到,一会到了你就知道。”
“话说你是啥时候回来的啊?”
“我6月1号就回来了,我跟公司请了十天假,今年的年假都用光了,”他转身看着凌素憋了憋嘴,然后又笑开,“这次回来想多住几天,金子明天就结婚了,来的人很多,同学能聚全的机会不多,”说完他又看看凌素,“队长这次都回来了,那金子面子大啊,哈哈。话说杨穆结婚你都没出现,我记得你们两个关系最好吧。”
凌素的脸忽的白了白,“哦,呵呵,那时候正好有项目啊,没走开。”
“你的项目啥时候能没有,我知道你们那个行业前半年忙的没时间休息,后半年总能好点吧,你又总说你要做IPO,你能不能少做点项目啊,赚那么钱你有时间花吗?”
凌素笑,“我就是不知道不干活还能干啥,呵呵。。”
“你可以找我出去喝酒啊,我工作没你那么忙,有时间就看看书,泡泡酒吧,我觉得这么过着挺好啊,你根本就是工作狂。”
凌素还想说我不是工作狂我不是工作狂,却在看到杨柏将钥匙插进一款至尊版路虎的时候瞪大了眼睛,“你,你在家里留一辆这么贵的车干什么?这车得要好几百万吧。”
杨柏笑的露出的大白牙,“这车好看吧,我看到也是爱的不得了,不过这车可不是我的,”他坐上驾驶座,摸了摸那全牦牛皮的方向盘,“我可没那么多钱。”
凌素坐到副驾驶坐上,系好安全带,鄙视他“你不是偷的吧?”
“哈哈,我哪敢啊,这车是杨穆的。”他继续说,却没有注意到凌素系安全带的手忽的慢了下来,“我刚才正好在杨穆家帮忙,他听到了,就借这辆给我开,他家的车很多啊,人还没车多,都不知道他买这么多车干什么。。不过这辆车远距离的越野正好,适合咱开回家去。”
路虎飞一般的冲出去,杨柏还在自顾自的讲,“金子今天在杨穆家,这家伙肯定给家人烦的不行了。”
凌素慢慢的反应过来,“你们在杨穆家帮什么忙?”
“打麻将。”
“。。。。。”
“队长,杨穆新修了一个别墅你知道不?东山前两年开发,开出一些土地给房地产商承包,他家自己买了一块,修了栋别墅,藏在东山上,风景很漂亮。”
“恩,听说了。我昨晚没睡,我现在眯一会哈~”凌素将靠背调低躺上去,陷在厚厚的沙发垫里。他想要把脑子里此时一幕幕翻过的画面挥去,却发现根本不由自主。
阳光烂漫,柳叶毵毵,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季节,对于此刻正在爬山的两个少年来说,这个季节无疑是这些年来最开心的时候,因为高考终于结束了!
东山是个林区,当年抗日的时候这里修了很多地道和岗哨,平常爬山锻炼的人大都集中在北山的风景区,很少会选择这么个偏僻的地方,因此,此时整个大山上,可能就他们两个。树影幢幢,将两个人的影子零零落落的遮挡住,凌素不耐烦的往后看了看,“杨穆,你能不能快一点。”
“不能啊,这路边的风景很美,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山顶肯定很热的。”另一个穿着白色大T恤的少年,双手拿着照相机正在对着树干猛拍,
“树干有什么好拍的,咱们学校那么多树你还没看够啊,”凌素倒转身,后退着往前走,“我们要快点走,晚上还能赶回家去吃饭。”
“好啦好啦,不要吵。”另一个少年朝他走来,用摄像头对着凌素,“笑一个,这样拍出来的照片好漂亮,”他把照相机举到凌素面前,“你看,阳光从树顶上照下来,树叶的影子在地上就形成了这些斑驳的图画,这是光与影的艺术,你懂不?”他嘴撅了撅,凌素竟然不欣赏他的艺术。
“这是因为我长得好看,那什么破叶子是我的背景好吧!”凌素笑的露出大白牙,一副拽的不可一世的样子。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自恋。”
“那你说我长得好看不好看?”
