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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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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之后的日子,像被快速拨动的钟表指针一样,重复着,飞快地逝去着。接新生,以学姐的身份给社团招纳新鲜血液,看着去年我们兴奋过的各种比赛再次来袭,迎接新生们热切炽热的眼光。我和魏灵看着小广场上他们的样子,才明白去年学姐们是以如何悲悯爱怜的眼神看我们的。
我一心投入在专业课里,每个老师都会推荐相关的书,我挑着感兴趣的看,半年下来,也不管有没有益处,看了许多杂七杂八的书。逢期中期末考,就和魏灵一起混在人群里到处去找自习的地方,或者几个人待在宿舍研究要怎样才能机智地把各种资料带进考场。冬至圣诞元旦,不放过任何可以呼朋唤友的节日。
那时是卓远课业最重的一个学期,他没有时间像以前一样往各个地方跑,我们的作息表因此变得相似,读书、休息,十分单纯,白天基本上不通电话了,都是等到快熄灯那会儿,离了人群,在寂静的夜晚小声地说些话,没有旁的声音,有时候听见对方的呼吸声就会觉得好像正在讲话的那人就近在咫尺。挂了电话道了晚安,有时候还会再补发个类似P.S的短信:刚才忘记跟你说了,今天啊…...在卓远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多话需要讲。
中间有个小插曲。十二月的时候,易歌和朋友参加了一个冬季自行车赛,回程路上,为避一辆抢道的卡车,易歌和几个同伴急闪冲进了坡道,各人都受了伤,但好在避得及时,没有大伤,只其中一个人晕倒在现场,易歌他们吓得赶紧打了120,但到医院立刻就醒了。易歌手臂脱臼,脑袋听说是撞到坡道的护栏上,肿了老大一个包,医生给他处理好的时候,正好魏灵打电话给他,旁边还有人在和他说话,所以他不清不楚地说了句出车祸,吓得魏灵小脸煞白,二话不说赶去医院。我陪着魏灵赶到医院的时候,易歌正半坐在在病床上,旁边站了个医生,还有一个中年男子,魏灵看他很清醒,还能和我们打招呼,顿时松了口气,白着脸走过去,看了看易歌包裹着的两个伤处,默默握住他的手,眼眶泛红,说不上来一句话。旁边那个中年人和易歌一样,见魏灵这样,表情略慌张,我赶紧上前安抚魏灵,又用眼光询问易歌这位看起来和你长得有点像的中年人是谁啊?易歌这才反应过来,坐直身体,对中年男人说:爸,这是我的朋友魏灵和梅嘉。又向我们介绍:这是我爸。这下轮到魏灵慌张了,赶紧放下易歌的手,眨眨眼睛把泪花逼回去,也不敢看人家,低了低头说了声“叔叔好”。易歌爸爸见她如此,很是包容地笑了笑,说他等会儿就要回去,拜托我们照顾易歌,麻烦了,又叮嘱了易歌几句,就和医生一起向外走,我和魏灵说了声先回去,也跟着走出去。走廊上碰到易歌爸爸,他望了身后的病房一眼,凑过来问我:刚才那个女孩子是我们家易歌的……我看着他一副好奇的表情,乐了,点点头表示默认他未说的话。他看我承认,抚掌乐开,眼角的皱纹明显,又和我说,我们家这小子从小运气就好,我看这姑娘不错。这样我就放心把他一个人扔这儿了。
我十分羡慕。再也没有哪个场景能比易歌爸爸笑容满面的样子更让我羡慕魏灵和易歌了。
易歌虽然没什么事,但还是第二天才出院,那天的医生是易歌爸爸的朋友,说是易歌头上那个包看着怪瘆人,小心为上,还是留一个晚上比较好。出院后魏灵和学姐借了厨具,每天躲着宿管小心翼翼地在宿舍煲汤,坚持了好长一段时间,一直到易歌大好了才算完。
这期间,我也经常和卓远讨论着即将到来的寒假之行,卓远开出值得去的地方清单,我来选择,然后他那边再做具体安排。大多数地方卓远都是知道或去过的,因此我们很放心把一切交给他来安排,更有深层次的原因是,交给卓远,我就可以偷懒了。寒假快来的时候,易歌也大好了,我和魏灵忙着买五颜六色的保暖用品,卓远知道了,笑说只要买一套必需的就可以,其他的可以等到地方了再买。大家都十分兴奋。
而谁也没有想到,最后终究是没有去成,因为我在Z市碰到了林菲。
林菲和我是一个地方的,我们认识很早,据说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我妈就把我托付给了大我两岁的林菲,当时的小学很流行“找帮手”这件事,就是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的话,就会去找一个高年级的同学过来,把欺负自己的那个人教训几句,大家都以能找到高年级同学给自己撑腰为荣。而我当时找的“帮手”就是林菲。这桩往事我们俩谁都不愿意承认,因为谁都不相信自己会如此傻哄哄做这种事。但我们俩认识的年月十分之久远,这一点不可否认。年纪小时一两岁好像都是无可跨越的鸿沟,年纪再大一点后觉得大两岁也就是同龄人而已,我也就不再是需要她保护的小孩子了。
长大后的我自然知道,即便我当时真的找过林菲当我的后盾,也肯定不是基于她很会打架或很会教训人的考虑,这一点从她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而是因为她天生有种气场,冷,不爱和陌生人讲话,但一两句话就能把人杀得死死的。简单来说她的人生原则就是,你够不够格和我讲话要由我来决定。这一点倒是无法从她的名字上看出来。宏观我俩似是而非的友情之路,我私下觉得,我应该是那个她认为有资格和她讲话的人。我和她是这样的:假假可以向别人介绍说“这是我闺蜜”,但两个人在一起时,要么两个人都有一大堆话要讲,要么同时一大堆沉默。初中之后就没有同校过,后来她也搬家了,但偶尔见面,该说的话照说,该办的事照办,好像一点也不觉得一年见一次面根本不像朋友。反正,是种比自来熟还怪异的关系。
在Z市遇到林菲时,距离我们上一次见面大概快有两年的时间了。而碰到她时,她在看婚纱,告诉我,她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