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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趙阡陌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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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阡陌表演完後或買醉,Jupiter的三個成員就夾手夾腳把他抬回去他的住處,再打電話給傳知書,叫他翌日有時間就上來看看趙阡陌。這種情況,一個月總有一次。傳知書往往趁父母都睡去後,半夜外出,搭通宵巴士去油麻地——之後趙阡陌搬到旺角,他就去旺角——用趙阡陌給他的後備鑰匙開門,褪去趙阡陌身上沾了嘔吐物的衣服,拉他去廁所,照頭給他淋一盤冷水,讓他半醒來,助他草草洗澡。臨走之前去便利店買些麵包,放在床頭櫃上,讓他吃一點當早餐。大約五點多,傳知書才搭第一班鐵路回家,因他事先跟同房的傳達禮溝通過,出門動靜又極細,多年來父母也沒發現他在深夜溜出去。
他從來沒問自己,為什麼要為一個朋友做到這地步。如果趙阡陌是個女人,那絕對可以表示他愛上她,可是,他們都是男人。
直至某次,趙阡陌又喝醉,傳知書侍候他睡去。不知怎的,傳知書坐在趙阡陌的床邊,就是動不了身,凝視的焦點落在那張端好的臉上、兩排濃密淡棕的睫毛,趙阡陌的毛髮跟他的皮膚一樣,都是淡淡的,連睫毛都根根浸了水一樣,淺淡纖幼,等傳知書回神過來,他正以手指撥弄著趙阡陌的眼睫毛,嚇出一身冷汗,霍的站起來,就像背後有猛鬼追趕般逃去,兩星期也沒跟趙阡陌連絡過。
趙阡陌以為傳知書出了事,特地找一天上課日子休假,下午三點便去到母校門前等傳知書放學出來。逮到人了,趙阡陌直接上前緊緊抱他一下,對方身上有種清淡的薄荷味,不知是止汗劑抑或是柔順劑的味道,傳知書一陣暈,來不及細味,趙阡陌就放開他,挺大力地往他胸口搥了一下,說 :「死到哪裡去,連我的電話都不接!」
傳知書還未說話,臉頰就一陣熱,在那天,他意識到自己為趙阡陌拚命的原因,並深深地鄙視自己。這種感情讓他想作嘔,又無法割捨,只能讓它如癌細胞一樣在體內堆積、擴散。偶爾想像,若自己跟趙阡陌並肩、牽手、接吻、上床,會是怎樣光境。兩個男人像肉蟲一樣捲著纏綿,傳知書緊緊揪著胸前的衣料,一陣反胃。
肉體無法接受男人,可是,趙阡陌是唯一一個能讓他自動奉獻一切的人。若這不是愛情,什麼才算是?
「阡陌,你有馬子嗎?」傳知書某次週末上了趙阡陌的家,去聽他新作的曲,忽然拋出這問題。
趙阡陌白了他一眼 :「我這種窮小子,也就臉能看,哪會有女人看得上我。況且我連自己生活都有問題,還去搞女人?要搞,都等成名之後才搞。」
傳知書鬆了一口氣,又矛盾地希望趙阡陌認真交一個女朋友,那麼他不用抱有噁心的幻想,能真正將趙阡陌視為好友。
「那麼,你現在有喜歡的女人嗎?」
趙阡陌張起嘴,末了又抿緊著嘴,雙手擺上琴鍵,低說 :「你不是來聽歌的嗎?」
傳知書自知失言,尷尬地笑起來 :「是的。你彈,我坐在你背後,靜靜的聽。」
那句話點出他和趙阡陌各有的位置 : 趙阡陌永遠在前面發光,而傳知書坐在他背後的陰影區,只能安靜傾聽,只能無怨無悔。
傳知書沒什麼音樂天份,可是文字上的工夫做得不賴。他時常叫趙阡陌把新曲錄下來,讓他將CD帶回去反覆聽,一次無聊就試著填詞,竟獲趙阡陌及其他成員讚賞,之後傳知書有空時便充當填詞人了。
題材信手拈來,有生活上的小事、有只是關於一件用了很久的隨身物品、有關於愛情——寫得忘我,在傳知書讀中六、十七歲那年,他填了一首詞,題為「色禁」,靈感正是來自三島由紀夫的《禁色》,一部關於男同志的小說,因為那本書的文字太痛,傳知書每看幾頁便忍不住掩卷,直至現在,三十歲了,還是沒看完。
在他所填的《色禁》中,他刻劃了一個有棕色眼眸的男孩,未有直言感情,只有他自知字裡行間寄託了什麼隱密的東西。自那以後,趙阡陌看他的眼神變了,多了一種戒備,連傳知書說夜晚買東西上去趙阡陌的家裡吃,他都拒絕。