“不好看。”
凌素怒,“麻麻告诉我们,小孩纸是不可以说谎话的。”
杨穆大笑,“我说的就是真话。”
凌素嘻嘻一笑,凑到杨穆的耳边,在他的脸上吧唧亲了一口,“可是就是有人喜欢丑八怪。”
杨穆伸手擦擦脸上的口水,“满脸都是汗好不好,你脏不脏”
“哈哈,不脏不脏。”他舔舔舌头,咋咋舌,“就是有点咸。。”
“你变态。。”
笑声回荡在树林里,参天的树木放佛是一个个守卫城堡的战士,看着两个年轻的阳光的生命谱写着自己动人的篇章。
“杨穆,我觉得东山比北山漂亮多了,”他坐在东山顶上,找了一块阴凉处,嘴里叼一根狗尾巴草,一边嚼,一边咬字不清的感叹,
“恩,”杨穆还在翻看刚才拍的照片,“北山的人太多了,这里安静,要是住在这里也不错。”
“对哦对哦”凌素忽然站起来,指着半山中间的一块土地,“你看那里,正是一片山坡,背后就是森林,如果在那里修房子,也不需要推到太多树。可以住在那里的话,晚上还可以去森林里爬山”,
杨穆看着那个在夕阳的余晖下闪着亮光的少年,竟然颇有一番指点江山的气势,他站起来,走到他身边,“这不是森林,这是林区。”
凌素斜看他一眼,“人家跟你说房子呢,你跟我说林区,你说林区跟森林有什么差别。”
“森林是很大很大的林区,可能绵延好几百公里,里面满是猴子和眼镜蛇,还有很多小虫子。”杨穆笑看着凌素,很想逗逗他,“还有人猿泰山。”
凌素笑骂,“你是电影看多了吧。咱们西北的森林怎么可能会有热带的动植物。”说完他继续指着那片土地,“你看,那里真的很适合修一栋别墅,如果以后我有钱了,我就修这么一栋,让我爸妈和你家人都搬进去住。”
“这样吗?”杨穆看着眼中闪着亮光的凌素,轻轻的呢喃。
“恩。”那少年回答的肯定,在这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空间里,那声音好像带着魔力,在山间久久回荡不去,不断地重复着“恩,恩,恩,恩。。。”
至尊版的路虎就是不同,凌素一觉沉沉睡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回到了家里的楼下。小区并不奢华,只是配套设施正好符合老年人的需求,凌素原本想给父母在新区买个小院子,可是父母说这里住习惯了,考虑了很久之后,这间房子还是被保留了下来。毕竟,从他出生起,他就住在这里,这里几乎储藏着他所有的记忆。
他这次回家回的突然,提前并没有告知父母,因此他提着行李包回到家的时候,父母亲竟然呆滞了一小会。毕竟他离家太多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他看着父母泛红的双眼,心里满是内疚,这辈子最最最对不起的人,只能是他们两个。无法陪在他们身边,无法尽孝,甚至不想娶妻生子让他们享受最基本的天伦之乐,而如今还要先于他们离开。他的心紧紧的揪起来,仿似有一株毒草,将他的心缠紧到窒息。
父亲从他的手里接过了行李包,提到了他的房间,一边走一边说,“你突然回来,都没有给你收拾房间啊。你的被褥可能要重新换了。”母亲匆匆的换了衣服出去买菜,他看着父母忙忙碌碌的帮他安排,想要帮忙,却不知从何下手。
“爸,这些被子不用换啊,都是新的”凌素看见父亲把他床上的被褥都拿下来,他赶紧跑过去拦住他,“这些有些潮了,现在已经晒不了了,先换下来吧,明天拿出去晒,不然今晚睡不好的。”
凌素发现自己在家务活方面根本就是个白痴,他默默的退下去,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过了一会父亲忙完了,端了一杯茶坐在自己身边,
“说吧,这次是发生什么事了?”
“金子结婚,我回来看看。”知子莫若父,果然父亲很清楚自己的想法,通常没事他还真是不回来,就算是过年也不是年年都回来。
“哦,金子结婚啊,那是真的要回来。”父亲抿了一口茶,悠闲的看起报纸来。除了他刚回来那一小会的诧异,父亲已经完全的将他忽略。
凌素回房间换了一件大T恤,踩着拖鞋,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他发现,原来自己不在家的时候,竟然从来不会看电视。
母亲买好了菜回来,等到厨房的香味飘到客厅,凌素的馋虫被诱惑的终于崛起的时候,他轻轻地踱进了厨房,“妈做的饭菜好香,”凌素笑眯眯的看着母亲,说话竟然带着撒娇的味道。母亲转身看他一眼,“今天炒了你喜欢吃的,”凌素探头看看,油烟从锅里冒出来,雾蒙蒙的遮住了凌素的视线,“是土豆丝么?”
“是呀,从小你就喜欢吃土豆,给你吃红烧肉都没那么开心。”妈妈呵呵的笑起来,“你小时候老喜欢用手抓着吃,吃的满脸都是油,就为这个你可没少挨我的打。”
“妈,那是因为土豆里面有多巴胺,吃了会让人快乐。”
“好好好,你懂得多,快出去让你爸盛饭,马上就能吃了。”
老爸慢悠悠的放下手中的报纸,拿出三幅碗筷,在每个碗里都盛好大半碗米饭,把炒好的菜端上来在桌子上摆个圈,中间放着炖好的汤。三个人围桌而坐,说说笑笑,这样的日子过了30多年,可是直到今天,凌素才意识到这种平凡多么的幸福。父母偶尔也有争吵,但是父亲总是会在最后的时候忍让,有时候父亲生气了,不跟母亲讲话,母亲会默默的炖一碗父亲最喜欢的八宝粥,父亲乐呵呵的喝着粥,似乎都不记得前一秒还在和母亲冷战。母亲总是很乐天,喜欢研究历史,夏商周秦汉的故事她比谁都清楚,父亲喜欢军事,从三国演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那些军事战略他总是研究了又研究。凌素发觉,好像没有自己他们也可以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